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些天清晨,卢萨总能梦见一个有着丝绸般淡绿色翅翼的陌生人。他总是对她说同一句话:“我了解你。”
“你如此了解我,总是能找到我。”她说。
他的气味如同流瀑般的光线,涌入她的脑海。他将她裹入自己柔软的怀中,用摇曳的树枝和野花的香气轻抚她的脸庞,将她的需要拥入他的怀抱。
他们曾以为自己在这世上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耗费。四季更迭无穷无尽。
直到他们决定用一场盛宴来标记这个夏日。只靠嗅觉和气味辨别彼此,在暗夜里与死亡赛跑,如飞蛾般不顾一切。仿佛这就是最后一个夏天。
也许,他们拥有的就只这一个夏天了。
三位经历各异的女性
三个独立勇敢的灵魂
三段互相交织的奇遇
沉寂已久的心,终将再次猛烈跳动。
作者介绍
芭芭拉·金索沃 Barbara Kingsolver,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美国人文领域最高荣誉“国家人文勋章”获得者。生于1955年,在肯塔基州乡间长大。迄今出版了9部长篇小说,其中有5部全美销量超100万册。作品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入选美国高中和大学文学课程。曾获英国橘子文学奖、南非国家图书奖、爱德华·艾比生态小说奖、戴顿文学和平奖等。代表作有《毒木圣经》《豆树青青》《纵情夏日》《罅隙》《迁徙行为》《无所庇护》等。
部分摘录:
她的身体移动着,坦荡地。那是长久独居养成的坦荡。但所谓独处只不过是人类的一种错觉。轻盈的脚步,哪怕只是踏出一步,对足底的甲虫而言都有如惊雷。每一次选择对被选择者而言皆是一个新世界的开启。一切秘密均被见证。
若是密林里有人一直在观察她——比如,某个藏身于茂密山毛榉丛中的持枪猎人——那他应该会注意到她是如何沿着小径快步而上,又是如何迫切而紧张地瞪视着前方的地面。他会断定她是个满腔怒火的女人,正在追踪某样可恶至极的东西。
他想错了。的确,她感到泄气和挫败,追踪那形迹直至一片烂泥地,便没了方向。她原本是很自信和确定的。但若非要让她在这阳光明媚、空气潮湿的清晨检视自己的想法,她会宣称自己是快乐的。她酷爱大雨之后的空气,酷爱整片密林中层层叠叠的叶子滴坠、承接、滑落雨水时窸窸窣窣的声响,那会使你头脑中的一切词汇变得苍白空洞。她的身体无拘无束,只需要遵循自己的规则:她的双腿修长,步速奇快,根本不适合有任何同行者——因为跟不上;若想摸一摸地上残败的叶片,她会下意识地在小径上毫无征兆地蹲下;一条发辫有她自己的前臂那么粗,一旦她弯下腰,辫子就会从肩头垂落扫过地面。她的四肢百骸都在为再次来到户外而欢欣鼓舞,终于可以走出她那栋在一整个春天的漫长雨季中连墙板都开始长毛的潮湿木屋。她蹙眉的表情只是因为专注,仅此而已。两年的独居生活已使她懒于打理自己的外表,在这方面她乐得做个瞎子。
一上午,她都在循着那野兽的足迹往山上走。她登上山,绕过杜鹃花丛,此时正攀入一片颇有年头的树林。树林所在的山坡很陡,得以幸免于被人砍伐的命运。但即便这里连山脊处都有橡树和山核桃树密密的华盖遮蔽,昨夜倾泻而下的暴雨仍抹净了兽迹。这兽曾于低矮的鬼臼灌木丛中穿行而过,在平滑的泥土上留下了足迹。她在小径上看过,知晓这野兽的体格,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使她心跳加速。应该就是她这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追踪的野兽。这漫长如一生的时间。但若想坐实,还得知道更多细节。特别是除了足掌之外,至少还得看过模糊的爪印,方能分辨是犬科还是猫科。暴雨如注,趾爪这一类细小印迹必然是最早销匿的,所以不管她现在多么努力地看,都不可能找到任何痕迹了。然而眼下,除了足迹她还需要注意搜寻更多的线索。此时的世界有如洪荒初开,这个清晨甜蜜而湿润,置身其中,她惬意无比。她有足够的耐心追踪下去。这兽或许还会因为一堆粪便(可能也已被大雨冲刷殆尽)之类的东西最终暴露自己。有的踪迹是某些兽类特有的。熊会在树上留下爪印,有时还会啃咬树皮。但这不是熊。它的体格与德国牧羊犬相当,但也不是家养的宠物。如果是狗,那留下此番踪迹的想必是野狗,因饥饿难耐,才会冒着倾盆大雨外出觅食。
她发现了一处线索,是在一截栗树树桩周围,或许是那兽留下的气味标记。她仔细琢磨这根树桩:自从遭到斧劈或得枯萎病一命归西之后,这棵粗糙不堪的老迈巨树便一路向下腐烂,重归泥土。些许伞菌从树根四周的腐殖土中长出。小巧的个头,鲜亮的橙黄色,棱脉清晰的精致菌帽好似撑开的阳伞。如注的暴雨应会将这些羸弱的小东西抹得一干二净,它们应该是雨歇后的这几个小时中冒出来的——之前,那兽肯定来过这儿。它们在氨的刺激下生长。她长时间凝神查看这块地面,并未意识到从侧旁看,她修长的鼻梁和利落的下巴透着一种优雅,也没意识到自己抬起左手驱散了脸庞附近的一群小虫,并将散落的头发从眼前拨开。她蹲下来,用指尖摁住树桩下的青苔,稳住身子,将脸贴到散着麝香味的老树上。用力吸入。
“猫。”她轻声说道,只是自言自语。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答案。但能在这道山脊上找到领地意识极强的山猫的踪迹,也算是个惊喜。这里群山连绵,密林与湿地交相混杂,应是猫科动物绝佳的核心栖息地,虽然她也知道山猫大多生活在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州交界处,湍急河流之上陡峭的石灰岩河岸地带。这下倒是解释了两天前她听到的叫声,雨中听来尖利瘆人,像女人的惨叫。她当时就觉得肯定是山猫,但仍然为之失眠辗转了一夜。没有人不会被这样仿若人类哀号的声音触动。此刻想起那晚的凄声,她还是不禁打了个冷战。她脚趾用力稳住身体,一蹬,站了起来。
他就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她。他脚踩厚靴,身着迷彩服,背了个比她的包还大的背包。他那把猎枪可不是闹着玩的——看上去应该装的是点30-30步枪弹[1]。她肯定堆了满脸的惊诧,然后才回过神来,认清正在打量她的家伙属于人类。在山上撞见猎人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总是她先发现对方。这人却使她的优势荡然无存:先把她给看穿了。
“埃迪·邦多。”他说着,碰了碰帽檐。但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那人是在对她说话。
“什么?”
“我的名字。”
“老天,”她说着,总算喘了口气,“我没问你叫什么。”
“你还是知道的好。”
还真自以为是,她心想。要不就是喝上头了。就像那把猎枪,随时会走火。“我要知道你的名字干什么?你还准备给我搞出个事故,好让我日后讲给人听?”她平静地问道。这是从她父亲那里学来的策略,而且对待山里人通常都得这样——心里越是不安,语气越要平静。
“我可没那么说。我又不咬人。”他咧嘴一笑,似乎带着点歉意。他比她年轻得多。他左手伸向肩头,指尖刚好擦过兜于肩后的枪管。“我不会对女孩开枪。”
“好吧。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咬人,他是这么说的,说咬的时候,把元音缩短了,那是北方人的口音。是个外地人,像葛藤一样闯入了这个地方。他个头不太高,但肌肉相当发达,从他绷紧的衣服、露出的手腕、脖子以及站姿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体格很适合干体力活,即便在放松的时候,那一身肌肉也显得十分紧实。他说:“你在闻树桩,我看见了。”
“对。”
“这么做有理由吗?”
“有。”
“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不行。”
再次冷场。她看向他的双手,但他眼中闪烁的墨绿色光芒使她转移了注意力。他极为专注地打量着她,似是在琢磨她话语中那些学着山里人的调子发出的元音,仿佛这样就能了解她隐藏于“有”和“不行”背后的秘密。他咧嘴笑的时候,嘴角下垂,而非上扬,像是在那直角的下巴上画出了一个圆润的括弧。她不记得曾见过哪个男人的五官能组合得如此生动。
“你的话不太多。”他说,“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能叽叽喳喳地说上半天,不管是谈论还没做的事,还是可能根本不会做的事。”
“好吧。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些女孩。”
她在想这样是否会让他很不爽。她没枪,他有,虽然他说过不会开枪。想必也不会咬人。他们就这么站着,一言不发。她琢磨着这样的沉默究竟要僵持多长时间。云层流动,暂时遮住了太阳,叶丛间倏然传来两只棕林鸫不歇的啼鸣,歌声浮于她和这男人之间的空气中。那这男人算是她的——猎物?不对,是侵犯她领地的僭入者。捕食者这个说法毕竟太武断了。
“要不我跟着你走一段儿?”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不行。”她断然回绝,“我不喜欢这样。”
男人,还是男孩,他究竟是何方神圣?他的笑容消失了,似乎突然因她的无礼很受伤,像个受到责骂的孩子。她斟酌着究竟该用什么语调,怎么措辞。她很清楚该怎么赶走那些忘了猎鹿季已经结束的猎人——这就是她的工作。通常情况下,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什么可谈的了。礼貌一向不是她的长处,甚至很久以前住在砖砌的宅子里、身为丈夫和邻居眼中那个整洁优雅的女主人时,她就已经是这样了。她伸出四根手指插入头发,那棕色的长辫子里夹杂着银色的发丝,她把散落的头发从发际处往后捋,将它们悉数塞入颈后的辫子里。
“我在追踪。”她平静地说道,“两个人会比一个人弄出更大的动静。你要是个猎人的话,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看你没带枪。”
“我觉得没必要。这是在国家森林公园的区域内,这片地区的动物都受到保护,不能狩猎。”
“好吧,”埃迪·邦多说,“这下总算明白了。”
“对,现在清楚了。”
他站着没动,花了好长时间上上下下打量她。那时间之长,使她恍然大悟,埃迪·邦多——是个男人,而非男孩——已将她抽丝剥茧翻了个遍,再依原样一块块地拼装回来。墨绿色的戈尔特斯面料外套是森林服务处工作人员的制服,法兰绒上衣则是她自己的,丝质的保暖长裤也是她的。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可让一个男人感兴趣的,她毫无头绪。这片山林已有好长时间无人前来了。
然后他走了。鸟鸣声纷乱驳杂,于树丛间回旋激荡,原本充塞着无边无际的沉闷氛围的空气,霎时变得空空荡荡。他脑袋冲前,猫腰没入了杜鹃花丛。没人会想到他在此停留过。
他留给她的是一片滚烫的红晕,在她颈项的皮肤上热烈地灼烧着。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准备入睡,却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埃迪·邦多。第二天起身时她往腰带上别了把政府部门配发的手枪。这把手枪本是留给她防熊、自卫的,但她心里清楚这只对了一半。
两天来,她处处都能见着他——薄暮时分的小径上,他就在她前头;他出现在她的木屋里,身后就是满棂的月光。还入了梦。第一天晚上,她想通过读书来分心或自欺。第二天晚上,她用茶壶烧了几壶水,找了块棉布,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甚至还用了肥皂。平常她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样会让身上散发出令动物们尤其是鹿避之不及的气味,它们都很清楚这是只有人才有的气味,是猎人的气味——更是捕食者的气味。这两天,她都在半夜汗流浃背地醒来,求偶的蝙蝠在廊檐下的阴影里发出沉闷的响动,激烈的交配好似两个陌生人的冲撞,让她不得安宁。
而此时此刻,天光初照,她又来到了这截栗树树桩旁。他若再次现身,肯定会来这个老地方。这一次,他仍旧背着背包,却没带枪。她的手枪揣在外套内,上了子弹,但没打开保险。
她再次蹲在树桩旁察看踪迹。这一次,她极为肯定自己追踪到了一直在寻找的那种足迹。毫无疑问,这是犬科动物的足迹:很有可能是雌性,十四天前她就找到了这动物的巢穴。不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反正在这树桩旁逗留过,显然是注意到了先前山猫留下的印迹。或许是对小猫的气味感到好奇,或许是觉得受了冒犯,亦或许是无心为之。那种心思,人极难猜透。
而这一次,他又站在那里冲着她微笑。仿佛她只要从树桩旁站起身,就能将埃迪·邦多召唤出来:仿佛她只要热血上涌,就能使之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