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奇山飘香》出版于一九九二年,翌年荣获年普利策小说奖。评委会称赞作者用全新的视角,通过个体在两种文化冲突对抗中的挣扎来体现越南和美国的文化差异,将越战文学提升至一个的新高度。在收入书中的十五个故事中,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融合越南民间传说、可怕难忘的战争记忆、美国流行文化和家庭冲突,讲述了越战之后移居美国南方的越南侨民这一独特人群的生活种种。
作者介绍
罗伯特·奥伦·巴特勒(1945— ) 美国当代极具创新意识的作家。毕业于西北大学戏剧专业,后到爱荷华大学学习编剧,获硕士学位。一九六九年,应征入伍参加越南战争,赴越前接受了一年的越南语培训,在驻越美军先后从事情报和翻译工作。这段经历成为他后来文学创作的灵感和来源。一九八七年,美国越战退伍军人协会颁给他“言论自由奖”,以表彰“一名越战退伍军人对文化的杰出贡献”。 自一九八一年以来,巴特勒共发表十六部长篇小说、六部短篇小说集,其中多部与越战有关。除一九九三年短篇小说集《奇山飘香》荣获美国普利策小说奖,他的短篇小说曾四次入选年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七次入选《南方新小说》年刊,两次获全国杂志小说奖,两次获小推车文学奖,同时还获得美国古根汉姆小说创作基金、国家艺术家基金。
部分摘录:
格林先生 我是天主教徒,父母也是天主教徒,我是他们的女儿,因此不信拜祖宗那一套,特别是不相信通过一只鹦鹉来拜祖宗。父亲很小的时候,他父母便去世了,他在河内修女们掌管的孤儿院里长大,成了天主教徒。我母亲的母亲也是天主徒,可她父亲不是,他和许多越南人一样,相信孔子敬祖那一套。我记得每当父母和外婆闲坐在院内香蕉树下,外公就会拉着我的手说:“来,咱们和格林先生聊聊天吧。”于是他把我领进屋,然后把手指头放在唇上说,这可是个秘密。格林先生其实是外公养的一只鹦鹉,我很喜欢和它聊天。我们会在前屋经过它的窝,格林先生招呼道:“你好,好好先生。”当时我们甚至没顾得上搭理它。
外公把我带到他的屋后,走进母亲曾提过的密室。有一次我试图偷看里面,但母亲一把把我拽走了。密室门口挂着珠帘,穿过珠帘时,珠子发出类似风吹蒿草的哗哗响声。屋里光线很暗,点着蜡烛,散发着烧香的味道。外公让我站在一个小小的龛位前。龛位前装点着花,还摆着一个冒着烟的香炉,两旁立着两个铜制的蜡烛台,中间摆放着一张头戴汉人礼帽的男人的照片。“这是我父亲,”外公冲着照片点了点头说,“他住在这儿。”然后他松开我的手,抚摸着我的肩膀说:“为我父亲祷告吧。”照片里的人把脸微微侧向一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在问我问题,期待着称心如意的答案似的。于是我像做弥撒那样,跪在龛位前祷告,念叨的都是我熟烂于心的祷告词,反正就是对主念叨的那些话。
祷告时我一直留意着外公,就是他走到门口,拨开珠帘往前屋瞭望时,也仍偷偷地盯着他。他转过身来站在我旁边。等哗啦啦的珠帘子在我们身后静下来时,我已祷告完了,高声说了一句阿门。这时外公在我身旁跪下,靠近我,低声说道:“你父亲正在做件可怕的事。如果他必须做个天主教徒,那还算说得过去,但他远离自己祖宗,让自己永远孤独地四处漂泊就说不过去了。”我简直难以相信,父亲会做这样一件大逆不道的事,让我更难以相信的是,外公比我父亲岁数大得多,居然也会做错事。
外公曾给我讲过亡灵的世界,说祖宗的亡灵上天后仍需要我们爱护、关注和恭敬,并说得到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会和我们一起同甘共苦,还会保佑我们,大灾大难来临时甚至还会在梦里提前警告我们。他还说,如果我们对祖宗亡灵不恭敬,他们就会变成迷路的孤魂野鬼,在阴曹地府里游荡,比那些被敌人消灭、躺在稻田地里曝尸、被秃鹫叼食的将士好不了多少。
外公告诉我秃鹫如何啄出死人眼珠,其中可能就有自己的祖宗,如果不敬祖宗,家里人也会遭同样的下场。每当他说到这儿,我马上喊道:“外公,别担心!我是天主徒,但我也会不断为您祷告,给您上供。”
我当时觉得这话能让他高兴起来,可他却使劲地摇摇头,好像要和我大动肝火似的,连忙说:“不行,不行。”
“我行。”我争辩道。
听到这话,他看着我。我猜,他可能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些过火了。他点点头,微微一笑——就像照片里他父亲那样——但他说过的那些话可不能一笑了之。“你是个女孩子,”他说,“所以你自己不能做这件事。只有儿子才能操办供奉祖宗的事。”
我心里猛然产生个奇怪的感觉,就是那种让人后退一步的恶心感,就好像光着脚踩到了一条大黏虫。你怎能摆脱自己的女儿身呢?于是我开始大哭了起来。外公见此拍拍我,又亲亲我,然后说没关系的。他的话对我来说却非同小可。我要保护好外公的亡灵,可又力所不及,只因我是个女孩儿。我们站在祖宗龛位前,等到我不哭后,才一起回到了前屋。外公冲着鹦鹉鞠了一躬说:“你好啊,好好先生。”格林先生回答道:“你好,好好先生。”我非常喜欢这只鹦鹉,可那天我不想和它讲话,因为它是男孩儿而我不是。
我所说的这些事发生在河内南面红河边的一座城市里。不久,我们离开了那座城市。那时我才七岁,依稀记得外公和父母的吵架声。我当时正睡在屋后的凉席上,被吵醒后,听到他们在吵架,只听外公说了一声:“这可不行!”他的话让我打了个冷战。我再仔细一听才知道,他们在商量我们准备逃难的事。那时,人人都惶恐不安,同时又兴奋不已。我们小城里很多人家都打算搬走,甚至还把钟从教堂钟楼里摘下来带走,因为我们都是天主教徒。但外公并不操心天主教徒的事,他关心的是自己祖宗的灵位。他们生于斯,死于斯,埋于斯。他怕他们走不成。“那时该怎么办呀?”他嚷了起来。他还提起了南越人,说他们如何恨从北方过去的人。他问:“到那时又该怎么办呀?”
格林先生这时也随声应和:“那时该怎么办?”这只鹦鹉在过去十六年里,冲着我把这话嚷了一千遍,一万遍。鹦鹉能活一百岁。虽然我不能保护外公的灵位,但我能照料他的鹦鹉。一九七二年外公在西贡去世时,知道格林先生会跟我走。我那时二十四岁,新婚宴尔,仍非常喜欢格林先生。它趴在我的肩头上,用嘴揪着我的耳朵,它那张嘴能嗑碎最硬的壳,但轻柔地揪着我的耳朵,用舌头舔着我。
我把格林先生带到了美国。无论是新奥尔良漫长的夏季,还是温暖的春季和秋季,还是无数个和煦的冬日,它都卧在窗纱围起来的后门厅里,学着外公的声音说话。每当它想登上我肩头和我一起去社区公园时,它就说:“那时该怎么办?”每天早上我总是第一个来到它面前,它见到我便说:“你好,好好先生。”
这只鹦鹉非常爱我,我也是唯一和它接近不会被啄出血的人。但它爱外公胜过我,好像身上附着外公的魂,心里装着外公知道的那些事。格林先生骑在我的肩头上,贴着我的脑袋,嘴里重复着从我丈夫和孩子们那里听到的英语单词。我的孩子们甚至还教它几个英文单词。它学着这些词,但没有任何激情。可外公讲的越南话从它嘴里蹦出来却铿锵有力,就好像它心中装着一个坚强的人。每当格林先生用外公的声音说话时,它的瞳孔便不断地忽大忽小,一副高兴的神情。昨天我试着给它喂点儿兽医开的药,可格林先生说:“不行。”即使病了,它眼神里还流露出挑战我是多么的快活。
我还记得后来我们终于在西贡安顿后的情形。那时外公在仙逸街发现了一个鸟市,经常带着我去逛。其实,仙逸街鸟市上还卖各种其他宠物——狗、猴子、小兔子、小乌龟,甚至还有山猫。但外公总是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来吧,小家伙。”于是我们爷俩便沿着我们家住的振兴道,来到仙逸街,他总是带我去逛这个有着各种鸟儿的地方。
金丝雀是鸟市上几乎人见人爱的鸟。外公能和这些鸟儿一起唱歌。它们全都跳到笼子一边,站在离外公最近的地方。外公吹着口哨,哼几声,甚至还唱几句北越的歌,但声音压得很低,只有鸟儿才听得到。他不想让西贡人发觉他是从北方来的。所有的金丝雀这时都张开嘴,让天空充满它们的歌声,喉咙一起一伏。我看了看外公,想看他的喉咙是否和鸟儿一样起伏。他的喉咙根本没动。他脖子上的皮肤仍耷拉着,虽然我总是看见他对那些鸟儿着了魔的样子,但从未见过他喉咙有什么动静,似乎根本就没发出声。人们见到他有这本事都笑了,说他是巫士,可外公根本不搭理他们。
虽然外公和所有的鸟儿一起消磨时光,但仙逸街的金丝雀是他的最爱。黑羽毛的鸟——有喜鹊和画眉——总是各唱各的,特别是那些黄嘴巴的黑鸟更是如此。外公来到黑鸟跟前,听着它们各自叽叽喳喳的便冲它们皱眉头,好像它们都傻乎乎,只会孤芳自赏。它们不需要外公逗它们唱。外公冲着它们吼道:“你们只不过是一群老娘们。”有时我们还来到眼睛又大、又喜欢安静的鸽子面前,外公冲着它们咕咕地叫,夸它们长得如何漂亮。有时我们还观赏长得和母鸡差不多、不停啄鸟笼底的水鸡,还观赏长着忽而弯曲忽而伸长的美丽脖子的仙鹤。
我们观赏了所有的鸟,所有的鸟都招外公喜欢。我记得第一次快逛完仙逸街时他还停在装满麻雀的笼子面前呢。外公弯下腰聆听它们喳喳叫。我也觉得小麻雀很可爱。它们小巧玲珑,眼睛亮亮的,即便挤成一团,也总是在动,跳来跳去,抖抖羽毛,晃来晃去,和我那些好虚荣的小朋友一样。我是个好静的小女孩,偶尔也照镜子打扮打扮,往脸上扑点粉,可在公开场合,我极力保持矜持,不与其他女孩混在一起。
我又惊奇又兴奋地看见外公第一次逛街就和卖鸟的人开始比画起来,然后又指了指麻雀。鸟贩子把手伸到笼子里,抓了一只又一只,然后把它们装进纸盒子里。外公共买了十二只。看见这些鸟卧在盒子里不飞走,我问道:“它们怎么不飞呀?”
“它们的翅膀被铰断了。”外公回答说。
我觉得这倒挺好的。显然,小麻雀没表现出什么痛苦,还能蹦来蹦去,而且它们再也不会从我身边飞走了。我无须用笼子装这些好虚荣的小朋友。
我敢肯定外公当时知道我在想什么,但他什么也没说。回到家里,外公把盒子交给我,告诉我把鸟给妈妈看。我发现妈妈正在后门台阶上择菜,便把盒子拿给她看。她叫道,外公太好了。她把盒子放下,让我跟她待在一起,帮她干活。我蹲在她身旁,一边等她干完活,一边听着盒子里小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