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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7-15) 1694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很久没有读一本书读到凌晨”、“是一个简单、素朴但会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笑泪交织的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2》
这是故事的另一面,这是奎妮,这里有一个埋藏了20年的秘密,有生命中无数的微小瞬间,有温暖的大手,坐在车里的对话,海上的花园。如何处理痛苦,如何爱,如何休息和放松,如何相处,“因为同一样东西发笑也可以是另一种在一起的方式”。当哈罗德开始旅程的同时,奎妮的旅程也开始了。他们因此各自变得完整。
《忧伤的时候,到厨房去》
人生和舒芙蕾一样脆弱,只有接受生命的本质,不断地接受挑战,总有机会暂时遇到完美的舒芙蕾的,就像三位主角走出困顿的生活,重新发现不完美的人生偶尔也可以像舒芙蕾般甜蜜而柔美y
《困在宜家衣柜里的苦行僧》
是一部非常好读的故事,一个苦行的印度骗子,为了买一张宜家15 000钉版的床,来到法国,半夜躲在宜家衣柜里,被偷渡到英国,开始了一段荒诞离奇的旅程。他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半夜躲在宜家衣柜里的印度人,是一个冒险家,也是一个能让我们重新思考幸福和命运的人。
《等待》
小说描写一段近20年的三角恋情:军医孔林苦苦等待18年,终于能与久久苦恋的情人结合的时候,却又失去了爱的激情。相互而极有张力的文字,深深吸引着我们关注一个人是怎样在那个年代里委屈地活过来的。作家用出色的写实技巧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小人物活生生的人生经历,警示我们在生活的选择中如何提升心灵的力量。
《新郎》
本书为哈金经典短篇小说集,作者在本书中展露了契诃夫一样的写作才华,用十个简单却令人愕然的故事,拼贴出悲喜交杂的社会图景,有趣好看,耐人寻味。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
来认识一下欧维,这个59岁的老头,脾气古怪,带着坚不可摧的原则、每天恪守的常规以及随时发飙的脾性在社区晃来晃去,被背地里称为“地狱来的恶邻”。他每天一大早就四处 巡视,搬动没停进格线的脚踏车,检查垃圾是否按规定分类,抱怨谁家的草坪还不修剪,诅咒那只掉了毛的流浪猫。没完没了。
《我是个年轻人,我心情不太好 》
挪威版《麦田里的守望者》给每一个迷茫的孩子,和心情不太好的大人
《怦然心动》
朱莉安娜·贝克虔诚地相信三件事:树是圣洁的,特别是她最爱的无花果树;她在后院里饲养的鸡下的蛋是最卫生的;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罗斯基接吻。二年级时,在看到布莱 斯蓝眼睛的那一瞬间,朱莉的心就被他击中了。不幸的是,布莱斯对她从来都没有感觉。而且,他认为朱莉有点怪,怎么会有人把养鸡和坐在树上看成乐趣呢?
《亚特兰蒂斯:基因战争》
人类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我们的祖先如何一次次逃脱毁灭性的史前大灾难,从食物链的底端进化为‘万物之灵’?小说中融合了大量的真实历史与科学幻想,对亘古以来的人种进化之谜做出了大胆而不失依据的猜想。

部分摘录:
遇见布莱斯·罗斯基的第一天,我就对他怦然心动。呃,好吧,实际上我对他完全是一见钟情。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神里有某种东西。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在黑色睫毛的勾勒下一闪一闪的,让我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六年了,我早就学会隐藏自己的感觉了。不过想想最初的日子,还是让人哭笑不得。最初的那几年,我想我大概是太执著地想跟他在一起了。
事情起源于二年级开学前两天,虽然几周之前就有了先兆——妈妈告诉我,有一家人要搬到对街的新房子,带着一个跟我同龄的男孩。
足球夏令营已经结束了,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人陪我玩,真是无聊死了。附近也有几个孩子,可他们全都是大孩子。对我哥哥们来说当然不错,可我却只好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家里。
妈妈也在家,不过她有的是比踢球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反正她是这么说的。对于当年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踢球更好的了,尤其是跟洗衣服、刷盘子、拖地板比起来。但我妈妈不同意。单独跟妈妈待在家里就有这个危险,她会抓住我帮她洗衣服、刷盘子、拖地板。而且她绝对不能容忍我在做家务的间隙踢两脚球。
保险起见,我在屋子外边晃荡了几个星期,生怕邻居来早了。真的,足有几个星期。为了自娱自乐,我开始跟我的狗“冠军”踢球。大多数时间它只能把球扑住,毕竟狗不是真的会“踢”球。但它有时会用鼻子去捅。不过,球的气味对狗来说一定是难以抵挡的诱惑,因为到最后“冠军”总会试图把它吃下去,然后输球给我。
当罗斯基家的卡车终于到来的那一天,我家里每个人都欢欣鼓舞。“小朱莉安娜”终于有个玩伴了。
作为一个极度敏感体贴的成年人,妈妈硬是让我在家里待了足足一个小时才出门见邻居。“给他们留点时间伸个懒腰,朱莉安娜,”她说,“他们需要一些时间休整。”她甚至不允许我从院子里往外看。“我很了解你,宝贝。没准儿最后你的球不知怎么就掉到人家的院子里,而你不得不过去捡回来。”
所以,我只好趴在窗户旁边,隔几分钟就问“现在能去了吗”,她每次都回答:“再给他们一点儿时间,好吗?”
这时电话响了。当我能肯定她正心情愉悦并且全神贯注在电话上时,我就拽着她的袖子问:“现在好了吗?”
她点点头,轻声说:“好吧,但是放松一点儿!我马上就过去。”
我太兴奋了,忍不住横穿了马路,但我努力在接近卡车的时候保持了礼貌。我站在车外朝里望去,破纪录地保持这个姿态挺长时间,但是这太有难度了,因为差不多等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我坚信即将成为我新的最佳死党的人,布莱斯·罗斯基!
其实布莱斯并没有做什么。他只是在那边晃荡着,看他爸爸把箱子搬到汽车尾板上。记得当时我真的很同情罗斯基先生,因为他看上去疲惫不堪,全靠他一个人在那里搬。我还记得他和布莱斯穿着相同款式的蓝绿色Polo衫(一种休闲服装),非常可爱。真是太好看了。
我不好意思再呆呆地站在那儿,于是朝车里喊道:“你们好!”布莱斯惊得跳了起来,然后像只蟋蟀似的迅速开始推起一只箱子,假装他一直在工作。
布莱斯的内疚感让我猜到,他本来应该乖乖地帮忙搬箱子,但他却烦透了这活儿。没准儿他已经干了好几天了!很明显,他需要休息。他需要喝点什么,比如果汁!同样很明显,罗斯基先生不可能放他走。他大概预备干到自己累倒为止,那时候布莱斯估计已经累死了——他大概都没机会走进新家!
眼前的这一幕惨剧推动我走进了卡车。我必须去帮忙!我必须救他!
我走到他身边,准备帮他一起推箱子,这个可怜的孩子实在太累了,他只是让出位置,把活儿交给了我。罗斯基先生不想让我帮忙,但我至少救出了布莱斯。我在卡车里最多只待了三分钟,他就被他爸爸发配去屋子里帮妈妈整理行李。
我追着他上了人行道,从这一刻起,一切都变了。这么说吧,我追上他,抓住他的胳膊,只想在他被困在屋里之前截住他,跟我玩一会儿。然后突然之间,他牵起我的手,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
毫无原因地,我心脏就那么漏跳了一拍。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那样的感觉。就像整个世界在你四周,从你身体由内而外地翻滚,而你飘浮在半空中。唯一能绑住你不会飘走的,就是那双眼睛。
你们两个人的眼睛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连接在一起,在外面的世界旋转、翻腾并彻底分崩离析的时候,一把抓住了你。
那天,我差一点儿就得到了我的初吻。我十分肯定。但是紧接着他妈妈就从屋子里走出来,他尴尬的脸都红透了,接下来他就躲进了洗手间。
我在门厅里等他出来,这时他姐姐利奈特发现了我。她看上去比我大,更成熟一些。她问我怎么回事,我就简单地说了一点儿。不过,我不该告诉她的,因为她摇晃着洗手间的门把手,疯狂地嘲笑起布莱斯。“嘿,小弟弟!”她朝门的那一边大声喊着,“外面有个漂亮小姑娘在等你!你怎么不敢出来?怕她身上有虱子吗?”
这太尴尬了!我拽着她的胳膊想让她停下来,但她不肯,最后我只好走开了。
我看见妈妈正在门口和罗斯基太太说话。妈妈送给她一个漂亮的烘烤柠檬蛋糕,那恐怕应该是我家今晚的甜点。上面的糖霜看起来又白又软,蛋糕还热着,散发着甜甜的柠檬香气。
看到它我的口水就流出来了!但它现在属于罗斯基太太,再也回不来了。我只能在她们讨论杂货店和天气预报的时候狠狠地吞咽着空气中的香味。
然后我就和妈妈回家了。这太奇怪了。我根本没能和布莱斯一起玩。我只记得他那双闪闪发亮的蓝眼睛,他有个不靠谱的姐姐,以及,他差点亲了我。
晚上,我想着那个本该发生的初吻睡着了。被人亲吻到底是什么感觉?不知怎的,我知道它一定和爸爸妈妈的晚安吻不一样。毫无疑问,虽然它们看起来差不多,却有本质上的不同。就像狼和狗——只有科学家才会认为它们同属一个科目。
回首二年级,我总是希望自己至少有一部分是出于对科学的好奇,才如此执著于我的初吻。但诚实地说,恐怕更重要的原因是那双蓝眼睛。从那一刻起,直到三年级结束,我无法自拔地追随着他,坐在他旁边,希望自己至少能离他近一点儿。
到了四年级,我学会控制自己。看到他——想到他——仍然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但我已经不再真的追着他跑。我只是在那里望着,想着,盼望着。
五年级的时候,忽然冒出了一个雪莉·斯道尔斯。她是个傻瓜,一个爱发牢骚、爱传八卦、爱背后中伤别人的家伙。她总是把一件事对一个人说成黑的,对另一个人说成是白的。现在我们都升上了初中,她是个无可争议的演技派天后,就算回到小学时代,她也知道该怎么装样子。尤其是体育课上。我既没见过她跑圈也没见过她做操。相反,她会奉上一出“完美”的表演,声明她的身体在跑步、跳高和伸展运动的折磨下,一定会晕倒。
这很管用。每年都很管用。她带来医生的证明,并在学年开始的那几天小小地晕倒几次,然后逃过一年当中任何需要力量的事情。甚至放学的时候都不搬自己的椅子。唯一经常得到锻炼的肌肉是她的嘴唇,而且动起来几乎一刻不停。假如奥运会增加一个比赛说话的项目,雪莉·斯道尔斯一定能横扫一切奖项。好吧,至少是金牌和银牌——上下嘴唇各得一项。
其实,我烦恼的倒不是她不用上体育课这件事——说实话,又有谁愿意跟雪莉分在一组呢?我烦恼的是,只要谁有心,就一定能看出妨碍她上课的根本不是哮喘、脚踝有伤或是她表现出的那种“娇弱”,而是她的头发。她有那么多头发,一会儿卷成这样一会儿卷成那样,一会儿剪短一会儿缀上珠花,一会儿编辫子一会儿盘成发髻。她的马尾辫就跟旋转木马的尾巴差不多。那段时间她总是披散着头发,把它们当成毯子似的把自己的脑袋裹在里面,所以别人只能看到她的鼻子。
在脑袋上裹着一床毯子玩抛球游戏?还是算了吧。
我对待雪莉·斯道尔斯的方式是无视她,这一直都很奏效,直到五年级的时候我看到她握着布莱斯的手。
那是我的布莱斯,是那个始终为了二年级开学前两天握了我的手而害羞的家伙。是那个因为太害羞,除了“你好”以外不敢跟我多说一句话的家伙。
是那个一直还欠我一个初吻的家伙。
雪莉怎么敢把她的手塞进他的手心里?这个爱出风头的娇气小公主根本没理由和他混在一起!
当他们经过的时候,布莱斯时不时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他看的是我。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是在向我表示抱歉。然后我忽然领悟了——他是想让我帮忙。没错,只能是这个意思!
雪莉·斯道尔斯太娇弱了,让布莱斯不好意思甩掉她,而且她太缠人了,让他挣脱不掉。她一定会心碎的,然后开始抽搐,这对布莱斯来说得有多尴尬!这件事男生做起来姿态绝对不好看。
只能由女生来代为完成。
我根本没有考虑过是否还有其他人选——两秒钟之内我就把她从他身边拽开。一挣开,布莱斯立刻跑掉了,但是雪莉没跑。哦,不——不——不!她冲我过来了,对着她能够到的地方又抓又扯又拧,说布莱斯是属于她的,她绝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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