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九八四》、《动物农场》、《渴望之书》、《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作家笔记》、《蝇王》、《狼厅》、《提堂》、《禁忌魔术》、《虚像小丑》、《十一字杀人》、《洛丽塔》、《局外人》、《阴翳礼赞》、《枪炮、病菌与钢铁》、《第三种黑猩猩:人类的身世与未来》、《卡拉马佐夫兄弟》、《没有个性的人》、《质数的孤独》、《十日谈》、《身份的焦虑》、《情人·乌发碧眼》、《广岛之恋》、《雪国之劫》、《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追忆逝水年华》、《十一种孤独》、《寻路中国》、《相约星期二》等30余本上海译文名家畅销名作。
《作家笔记》
《作家笔记》是我们对于一位伟大作家的活跃的心灵,得以进行令人愉悦的窥探的 窗口。
在差不多近五十年的时间里,毛姆记了一部私密的日记。在这部日记里,我们看到了毛姆无可比拟的洞察力,以及他作为一名作家的非凡职业生涯的萌芽与发展。
年代跨越他在伦敦作为一名青年医科学生,到他成为经历丰富的世界旅行者。本书有趣、睿智,充满启示。
《局外人》
法国作家加缪的成名作,同时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杰出作品之一,该书以一种客观记录式的”零度风格”,粗线条地描述了主人公默而索在荒缪的世界中经历的种种荒缪的事,以及自身的荒诞体验。
从参加母亲的葬礼到偶然成了杀人犯,再到被判处死刑,默而索似乎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冷漠的理性的而又非理性的存在着,他像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存在,又像是一个血红色的灯塔,具有高度的警示性。
然而,局外人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由这个世界本身所孕育的,默而索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外部原因。
《枪炮、病菌与钢铁》
在这部开创性的著作中,演化生物学家、人类学家贾雷德·戴蒙德揭示了事实上有助于形成历史最广泛模式的环境因素,从而以震撼人心的力量摧毁了以种族主义为基础的人类史理论。
本书是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史方面的一个重大进展,它记录了现代世界及其诸多不平等所以形成的原因,也是一部真正关于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是对人类生活的完整一贯的叙述,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本书与戴蒙德的其他两部著作《崩溃》、《第三种黑猩猩》一起堪称为“人类大历史”。本书在2005年国外原版的基础上修订出版,新增“日本人乃何许人也”一章。
《追忆逝水年华》
普鲁斯特是整个二十世纪开宗立派、最伟大的文学大师之一。《追忆逝水年华》卷帙浩繁,是整个文学史上知名度最高也是难度最大的作品之一。
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为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可以说是在一部小说主干上派生出众多枝蔓的小说之树,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的巨型交响乐。
本书基本保留了七卷本全书的精华所在,所选章节或段落都是完整的,没有任何删节,一册在手即可领略这部鸿篇巨著的风采,堪称真正的“精华本”。
《寻路中国:从乡村到工厂的自驾之旅(译文纪实)》
美国亚马逊书店中国旅行类图书第一名。追寻现代中国,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
此书讲述了我驾车漫游中国大陆的经历。2001年夏天,我考取了中国驾照,在此后的七年中,我驾车漫游于中国的乡村与城市。这七年也正是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期,单在北京一地,每天申领驾照的新人就有一千多。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中国政府在乡村所铺设的公路里程数,就超过了此前半个世纪的总量。
《寻路中国》一书有几条不同的线索。它首先叙述了我由东海之滨沿着长城一路向西,横跨中国北方的万里行程;另一条线索集中讲述了一个因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而发生巨变的乡村,在这里,我特写了一个农民家庭由农而商的变化经历;最后,则是中国东南部一个工业小镇的城市生活场景。
书中所描述的这种由农而工而商、乡村变身城市的发展,正是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所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此书探讨经济,追踪发展的源头,探究个人对变革的应对。通过叙述普通中国人的经历来展现中国变革的实质。我经常在一地连续呆上数月、甚至数年,跟踪变化。
这三本书横跨了我在中国的十年,从1996至2007。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处于世纪之交的十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关键的时期之一。正是在这十年中,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影响力开始增大。
更重要的是,这是邓小平去世后的第一个十年。在这十年中,中国历史的面貌开始变化,大规模的政治事件与强力领袖开始从中退却。相反,中国巨变的推动者变成了普通人——走向城市的农民、边学边干的企业家,他们的能量与决心是过去这十年中的决定因素。
从《江城》到《甲骨文》再到《寻路中国》,我所讲述的都是他们的故事。
部分摘录: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我从来不曾问过什么人。好像有谁对我讲过时间转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我倒并没有被这一切吓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颜面上肆虐践踏,就好像我很有兴趣读一本书一样。我没有搞错,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会减缓下来,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进。在我十七岁回到法国时认识我的人,两年后在我十九岁又见到我,一定会大为惊奇。这样的面貌,虽然已经成了新的模样,但我毕竟还是把它保持下来了。它毕竟曾经是我的面貌。它已经变老了,肯定是老了,不过,比起它本来应该变成的样子,相对来说,毕竟也没有变得老到那种地步。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不过,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貌是被摧毁了。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是在湄公河的轮渡上。
在整个渡河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惟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我那时住在西贡公立寄宿学校。食宿都在那里,在那个供食宿的寄宿学校,不过上课是在校外,在法国中学。我的母亲是小学教师,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进中学。你嘛,你应该进中学。对她来说,她是受过充分教育的,对她的小女儿来说,那就不够了。先读完中学,然后再正式通过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自从进了小学,开头几年,这样的老生常谈就不绝于耳。我从来不曾幻想我竟可以逃脱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这一关,让她心里总怀着那样一份希望,我倒是深自庆幸的。我看我母亲每时每刻都在为她的儿女、为她自己的前途奔走操劳。终于有一天,她不需再为她的两个儿子的远大前程奔走了,他们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她也只好另谋出路,为他们谋求某些微不足道的未来生计,不过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尽到了他们的责任,他们把摆在他们面前的时机都一一给堵死了。我记得我的小哥哥学过会计课程。在函授学校,反正任何年龄任何年级都是可以学的。我母亲说,补课呀,追上去呀。只有三天热度,第四天就不行了。不干了。换了住地,函授学校的课程也只好放弃,于是另换学校,再从头开始。就像这样,我母亲坚持了整整十年,一事无成。我的小哥哥总算在西贡成了一个小小的会计。那时在殖民地机电学校是没有的,所以我们必须把大哥送回法国。他好几年留在法国机电学校读书。其实他并没有入学。我的母亲是不会受骗的。不过她也毫无选择余地,不得不让这个儿子和另外两个孩子分开。所以,几年之内,他并不在家中。正是他不在家的这几年时间,母亲购置下那块租让地。真是可怕的经历啊[1]。不过,对我们这些留下没有出去的孩子来说,总比半夜面对虐杀小孩的凶手要好得多,不那么可怕。那真像是猎手之夜那样可怕[2]。
人们常常说我是在烈日下长大,我的童年是在骄阳下度过的,我不那么看。人们还常常对我说,贫困促使小孩多思。不不,不是这样。长期生活在地区性饥馑中的“少年-老人”[3],他们是那样,我们不是那样,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有羞耻心,我们也卖过我们的动产家具之类,但是我们没有挨过饿,我们还雇着一个仆役,我们有时也吃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水禽呀,小鳄鱼肉呀,确实如此,不过,就是这些东西也是由一个仆役烧的,是他侍候我们吃饭,不过,有的时候,我们不去吃它,我们也要摆摆架子,乌七八糟的东西不吃。当我到了十八岁,就是这个十八岁叫我这样的面貌出现了;是啊,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这种情况想必是在夜间发生的。我怕我自己,我怕上帝,我怕。若是在白天,我怕得好一些,就是死亡出现,也不那么怕,怕得也不那么厉害。死总是缠着我不放。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要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目的是要当着我母亲的面把她所爱的对象搞掉,把她的儿子搞掉,为了惩罚她对他的爱;这种爱是那么强烈,又那么邪恶,尤其是为了拯救我的小哥哥,我相信我的小哥哥,我的孩子,他也是一个人,大哥的生命却把他的生命死死地压在下面,他那条命非搞掉不可,非把这遮住光明的黑幕布搞掉不可,非把那个由他、由一个人代表、规定的法权搞掉不可,这是一条禽兽的律令,我这个小哥哥的一生每日每时都在担惊受怕,生活在恐惧之中,这种恐惧一旦袭入他的内心,就会将他置于死地,害他死去。
关于我家里这些人,我已经写得不少,我下笔写他们的时候,母亲和兄弟还活在人世,不过我写的是他们周围的事,是围绕这些事下笔的,并没有直接写到这些事本身。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只有某些广阔的场地、处所,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我青年时代的某一小段历史,我过去在书中或多或少曾经写到过,总之,我是想说,从那段历史我也隐约看到了这件事,在这里,我要讲的正是这样一段往事,就是关于渡河的那段故事。这里讲的有所不同,不过,也还是一样。以前我讲的是关于青年时代某些明确的、已经显示出来的时期。这里讲的是同一个青年时代一些还隐蔽着不曾外露的时期,这里讲的某些事实、感情、事件也许是我原先有意将之深深埋葬不愿让它表露于外的。那时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写作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现在,写作似乎已经成为无所谓的事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我也知道,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谈,不是去满足虚荣心,不是随风倒,那是不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作就什么也不是了。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惟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不过,在多数场合下,我也并无主见,我不过是看到所有的领域无不是门户洞开,不再受到限制,写作简直不知到哪里去躲藏,在什么地方成形,又在何处被人阅读,写作所遇到的这种根本性的举措失当再也不可能博得人们的尊重,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了。
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因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烈酒可以完成上帝也不具备的那种功能,也有把我杀死、杀人的效力。在酗酒之前我就有了这样一副酗酒面孔。酒精跑来证明了这一点。我身上本来就有烈酒的地位,对它我早有所知,就像对其他情况有所知一样,不过,真也奇怪,它竟先期而至。同样,我身上本来也具有欲念的地位。我在十五岁就有了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我还不懂什么叫逸乐。这样一副面貌是十分触目的。就是我的母亲,她一定也看到了。我的两个哥哥是看到的。对我来说,一切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都是从这光艳夺目又疲惫憔悴的面容开始的,从这一双过早就围上黑眼圈的眼睛开始的,这就是experiment[4]。
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我从外面旅行回来,回西贡,主要是乘汽车回来。那天早上,我从沙沥[5]乘汽车回西贡,那时我母亲在沙沥主持一所女子学校。学校的假期已经结束,是什么假期我记不得了。我是到我母亲任职的学校一处小小住所去度假的。那天我就是从那里回西贡,回到我在西贡的寄宿学校。这趟本地人搭乘的汽车从沙沥市场的广场开出。像往常一样,母亲亲自送我到车站,把我托付给司机,让他照料我,她一向是托西贡汽车司机带我回来,惟恐路上发生意外,火灾,强奸,土匪抢劫,渡船抛锚事故。也像往常一样,司机仍然把我安置在前座他身边专门留给白人乘客坐的位子上。
这个形象本来也许就是在这次旅行中清晰地留下来的,也许应该就在河口的沙滩上拍摄下来。这个形象本来可能是存在的,这样一张照片本来也可能拍摄下来,就像别的照片在其他场合被摄下一样。但是这一形象并没有留下。对象是太微不足道了,不可能引出拍照的事。又有谁会想到这样的事呢?除非有谁能预见这次渡河在我一生中的重要性,否则,那个形象是不可能被摄取下来的。所以,即使这个形象被拍下来了,也仍然无人知道有这样一个形象存在。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形象。所以这样一个形象并不存在,只能是这样,不能不是这样。它是被忽略、被抹煞了。它被遗忘了。它没有被清晰地留下来,没有在河口的沙滩上被摄取下来。这个再现某种绝对存在的形象,恰恰也是形成那一切的起因的形象,这一形象之所以有这样的功效,正因为它没有形成。
这就是那次渡河过程中发生的事。那次渡河是在交趾支那[6]南部遍布泥泞、盛产稻米的大平原,即乌瓦洲平原永隆[7]和沙沥之间从湄公河支流上乘渡船过去的。
我从汽车上走下来。我走到渡船的舷墙前面。我看着这条长河。我的母亲有时对我说,我这一生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湄公河这样美、这样雄伟、这样凶猛的大河,湄公河和它的支流就在这里汹涌流过,注入海洋,这一片汪洋大水就在这里流入海洋深陷之处消失不见。这几条大河在一望无际的平地上流速极快,一泻如注,仿佛大地也倾斜了似的。
汽车开到渡船上,我总是走下车来,即使在夜晚我也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怕钢缆断开,我们都被冲到大海里去。我怕在可怕的湍流之中看着我生命最后一刻到来。激流是那样凶猛有力,可以把一切冲走,甚至一些岩石、一座大教堂、一座城市都可以冲走。在河水之下,正有一场风暴在狂吼。风在呼啸。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连衫裙,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连衫裙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这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这件衣衫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皮带,也许是我哪一个哥哥的一条皮带。那几年我穿什么样的鞋子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几件常穿的衣服。多数时间我赤脚穿一双帆布凉鞋。我这是指上西贡中学之前那段时间。自此以后,我肯定一直是正式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那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是我母亲给我买的削价处理品。我是为了上中学才穿上这样一双带镶金条带的鞋的。我上中学就穿这样一双晚上穿的带镶金条带的鞋。我本意就是这样。只有这双鞋,我觉得合意,就是现在,也是这样,我愿意穿这样的鞋,这种高跟鞋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它好看,美丽,以前我穿那种平跟白帆布跑鞋、运动鞋,和这双高跟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绌,不好看。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这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她戴了这样的帽子,那形象确乎暧昧不明,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