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费希特、马克思与德国哲学传统》
马克思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的研究一直是学界经典的学术议题,本书作者开创性地对费希特与马克思的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的比较。分别通过对费希特与马克思的立场评述、勾勒费希特关于能动的主体的观念和马克思源于政治经济学视角而生发的主体理论、阐发费希特与马克思能动的主体的理论所具有的共同理论背景、费希特影响马克思主体概念的文献依据等角度将马克思与费希特进行比较。为读者理解马克思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开辟了新的研究路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吕贝尔马克思学文萃》
本书选辑了西方著名马克思学研究专家吕贝尔论马克思的文章。吕贝尔在书中通过双重主旨来建构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这双重的主旨是:首先,马克思的思想在其起源和发展上既要做本质的考虑,也要做与时代相关的考察;另外,依赖于马克思的理论和政治著作并被看作一种思潮的马克思主义,已经产生了大量的潮流和学派、政党和流派、理论和教义。吕贝尔为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方法选择了“马克思学”这个名字。本书选取的吕贝尔研究马克思的文章,为马克思学研究的首选材料,对马克思学研究来说意义重大。
★《马克思、青年黑格尔派与激进社会理论的起源》
本书是一部研究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著作,其*突出的学术贡献,在于对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青年黑格尔派政治维度以及19世纪早期德国的政治和文化思潮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新的阐释。不同于将19世纪30年代青年黑格尔派的纯宗教话语与40年代的社会政治话语硬性区分开来的传统做法,本书把马克思、费尔巴哈、甘斯、契希考夫斯基、赫斯、斯特劳斯、海涅、卢格等人物,以及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运动和德国的“实证哲学”,放在一个相互粘连的关系系统中加以整体性考察和论述,揭示了19世纪30年代青年黑格尔派的神学、政治和社会系,为解读这个时期的欧洲思想运动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视角。
★《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
《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的核心论证是马克思对于个人主义主题与社群主义主题的独特综合。我将这种综合称为“关系中的个人”,而“关系中的个人”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基本要素。从规范的意义来说,马克思的解释赋予了强调平等性和社会相关性的自由以解释特权,在那里,对于个人的平等自由的承认也引起了对于正义的含蓄的解释。尽管马克思将这些规范看作是在一个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或许马克思对这个历史给予了一种过于狭窄的“西方的”解释),但我同样将马克思归于强调人的自我改变(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的创造性潜能的人道主义传统。然而,马克思又不同于传统的人道主义进路,他强调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基本的自由和政治权利)于个人和共同体兴盛的必要性。随后我指出,这些不同的能动性条件可以根据一个被扩展的人权(尽管马克思本人批判权利)观念而得到具体说明。简言之,马克思十分坚定地信奉个人的平等自由。当然,个人被理解为需要某种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发展和免于一切压迫和剥削形式的自由。
★《马克思的社会学》
本书作者从一个全面的视角考察了马克思及马克思思想,作者认为,马克思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是一个经济学家、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然而在他的著作中,我们会发现对各种各样的哲学问题的回应,也有对那些专门化了的特殊领域问题的回应,如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等。本书从这一前提出发,讨论了马克思的思想尤其是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意识形态与知识社会学理论等重要问题,为当前的马克思思想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是奥尔曼研究马克思的辩证法、异化论和人学的重要著作,涉及人性、私有制、分工、商品和价值等主题。本书指出,社会现实是马克思研究的基本要素,它指的是关系而不是物,需要用基于内在关系哲学的辩证法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性概念和异化理论。人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基于力量和需要的自然属性,与之相对应的是自然人;另一方面是与生产、交往等社会需要密切相关的社会属性,与之对应的是社会人。奥尔曼在本书中通过异化理论讲马克思关于人和社会的理论整合到了一起,既根据马克思的早期文献讨论了异化理论的四个规定,还将异化理论的影响延展到了成熟著作中,讨论了作为异化劳动的价值(关系)在界定商品拜物教、阶级、国家、宗教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诸要素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
本书收录了伊林·费彻尔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发表的七篇论文。它们或涉及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学术关系,或涉及青年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的思想传承关系,或涉及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丰富多样的研究主题之下,费彻尔表达了其一以贯之的核心思想:所谓青年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的对立是不存在的,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并不存在阿尔都塞所谓的断裂;黑格尔是马克思思想的重要来源,离开黑格尔就不能理解马克思;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围绕这一系列核心思想,费彻尔深入考察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文本、思想,对比了第二国际时期从考茨基、伯恩施坦到卢森堡直至列宁的思想差异,分析了卢卡奇、科尔施等人与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论争,研究了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活动。费彻尔的理论视野开阔,学术素养深厚、分析精辟深刻,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
本书是莱文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差异论”的代表作,基于对青年马克思和青年恩格斯文献的深入解读,莱文试图在书中呈现马克思方法的黑格尔主义基础,为此他列举了卢卡奇、阿多诺、阿尔都塞、斯密特、伊波利特、马尔库塞、埃尔斯特、科亨等哲学家对马克思“去黑格尔化”或“重新黑格尔化”的思路与问题,在哲学史语境中通过多重比较得出自己的结论。由于引证了黑格尔耶拿时期的名著、卢卡奇的《青年黑格尔》和大量西方马克思主义著述,莱文为读者指出以黑格尔哲学为中介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的文本线索,由此展开一种“不同的路径”。读者若能从唯物史观角度审慎理解书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与发展历程的独特看法,自会在鉴别中感到开卷有益。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此书对马克思的《资本论》进行全新的解读,包含认知性和建构性两方面内容。就认知性内容来说,作者严格区分了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作为既定总体的资本主义,而非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我们应以体系辩证法解读《资本论》,就建构性内容来说,作者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不清楚他是如何利用黑格尔的,我们应借助黑格尔《逻辑学》的体系辩证法来重建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结构。此书对于马克思著作所进行的重建,有助于读者重新理解马克思著作的逻辑结构,具有重大理论价值。
★《政治经济学中的辩证法与解构》
本书的核心目的是重新界定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为了达成这一目的,作者借鉴了日本学者宇野弘藏和关根友彦所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分析层次: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和历史变迁理论。作者在本书的各个章节中富有启发性地探讨了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韦伯所代表的反本质主义经济学、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德里达的解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等理论。本书*的特点在于,它试图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同时包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解构主义这两个对立的*。其结果如何,只能留给每一位读者自己去判断。
部分摘录:
黑格尔把真正历史的发展限定于西方,而马克思则把它限定于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过程 尽管黑格尔把亚洲文化(中国、印度、波斯和埃及)写入了他的历史哲学以及宗教与哲学的专门史之中,但他却仍然这样反复地强调,从历史进步的意义上讲,“东方精神”并没有什么历史。例如他在《哲学史》一书中指出:“在这里(即东方),思想完全是抽象的、实体的,没有进步,没有发展,更确切地说,现在与过去、与几千年前完全一样。因此,它并不是我们的第一部分,毋宁说,它只是某种预备性的东西,我们不过简短地提及一下。”[1]虽然在《世界历史哲学》中,黑格尔花了几次课的时间对亚洲帝国进行了介绍,但他也在这里强调,在这些国家中,“雕像般的永恒再现之物代替了我们称为历史的东西”[2]。
黑格尔认为,东方缺乏历史发展的更深刻原因在于,在亚洲的这些专制政体中,没有个人自由,没有主体自由。个人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意识)最早开始于希腊。“在西方,我们立足于真正的哲学土壤之上”,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只有在这里才有客观的科学知识和可以辩证阐释的历史发展。哲学是自由城邦的产物。哪里有个人自由,哪里才能进行科学思考和哲学思索。专制政体的“历史”似乎还是自然史,因而它也可以像自然事件一样(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在不断的循环往复中消亡流逝。只有在(政治意义上的)民族自觉地塑造它的共同体生活的地方,才会有作为发展进程的历史。“这也构成了一个民族的存在,它知道自己是自由的。按照这种自我认识,它形成了它的世界、它的权利法规、习俗以及所有其他的生活。”[3]这实际上意味着,在自由的希腊城邦出现之前,根本不存在什么民族。在《法哲学》(在提及斯图尔的《论自然国家的没落》[柏林,1812年]一书之后)中,黑格尔把这些仿佛是史前的东方国家称为“自然国家”,并任它们在对外的“原始的怒吼与破坏”和“沉沦于衰弱和疲惫”之间来回摆动。[4]
黑格尔和马克思一致认为,真正的(进步的,在发展趋势上包括整个世界的)历史应限定在欧洲,正是以欧洲为出发点才有了全球范围的发展动力。马克思概述了一种“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这种生产方式以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缺失、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和个人权利普遍无保障为特征,是一种极为静态的生产方式。从1853年开始,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大量书信中对这一既与古代奴隶主社会迥然有别,又与欧洲封建主义截然不同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进行了研究。在为《纽约每日论坛报》(1853—1859年)撰写的一些报纸文章中,马克思反复探讨了这种生产方式的特征。最为详细的论述可以在《政治经济学机制大纲》(柏林,1953年)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5]一节中找到。在那里,马克思明确否定了这样的论点,即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能够自动地达到更为发达的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在一篇题为《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6]的文章中,马克思概括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典型特征。第一,马克思把由“气候和土地条件”所决定的“利用水渠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看作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个特征,它构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由于文明程度低微,幅员极其辽阔,人工灌溉(与诸如佛兰德和意大利等地相反)“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对(以专制君主形式出现的)中央权力的颂扬赞美,以及单个的村落对中央权力的全面依赖,是这些社会的典型特征。第二,这些村社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给自足的。它们靠耕作和制造业的原始形式为生,在那里,村社的制造业者可以定期获得一定量的食品和原材料。不存在什么商品生产。这些生产形式纵然经过几千年也很难发生些许改变:“从遥远的古代直到19世纪最初10年,无论印度过去在政治上变化多么大,它的社会状况却始终没有改变。曾经造就无数训练有素的纺工和织工的手织机和手纺车,是印度社会结构的枢纽。”[7]第三,在这个停滞不前的社会中,社会革命只能从外部通过暴力传入:“不列颠的蒸汽机和科学在印度斯坦全境彻底摧毁了农业和制造业的结合。”“英国的干涉……破坏了这种小小的半野蛮半文明的公社,因为这摧毁了它们的经济基础:结果,就在亚洲造成了一场前所未闻的最大的、老实说也是唯一的一次社会革命。”[8]尽管马克思对英国人在印度的行径予以了道义上的强烈谴责,但他也从世界历史的高度赋予英国人以使“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自给自足的村民以及他们的迷信、他们的“停滞不前的、单调苟安的”生活——得以解体的功绩。马克思认为,随着印度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化,把传统的、素朴发展的社会状态当作一成不变的、自然赋予的命运来忍受的现象也将不复存在。当马克思谴责自然崇拜的有关尊严时(因为它使“身为自然主宰的人竟然向猴子哈努曼和母牛撒巴拉虔诚地叩拜”[9]),他亦清楚地表明了欧洲基督教的价值尺度对他而言是多么的不言自明。如果说,黑格尔把个人自由的缺失看作亚洲各民族相对来说缺乏历史的原因所在,那么马克思则在僵化刻板的社会经济结构中看到了这个原因,正是这种结构导致了那种奇特的“忘我无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详细地描述了国家供水与作为东方专制制度基础的相互隔绝的村社之间的结合:“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有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