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编辑推荐: 法学名家刘星教授法学启蒙五部曲,经典风行二十年!法学入门参考,法律专业必读。法律到底为何?中外法律思想又有何异同?法学如何实践?何谓法律的隐喻?一套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好书!
《中国法律思想:故事与观念•古代卷》:中国有哪些代表性法律思想?当下,我们如何更好地批判、继承和借鉴这些法律思想?本书系统梳理了中国法律思想,堪称中国法律思想百科全书。作者力图“将思想和实践联系起来”,在叙述大量个案的基础上对思想进行阐述和分析,启发读者对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的思考。
《西方法律思想:传说与学说》:西方有哪些代表性法律思想?西方法律思想有何魅力?本书系统梳理了西方法律思想,堪称西方法律思想百科全书。本书以问题思路作为线索,来讨论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变,作者在叙述的过程中时常以“夹叙夹议”的方式展开自己的某些讨论,进而具有一些整体理论分析的色彩,使读者可以较为深入,并且以中国的学术理解方式来理解西方法律思想。本书在尽可能多地涉及西方法律思想资料,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特别注意将法律思想的分析讨论融入具体的法律实践活动的分析讨论中,使本书呈现“实践中的理论分析”的表征。
《法律的隐喻》:本书是著名法学家刘星教授的学术随笔辑录。作者在娓娓讲述那些有趣故事和社会现象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引领读者进入对法律实践和法律理论诸多基本问题的思考。书中每篇文章相互之间都有逻辑联系,是意思的层层深入,也是问题的逐渐打开。文章内容既是务实的,也是理论的;既是“批判的”,也是“推进的”。本书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读者也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法律是什么:20世纪英美法理学批判阅读》:法律到底是什么?本书在介绍20世纪英美法理学的各种理论的同时,带领读者进行批判阅读,从理由层面上对各理论进行追寻与辩驳,进行深层次地“交往与对话”,让不同的学理根据呈现、交流,让读者的批判阅读在这一层面上展开、深入。本书走入英美法理学的语境,引用大量法理学理论及案例,分别探讨了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行动中的法律、解释性质的法律、意识形态中的法律等主题,令读者真正明白“法律是什么”。
《法学实践》:法学到底如何实践?本书即讨论这个问题,且更多地侧重于中国的背景,同时,还包含了更广阔的理论期待,即怎样看待广义的法学职业者的学术努力、怎样认识他们的职业产出,以及他们的知识究竟是以什么方式存在于社会。对法学而言,随着全球化尤其是语言交流的便捷,中国背景和世界背景之间的界线越来越不清晰,故而更广阔的理论期待也更具有合法性。
作者介绍
刘星,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出版《法律是什么》《西窗法雨》《中国法律思想:故事与观念》《西方法律思想:传说与学说》《法律的隐喻》《法学实践》等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部分摘录:
《鹿洲公案》里的“兄弟争田” 清朝雍正年间,官人蓝鼎元颇为擅长审案断狱。蓝官人字玉霖,号鹿洲,也许特别喜欢自己的“号”所以写了一本书——《鹿洲公案》。《鹿洲公案》记录了许多案子,这些案子里的“法官”正是蓝鼎元自己。
在中国农村,田地是最重要的,有句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个平民百姓叫陈智。他有两个儿子,长子称作阿明,次子称作阿定。不知什么原因,陈智去世很早,于是就留下七亩地给两个儿子。但是,为争七亩地两个儿子产生激烈矛盾。说来怪遗憾的,父亲还在世时阿明、阿定友爱、亲善,少年时一起读书,成人后一起耕地,即便各自结婚了也是相互关照。可父亲一“离开”,兄弟之情便淡漠了。这都缘于所谓“命根子”的田地。
开始,乡里的亲戚、族人都来劝解,说“你让一步,他让一步,不行?”两个儿子就是不听。不仅不听还将“你争我夺”闹到了官府。
在官府,阿明讲:“这七亩田是父亲留给我的。”讲着便向知县蓝官人(即蓝鼎元)递上父亲亲笔手书,上面写着“百年之后田产归长孙”。但阿定也不含糊,说这些田是父亲留给他的,并拿出“临终口头遗嘱”来证明,还说有人可以旁证。蓝鼎元觉得案子有点棘手,但稍过片刻还是宣称:“你们都说得不差,然而这意味着责任在你们的父亲。谁叫他不做出一个清楚的决定?我只好开棺问他!”兄弟两人听到这话立刻面面相觑,无地自容。接着蓝鼎元又是一通训斥:“田产比起兄弟亲情实在是区区小事,为这等小事打官司值得吗?说来让人寒心,你两个都是各有两个儿子的人,将来你们各自的二子长大不像你两个那样争田就怪了!所以为了日后安宁,我只好防患于未然,让你们各自只养一个儿子。阿明是长兄,留下长子送走小的;阿定是弟弟,留下次子送走大的。这是决定。现在命令差役押送阿明的次子、阿定的长子去收容院,卖给乞丐做儿子。”
阿明、阿定一听慌了。阿明说:“小民知罪了,愿将田产全部给予弟弟,永不计较。”而阿定也是“痛改前非”,说自己绝不接受田产,愿哥哥享有田产的每一尺每一寸。说完两人抱头痛哭。可是蓝鼎元仍然摆着架子,非说二人不是真心实意的,并宣称:“即使你们有了这份心意,你们家里当妻子的那些人也会小肚鸡肠,绝不让人。所以你们先回去看看妻子的意思再说。三天后,衙门见。”
就在第二天,阿明的妻子郭氏和阿定的妻子林氏立即邀请族人头领陈德俊、陈朝义到了官府,要求和解。
而阿明、阿定两个人更是痛哭流涕,说:“我两个真是罪该万死,不知天理情义,叫蓝大人费了仁爱之心。今日的确如梦初醒,追悔莫及。我们发誓,永远不争这份田产了,请准许我们将这份田产捐献给佛庙寺院。”可是蓝鼎元得势不饶人,大声说道:“真是一对不孝之子!居然说出要将田产捐给和尚那些人,该用大板教训一番才是!做父亲的流血流汗,辛苦一辈子才留下了这份家当,你们兄弟二人鹬蚌相争,叫那些和尚渔翁得利,死者九泉之下能瞑目吗?照理说,做兄长的应该让弟弟,做弟弟的应该敬兄长,互让不行就要还给父亲。现在这田产只能作为祭奠你们父亲的资产,兄弟二人轮流收租祭祀,子子孙孙不得再起争端。这叫什么?一举多得!”
族人头领陈德俊、陈朝义听了这番话,频频点头称是。而阿明、阿定、郭氏和林氏听后也是感激涕零,“当堂七八拜致谢而去,兄弟妯娌相亲相爱……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1]。
后来蓝鼎元乐不可支地总结道:这案子如果依着一般审判方法,就应该兄弟二人各打三十大板,将田地对半分开,三两句话了断即可;而现在费了不少周折,婆心苦口,但毕竟是效果显著。你看“此时兄弟妯娌友恭亲爱,岂三代以下风俗哉。必如此,吏治乃称循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