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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狗狗的十二次哲学漫步-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2年前 (2022-07-07) 1563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12次遛狗,12个哲思时刻。一个喋喋不休的主人,一个听到哲学术语就头疼的狗狗,一场有趣的哲学脱口秀。学哲学就像遛狗,可以选择不同的路线——朝哪边走,走多远,甚至目的都可以不同。
这是一本狗狗也能“听”懂的哲学导读,当然,这本书是写给人的,而不是写给狗的,解决的是人的问题。比如什么是做“对”的事?什么是美好生活?真的有自由存在吗?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作者用最生活化的例子讲述身边的哲学,用哲学来理解当下生活。
现在,让我们从“犬儒”开始,走进哲学的世界吧!读完后,你会发现哲学很简单,生活也是。

作者介绍

安东尼·麦高恩(Anthony McGowan)
哲学博士,当过夜总会保镖、记者、公务员、大学导师。如今的他已是一位成熟的作家,出版有多部文学作品,有时文风温暖、幽默,如《躺平的艺术》(The Art of Failing),有时文风深刻、尖锐,如《那把杀死我的刀》(The Knife That Killed Me)——这部作品还被拍成了电影。2020年,他在两次提名后,终于凭《云雀》(Lark)获得了卡内基文学奖。目前他和作家妻子、两个孩子、一只马尔济斯犬孟弟住在伦敦北部,继续着创作的生活。

部分摘录:
我有一只狗,叫孟弟,是只邋遢的马尔济斯犬。我说“有”,并不是在特地宣称所有权,而是更接近我“有”头皮屑或我“有”感冒这类用法。孟弟看起来就像一朵不称职的白云掉到了地上,还在烂泥里打了会儿滚。他的眼睛是黑的,眼神难以捉摸,鼻子是黑的,小胡子像被烟熏过,也黑不溜秋的,因为他总喜欢凑到散发香味的犄角旮旯嗅来嗅去,而这“犄角旮旯”既可以指身体部位,也可以指地理方位。
论智力,马尔济斯犬通常被描述为“平平”:跟时刻警觉的贵宾犬和能下棋的柯利牧羊犬相比稍显笨拙,但跟成天呆头呆脑地盯着网球看,希望它能活过来的拳师犬,以及成天像嗑了药、绞尽脑汁防止自己吞舌头的阿富汗猎犬相比,智商则高上不止一个档次。孟弟不会耍把戏,叫他“过来”,没用,他甚至连“坐下”都不听,然而他会静静地等你向他走去,仿佛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有趣的事了。他最大的成就是在“克里科伍”(还是“克里科汪”?)狗展上,获得了“最佳男狗狗”称号。第二名是一只猎兔犬,第三名是一只泰迪。
尽管我对孟弟的智力成就有点儿苛刻,但他总会带着一副认真而疑惑的表情,仿佛在以一种有条不紊的方式试图解开某套密码,抑或在认真思考宇宙的隐藏意义。我觉得他就像华生医牲——呀,别担心,这本书不是那类充斥着蹩脚双关语的书啦,没了没了。如果他是华生,那我是不是就是福尔摩斯了呀?啊呀,孟弟和我怕是像两个直男唱双簧——我们都是华生,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累得气喘吁吁,而聪明人早就到达终点了,尽管他们到达的地方不一定是对的。
因此,我觉得孟弟是个好伙伴,能陪我逛逛这儿、逛逛那儿,尝试运用这些年来在学校里以及通过课外阅读学到的哲学知识理解世界。我们会聊事情,交流想法。我现在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了,甚至能直接说出来。
接下来的几章将会展示我们在伦敦北部(偶尔会去稍微远一些的地方)的大街小巷、公园墓地的哲学对话,以此作为对哲学领域重大问题清晰易懂的介绍。你知道我说的重大问题是哪些,就是平时人们会想到的那些。什么算正确的事?自由意志存在吗?现实的终极本质是什么?我们是怎么知道事物的?上帝存在吗?为什么我插U盘的时候,第一次总是插反?
本书是写给人的,而不是写给狗的,解决的是人的问题,而不是除虫日程、狗便处理策略这类让我们殚精竭虑的养狗问题。然而,这本书品味起来,依然带着狗味儿……我在经典哲学著作中,特地留意了我们人类挚友的身影,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多。有点儿像假发,对于这一点,我得解释一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曾经交往了一个女孩,她对戴假发的男人有着奇怪的嗜好。我这么说并不带情色意味——她可不喜欢我戴着法官马尾般的假发,敲着小槌宣判她犯了衣冠不整的罪。她就是喜欢发现假发,如同观鸟者喜欢在树林里寻找金冠戴菊鸟或叽咋柳莺那样。我们在酒吧或搭地铁的时候,她总会冷不丁用手肘碰一下我,轻声说“糖浆”(Syrup),这时我就会去找那个戴假发的人(顺带提一下,糖浆是伦敦的押韵俚语,暗指假发 (1) )。当时,头发置换技术才刚起步——织发、植发、毛囊再生软膏等都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成熟。但就算在当时,经典的三毛横梳头已经不能为人们所接受了,因此身边还是可以观察到比较多戴假发的人。
女友一提醒我,我就会往屋内或车厢四周扫视。在我们交往初期,如果不是特别明显的质量很差的假发——比如看起来像只睡着的海狸,或看着特别死板,像玻璃纤维或打发过头的奶油和熔化的塑料——我通常都完全找不到目标。但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去抓蛛丝马迹:眉毛半白,头发却黑得过分;脸上爬满皱纹,头发却特别浓密;在街上霓虹灯的照耀下,头发会反射出五彩光芒。
在我们的恋爱关系确立之前,我从未注意过假发,从未“看见过”假发。这种细节,这种颗粒度是我的世界中没有的。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我们会在本书中再次与这位哲学家见面——在《哲学研究》一书中详细阐述了我们学习字词含义的过程。客体和它的名字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直线关系,我们要通过观察字词是如何被使用的,才能了解其含义。我们要学习字词的表达规则以及字词所蕴含的“生活形式”——由丰富的文化程序和传统构成的矩阵。知识就是行为,是我们做 的事情,而非我们有 的东西。因此我必须跟随我的“女主人”,学习去感知假发。不久之后,我看到了世界的一个新层面。我发现假发无处不在,我和女友因为我们共同的能力而欣喜不已,那种感觉就如同海豚在浪花中遨游。即使她已离我而去,即使共同探索的乐趣已如过眼云烟,但我依然发现自己会在人群中寻找假发,寻找顶在一张忧郁的脸上方茂盛、浓密、巧克力色的那团东西,然后我会默默地对自己说“糖浆”,并黯然神伤……
和假发一样,我从未在西方哲学著作中见过狗的身影,直到我主动去寻找。突然间,我发现它们到处都是,有时候潜伏在字里行间,仿佛知道自己因为吐了一地或在橱柜里偷吃而惹上了麻烦,而其他时候,它们就躲在光天化日之下。
鉴于人类与狗源远流长的亲密关系,狗渗入我们的智力文化、神话、故事,以及哲学探索的方方面面也就不足为奇了。考古学家发现,很难确定狗是从什么时候被驯化的,尽管最佳猜测是三四万年前。很可能一开始在我们祖先的居所周围漫步的是狼,然后经过几万年时间,狼群中与我们现代的狗很像的那一部分分化了出来,这一过程是由自然选择和人工培育结合而产生的。
一万五千年前,当时的我们还不会农耕,但人和狗已生死相依。关于人狗共同生活的最早铁证出土于德国的一个采石场,是三具旧石器时代的遗骸: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只小狗,合葬在了一起。这只狗曾患有犬瘟热,而唯有在人的照顾下,它才能活那么久。这只狗太过孱弱,根本没法用来打猎,所以它在群体生活中,必然有其他用途:它是一只宠物……
细观古今,在大多数人类文化中,狗都得到了尊崇。前哥伦布时代的美洲,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认为狗是善良的领路者和守护者,将死者领往灵魂世界。埃及人或许更为人所知的是他们对猫的喜爱,但狗也常常和主人合葬,并被做成木乃伊。流传至今,第一只有名字的动物是一只风度翩翩的猎犬,名叫“Abuwtiyuw”(我也不知道这个名字该怎么读),这只猎犬生活在埃及第六王朝时期(前2345—前2181)。
稍微往靠近西方哲学传统的时间、地点看一看,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 (2) 就被狗的聪慧和正直深深吸引。波斯人认为狗会守护死者前往天堂的大桥,这与玛雅神话不谋而合。狗也是光明与黑暗永恒之战的主要参战者,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的手下,同恶神安格拉·曼纽手下的昆虫、蛞蝓、老鼠、蜥蜴、青蛙,恐怕还有猫作战。而狗之所以会站着不动,安静地盯着前方的虚空,正是因为它们能看见我们所看不见的恶灵。因此,若虐待这场大战中我们强有力的盟友,必定会在今世和来世受到严厉的惩罚。杀狗的人必须做很多事来赎罪,所以没错,琐罗亚斯德教徒毫无疑问是爱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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