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两百多年前,苏格兰高地麦克唐纳家族的“红头发”卡隆带领妻儿跨越千山万水,从苏格兰来到遥远的新大陆,在那片拥有茂密森林与漫长冬季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后来,红头发卡隆的后裔们陆续离开布雷顿角这座海岛,散落在加利福尼亚的海滩、南美洲的矿区、非洲的沙漠……但无论走多远,布雷顿角始终是萦绕在他们心头永恒的牵挂。那对着巨头鲸歌唱的夏日,少年追逐彩虹的背影,那些有关忠诚与背叛的传说,在岁月的狂风暴雨中,幻化为一声温存而沉重的叹息:
“当我们被爱着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更好。”
《布雷顿角的叹息》故事穿梭于“现在”和“过去”之间,主人公亚历山大•麦克唐纳早已离开家乡,对往事的记忆也已模糊,但与哥哥、妹妹的交集却让他时常在不经意间回想起童年生活和祖辈的故事,他最终理解了血脉情深与那超越一切伤痛苦难的故土情怀。
这也是一部有关文化溯源的作品,是一部缩小版的苏格兰移民史。透过个人成长与家族变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展现了两个世纪以来动荡的加拿大文化版图,探索了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相斥共生的历程。
作者介绍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1936-2014),加拿大著名小说家。他生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北贝特尔福德市,但在十岁时随父母搬回世代居住的老家、位于加拿大大西洋省份新斯科舍省的布雷顿角岛定居。他早年从新斯科舍师范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教师,后来,他相继在新斯科舍省的圣方济各•沙勿略大学和新不伦瑞克大学攻读学士和硕士学位,1968年在美国圣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年轻时为了维持学业,他做过伐木工、煤矿工人和渔夫。
1969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英语系执教三年之后,他回到加拿大,在安大略省的温莎大学教授英文和写作,直至退休。麦克劳德一生只出版了两部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1976)、《当鸟儿带来太阳》(1986)和长篇小说《布雷顿角的叹息》(又译《没什么大不了的》(1999)。2000年,他的加拿大出版社McClelland & Stewart将他早年两部短篇集加上两个新的短篇小说,出版短篇小说合集《岛屿》。
2014年4月,麦克劳德在温莎病逝。
《布雷顿角的叹息》是麦克劳德唯一的长篇小说,历时十三年完成,获得包括都柏林国际文学奖在内的多个文学图书奖。2009年,该书在“加拿大大西洋地区100部最佳作品”评选中名列榜首。
部分摘录:
我和你说啊,那个时候,安大略省的西南部正是金秋九月的好季节。美妙的秋日阳光照耀丰饶的土地,令人目眩神迷,好像再现了济慈诗中的美景。3号公路的两旁堆满了一篮篮农作物和一筐筐花草。路边的招牌邀请人们来田里“采摘果子”。有几家人正在摘果子,他们的腰弯了又直,直了又弯,有的人踩着梯子,伸手去够苹果和梨,有的人提着装满的篮子,脚步蹒跚。
在几个大农场里,大部分采摘工作由外来工人干。他们也是一家人齐上阵,不过摘下的果子并不属于他们,能拿走的只有应得的那点薪水。这片土地也不是他们的故土,工人们有的来自加勒比地区,有的是墨西哥的门诺派基督教徒,还有新不伦瑞克和魁北克的法裔加拿大人。
收割完的土地变得暗淡无光,农夫开着拖拉机将一片片老庄稼推倒,给新庄稼腾出位置。一大群海鸥满怀希望地跟在后面,粗声粗气地叫嚷,仿佛感激涕零。有一年,我奶奶恰好这时过来做客。当她经过利明顿郊外,见到一堆不合格的烂西红柿被推平碾碎,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为这“可耻的浪费”哭泣,差一点没跑到地里去,将那些西红柿“救出”犁沟,免遭厄运,只可惜她与自家的储藏箱相隔了一千五百英里。奶奶几十年如一日,在春夏时节为那几株生长在石头地里的宝贝疙瘩施肥,到了秋天,便摘下寥寥几个好不容易存活下来的仍是青绿色的西红柿,将它们摆放在窗台上,盼着斜射进来的微弱阳光能将它们催熟。对她而言,那几颗西红柿就是稀罕的宝贝,十分难得。所以,当她在利明顿的郊外见到那些西红柿被丢弃,着实抑郁了好一阵子。我猜她根本抑制不了这种感情,就像我们在最不恰当的时机总是抑制不住去想烦心事。
这样,我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开车沿金黄富饶的公路驶向目的地多伦多。每逢周六,我便踏上这段旅程,每次都是一大早出发,尽管没有任何必要赶这个早。在春秋两季,我会走一条风光更好的长路,比如2号公路和3号公路,有时也走98号公路和21号公路。这几条路曲折蜿蜒,令人心情畅快,不时还能见到狗儿跑到路边朝过路车的轮胎狂吠,这对于漫长的旅程而言是个极好的安慰。似乎在它们眼里,这些车也算得上一件大事。而在酷热的夏天和严寒的冬天,我一般走401公路。401公路,不少人一听就知道,它起源于美利坚,笔直而忠实地通往魁北克的边界——也许有些人认为那里是另一个国家。这条公路为最大限度地运送人和货物而修建,它是最快捷的选择,也是最平庸、最无趣的选择。在我看来,它是一个标志,就算不是最快最窄的路,也算得上是最直截了当的路,或者说,是“唯一的一条近路”。401公路有特定的入口,若是你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条路上,它会像运送西红柿的传送带一样,干净利落地把你送到目的地。只要你忠实于它,它便会忠实于你,让你永远、永远都不会迷路。
不提这条公路的入口怎么找,我们先说说多伦多城——它总是奇迹般出现在你眼前。车流越来越多,你需要重新协调神经去适应汽车的停停走走,若想去到目的地还真得费点脑筋。
央街沿线以及往西的繁华地带,反核人士们正手举招牌游行,高喊:“一二三四五,反对造核武!六七八九十,远离核辐射!”街对面并行的是另一队同样坚决的人马,令气氛更加剑拔弩张。只见他们举着的告示牌上写着:“反战人士,你们是红党的最爱。”“不挺加拿大,不要赖在这。”“不爱加拿大,统统滚出去。”
行至位于央街和士巴丹拿大道之间的皇后西街,我渐渐放慢速度,观望四周,盼着能在这条街上看见他,盼着他会在这里迎接我,不管我从哪条道过来。然而这次我并没有如愿。我驱车拐进一条小巷,那儿有几个上锁的垃圾桶,偶尔还有条狗拴在旁边。玻璃碴已被压平碾碎,对轮胎不再构成威胁。逃生通道和楼梯横七竖八地插在楼房后面,各种声响从虚掩的门窗里倾泻直下,有来自不同国家的音乐声和歌声,有大到好像吵架的说话声,以及不断传来的玻璃破碎的声音。
秋日的阳光下,我把车停在午后的小巷,沿围墙走上人潮涌动的大街。街上到处是讨价还价的买家,吆喝的老板,捡垃圾的人。店铺肮脏的窗户上挂着手写的招牌,出售的商品简直应有尽有,而且看上去都十分划算。
这些铺子之间,有几扇门是那么普通,总是被人忽视。它们大多漆成棕色,有的门牌上掉了一两个数字,在钉子上摇摇欲坠,有的甚至连门牌都没有。推开这些门,你会见到一排信箱,有的信箱用灰色胶带贴着姓名。门里大多有一段陡峭的木头楼梯,径直通往顶楼。顶楼的走道亮着昏暗的白炽灯光,两边房间都住着人,有的顶楼还不止一层。房间就在那些店铺的楼上。和料想的不同,这里的住户几乎都不是店铺的老板,而是身无长物的穷光蛋。就连屋里的家具大多都不是他们的,所以在搬家时——他们总在搬家——也不用翻黄页找搬家公司帮忙。
住户之中只有几对夫妻,更多的是形单影只的人,大多是已过中年的男人。有时候,一整条走廊的房间住的全是男人。由一两个小单间组成的公寓楼里最常出现这种情况。走廊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设在尽头,供整层楼的住户使用。这些卫生间的门永远也锁不上,坐在里面必须用一只脚顶住门。不时能听见内急的人站在关着的门前大声询问“里面有人吗”,像是一大家子人起床后抢着用厕所。卫生间内,厕纸用一团精心缠绕的线挂着,发出昏暗光芒的灯泡也套了一层铁丝网,以免被人偷去装在自己房间。污渍斑斑的水池里,有个龙头永远关不紧,不断滴落的水珠留下一条黄色的污迹。热水几乎用不上,再上一层楼更是见不到它的存在。
那些紧闭的门后依然会传出模糊的声响。最好辨认的是男人咳嗽和吐痰的声音。这儿几乎所有人都是老烟枪,有人只穿条内裤坐在床边,自个卷烟卷儿。还能听见收音机和便携式小型电视机的声响,这些器件就搁在桌上或是空空如也的冰箱上。毕竟这儿吃得丰盛的人着实太少。大多数房间都没有炉灶和可用的烤箱,泡着饼干的西红柿汤得放在热金属板上加温。空气中常年飘着面包的焦煳味,窗台和锈迹斑斑的暖气片上随处放着装速溶咖啡的罐子、装茶包的纸盒,以及袋装的曲奇饼干。这些添加了大量防腐剂的食物像是几个月都不曾有人动过。
我走进一条这样的走廊,把街上的阳光抛在了身后,又爬上了一段这样的楼梯,来到了顶楼的大厅。这已经是他几年来第三次住在这个地方了。兜兜转转,最后又回来和这里的房东签合同——他还为房东打过杂呢。房东一次次答应他回来住的请求,看中的就是他还算可靠,以及他们好几年的交情。房东以前用棕色纸袋装酒卖给租客,他有很多烦恼想找愿意听的人倾诉。他说生意不好做,租客们要不就欠着房租趁黑夜偷偷搬走,要不就把他和老婆买来的家具偷走卖掉,要不就配上好几把钥匙让朋友住进来。他还说世道艰难,晚上在家看电视看得好好的,总会接到警察的电话。有时是租客们又打架了,有时是喝高了的人拿餐刀互捅,有时是有人屎尿横流地死在床上,被堵在喉咙里的呕吐物活活憋死。遇到这种情况,他都不知道该联系谁。他说这些尸体一般都“捐给科学事业”了,又补充道:“这就能显出你的好处。万一他有个闪失,我还知道该联系谁。”房东是个矮胖男人,年幼时从欧洲过来,后来发了些财。他的几个孩子都读了大学,他们在他钱包里的照片上微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他为他们感到骄傲。
我走在楼道里,心里照例有些不平静,总担心出什么事。要是敲门没人应,门又锁着,我会把耳朵贴上钥匙孔,看看能不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要是没听到动静,我就返回街上,到隔壁的小酒馆看看。那儿的啤酒杯下面永远都有一摊不干不净的水渍,一滴一滴往地上淌;那儿的酒客们摇摇摆摆从卫生间走出来时,总是拉不上裤子拉链。
而这次,我一敲门,他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进来吧。”
我推了推门,推不动。“门锁着呢。”
“那你等等,”他答应道,“等一下。”里面传来三声忽快忽慢的脚步声,接着听见砰的一响,就没动静了。
“你没事吧?”我问。
“嗯,没事。”他回答说,“等等,马上就给你开门。”
门锁一转,门开了。我走进去,他站在一旁,两只大手撑在门把上,身体随着门的开合而摇晃。他穿着短袜,棕色工作裤,系一条同色的宽皮带,上身只穿了一件泛黄的白色羊毛内衣。这件衣服他一年到头都穿在身上。
“啊,”他说的英语混杂着盖尔语,“啊,红头发男孩(1),你终于来了。”他后退几步,把门往里拉开,手依然撑在门把上。他左边眉骨上有一道伤疤,很可能是刚才绊倒那会儿磕在了床垫角落凸起的铁架上。血顺着他的脸往耳后流淌,流到下巴上,脖子上,最后消失在内衣下面的胸毛中,几乎要滴在地上,但没有,也许全被裤管口接住了。鲜血沿着他脸上的沟壑流淌,如同山涧小溪蜿蜒流入大海。
“你磕伤了吗?”我说着,想找纸巾给他擦掉那条血的小溪。
“没有啊,”他不解地问,“怎么了?”他顺着我的目光,抬起撑在门把上的左手去摸脸,然后惊讶地看着手指上的血迹。“哦,没事,擦伤了而已。”他说。
他放开门把,蹒跚着退后,跌坐在乱七八糟的床上,弹簧发出一声抗议的声响。他的手一放开门把,便开始剧烈地颤抖。坐下来后,两只手垂在身旁,牢牢抓住铁制的床架。他抓得那么牢,布满伤痕的粗大指节都开始发白,不过手终于是不抖了。
“只要我能抓着点什么,”他晃动身体,自我解嘲地说,“就好得很。”
我看看四周,这个熟悉的小房间依旧简单得要命。房间里见不到任何食物,看来他今天还没吃过东西。水池边的垃圾桶里有一个琥珀色的瓶子,是那种甜得发腻的廉价酒的包装。瓶子是空的。
“你想吃点什么吗?”我问他。
“不用,”他回答得很干脆,停顿一下,又补充了一句,“没东西可吃。”他重重说出最后一个字,笑了。他的眼睛和我一样黑,他的头发曾经也是黑的,现在已经变成了一蓬透亮的白色。这头发是他身上仅有的仍然充满生机的东西,从额头上源源不断地冒出,因为没有修剪,已经漫过了耳朵,淹没了颈脖。这种迹象表明这个人吃得太少、喝得太多。酒精是一种奇怪的养料,它让顶端的叶子繁盛丰茂,却令整棵植物麻木枯萎。
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我的工钱一般周一才能拿到。”他向我解释。
“好吧,”我说,“我去车里拿点东西,马上回来。”
“行,那你别关门了。”他说。
我回到大厅,走过那排静静关着的门,下了楼梯,来到大街上。太阳依旧耀眼夺目,和昏暗的楼道相比简直是个惊喜。我穿过大楼之间的巷子回到停车的地方,打开后备厢拿出一瓶白兰地。那是我昨晚买的,正是为了对付这种情况。白兰地的酒劲最大。我把瓶子塞进运动外套里,用左胳膊紧紧夹住,顶在肋骨上,又从原路折返。门开着,他仍然坐在床沿,双手抓紧床架,免得抖个不停。
我把白兰地的瓶子拿出来,他立刻说:“橱柜里有个酒杯。”我便去橱柜里找酒杯。里面也没啥东西,所以一下就拿到了。这是布雷顿角岛的纪念杯,杯子上画着岛屿的形状,还标了几个地名。这个杯子是我家孩子前年夏天送他的一套酒具中的一件。“卡隆伯伯会喜欢这个的。”不过他们那时还小,并不懂得讽刺和挖苦。
我把白兰地倒进酒杯,走到床前递给他。他松开右手,伸过来抓酒杯,但没抓稳。酒杯掉下来砸中我的大腿,掉在了地上。杯子没碎,暗色的酒液在我的左裤腿留下了一块污渍,我能看见,也能感觉到。他像被烫了一般缩回手,又抓住床沿。
另一个没有把手的马克杯也不行,尽管他也可以用两只手握住,但用不了多久,杯中之物就会洒在他的裤裆上,再从双腿之间流到床上。我第三回走到橱柜前,拿了个塑料碗,是那种妈妈买给坐在婴儿椅上吃饭的小孩子用的碗,摔不碎的。我往碗里倒了些酒,又递给他。他用两只大手捧着碗底举到嘴边,我没有放手,扶着碗离我最近的那一边。他头一仰,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大口吞下白兰地。也许是碗倾倒得太厉害,酒洒了一些出来,顺着他的脸流到下巴上,与源源不断从伤口涌出的血流汇合到一起。我又倒了一些酒给他。酒很快便见效了。他的手抖得没那么厉害了,黑眼睛也明亮起来,像是打了麻药的病人,恐惧和颤抖都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