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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诗歌精解-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年前 (2022-07-15) 1681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白居易诗歌选注》,郭杰撰,选取白居易诗歌二百六十余首,将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荟于一编,由此可以大概领略白居易广博的精神世界和精湛的艺术成就。每篇先做“题解”,对全诗旨意略加解说,然后加以“注释”,对词语、句法、意境以及相关问题略加阐释,做到雅俗共赏,能为课堂教学、学术探讨、文化普及等提供方便。
部分摘录: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生当唐王朝后期,也是诗歌史上的中唐时期。当时,一方面,已是安史之乱平定了较长一段时间[1],社会维持着相对的稳定和繁荣;另一方面,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等社会矛盾日益深化,潜伏的危机时时浮现。这一切,都在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中,深刻而鲜明地呈现出来。博大的气度胸怀、深邃的人生智慧、精湛的艺术境界,使他在群星璀璨的盛唐诗坛之后,开拓出一个崭新的诗歌世界,成为李白、杜甫之后又一位伟大诗人。白居易的诗歌,千百年来脍炙人口,影响遍及海内外,堪称中华文化中珍贵的精神宝藏。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出生于郑州新郑县东郭宅。其祖父白锽、父亲白季庚曾在一些地方担任中下级官员。“自锽至季庚,世敦儒业,皆以明经出身”[2]。可见,这是一个书香传世的官宦之家。按照古代习俗,一个人的名和字,意思是相通的。白居易名“居易”,取义于《礼记·中庸》所云:“君子居易以俟命。”字“乐天”,取义于《周易·系辞》所云:“乐天知命故不忧。”都寓有超脱旷达、随遇而安之意[3]。这都道出了长辈对他在性格乐观、心境豁达方面的殷切期待。白居易后来的人生道路,证明他完全实现了这一期待。
白居易曾在《与元九书》中自述:自己出生六七个月,就能默识“之”“无”二字;到了五六岁,便学写诗;九岁谙识声韵。“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书。二十已来,昼课(按:按科目学习)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可见,他不仅天资聪慧敏锐,更是具有勤苦好学、持之以恒的意志品格。
唐代科举考试种类很多,最重要的则有两种,即“明经”和“进士”。比较而言,前易后难,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4]。贞元十五年(799)秋天,白居易在宣州参加并通过了乡试。第二年(800)春天,在长安参加进士考试,并以第四名及第,是十七位同榜进士中最年少的一位。每年参加进士考试的达数千人之众,而考中者最多不过四十名,可见这是何等艰难、何等荣耀!所以时人称之为“登龙门”[5]。白居易年仅二十九岁,一举成功,殊为不易。当时,他充满喜悦写下这样的诗句:“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年少。”[6]
按照有关制度,“科举考试在唐代是与铨选判为两途的。进士登科只是给予出身,并不能凭此得官,须在吏部再试宏词拔萃入等,方授以最低级之从九品官”[7]。贞元十八年(802)冬天至翌年春天,白居易又参加了吏部的书判拔萃科考试,并与元稹等人一起登第,从此走上仕途。由此,他和比自己年轻七岁的诗人元稹(779—831)结识,开启了生死不渝的深挚友谊,史称“元白”,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极为感人的一段佳话[8]。
登第后,白居易与元稹一样,授秘书省校书郎,正九品上,“掌校雠典籍,刊正文章”[9]。瞿蜕园云:“东汉始有校书郎之语,……北朝末期始有此官,属秘书省。唐代为文士起家之美官,由此进身,往往得居清要,其地位颇似明清之翰林院庶吉士。”元和元年(806)四月,白居易又和元稹一起,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考试。元稹以第三等(甲等),授左拾遗。白居易因“语切”(即策论中话语直率、不够委婉),以第四等(乙等),授周至尉[10]。这时,白居易年仅三十五岁。周至乃是京畿重县,位于长安西南约一百三十里,在此地任县尉,不仅待遇较丰厚,也为以后的晋升打下了基础[11]。他担任周至县尉,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收获,就是在此期间,创作了瑰玮浪漫的著名长诗《长恨歌》。
元和二年(807)冬十一月,白居易任翰林学士,时年三十六岁。李肇《翰林志》云:“凡(翰林)学士无定员,皆以他官充。下自校书郎,上至诸曹尚书,皆为之。”傅璇琮进一步解释说:“翰林学士本身是一种职务,他必须带有其他正式的官职名称,这样才有一定的品位,一定的薪俸。而同时,不管所带的是什么官衔,他仍在内廷供职,承担翰林学士的职能,并不去做所带官衔的职务。……(白居易)尽管在入院初几个月中他所带的官衔是周至县尉,他并不去周至县任职,以后为左拾遗,也是如此。……他虽官为左拾遗,但并不到外边的门下省去值班,其本职还在‘中禁’的学士院。”[12]在中国古代行政机制中,翰林学士是颇为清要的职位。据《新唐书·百官志一》载:“(翰林)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崇;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开元二十六年)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其重要和亲近的程度,由此可见。翌年四月,授左拾遗之职,从八品上,仍兼任翰林学士。
三登科第,擢为近臣,白居易深感自豪。他曾在《论制科人状》中自云:“职为学士,官是拾遗。”在当时所写《初授拾遗》一诗中,既表达了“惊近白日光”的惊喜,也流露出“惭非青云器”的自惭。《旧唐书·白居易传》载:“居易自以逢好文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在此期间,白居易创作了充满现实主义精神的著名组诗《新乐府》。傅璇琮指出:“五年间的翰林学士生活,是白居易一生从政的最高层次,也是他诗歌创作的一个高峰,但同时又给他带来思想、情绪上的最大冲击。在这以后他就逐渐疏远政治,趋向闲适。”[13]蹇长春指出:“纵观白氏一生,他在政治和文学上最为辉煌的一页,正是在担任学士和拾遗的这几年期间。”[14]这些论述,都是非常中肯的。
不久,白居易的挚友元稹,因耿介正直,不畏权势,遭受朝中权贵打击,贬为江陵士曹参军。白居易等多次上奏,力辩其无罪,均无成效[15]。他在《赠樊著作》诗中写道:“元稹为御史,以直立其身。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十八家,怨愤一时伸。”不平之情昭然可见。
元和五年(810),左拾遗任期已满,转任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任翰林学士。这时,他每月俸银约五万钱,每年禄米约二百余石,足以奉养老母,缓解家庭生活的困难了[16]。但挚友元稹无辜遭贬,让白居易深感宦海风浪之险恶。他知道自己性格耿介,实在不宜长久周旋于是非频仍、福祸旋继的官场,不如趁早归隐田园。白居易后来诗歌中反复出现的归隐主题,早在这时,就已在内心埋下了深深的根子。
元和六年(811)四月,白居易丧母丁忧[17],扶灵柩回到故里下邽(陕西渭南),守丧三年。在退居渭村的日子里,他常常反思入仕之路,深感自己性情耿介,恐难适应宦海浮沉,不如及早归隐乡间为好。然而,每当面对宁静闲适的乡村风光、朴实亲切的邻里农家,那种厌倦失意之感也就顿然消散了。与此同时,他还亲身到农田里劳动,体验到稼穑之艰难,并且更深入地接触到广大人民所受的苦难。如《九日登西原宴望》写农村死亡迭至的凄惨:“请看原下村,村人死不歇。一村四十家,哭葬无虚月。”《纳粟》写催征赋税的暴戾:“有吏夜叩门,高声催纳粟。”《夏旱》写夏季大旱带给农民的苦难:“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村居苦寒》写冬季大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乃知大岁寒,农者尤苦辛。”亲身见证这些悲惨和痛苦的生活,使善良正直的白居易增加了对人民的悲悯和同情,深化了他的人道主义思想。
元和八年(813),白居易丁忧期满。一年后复出,任太子左赞善大夫。这个官职,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18],但作为太子属官,却不能参与朝政,实为闲差。元和十年(815),各路藩镇暗中勾结,平卢淄青节度使李师道更派人到长安,刺杀宰相武元衡,重伤御史中丞裴度。白居易闻讯后,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不料,竟因此致祸。朝中显贵以其是太子属官,并非谏官,“不当先谏官言事”,借机排斥打击,把他贬为江州司马[19]。白居易在无比悲愤之余,深感心灰意冷。经过这次贬谪,他从昂扬奋发、志在兼济的前期,转入内敛超脱、逍遥独善的后期,人生道路出现了显著的转变。
江州司马,属于“上州司马,秩五品,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江州司马厅记》),负责协助刺史处理法令政策等事宜,实则领俸备员而已。白居易遭受贬谪,从天子脚下的京城,来到遥远偏僻的江州,内心凄楚而孤寂:“伤禽侧翅惊弓箭,老妇低颜事舅姑。”(《初到江州,寄翰林张、李、杜三学士》)他常常借坐禅饮酒,来进行自我排遣:“若不坐禅销妄想,即须行醉放狂歌。”(《强酒》)“浔阳迁客为居士,身似浮云心似灰。”(《赠韦炼师》)“自从苦学空门法,销尽平生种种心。”(《闲吟》)“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醉吟二首》其二)据《旧唐书·白居易传》所载:“居易儒学之外,尤通释典,常以忘怀处顺为事,都不以迁谪介意。”当然,完全做到“不以迁谪介意”是不可能的,但佛教思想带给他“忘怀处顺”的感悟,提供了超脱外物得失、回归淡泊心态的途径,也是不争的事实。
深冬腊月,“江风苦寒,岁暮鲜欢”,白居易提笔给远方的挚友、时任通州司马的元稹,写下了著名《与元九书》。其中全面回顾了从《诗经》、楚辞、汉乐府、魏晋南北朝陶渊明、谢灵运以至于唐代李白、杜甫等诗人以来的诗歌历史发展,充分阐述了诗歌的社会教化作用,明确表达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主张。贬谪江州,还带来一个极为重要的收获,就是在这里他写下了千古传诵的长诗《琵琶行》。
贬居江州四个年头以后,元和十三年(818)冬天,白居易量移忠州刺史(实际赴任在翌年春天)。在忠州,白居易尽其所能,为州民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他还写下《东坡种花》一诗,认为理政治民,犹如植树种花,应该顺遂花树的秉性,加以精心培育:“养树既如此,养民亦何殊?将欲茂枝叶,必先救根株。云何救根株?劝农均赋租。云何茂枝叶?省事宽刑书。移此为郡政,庶几氓俗苏。”其中所云“劝农均赋租”(即鼓励农业生产、平均而合理地分摊赋税)、“省事宽刑书”(即减省扰民举动、放宽刑罚尺度),不仅是白居易在忠州主政的实际经验,更是他的整个政治思想的生动写照。
元和十五年(820)五月,白居易奉诏回朝,任尚书省刑部司门员外郎,从六品上,掌管天下各处门关事务,以及货物出入的税收,如《新唐书·百官志一》所云:“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20]年底,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主客郎中是尚书省吏部属官,从五品上,掌管前朝后裔、外国国王及少数民族首领朝见等事务。而知制诰则属于中书省,其职掌是为皇帝起草诏诰册命等文书,可以亲近皇帝,参与核心机要事宜,是难得的晋升之阶。半年之后,即长庆元年(821)夏天,又加朝散大夫,从五品下,穿上了绯色的官服。这时,白居易恰好是五十岁。他在诗中慨叹:“那知垂白日,始是著绯年。”(《初著绯戏赠元九》)“五品不为贱,五十不为夭。若无知足心,贪求何日了?”(《西掖早秋直夜书意》)当年十月,升任中书舍人。《新唐书·百官志二》云:“(中书舍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这是极为亲近皇帝的清要之官,当时被视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百官莫比焉”[21]。一年之内,三迁其官,备受恩荣,可想而知。然而,白居易并不热衷于权位,他只是尽其职守,并时常以文会友,相互酬唱,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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