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黑暗塔系列1:枪侠
《枪侠》是“黑暗塔”的首曲,奠定了整套书的基调。里面可以读到少年罗兰如何成为枪侠,神秘的黑衣人也首次登场。
来自“中世界”的最后一位“枪侠”罗兰穿越荒野追踪他的死敌——黑衣人,途中他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士爱丽丝和来自人间的小男孩杰克。最终罗兰同黑衣人狭路相逢,并抽取了预示他未来命运的七张塔罗牌。很快他就要面临一个痛苦的抉择:他应该抓住黑衣人以取得关于“黑暗塔”的情报,还是挽救小男孩杰克的生命?
黑暗塔系列2:三张牌
如果说《枪侠》是一则寓言,“黑暗塔”的第二部《三张牌》更像是都市黑帮小说。在这本书中,罗兰与他的卡-泰特(即命运组)的两位成员埃蒂和苏珊娜会合。
罗兰继续寻找“黑暗塔”的征程。途中他遭到各种神秘生物的袭击,并将一个纽约的瘾君子埃蒂·迪恩带回自己的世界,成了朋友。他们结伴同行,遇到了一个有自闭症的非洲裔女士奥黛塔,以及奥黛塔自我的邪恶一面黛塔。四人继续上路,而奥黛塔和黛塔也逐渐合二为一,成为一个新人苏珊娜,并同埃蒂共结连理。
黑暗塔系列3:荒原
“黑暗塔”的第三部《荒原》具备了更多西部小说的元素。罗兰的卡-泰特迎来了两位新的成员,众人汇聚在了中世界,开始了共同寻找“黑暗塔”的旅程。 坠入爱河的埃蒂和苏珊娜跟随罗兰踏上了追寻黑暗塔之路。罗兰一心要将他们迅速培训成真正的枪侠,但同时,他自己却因为之前在第三扇门之后拯救杰克,改变了历史而受到双重记忆的困挠,行将崩溃。而杰克也同样因为多出来了一套自己死掉而后跑到一个异世界的记忆而差点发疯,将分裂的一切合而为一的希望寄托在埃蒂与杰克的神秘缘分上。终于,在经历了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神秘仪式之后,杰克重新进入中世界,与罗兰一行人会合了。他们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命运组”。一行人来到一座如同荒原一般颓败的废弃之城。杰克突遭绑架,罗兰穿越整个阴森恐怖的荒原将他搭救出来。然后,他们企图搭乘一辆名为布莱因的单轨火车离开这个死亡的文明前往托皮卡,罗兰利用布莱因对谜语的热爱提出了一个猜谜打赌的建议,而赌注则是他们全体的生命……
黑暗塔系列4:巫师与玻璃球
第四部《巫师与玻璃球》又被称为“铁汉柔情卷”,讲述了冷酷的枪侠罗兰少年时的爱情故事。在这一部中,我们看到罗兰是如何邂逅他一生的挚爱苏珊并最终失去她的。 在命悬一线的最后关头,埃蒂终于想出了一道谜语,摧毁了布莱因。单轨火车在托皮卡停了下来,这儿已被超级流感侵袭。在罗兰和他的朋友们沿着光束的路径继续行程之前,吊足了“塔迷”们胃口的金大师终于开始讲述罗兰十四岁时的初恋故事,慰藉了一下从第一本开始就被罗兰的过去这个巨大的悬念勒得透不过气来的读者。 内领地危机四伏,为了保护罗兰,他的父亲将罗兰和他最好的伙伴库斯伯特与阿兰一起,化名派往眉脊泗的海滨小城罕布雷。三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很快就敏锐地发现这儿正酝酿着极大的阴谋,形势甚至比内领地更为严峻。在到达罕布雷的第一个晚上,罗兰就与十六岁的金发女孩苏珊一见钟情。但苏珊为拯救她的家族刚刚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这意味着她与罗兰已经不可能坦然相恋。两个年轻人一方面无法对抗自己内心的强烈情感,另一方面又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爱将会置他们于最凶险的境地……
黑暗塔系列5:卡拉之狼
《卡拉之狼》在整个系列中是部承上启下之作,它记录了罗兰的卡-泰特聚齐后在中世界的首次协同作战。
罗兰、埃蒂、苏珊娜、杰克和会说话的貉獭奥伊继续他们追寻黑暗塔的旅程,一行人来到一个奇特的小山村——卡拉。这个村子盛产双胞胎,可是每隔二十年,狼群就会从暗处奔袭该村,每一户有双胞胎的人家都会被掠走一个孩子。几个星期后,身心遭受重创的孩子会被送回来,并无一例外地变成了痴呆儿。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决定留下来帮助村民对付狼群。 与此同时,在一九七七年的纽约,也就是杰克曾经所在的世界,书店的主人凯文·塔尔正被一群歹徒胁迫,歹徒们要求塔尔出让位于曼哈顿中心的一块空地,在这片空地上生长着一枝具有非同寻常意义的玫瑰。罗兰必须制定出一个可以同时对付两个世界里的邪恶势力的计划,而坐在轮椅上的苏珊娜却在此时出现了一些诡异的变化……
黑暗塔系列6:苏珊娜之歌
《苏珊娜之歌》是终曲之前奏,多方力量逐渐汇拢,旧的谜团未解,又出现新的谜团。
苏珊娜的身体被“魔鬼母亲”米阿劫持,米阿的目的是由邪恶的“血王”的手下接生她的孩子——这个孩子将会给所有的世界带来毁灭。时间紧迫,卡拉汉神父、杰克和奥乙追踪苏珊娜和米阿的踪迹来到曼哈顿,而罗兰和艾迪则来到一九七七年的缅因州找寻书店老板凯文·塔尔,斯蒂芬·金本人也出现在书中……
黑暗塔系列7:黑暗塔
“黑暗塔”最终章!寻找塔的旅程终于到达了终点。然而,恐怕读者并不会有“结束”的感觉,毕竟,如作者所言,“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另外的世界”,终结,不过是新的开始。
为了罗兰朝圣般的黑暗塔追寻之旅终点隐藏的秘密,美国的金迷们苦苦等候了三十余年。中国读者也在守望了近三年之后,终于要迎来期待已久又有几分害怕面对的大结局。 米阿产下了莫俊德,这个既是血王的独子,又与罗兰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形大蜘蛛一出世便一口吸干了生母,在各自不同的战场上经历了不同形式混战的卡-泰特再次聚首,重新上路。 在历尽艰险和令人黯然神伤的别离之后,黑暗塔已近在咫尺,但罗兰知道它已岌岌可危!来自拥有超自然能力的断破者的威胁尚在,而以惊人速度成长的莫俊德也一路追杀在后……谁也不知道结局是什么,包括斯蒂芬·金本人。一九九九年的缅因州,大作家在散步时差点被车撞死,千钧一发之际杰克救了他,保住性命的斯蒂芬·金因此振笔疾书。罗兰眼看着越来越接近黑塔。在路上,他搭救了被吸血鬼囚禁的派屈克,派屈克具有高超的绘画能力,他画出来的东西竟然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在末世界的尽头,遍地红玫瑰之间,魂牵梦萦的黑暗塔就屹立在眼前!但血王镇守在上面,罗兰能打败这个地狱的化身吗?而黑暗塔顶端,那扇他寻觅一生的门后又将会是什么?
黑暗塔系列番外:穿过锁孔的风
《穿过锁孔的风》是斯蒂芬·金为其最负盛名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所作的番外篇。故事的讲述者是罗兰。母亲死后,刚刚成为枪侠的罗兰被父亲派往德比利亚调查“皮人”。皮人可以随意变换各种野兽的形体,作案手段血腥残忍,已经制造了几起惨案。查案过程中,罗兰遇到了比利·斯崔特,农场灭门惨案的唯一幸存者和目击证人。为安慰小比利并帮助他鼓起勇气配合调查,罗兰给他讲了从母亲那儿听来的“勇者心提姆”的故事《穿过锁孔的风》。
本书是“黑塔塔”系列中相对独立的一本。斯蒂芬·金在完成了长达七卷的“黑暗塔”八年之后,忍不住技痒,再次回到这个故事,追忆了少年罗兰的一段经历,也讲述了另一个关于枪侠的传奇。此举印证了“黑暗塔”果然是斯蒂芬·金本人耗费心力最多也最在意的作品。对于“塔”迷来说,《穿过锁孔的风》足以慰藉他们读完全系列之后的惆怅;而此书亦能帮助从未接触过这个系列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入“黑暗塔”的世界。
部分摘录:
第一章 枪侠 1 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
这片沙漠堪称所有沙漠中的完美典型,巨大无比,延及天际,朝任何一个方向望去都无边无际。沙漠白茫茫的,十分刺眼,没有水源,没有生气,唯有隐约闪现的群山的雾霭,只见群山散布在地平线上,那里的鬼草让人做迷梦、噩梦和死亡。偶尔出现的墓碑标记指明了道路,因为穿过厚厚碱层的被覆盖的路径曾经是条公路,客运车和布卡[9]过去都走这条路。后来,世界滚滚向前。这个世界被腾空了。
枪侠突然感到一阵晕眩,所有的知觉似乎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整个世界都突然显得十分渺小,几乎就能看穿尽头。在晕眩过去后,他觉得整个世界就像只慢慢往前爬的动物,而自己则在动物的毛皮上继续行走。他耐心地走了几英里,不紧不慢。一只皮质水袋悬挂在腰间,像根肿胀的香肠。水袋几乎还是满的。他练楷覆功[10]已经多年,差不多已经达到了第五级。如果他是曼尼人的话,他就不会有一点口渴的感觉,那样他就能冷静超脱地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脱水,只有当逻辑告诉他必须补水时,他才会将水灌进体内的裂缝和深处的空洞。然而,他既不属于曼尼一族,也不是耶稣圣人的门徒,他认为自己没有一处是神圣的。他只是个普通的朝圣者,换句话说,他唯一能确定的便是自己已经口渴难耐。即便如此,他仍能克制自己喝水的欲望。这让他隐隐地感到满意。这是一片干旱的土地,耐渴便是在这里生存下去所必需的本领,对枪侠来说,他的适应能力是让他延续生命的法宝。
水袋下面挂着的是他的两把枪;枪的重量特别为他作了调整;枪侠的父亲在身高和体重上都不及他,因此在把枪传给儿子时特地在每把枪上加了块金属片。两条挂枪的带子在他的胯部交叉。他给手枪皮套上油时让它们吃满了油,就连这非利士[11]的骄阳也难以把皮套晒裂。枪把是檀香木做的,黄色,木纹刻画得十分精致。他用牛皮绳将枪套松松地绑在大腿上,每走一步枪套就晃悠一下;两个枪套已经把牛仔裤的蓝色蹭去不少(甚至把布都磨薄了),形成了两条弧形,就像一对笑脸。黄铜色的子弹插在枪带上的弹孔里,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剩下的子弹不多了。他默默地向前方走去,皮套与裤子摩擦,发出轻微的“嚓嚓”声。
枪侠衬衣的颜色已经显现不出雨水或尘土的痕迹,衣服在领口敞开,一条牛皮绳穿过手工打制的扣眼,松松地打了个结。他的帽子丢了,一直带在身边的号角也不知丢在了哪里。这只号角是一个伙伴临死前留下的,而他已永远失去了两者。
他翻过一个并不很陡的沙丘(这里没有沙子,因为整片沙漠属于硬质地层。即使黑夜刮起的狂风也只能卷起一阵尘土,吹在脸上硬得就像擦洗除垢用的粉粒),看到在背风处(在背风处太阳最早落山)有烧过营火的痕迹,很显然已经被人踩踢过。这类迹象再一次证明黑衣人有可能属于人类,这总让枪侠感到有些欣慰。他嘴唇微翘,脸上有些小坑,还有些地方皮肤脱落了。他的微笑看上去很痛苦,有些骇人。他蹲了下来。
枪侠的猎物烧的是鬼草,当然这也是此地唯一能点着的东西。烧鬼草就像燃烧油脂那样,烧时火光低平,而且燃烧过程缓慢。住在沙漠边界的居民曾告诉他鬼草的火焰中就住着魔鬼。他们也烧鬼草,但从不会朝火光里看。他们说,若你朝火光里瞧了一眼,这些魔鬼就会将你催眠,伸手向你召唤,最后把你整个人都吸进去。而下一个傻子若还朝火光里看,那他看到的就会是你。
烧过的草秆相互交叉,形成了同以前一样的象形符号,枪侠伸手戳了一下,它们就都散成了灰烬。灰烬中只剩一块烧焦的熏猪肉,枪侠捡起来放入口中,若有所思地嚼起来。一直以来他们之间都是这样。枪侠在沙漠中追踪黑衣人已有两个月,他似乎在这片死寂无声、炼狱般的荒地上走不到尽头,而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发现黑衣人留下的营火痕迹:那些干净的消过毒似的象形符号。他从没找到任何罐头、瓶子或是水袋(枪侠自己就扔掉了四个水袋,现在它们都像死蛇皮那样躺在荒地里)。他也没看到任何粪便。他猜黑衣人把它们埋了起来。
也许这些营火就是条讯息,每次都暗示着一个字母。它也许想告诉枪侠“保持距离,我的同伴”,或是“终点就在咫尺之外”,甚至可能是“过来捉住我”。但它们究竟表达了什么意思并不重要——即使它们的确是些暗号,枪侠对它们也没有兴趣——重要的是这些遗迹和以往的一样冰冷。然而他还是有收获,不断缩短着与黑衣人的距离。枪侠知道自己更接近黑衣人了,却不明白自己是如何感觉到的。也许,是一种气味。这也不重要。他会继续走下去直到有些变化,如果没有任何改变,那他也会一直走下去。老人们说过,若上帝愿意给你水,那里就会有水出现。只要上帝愿意,即使在沙漠中也会有水。枪侠站起身来,擦了擦手。
黑衣人没留下其他痕迹;即使这片硬地上曾留下些许模糊印迹,也早被这刀子般的风给磨平了。没有粪便,没有垃圾,甚至连填埋这些东西的痕迹都见不到。什么都没留下。留下的只有这条向东南延伸的古路沿途的一些冰冷的营火遗迹,以及枪侠脑中不断进行的距离测量。当然,对枪侠而言并不仅止于此:东南方不光是一个方向,更是一个强大的磁场。
他坐下来,纵容自己喝了一些水。他想到这天早些时候经历的片刻眩晕,那种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感觉十分奇怪,不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那阵眩晕会让他想到自己的号角和最后一个伙伴?两者多年前就消失在界砾口山了。父亲留下的枪,他还完好地保留着,当然它们比号角,甚或朋友都更重要。
难道不是吗?
这个问题让枪侠有些不安,但除了这个明显的回答外似乎再没有其他答案,他将这个问题抛至脑后,也许以后再做思考。他环视了一圈,抬头看了看太阳。“火球”正慢慢地滑向远处的天际。让他担忧的是那并不是正西方。他站起来,从皮带上摘下快磨穿的手套戴上,开始拔鬼草生火。他把草堆在黑衣人留下的灰烬上。他觉得这是对他的嘲讽,就像口渴一样,既痛苦又令他欲罢不能。
暗色的天幕只剩下一丝橘红色的光,像张正冷笑的嘴;地面的余热也几乎散尽。这时枪侠才拿出燧石和打火镰。他坐下来,把枪带搁在膝上,望着东南方出神。他望着远处的群山,并不奢望会看到大漠中一缕营火的直烟,也知道不会见到跳窜着橙色火星的火焰,但是他还是专注地看着,因为“看”这一动作本身就具有意义,它给人一种苦涩的满足感。小子,你若不看的话,你就什么都看不到。柯特会这么说。睁开神赐给你的眼睛,行不行?
但是他什么也没看到。他知道他在慢慢接近黑衣人,但也只是相对而言。他还没到如此近的距离,能让他在黄昏看到烟火,或是营火橙色的火苗。
他在打火镰上猛擦了一下燧石,点燃了已撕碎的干草,同时口里念叨着古老但有魔力的歌谣:“火花—啊—黑暗,我的祖先在哪儿?我能睡这儿?我能住这儿?赐给我营帐火花儿。”奇怪的是,童年时的有些歌谣和习惯早已被扔在路旁抛到脑后了,而有一些却牢牢扎根于脑海,跟随人一生,而且年岁愈长它们的分量就愈重。
他顶风生起火堆,让烟朝着荒地的方向涌去。除了偶尔卷起旋风似的尘暴,这里的风向基本还是持续不变的。
头顶上的繁星一眨都不眨,也是恒定不变的,它们看上去渺小,却是百万个太阳和地球。这些耀眼的星座,就像发着白光的冰冷火焰。在他仰望星空这当口,天空已从淡紫色变得漆黑。在金星下方,一颗流星划过,刻出一条短暂却炫目的弧线,然后消失在夜空。鬼草慢慢地烧出一个新的形状,火光投在地上的影子非常怪异。这形状不像黑衣人留下的象形图案,却是明白无误的交叉图形,仿佛暗示着某种确定性,让人有些心惊。枪侠搭干草烧火时并不讲究艺术性,只要能烧起来就足够了。这是一个做事干净利落的人的习惯。枪侠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住旅店时都会把房间里揉皱的画弄平整。火堆缓慢地燃烧着,火焰白炽的中心仿佛有鬼魅群舞。枪侠没有看见。两个图案,如艺术品一样,在他熟睡的时候紧密地连在了一起。风开始呻吟,就像个腹中满是癌细胞的巫婆在哀嚎。时不时会有一阵邪恶的下行风卷起浓烟刮向枪侠躺着的地方,他在不知不觉中吸进去了一些。就像一个很小的刺激物在牡蛎体内生成珍珠一样,这股烟让枪侠做起了梦。枪侠不时随着风的哀嚎发出呻吟。面对这一切,繁星一如往常般无动于衷,就像它们面对战争、酷刑、复活那样。若让枪侠知道,这种冷酷劲儿肯定会得到他的欣赏。
2 他牵着骡子朝山下走,这山看来是这片山丘的最后一座。骡子已经受不了这样的热气,眼睛十分肿胀,显得死气沉沉。三个星期前他途经最后一个小镇,自那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一个人影,只有荒弃多年的车道和偶尔可见的沙漠边界居民的泥草棚子。棚子已经衰败了,只剩下可怜的一间半间,住着的多是麻风病人或是疯子。他觉得疯子倒更好相处。曾有一个疯人交给他一个不锈钢的林用指南针,求他带给耶稣圣人。枪侠郑重其事地收了下来。如果见到耶稣圣人,他会把指南针交给他的。他并不指望自己真能见到他,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有一次他看到个长着人身乌鸦头的獭辛[12],听到他打招呼,这个畸生的东西竟然吓得逃跑了,口中发出鸦叫,像是在说话。但更可能是在诅咒枪侠。
自上次看到泥草棚子已过了五天,枪侠开始怀疑他不会再遇到这些边界居民了。当他爬上最后一座山的山顶时看到了熟悉的低矮的泥草棚顶。
屋主是个年轻得让人吃惊的男人,他一头乱蓬蓬的草莓色长发几乎触及腰际。他正在给一片稀疏的玉米地除草,专注而入神,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人走近。骡子发出一声喘息,这让屋主抬起了头,蓝色的眼睛定神瞪着枪侠。屋主没有武器,至少枪侠没有看到弩弓弩箭。他向陌生人举起双手草草地行了个礼,然后又弯腰继续除草。他弓着腰飞快地走过紧邻棚子的一排玉米,把鬼草和干瘪的玉米扔到身后。他的头发在风中弹跳飞舞。这风直接从沙漠刮来,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枪侠慢慢地走下山,骡子背上驮的水袋里的水不断发出晃动的声音。在毫无生气的玉米地旁,枪侠停下来,从水袋里倒了一口水喝。他口中有了些唾液,朝着干裂的土地吐了口口水。
“给你的庄稼一些生命。”
“给你自己生命吧。”屋主一边说一边站起来。他直起身子时背部发出咔啦的响声。他毫无畏色地观察着枪侠。他的脸被头发和胡子遮掉大半,可以看见的一小块皮肤上并没有腐烂的痕迹,而他的目光虽然有些狂野,但看上去却也神志清楚。“陌生人,祝天长,夜爽。”[13]
“祝你收成增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