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书介绍了路德的生平、时代背景与核心思想,重点阐发了路德的思想对于基督徒人生的意义。他的人生智慧不仅充满洞见,而且不乏幽默的指导。尽管时隔五百年,这位德国改教家的智慧依然能启发和激励今天的人们。
作者介绍
卡尔·楚门 (Carl R. Trueman)
美国历史学家,前费城威斯敏斯特神学院历史神学与教会历史教授,现于宾州格罗夫城市学院任教,教授圣经与宗教研究,另著有《宗教改革:过去、现在与未来》《路德的遗产》《真理的宣告:约翰·欧文的三一神论》《唯独恩典》等。
部分摘录:
马丁·路德,这个或许要为宗教改革时期整个西方教会的破裂负最大责任的人,其家庭出身相对卑微,从这个角度,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来会达到如此充满争议的高度。1483年11月10日,他出生于艾斯莱本(Eisleben)镇上的汉斯与玛格丽特·路德(Hans and Margaret Luther)家中。尽管这座小镇在路德的整个生命中没有发挥什么重要作用,但在1546年,当他在这儿的一间教会里讲完他人生最后一篇道不久,便在此去世了。
汉斯·路德是一位农民,然而按照中世纪的遗产法,他没有继承家族的农场。作为长子,他应当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他做到了,他从一名矿工成为矿场主管。由于工作需要,在小马丁刚出生几周,路德一家便离开艾斯莱本,来到了曼斯菲尔德(Mansfeld),最终汉斯由于工作出色而升职到管理岗位。
像许多辛苦工作并享受社会阶层变动的父母一样,汉斯对他的儿子寄予厚望。他决定不让年轻的马丁像自己当年那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于是送儿子去大学学习法律。就这样,1501年,马丁离开家,来到了爱尔福特大学(University of Erfurt)求学。
大学是中世纪晚期典型的教育机构。法律专业是三大最高级的专业之一,另外两大专业分别是医学和神学。要想学习法律,学生必须先学习基础文科课程,路德也不例外。因此,他接受的是当时典型的普通教育。然而,这平常的开始却被戏剧化地中断了。
那是1505年,在路德探望父母之后返回大学的路上,发生了一件改变他整个人生轨迹的事。他遭遇暴风雨,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正劈在他旁边,险些要了他的命。今天,我们视这些事为自然现象,高空中冰晶体在大气中碰撞产生大量离子失衡而造成。在路德所处的时代,这种事情是上帝超自然的作为,暗示上帝的审判。结果,当闪电落在他身旁时,路德俯伏在地大喊道:“圣安妮,救我!我愿意做一名修士!”圣安妮是矿工的主保圣人。路德当时下意识呼求的可能是他成长的家庭认为在信仰方面最重要的圣人。
所有证据均显示路德是很认真和严肃的年轻人。这样对上帝的起誓,即便是在濒临死亡的恐惧中所说的,对他来说依旧是极其严肃的事情。于是,几天后,他出现在爱尔福特的奥古斯丁修道院门口。
路德选择奥古斯丁修会,这乍看似乎意味深长。该修会承载着伟大的希波主教奥古斯丁——反对帕拉纠的战士——的名字,难道路德选择它不是出于其对上帝恩典的强调吗?这种解释不大可能。修会的名字确实取自奥古斯丁,但修会本身的神学并非纯粹的奥古斯丁主义。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讲,整个中世纪神学就是一场与奥古斯丁的对话,因此也可以说整个中世纪神学是宽泛的奥古斯丁主义。
路德决定放弃前程似锦的法律专业而成为修士,这令他的父亲汉斯十分不悦,父子关系也因此一度破裂。在现代路德研究中,精神分析学家兼作家埃利克·埃里克森(Erik Erikson)从这一点出发,认为路德的神学挣扎其实是他把与父亲的争吵投射到上帝身上。[1]因此,表面上路德是在寻求与上帝和好,实际上他是在寻求与他亲生父亲和好。
福音派基督徒们倾向于摒弃埃里克森的臆测和还原论(reductionist)的观点。毫无疑问,把路德神学仅作为他个人与家人紧张关系的暗号确实具有还原论色彩,不过父子关系确实既复杂又重要。因此,汉斯反对儿子进修道院的态度给路德一生带来深远影响这种说法是合情合理的。
或许路德做出的另外一个决定才是这出父子剧中最具戏剧性的:他决定成为一名神父。修士只是修会的成员,不一定会被按立为神父,因此修士没有执行圣礼的义务以及作为教区神父的教牧责任。1507年,路德被按立为神父,并主持了他的首次弥撒。对路德来说,这是最紧张的时刻:不仅是因为他父亲在场,而且路德也意识到,作为神父他实际上是在饼和杯中制造(making)、触碰、拿着基督真正的身体和血。多年以来煎熬路德灵魂的问题在这一刻变得更加炙热:清楚知道自己多么有罪的路德在挣扎,他怎么可能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圣洁公义的上帝?
新教信徒们常常忘记了,路德亲身经历的对上帝之义的挣扎与他的圣礼神学无法分割。弥撒在他的灵魂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不仅是因为他在制造上帝,还在于他后来看出中世纪的弥撒被视为行为之义的中心,只会使愚蠢之人认为他们在行善功。他并不反感中世纪圣礼的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令他不安的是献祭或献给上帝某些东西的这种说法背后的含义。
1508年,路德从爱尔福特大学被转到当时较新的维滕堡大学(Wittenberg University)。该大学于1502年由萨克森选帝侯智者腓特烈(Frederick the Wise, the Elector of Saxony)创办,这里将会成为路德度过余生的家。在路德后面的故事中,这所大学起到两大重要作用。第一,这是一所新大学,就其本身而言,其创办者渴望打出名气。1517年之后,路德声名狼藉,因此腓特烈运用其影响力来保护这位充满争议的教授就不足为奇了。当时的观念与今天一样,所有的宣传手段在时机正确时都是好的。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所院校的地理位置。它位于萨克森选帝侯直属区(Electoral Saxony)。虽然公元800年时,查理曼大帝已经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但是在中世纪时期帝国经历了相当大的政治变迁。1356年的《金玺诏书》(Golden Bull)里规定,帝国皇帝必须由七位选帝侯选举产生,萨克森公爵也在七位选帝侯之列。因此当1508年路德搬到维滕堡时,他便进入了一位帝国选帝侯的权势下,更重要的是进入这位选帝侯的保护伞之下。选帝侯的身份为智者腓特烈带来的实际政治权力和影响力超越了其领土本身的经济与军事力量。历史也证明,这也意味着路德在此地比其他所有地区都更安全。
在路德的余生中,他身兼神学教授和牧师双重角色。作为教授,他按部就班地跟随中世纪晚期神学家的标准模式来授课,先讲解伦巴德(Peter Lombard)编写的《四部语录》(Four Books of Sentences),然后再讲解大段的圣经。因此,当一些现代新教人士嘲笑中世纪时期人们不读圣经时,恰恰体现了他们的无知和自负。的确,在当时许多情况下,能够得到的文本是拉丁文的武加大译本,但是中世纪时期的普通教授,在他还没有足够的能力被称为神学家之前,都要注释大量的圣经,远超过当今北美任何一位神学院的教授。
1510—1511年,路德因奥古斯丁修会的事务来到了罗马。与古往今来的游人一样,参观永恒之都的旅途对他来说是一段极其震撼又矛盾的经历。除了这座城市众所周知的历史与神学地位之外,他被这座城市提供的宗教生活的环境所震撼,到处都是圣物遗迹和宗教艺术品。然而,他同样亲眼见证了与敬虔并存的腐败。教廷呈现给他奢华无度的形象最终形成了他后期对教皇的看法,这甚至成为他批判教廷的原材料。
回到课堂上,路德继续按部就班地解经,特别是《诗篇》和《罗马书》。这项常规工作对他的神学产生了主要影响——在1512—1517年之间使他的思想发生了两大改变。第一,他改变了对罪和洗礼的看法。他所接受的中世纪神学教育认为罪是火种(fomes),类似一团火绒。这背后的含义就是罪是一种需要通过圣礼来解决的软弱。这种对罪的理解导致人们把洗礼当作一种对罪的抑制或暂时的修补。在洗礼之后,一旦罪再次露出头角,需要用其他圣礼来做进一步的道德诊断。可是,路德开始相信罪意味着人在道德上是死的。我们会在后面更详细来谈,但在这儿需要指出的关键是,这一改变的发生是他通过研读思想《诗篇》和保罗书信而得来的。这些解经上的努力加深了他对罪的严重性的理解:罪人不只是有缺点而已,罪人是死的。罪是根本性问题。罪以一种深刻而彻底的方式定义了在上帝面前的人类。这对于人性如何堕落和如何理解救恩有诸多影响。
一个直接影响就是对洗礼的理解需要改变:洗礼不再是简单地抑制罪带来的软弱和倾向。如果罪人是死的,那么他需要的就不只是洁净甚或医治;他需要被复活。因此,路德改变了对洗礼的看法,从洗涤或洁净转变为象征死亡与复活。
对罪和洗礼的理解指向了第二种改变:路德开始以批判的视角重新评估中世纪神学中对救恩的教导。路德当时接受的教育被称为“新路派”(Via Moderna)。该神学传统与中世纪晚期的神学家们紧密相关,如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1288—1347)和加百列·比尔(Gabriel Biel,约1420—1495)。比尔对路德特别重要,因为路德肯定需要学习并且讲解过比尔的重要作品《常典弥撒》(The Cannon of the Mass, 1488)。简单来说,比尔认为上帝是绝对超越至高的存有,除了那些在逻辑上与他自己相悖的事之外,他有能力做任何他选择要做的事情。举个例子,上帝可以造出四条腿的人,但是他造不出四条边的三角形。这就是中世纪神学家们通常所指的上帝的绝对能力(absolute power)。
然而,这个世界是稳定的,包含着有限数量的事物,这就是说,上帝的绝对能力并没有完全发挥。因此,中世纪神学家们设想上帝还有一种定旨能力(ordained power),即上帝实际上决定了这个世界所有可能的事物。比尔将这种思想应用在救赎的教义上:上帝可以在赐下恩典之前要求人类绝对完美,但是,实际上他通过一种约(pactum)的形式,俯就下来赐恩典给那些“尽己所能者”,凡尽己所能者,上帝不会拒赐其恩典(facienti quod in se est, Deus gratiam non denegat)。[2]
这个概念看起来很有用处。它可以用来回答路德的问题:我该如何在公义的上帝面前被接纳。答案就是:尽你自己所能做到最好。我们需要注意,从更深层面来看,人在上帝面前被接纳的基础已经从基督徒的内在品质(即实际内在的义)转移到上帝的外在宣告。我被上帝接纳不是因为我自己的善行本身多么值得上帝青睐,而是因为上帝已经决定承认这些善行是可接纳的。这个概念将在路德身上产生深刻的影响,并为他后期新教的称义观奠定基础。[3]
约的概念导致了一个教牧问题,如何知道何时一个人已经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成为一个极度主观的判断。路德在修道院的经验越发令他感到恐惧:他越是努力去行善事,就越感到自己完全没有达到这个约的最低要求。当路德把罪视为死的时候,情况变得更糟了。一个死人怎么能尽自己所能?这一点使路德的思想踏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们可以在1515—1516年之间他的《罗马书》讲稿中看到:路德开始认为约的条件是谦卑,是对自己彻底绝望,并完全、毫无保留地只寻求倚靠上帝的怜悯。这一决定性的改变为他随后意识到得救必要条件是信心,即信靠上帝,铺平了道路。信心的概念与前面谦卑的概念非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