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只字未提,甚至连一句正式的告别都没说……我以为,我们还有时间,还会再见面。‖
如今,我已在伯奇伍德庄园里生活了155年。
幼时,他们说我是钟表匠的女儿,是另有用途的小女孩;
成年前,爱德华说我是他的缪斯,是他无法逃离的命运;
那年夏天之后,世人说我是小偷,是冒名顶替的女骗子。
而我的真实姓名,早已随着那年夏天的真相,深埋在时间的细流之下,一去不复返。
-
★编辑推荐★
☆我们总以为还有时间,突然却一切都来不及。
☆千万销量作家凯特•莫顿全新力作!
☆登顶澳大利亚畅销书榜和加拿大畅销书榜!
☆21国读者首推:2018年Goodreads年度历史小说提名、图书馆精选、Indie Next精选等;
☆百家媒体力荐:《纽约时报》《星期日泰晤士报》《出版人周刊》《华盛顿邮报》等;
☆诸多名人倾心:《萤火虫小巷》作者、《唐顿庄园》主演等。
-
★名人、媒体推荐★
1.凯特•莫顿展现了令人难以企及的创作水准。——克莉丝汀•汉娜(《萤火虫小巷》作者)
-
2.本书是凯特•莫顿至今为止极具野心的作品。她再次证明,历史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张复杂、无限的网。——《书单》
-
3.谋杀、神秘、艺术、爱与失去,这本书里应有尽有。——《女性世界》
-
4.凯特•莫顿悠然地将哥特式细节与古典浪漫的悬念层层叠加,在过去和现在之间转换,在故事之中讲述故事。——《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
-
5.这是一个让人惊叹而又充满想象力的故事,莫顿迷住了所有人,让人无缝穿越时空。——《兰开夏郡晚报》
-
6.我一直钟爱着房子。我在《钟表匠的女儿》中描写了一座可能会让人沉迷其中的房子。时光荏苒,这座房子成为不同时代的人的荫庇之所,他们向它透露自己内心的秘密,使得它成为一座记忆的宝库。当所有人的秘密跨越时间拼凑在一起时,真相才浮出水面。——作者凯特•莫顿
-
★内文金句★
1.时间一去不复返,某一刻、某个人或是某些事,都再也无法挽回。
2.美丽本身就蕴含着危险和力量。
3.因为恐惧,许多人的生活打了一半的折扣。
4.我们每个人都是旅人,都在向着自己的黄昏前行。
5.时间是一头奇怪而又强大的野兽。使不可能成为可能,那是它的习性。
作者介绍
凯特•莫顿(Kate Morton),澳大利亚国民级女作家,被国外读者誉为“文学女王”。自处女作《雾中回忆》横空出世以来,她就成为享誉世界的畅销书作家,作品累计总销量突破1100万册,以34种语言版本,风靡42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她以高票数登顶“澳大利亚受欢迎作家”排行榜。她曾四度摘得澳大利亚书业(ABIA)“年度小说”大奖,创下了该奖项开设以来无人能及的纪录。
莫顿成长于澳大利亚昆士兰东南山区,自小酷爱阅读,坚信阅读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她曾先后求学于英国伦敦三一学院和皇家戏剧艺术学院,以优等生荣誉毕业于昆士兰大学文学系。
《钟表匠的女儿》是她的第六部长篇小说,出版后迅速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本书以英国诸多历史建筑为灵感,结合前拉斐尔派艺术家们的奇闻逸事,描绘出一幅缱绻、哀婉而沉郁的历史画卷。故事通过一位神秘人物之口,向读者讲述了一座古老庄园的诱人魅力和英国百年的时代变迁。
部分摘录:
我们去伯奇伍德庄园,是因为爱德华说那里闹鬼。其实不然,当时那里并不闹鬼的。不过,让事实真相平白糟蹋一个好故事,那是无趣的人才会干的事。爱德华可不是那样的人。他充满激情,只要是他所信奉的,他都会一头扎进去,这是我爱上他的一个原因。他有着传教士身上的那股热情,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观点,就好像刚刚铸造出的钱币一样闪闪发光。他还习惯把人们吸引到自己身边,点燃他们身上那些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是从哪里迸发出来的热情,而后,他便功成身退,甚至不再笃信因为他才勾起别人热情的那些事。
但爱德华并不是传教士。
我记得他,记得一切的一切。
我记得他母亲在伦敦的花园里那间玻璃屋顶的工作室;记得刚刚调好的颜料的气味;记得在他的目光扫过我的肌肤时,画笔划过画布的声音。那一天,我的每根神经都在躁动着。我渴望能让他印象深刻,让他觉得我有他喜欢的那一面,尽管我没有。当他用双眼扫描着我的全身时,麦克夫人的教诲在我的脑海中盘旋:“你的母亲是个正派人,你们家也都算有身份的,你可别忘了这一点。别干什么傻事儿,否则吃亏的是你自己。”
于是,坐在紫檀木椅上的我,腰板更挺直了些。那是在第一天,在那间白色墙壁的屋子里,外面是枝藤缠绕的甜豌豆,羞答答地开着粉红色的小花。
我正觉得饿了,他的小妹妹就送来了茶点。他的母亲也穿过花园的羊肠小道来看他工作。她极爱自己的儿子。在他身上,她看到的是他们一家人的愿望能够成真。他会成为皇家艺术学院的杰出画家,同一位有钱人家的小姐订婚,很快就会有一帮棕色眼睛的小继承人出生。
像我这样的,可配不上他。
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的母亲觉得,都怪她自己。可她要想拆散我们俩,却比阻止黑夜和白天碰面还要难。他说我是他的缪斯,他的宿命。他说,在特鲁里街剧院的门厅里,透过煤气灯的朦胧光线看到我时,他立刻就知道了这一点。
我是他的缪斯,他的宿命。他也是我的宙斯,我的宿命。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却又仿佛就在昨天。
哦,我记得爱情的样子。
主楼梯中段平台的这个角落,是我最喜欢的。
这是栋奇怪的房子,布局让人感到莫名其妙,而且还是故意为之。楼梯的转向都是非同寻常的角度,让人手忙脚乱不说,楼梯踏板还不平整;窗子的排列也高高低低的,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成直线;地板上和墙板上都设有巧妙的暗门。
这个角落里,有一种几乎不自然的温暖。我们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初夏时节的那若干个星期里,我们轮流猜测着为什么这里异常温暖。
要弄明白原因,颇让我费了些工夫,不过我终于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现在,我对这里了如指掌。
爱德华用来吸引其他人的,不是房子本身,而是这里的阳光。晴朗的日子里,从阁楼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泰晤士河以及遥远的威尔士山脉。淡紫色和绿色犹如一条条丝带,白垩岩峭壁嶙峋、直入云霄,空气是暖暖的,眼前的一切都在太阳的照耀下变得色彩斑斓。
他的提议是这样的:在这儿度过夏天里的一个月,吟诗作画,享受野餐,写写故事,谈谈科学,搞搞发明;沐浴在阳光下,这可是天赐的礼物;远离伦敦,躲开那些窥探的目光。其他人都美滋滋地同意了,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只要是爱德华想做的,他总有法子办到,仿佛是得了恶魔的眷顾,他总能心想事成。
他只和我一个人讲了来这里的另一个原因。阳光确实足够诱人,不过,爱德华还有一个秘密。
我们是从火车站一路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