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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堂-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7-11) 1507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妻子的老朋友,一个盲人,今晚来我家过夜。
晚饭后,电视里播放着关于大教堂的纪录片。盲人让我描述大教堂的样子。我这人没什么信仰,但假如我的命都要赌在这上面,假如一个疯子非逼我描述,否则就要了我的命,我该从哪里说起呢?
我找来纸笔,盲人摸着我拿笔的手。我们要一起画一座大教堂。真是疯了。我画上尖顶,画上拱形的窗户,画上飞扬的扶壁,我画着画着闭上了眼睛,干着我这辈子从没干过的事,我停不下来。
我闭着眼坐在自己的房子里。但我觉得无拘无束,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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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毫不做作的人,写毫不做作的小说。卡佛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小说中那些失落、失望和失意的瞬间,常常令人产生如踩空台阶一般的失重感,而结局,或许早已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

作者介绍

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1938-1988),美国作家,擅长以精炼冷峻的笔法呈现生活背后的巨大沉默与种种隐而不露的情感,被誉为“极简主义风格大师”。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请你安静些,好吗?》《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大教堂》,诗集《我们所有人》等。

部分摘录:
我工作中认识的朋友,巴德,有一天叫我和弗兰一起去他家吃晚饭。我不认识他老婆,他也不认识弗兰,算是扯平了。不过,我和巴德是朋友,我知道他家里有一个婴儿,当时应该有八个月大了。这八个月都跑到哪儿去了?见鬼,那之后的时间又去哪儿了呢?我还记得那天巴德带了盒雪茄来上班,在午餐室里分给大家抽。是那种杂货店里卖的雪茄,荷兰大师[1]牌。每根雪茄上面都有一条红色标签,包装纸上写着“是个男孩!”。我不抽雪茄,但还是拿了一根。“再拿两根。”巴德晃了晃烟盒对我说,“我也不喜欢雪茄,是她的主意。”他说的是他老婆,奥拉。
我从没见过巴德的老婆,只有一次在电话里听过她的声音。那是个周六下午,我无聊得很,便给巴德打电话,看他有什么点子。这女人接起电话,说了声:“喂?”我有些懵,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是巴德的老婆。巴德倒是跟我提过几回她的名字,但我总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她又说了一遍:“喂?”我能听见那边电视开着。然后她问:“谁呀?”我听见有婴儿开始闹了。“巴德!”那个女人喊道。“怎么了?”我听见巴德的声音。我还是想不起她的名字,就把电话挂了。后来上班见到巴德,我当然没提打过电话的事。但我还是兜着圈子让他提起了他老婆的名字。“奥拉。”他说。奥拉,我对自己说。奥拉。
那天我们在午餐室里喝咖啡,巴德跟我说:“没什么事,就我们四个。你和你太太,我和奥拉。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起聚聚。晚上七点左右来吧。她六点喂小孩,接着哄他睡觉,然后咱们就吃饭。我们的地方不难找,这是地图。”他递给我一张纸,画满了线条,标示着大街小巷路口之类,还有箭头指示着东西南北。一个大叉标出了他家的位置。我说:“我们很期待这次聚会。”不过,弗兰对此并不太热心。
那天晚上看电视时,我问弗兰我们去巴德家要不要带点儿东西。
“比如说带什么?”弗兰说,“他说要我们带什么了吗?我怎么知道要带什么?我没主意。”她耸了耸肩,瞥了我一眼。我跟她提起过巴德,但她不认识他,也不大想认识他。“我们可以带瓶葡萄酒,”她说,“不过我无所谓。要不你就拿瓶酒吧。”她甩了甩头,长发在肩头摇摆,似乎是在说,我们为什么需要别人呢?
我们拥有彼此。“过来。”我说。她朝我这边靠近一点儿,让我能一把抱住她。弗兰个子很高,一头金发散在背后。我捻起她的一缕头发,嗅了嗅,将手缠绕在发丝里。她任由我抱着她。我将脸埋进她的头发里,把她搂得更紧了一些。
有时,长发会挡住她的视线,她不得不撩起来拨到肩后。对此她很不耐烦。“这头发真碍事。”她说。弗兰在一家乳制品厂工作,上班时得把头发盘起来。每晚她都得洗一次头,然后边看电视边梳理。偶尔她会威胁说一定要把它剪了,但我想她不会的。她知道我有多喜欢她的头发,知道我喜欢得多么疯狂。我对她说,我就是因为她的头发爱上她的。我告诉她,如果她剪掉头发,说不定我就不爱她了。有时我会叫她“瑞典人”。说她是瑞典人也真会有人信的。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晚上,她会一边梳理她的长发,一边和我一起大声地说出我们希望拥有而现在还没有的东西。我们想有辆新车,那曾是我们的愿望之一。我们也盼望过能一起到加拿大玩两个礼拜。但我们从来没有盼过的,就是孩子。我们之所以还没有孩子,就是因为不想要。可能哪天会想要吧,我们对彼此这样说过。反正我们现在不想要。我们觉得,也许我们会一直不想要。晚上我们有时会去看电影,要不就待在家里看电视。有时弗兰会为我烤些点心,不管烤得怎么样,我们都会一口气吃完。
“他们可能不喝葡萄酒。”我说。
“就带葡萄酒吧。”弗兰说,“要是他们不喝,那咱们就自己喝。”
“白的还是红的?”
“再带点儿甜点。”她没搭理我,“不过,带什么都行,我真的无所谓。这是你的聚会。咱们可别太当回事,小题大做,要不我可真不想去了。我可以做个覆盆子咖啡蛋糕,或者纸杯蛋糕什么的。”
“他们会准备甜点的。”我说,“你不会请人到家里吃饭却不准备甜点的。”
“他们可能会做个大米布丁,或者果子冻!我们不爱吃的那些东西。”她说,“我都没见过那个女的,怎么知道她会做什么?如果她给我们吃果子冻怎么办?”弗兰摇着头。我耸了耸肩。不过她说得有道理。“巴德给你的那些老雪茄,”她接着说,“带上它们。那样你们就可以饭后到客厅去抽雪茄喝波特酒,反正就是电影里那些人喝的那种酒。”
“行,那就带上我们自己想吃的。”我说。
弗兰说:“我们就拿一条我做的面包吧。”
巴德和奥拉住在离城镇差不多二十英里的地方。我和弗兰已经在这儿住了三年了,却还没怎么去周边的乡间兜过风,真是的。在这些蜿蜒的小路上开车的感觉真好。傍晚,天气晴朗又暖和,我们看见了牧场、栅栏,还有正向着老畜棚慢吞吞地走去的奶牛。我们看见红色翅膀的黑鹂栖在栅栏上,鸽子绕着干草棚盘旋。还有花园之类的,野花盛开,一座座小房子建在远离公路的地方。我对弗兰说:“我们要是能在这儿有座房子就好了。”随便想想而已,不过是又一个没什么用的愿望。弗兰没有答话,她正忙着看巴德给的那张地图。我们开到了一个他标出的四向停车路口[2],然后按照地图所示右拐,又开了正好三又三分之一英里。路左边,我看见了一片玉米地,一个信箱,还有一条长长的碎石铺就的车道。车道尽头,几棵树后面是一座带门廊的房子,房顶上有根烟囱,因为是夏天,自然没有烟袅袅升起。不过我还是觉得这是一幅不错的景象,便对弗兰说了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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