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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系列(套装全三卷)-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7-11) 1609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他第一次遇见它,是在危机四伏的森林;他再次闻听它的呼唤,是在刺客冰冷的剑下;第三次,他回头瞥见,却见它高傲昂首悄然离去……
“忠于信仰,忠于国王”——自幼年被送入战士修道会“第六宗”以来,维林的信念从未动摇。然而,自从神秘的银狼数次救他于生死劫难,他开始听到一支持续不断的歌曲。
那歌声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嘹亮,穿透岁月与记忆,为他打开一片全新的天地。迄今所坚持的、信仰的、对抗的所有,在追逐歌声的路上日渐模糊。
维林开始迷惑,是该停下脚步守护眼前的生活,还是继续前行探求未知的真相?而真相,往往会摧毁一切……

作者介绍

安东尼·瑞恩,英国作家,1970年出生于苏格兰,现居伦敦。拥有历史学学士学位,在成为全职作家之前,曾任职于政府部门。擅长奇幻、科幻、历史小说及漫画脚本。《渡鸦之影》是他的处女作三部曲,其文笔、剧情节奏之成熟令人惊异。

部分摘录:
进入修道会一年后,维林杀了第一个人。这一年,他们在严厉的宗师手底经历艰苦的训练,生活是日复一日的折磨,没有尽头。他们的日程从五点开始,先是在操场上用木剑对着柱子挥砍几个小时,然后尝试抵挡索利斯宗师的攻击,最后模仿他教的剑招,招式一天比一天复杂。格挡索利斯的攻击时,维林依然是最有办法的那个,但宗师经常能找到突破防御的法子,让他身负瘀青、沮丧倒地。大家充分掌握了不被宗师的眼神定身的技巧,可索利斯还会很多把戏。
每周的费迪安日全天都要练剑,但伊迪安日属于弓箭,教官是切克仑宗师。这个尼塞尔人肌肉发达,嗓门不大,指导他们用适合儿童体型的强弓射靶。“节奏,孩子们,节奏就是一切。”他说,“搭箭、引弓、放弦……搭、引、放……”
维林发觉弓术是一门很难精通的技艺。弓拉起来费劲,也很难瞄准,指尖被弓弦磨得生疼,胳膊因肌肉生长而酸胀不已。他射出的箭常常跑到靶边,或者干脆脱靶。他开始害怕弓术考试那一天的来临,考试要求在一条围巾落地的时间内从二十步外射中四次靶心。这简直是不可能的神技。
邓透斯很快证明自己是最好的弓手,几乎箭箭正中靶心。“孩子,你以前练过?”切克仑问他。
“嗯,宗师大人。我叔叔杜雷特教过我,他以前偷猎封地令主的鹿,被砍了手指才不干的。”
让维林恼火的是,诺塔仅次于邓透斯,射中靶心如家常便饭,总是刺激到他。两人之间的紧张状态从第一顿饭开始滋长,因那个金发男孩的傲慢而膨胀。他嘲笑其他男孩的失败,常常在他们背后数落;还成天炫耀自己的家族,而别人都不这么做。诺塔谈到家族的土地,谈到数不清的房屋,谈到和父亲一起打猎、骑马的日子,还说他父亲是国王的第一大臣。正是父亲教他弓术,用的是一把紫杉木做的长弓,就和库姆布莱人用的一样,而不是他们手中这种牛角和梣木做的复合强弓。诺塔认为,综合考虑一切因素,长弓是最好的武器,他父亲也信誓旦旦地这么讲。诺塔的父亲似乎有很多想法。
欧普里安日用来学习棍术,由豪恩林宗师指导,就是维林在餐厅初次见到的那个焦了头皮的男子。他们拿着长约四英尺的木棍练习对战,以后要换成五英尺长的战戟,这是宗会结阵战斗的标准武器。豪恩林性情开朗,动不动就笑,喜欢唱歌。他经常在孩子们练习时唱歌或吟诵,大部分是战士的曲子,也有一些爱情歌谣,调子出人意料的精准,吐音也清晰,让维林回想起他在王宫里见过的歌手。
他的棍法学得很快。他喜欢挥棍的呼啸声,还有棍子在手中的感觉。有时他甚至觉得棍比剑更好,易于操控,也更结实。当诺塔暴露出棍术上的无能,他对棍子的喜爱又深了一层——诺塔经常被对手打落棍子,成天都在吸吮被敲麻的手指。
基格里安日很快就成为他们讨厌的日子,因为那天要在马厩干活,连续几个小时铲粪、闪躲锋利的马齿和上了蹄铁的踢踹,然后清理黏在墙上的无数污垢。壬希尔宗师是马房的主人,和他相比,索利斯宗师用起杖子来简直称得上克制有加。“我叫你使劲擦,不是抹灰,蠢货!”他冲正给一块马镫抛光的凯涅斯咆哮,在男孩的脖子上抽出一道道潮红的杖痕。不管对孩子有多凶残,壬希尔对他的马倒是爱护得紧,时常跟它们轻声耳语,满怀爱意地为它们刷毛。这个男人的眼睛是空洞的。发现这一点后,维林对他的厌恶也有所缓和。壬希尔宗师对马的喜爱超过了人,他的手成天抽搐,常常破口大骂到半途突然闭嘴,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喃喃自语。他的眼睛诉说了一切:壬希尔宗师是疯子。
瑞特里安日是大部分男孩最喜欢的日子,在那天,胡提尔宗师会教导他们野外生存的技能。宗师带他们长途跋涉,穿林越岭,分辨哪些植物可以吃,哪些可以当作抹箭头的毒药。他们学习如何不靠燧石生火,如何用陷阱捕捉野兔。他们会在灌木丛里躺几个小时,努力隐藏行踪,和胡提尔玩捉迷藏,而宗师通常只要几分钟就能把他们揪出来。维林常常是倒数第二个被发现的,凯涅斯则藏得最久。在所有男孩中,他最适应野外,甚至比在林地和田野长大的孩子更强,尤其擅长追踪。有时,他们要在丛林里过夜,第一个找来食物的人总是凯涅斯。
胡提尔宗师是少数从不使用杖子的宗师之一,但他的惩罚也会很严厉。一次,诺塔和维林对设套索的最佳方式各执一词、争吵不休,宗师就让他们光着屁股跑步穿过一片针叶林。他说话不带嗓门,自信而平和,惜字如金,似乎更喜欢用某些宗师使用的手语。那种手语和断了舌头的斯蒙提宗师与索利斯沟通时用的类似,但更简单,是靠近敌人或猎物时使用的。维林和巴库斯都学得很快,可凯涅斯似乎一下子就掌握了,他那修长的手指能结出各种错综复杂的形状,准得出奇。
奇怪的是,虽然资质非凡,凯涅斯却得不到胡提尔宗师的亲近,连赞扬的话都很少听到。在野外宿营时,维林有时会看到胡提尔从营地另一头凝视凯涅斯,火光中,他的表情无法捉摸。
赫尔迪安日是最艰难的一天,男孩们有时要两手各举一块石头绕操场跑几个小时,有时要穿越冰冷的河面。另一项日程是艰苦的徒手搏斗课程,宗师是因特里斯,他断了鼻子,还缺了几颗牙,个头不高但快如闪电。他传授使用拳脚的秘诀:如何在出拳的最后一瞬改变角度,如何先抬膝后出腿,如何格挡拳头、绊倒对手,或来个过肩摔。几乎没有孩子喜欢赫尔迪安日,这一天总是令他们鼻青脸肿、精疲力尽,连晚饭都没胃口。只有巴库斯喜欢。他硕大的体格最适合承受击打,仿佛不知疼痛为何物。没人乐意在对打时和他配对。
埃特里安日用于休息和学习教规,但最小的孩子要在洗衣房或厨房干一整天无聊的杂活。如果走运,他们会被斯蒙提宗师叫到菜园里帮忙,那至少还有机会偷几个苹果。作为信仰日,晚上有额外的教规和教理课程,还有整整一个小时的冥想,他们会静静地坐着,垂头沉浸于自己的思考,或是努力抵挡睡意。打瞌睡是很危险的,如果被发现,会遭到最严厉的责打,被罚不穿斗篷在高墙上巡逻一整晚。
维林最喜欢每天灭灯前的时辰,玩笑和打闹的喧哗声能融化苦修生活的一切艰辛。他们一起温习手语或剑招。邓透斯会讲他叔叔的故事;巴库斯会讲笑话,或惟妙惟肖地模仿某个宗师,把他们逗得开怀大笑;平时默不作声的凯涅斯会讲古老的故事,这种故事他似乎永远也说不完。他发觉自己和凯涅斯相处的时间最久,这瘦瘦的孩子缄默而博识,依稀有维林母亲的影子。凯涅斯对他的亲近似乎有些吃惊,但也感到高兴。维林猜想,他加入宗会前过着某种孤独的生活,因为凯涅斯很不习惯和其他孩子厮混。但没有人谈论过去的生活,除了诺塔,哪怕其他孩子为此生气,宗师偶尔还揍他,他总也改不了这个习惯。你没有家,只有宗会。现在,维林明白宗老话中的真相:他们慢慢成为一个家庭,除了彼此,一无所有。
第一次试炼,即跋涉试炼,安排在森特林月。从维林被遗弃在大门外算起,已将近一年。关于试炼的内容,他们得到的信息很少,只知道这场试炼淘汰的人比其他试炼更多,年年如此。他们和其他年龄相仿的孩子一同来到庭院,总共有两百来人。每个人可以带一把弓、一袋箭、一柄猎刀、一个水壶,仅此而已。
宗老带他们背诵了一段信仰教理当中的句子,然后宣布他们即将面临的考验:“通过跋涉试炼,可以看出你们中的哪些人能真正成为宗会的一员。你们有幸为信仰奉献了一年光阴,但留在第六宗会的殊誉必须靠自己赢得。你们将坐船逆流而上,在不同地点下船上岸。最后必须在明天午夜前返回。未能及时赶到的人,其他兄弟可以赢得他们的武器,分得三个金克朗。”
他向众宗师点点头,然后离去。维林心生恐惧和不安,但没有说出口。他会通过试炼,必须通过试炼,他无处可去。
“河岸,跑步前进!”索利斯大吼,“不许磨蹭!加快脚步,森达尔,这里可不是什么狗屎舞厅!”
三艘吃水不深的平底大驳船在河边码头等着,船身漆成黑色,船帆是红色。这种船在考韦恩河口很常见,从南方的煤矿为沿河一带拉煤,好让瓦林斯堡的无数烟囱喷出黑烟。船员的外观特征很明显,脖子绕着黑巾,左耳坠着银环,不干本行时都是恶名在外的酒鬼,打架闹事是家常便饭。在阿斯莱,很多妈妈会吓唬不听话的女儿:“乖,不然长大后只能嫁给煤船工。”
索利斯和船长交谈了几句。那个精瘦的男子用怀疑的眼神打量这群沉默的孩子,从索利斯手中接过一袋钱币。宗师呼喝他们上船,在甲板中部集中:“什么也不许碰,猪脑子!”
“俺还没去过海上哩。”待他们在厚实的甲板上坐下,邓透斯说道。
“这不是海。”诺塔提醒他,“是条河。”
“俺叔叔吉姆诺出过海。”邓透斯接着讲,仿佛没听见诺塔的话,大部分人无视他,“去了就没回来,俺娘说他给鲸鱼吃了。”
“鲸鱼是什么?”米凯尔问。尽管经历了近一年的艰苦训练,这个肉乎乎的仑法尔男孩还是带着一身肥肉。
“是生活在海里的一种动物,很大。”凯涅斯回答。他似乎什么都知道。他用手肘挤了挤邓透斯:“还有,鲸鱼不吃人。你叔叔也许被鲨鱼吃了,有些鲨鱼能长得跟鲸鱼一样大。”
“你怎么知道?”诺塔不屑地问,当凯涅斯发表看法,他经常有这种反应,“难道你见过?”
“嗯。”
诺塔脸一红,不说话了,兀自用猎刀刮甲板上的一截碎木。
“在什么时候见的,凯涅斯?”维林怂恿朋友多说点,“你什么时候看见鲨鱼了?”
凯涅斯微微一笑,他很少笑:“差不多一年前吧,是在艾瑞尼安海。我的……我出过一次海。海里有很多生物,海豹、杀人鲸、多得数不清的鱼类。还有鲨鱼,有一条鲨鱼游到我们的船边。它从头到尾有三十英尺。一名水手说,鲨鱼以杀人鲸和鲸鱼为食,如果你不巧处在它们附近的水域,它们也会吃人。在有些故事里,它们会把船撞沉,再把水手吃掉。”
诺塔嗤之以鼻,但其他人显然都听得入了迷。
“你见过海盗吗?”邓透斯急切地问,“听说艾瑞尼安海上全是海盗。”
凯涅斯摇摇头:“没见到海盗。战争结束后,他们就不惹疆国的船了。”
“什么战争?”巴库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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