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魏晋南北朝是指我国历史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段,始于东汉的灭亡,终于隋朝的建立,主要包括三国、西晋、东晋、五胡十六国、南朝与北朝。本书体例严谨,论证详密,资料丰富,语言简洁。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还是中外交流方面均有作者独到的见解。不失为广大专业工作者和历史爱好者的必备之书。
作者介绍
王仲荦(1913-1986)中国历史学家。浙江余姚人。1937年上海正风文学院毕业。曾任上海太炎文学院、中央大学、山东大学教授。建国后,历任山东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文史哲》编委会副主任,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史学会理事长,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长期从事文史教学和研究,专于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史,晚年致力于敦煌学和古代物价史的研究,写成《敦煌石室地志行记综录》。著有《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北周六典》、《北周地理志》、《西昆酬唱集注》、《敦煌石室地志考释》等。另出版有《鹊华山馆丛稿》、《鹊华山馆丛续编》。
部分摘录:
编写魏晋南北朝史,首先要接触到的是古史分期问题。而我是主张魏晋封建论者,与主张其他各种说法的同志的意见难以统一起来。我在讲授这门课程时,为了避免造成教学上的混乱,尽量不去触及这个问题。好在奴隶社会的下限,国内只有三派,而不管哪一派,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农奴——部曲佃客制这一加强过程,是谁都没有否认或加以抹杀的,所以本书开头就没有把奴隶社会的下限问题作为重点来阐述。当然,要把每个人的古史分期主张完全撇在一边,来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是有困难的。我在这里只是略而不谈,有些地方仍然会表现出自己所持的看法,这也可以说是锲而不舍吧。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态是世家大族地主占有了大量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土地上的依附农民——部曲、佃客。这种封建关系的形成,隶属性被极度强化,但劳动者和土地的结合,缓和了两汉以来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这一严重的社会危机。这时候的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只是作为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补充形态出现的,它们得受到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制约。关于世家大族这个名称,有不少同志认为不如用门阀士族好。我认为世家大族和门阀士族其实是同义语。世家这个名称,可能会和春秋时代的“世卿”、“世禄”混淆,其实是能够区别开来的,春秋时代的“世家”,如淳释为“世世有禄秩家”(《史记·平准书》集解引),我认为这样解释是比较确当的。魏晋南北朝的世家就是士族。《新唐书·杜羔传》:“开成初,文宗欲以真源、临真二公主降士族,诏宗正卿取世家子以闻。”可见世家和士族本来是同义语。“士”“仕”本来是一个字,仕族用古义称士族,而士族二字骤看起来,好像带有书香子弟的味道。东晋、南朝的琅邪王羲之、王融,陈郡谢灵运、谢朓,南阳庾信,琅邪颜之推,他们才华不世出,称之为士族倒可以;至如北朝的赵郡李元忠、勃海高昂,这些带有土豪气息,没有一点书香余韵的,称之为士族,真是不相称。所以仍用世家来称呼他们。大族见《三国志·吴志·陆逊传》:“世江东大族。”《北史·宋弁传》:“高门大族。”门阀见《北史·辛术传》:“管库〔寒人〕必擢,门阀不遗。”《新唐书·薛登传》:“魏取放达,晋先门阀。”门阀和大族虽然不是同义语,但也很接近,只是从字面上看来,门阀的门第更高峻一些,一般世家大族有时还不能企及,因此就采用大族这一个名词了。本书有时出现世族这个名词,这是根据《晋书·外戚传》:“庾亮世族羽仪。”《宋书·恩幸传》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把世家大族一词简化一下,就成为世族这个名词了。当然拙著里有时也用门阀士族这个名称,偶或用之,应当也是允许的。
还有一个问题得谈一谈。我是把西周、春秋时期的井田制、书社制看作农村公社的。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坚持这个看法。就是说在当时有两种基本经济结构存在,即既存在古代东方的奴隶制度,也还残存着原始社会遗留下的农村公社制度。到了魏晋南北朝,西晋的占田制,北朝和唐代的均田制,实际又是封建社会前期,地主经济已经占统治地位下再度建立起来的村社残存形态。到了唐中叶,均田制破坏,两税法实施,我国村社的残余形态才基本结束,后来只有实行连坐法的保甲制度还残存下来罢了。这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它的中期和后期了。
江南的地方经济,在两汉以前是不算十分发展的。历东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北方南下流民和江南土著农民经过长期辛勤劳动,江南的农业和手工业才有了巨大的发展。侯景乱梁和隋文帝灭陈,江南地方经济一度出现停滞迹象,到了唐代中后期,全国经济的布局,又数“扬一益二”了。五代十国时期,南宋时期,明清时期,江南地方经济都有长足的发展,所以江南成为我国最早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地区。关于六朝时期江南经济的发展情况,我们用较大的篇幅来描述它,我想这是有必要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都经历了民族融合这个过程。只有通过这个过程,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吸收了新鲜的血液,才会更加发展壮大起来。在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中,各族人民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联合和融合是主流,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与此同时,对于当时各族统治者或政权(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我们也要用一定的篇幅来加以叙述,指出这些斗争的阶级实质,区分正义和非正义的不同性质。初稿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后采用的胡汉分治政策或胡汉不分治政策,注意得不够,这次也作了一定的补充。初稿对石勒、姚兴等少数民族上层分子,有肯定不够之处,这次定稿时也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长时期的剧烈的战争中,涌现了不少优秀的军事统帅,他们指挥战争的艺术,一直到今天,还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这一次修改时,也补充了不少军事史方面的内容。这里着重说一说《尚书·仲虺之诰》里提出的“取乱侮亡”的问题。一个国家,一个政权,如果内部安定团结的话,无论敌人势力怎样强大,也不见得会被消灭掉。十六国时期,前赵进攻前凉,前赵主刘曜有二十八万军队,“列营百余里,金鼓之声动地,河水为沸”。前凉张茂虽然只有几万军队,但内部和睦,使敌无隙可乘。后来后赵主石虎也动员了十多万军队进攻前凉,还是攻不下来。相反,兵力虽然强大,如果内部充满矛盾,像前秦主苻坚统率八十七万人大举南下,同只有八万人的晋兵会战于淝水,也会一败涂地。刘裕北伐的兵员并不比后秦多,只是趁着后秦姚氏众叛亲离之际,“取乱侮亡”,终于攻下长安,灭掉后秦。所以,只要自己内部安定团结,别人就不敢轻易欺侮,在中国历史上,这类例子还很多。这个历史教训,我们应该好好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