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作为在监狱系统工作了40余年的资深狱长,在日常与重刑犯日复一日的相处和对他们长达20年的深度访谈中,戴维·威尔逊教授深入谋杀者的内心,对那些犯下不可思议罪行的人的心理进行了引人入胜的探索。 他超越了惯常的媒体轰动式写法,用令人钦佩的敏感性,详细介绍了监狱中那些最臭名昭著的杀手、连环杀手、性犯罪者和精神病态者的生活,阐明了他们犯下恐怖罪行的复杂原因。对那些对犯罪心理及其动机感兴趣的人来说,他的专业经验具有绝对的吸引力和可信性。而读者也可借此明悉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重要性,对青少年的成长、成年人的心理给予应有的关注。
作者介绍
戴维·威尔逊(David Wilson)
英国著名的犯罪学教授,伯明翰城市大学应用犯罪学中心创始主任。
曾在格兰登、木山等三所监狱工作,使其得以与诸多臭名昭著的杀人犯接触。
他经常以评论员和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在印刷和广播媒体上,并拍摄有多部关于谋杀、罪犯的纪录片。2016年6月,他在BBC第四频道对一名杀手进行的采访广受好评,于2017年获得广播奖和皇家电视协会奖。
部分摘录:
地铁色狼的摩擦癖是如何养成的 “性犯罪者”是个很笼统的说法,它包括许多不同的行为。我所在的那个组里,有人是对婴儿进行了性侵犯,有的则是对青少年。组里还包括其他类型的性犯罪者。我知道人兽交是什么意思,但从这些小会中,我认识到了人类无穷无尽、多种多样的癖好:“恋发癖”“恋罪犯癖”“恋臀癖”,还有“污染癖”,这些听起来显得很高级的词语,却是在描述我们最卑鄙的欲望。你要是想查一查这些词的具体意思,我不会拦着你,但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在工作的时候去查。
我第一次参与的那次讨论,中心词语是“摩擦癖”(frotteurism)——我会一点基础的法语,所以这个词我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1]。
为了那些不熟悉这个词的人,我还是解释一下。“摩擦癖”指的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用性器官——一般来说是勃起的性器官——在对方身体上摩擦来获得性快感的癖好。有“摩擦癖”的人一般会在不起眼的情况下,迅速触碰受害者的胸部、胯下或臀部,然后再迅速消失。受害者一般不会起疑心,根本意识不到刚刚发生的性行为。一般来说,有摩擦癖的人都是男性,而受害者往往是女性。
在小组讨论中,组里一个叫迪恩的男人说,他一般在伦敦地铁的北线上实施犯罪。高峰时间段当然是最好的,因为大家都挤在车厢里,几乎脸贴着脸地站到自己的目的地。他会站在一名自己觉得好看的女性身边,随着车的摇摆来计划自己的行动,一开始只是轻轻碰上,仿佛是不小心碰到的。
等他慢慢把这种偶尔的意外肢体接触变得正常化之后,他的“碰撞”就变得更加强烈,更加频繁。迪恩会事先在内裤里塞满纸巾,这样他裤子上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他也就可以安全离开地铁站而不被人察觉。他最终被抓住,是因为一连很多天,有很多女性报警称她们被疑似同一个人骚扰过,而且发生的时间也都差不多。一名便衣女警察最终逮捕了他,伦敦北线终于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些小报半开玩笑地在头条报道了迪恩被定罪的消息——他被判两年监禁。这对受害者们来说不公平,也对渴望改过自新的迪恩不公平。他也因自己的行为深受困扰——他十分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迪恩希望能有一段“健康的关系”,所以他也明白自己必须停下来,或者有人让他停下来。现在他想利用在监狱里的时间来改变自己。监狱让他停了下来——至少在他服刑期间,可他刑满释放之后呢?他如何才能彻底改变自己的行为呢?
和迪恩的交谈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对他和他的小组成员们理解迪恩的行为很有帮助。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小组交谈,我们陆续了解到迪恩和他姐姐的关系。在迪恩还是孩子时,他姐姐就对他进行猥亵;等迪恩渐渐长大后,她仍经常趁四下无人时,对迪恩上下其手。对她来说,这就是个游戏,但是对迪恩来说可不是这样。对他而言,他姐姐的行为关乎对他的控制权——一种暗地里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权力。自然而然地,他的小组成员们提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果迪恩不喜欢他姐姐的行为,为什么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而他又为什么对无辜的女性实施侵犯行为?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比第二个要直接得多。迪恩告诉了他的妈妈,但他妈妈不相信他说的话。这似乎还让他姐姐胆子更大了,更加频繁地对迪恩进行侵犯。这么多年来我也确实发现,女性家庭成员——母亲、阿姨、姐妹、表姐妹——往往是引发男性家庭成员性行为的“引路人”。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就复杂得多,主要是因为迪恩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略带踌躇地承认,他其实很享受他姐姐所做的事。他喜欢“手淫”带来的生理快感,尽管这个人是他的姐姐,而不是他的女朋友——难道不是所有男孩都有过被年长的女性手淫的幻想吗?对迪恩来说,哪些事是合适的,哪些事是不可接受的,二者的边界已经无可挽回地被模糊了。
对迪恩而言,性摩擦是一种能重现他第一次性行为的变态方式,而这一次,主动权由他掌握——因为“男人就该掌握主动权”——向这些毫无防备的女性受害者展示自己在性方面的能力,迪恩对小组成员们说。当他面对女性并产生性欲时,性摩擦帮助他重新夺得了控制权。
在我的笔下,迪恩的故事看起来好像很直白易懂,很符合逻辑。但其实不是这样的。他叙述时带着极大的羞耻和悔恨之心,通过耐心的询问,我们才一点点知道了故事的细节。要让迪恩明白如何与女性建立健康的、两相情愿的性关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这些小组讨论中我发现了一件事,这些性犯罪者实际上对恋爱关系和性生活几乎毫无了解。对组里的恋童癖们而言尤其如此。
组里的两个恋童癖,麦克斯和埃迪,虽然都被工作人员和其他囚犯们叫作“孬死”[2],但其实两人的情况大不相同。跟“螺丝”一样,“孬死”这个词的来源也有很多种说法,但最常见的说法是,它是“莫名其妙”[3]一词的简称,是说强奸儿童完全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犯罪行为”。的确,这是一项完全不能被理解的犯罪。
麦克斯已经70多岁了,而他对婴幼儿的性侵犯自他记事起就开始了。没多久我们就发现,他孩童时期曾被他的父亲和叔叔性侵。我在工作中认识的恋童癖中,几乎所有人小时候都被性侵过。长年累月,麦克斯的犯罪行为不断升级,而如今,尽管他仍然对婴幼儿感兴趣,但只有性施虐和受虐才会真正勾起他的性趣。
大家想想看,婴幼儿,性虐待,简直难以想象。我意识到,我们需要考虑每个犯人过去犯下的罪行,以及他日后可能再次实施的犯罪,再在此基础之上,对其进行改造。这项考量并不是严谨的科学,没有什么精心设计的公式可以用在所有案例上。
麦克斯之前进过不少次监狱,所以在入狱时和主管的例行会面中,他要求实施“第四十三条自我保护法”[4],因为他害怕其他囚犯得知他的罪名后,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埃里克口中那些“正常又正直”的罪犯,就跟那些给报纸写信的人一样,他们知道应该怎么处置恋童癖们:“阉了他们!剁下他们的睾丸!”问题是麦克斯最近这一次犯罪,是在他被化学阉割之后犯下的。
埃迪才20岁出头,跟当时的我差不多大。他是个焊工,把女朋友弄怀孕了。当她去医院生产时,护士发现她其实只有14岁,事情这才暴露。麦克斯和埃迪犯下的罪行,虽然都被称作恋童,但其实有很大的差别,仅仅贴上“恋童癖”的标签,并不能帮助我们理解他们的行为,更别谈改变他们的行为了。
其实,我后来发现,只有麦克斯真正想改过自新,至少只有他一直表达出强烈的改过的欲望。至于埃迪,他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埃迪不断地谈论英格兰历史上的性行为法定年龄,以及如今加拿大、韩国等地规定的发生性行为的法定年龄。对穿制服的女学生的性幻想在社会上被大肆利用,比如那时的一些带有情色意味的假日明信片,还有当年风靡一时的主流喜剧节目《不文山鬼马表演》[5]。埃迪正是在这些现象中寻找自我安慰。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埃迪经常这样问。社会现象使他相信自己对未成年人的性趣是无可厚非的。
尽管埃迪不太愿意反省自己的行为,但参与这个小组的讨论使我意识到,待在配楼社区并不比在监狱里更好过。这些人每一天都必须做好准备,去重新经历自己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去描述自己内心的愧疚和羞耻。那么他们为什么不选择坐在自己的牢房里,看看报纸,听听收音机呢?当然了,有些人参与治疗小组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更容易获得假释,但据我观察,大部分人都是真心想要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