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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2022年6月23日

简介

我是婆罗门与贱民之子。很小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属于我的位置。
我念教会学校,决心离开家乡,去远方为上帝服务,却发现老师们不过是骗子。
我逃到伦敦,印度人眼中世界的中心。我看不懂英国,也看不清印度,似乎找到了自己,但转瞬就失去了。
我惶惶然跟着温柔的葡非混 血姑娘来到她的非洲庄园,一待十八年,过的都是别人的生活,同神秘的非洲始终隔膜。
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我还能去往哪里?

作者介绍

V.S.奈保尔(V.S.Naipaul)
英国著名作家。1932年生于特立尼达岛上一个印度移民家庭,1950年进入牛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毕业后迁居伦敦。50年代开始写作,作品以小说、游记、文论为主,主要有《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米格尔街》、《自由国度》、《河湾》与“印度三部曲”等。作品在全球享有盛誉,半个世纪里,将里斯奖、毛姆奖、史密斯奖、布克奖、大卫•柯恩文学奖等一一收入囊中。1990年,被英女王封为爵士。2001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同年《半生》出版。

部分摘录:
威利·詹德兰和妹妹萨洛姬妮上的是教会学校。一天,一位加拿大籍老师笑眯眯地问威利:“你父亲是做什么的?”这个问题他已经多次向其他男孩提过,他们都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父亲所从事的各种卑贱职业。他们的不知羞耻令威利感到惊讶。而现在,这问题落到了威利头上,他竟发现自己不知道如何描述父亲的职业。他还发现自己感到羞耻。老师依旧笑眯眯的,等着他回答,最后威利·詹德兰恼火地答道:“我父亲是做什么的,你们全知道。”全班哄堂大笑。他们笑是因为他恼了,而不是因为他的回答。威利·詹德兰就是从那一天起开始鄙视他父亲的。
威利·詹德兰的母亲念过教会学校,所以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念教会学校。那种学校的孩子大多出身低等种姓,不被当地上等种姓的学校接纳,即便进去了,日子也不会好过。她自己最初进的就是一所上等种姓的学校。一所位于郊外的破败肮脏的房子,与邦主的宫殿和他的善意相距甚远。尽管破败,教师和校工还是容不下威利·詹德兰的母亲。校工甚至比老师还凶。他们说,他们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在一所接纳低等人的学校做事。他们说他们要罢工。最后他们不知怎的全都收起了自尊和罢工之类的话,那女孩被允许去那儿上学了。第一天就出事了。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那女孩和同学一道跑到操场上,一个破衣烂衫、瘪着肚子的校工正在从一个大桶里舀水分给学生。他握着一把长柄竹勺,一有学生过来,他就把水倒进铜碗或铝碗里。威利·詹德兰的母亲天真地思量着她该要铜碗还是铝碗。可是当她来到那人跟前,却没有这样的选择等着她。那个破衣烂衫、瘪着肚子的人暴跳如雷,咆哮起来,就好像准备追打一条野狗。有些孩子表示抗议,那个分水的男人便装作在找什么东西,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只生锈的脏罐子,边缘被开罐起子撬得参差不齐,是澳大利亚伍德邓恩黄油的蓝色罐子。他把水倒进罐子给那女孩。于是威利·詹德兰的母亲懂了,在这外面的世界里,铝碗是给穆斯林、基督徒之类的人的,铜碗是给上等种姓的人的,而生锈的破罐子是给她的。她啐了那罐子一口。那个瘪着肚子的男人举起竹勺好像要打她,她一路跑出操场,生怕丢了小命,那男人还在那儿骂个不休。过了几个星期,她就去上教会学校了。她应该一开始就去那儿,但她家里和族里的人什么都不懂。他们不了解上层种姓、穆斯林和基督徒的宗教。他们不知道这个国家和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事情。他们与世隔绝,已经在懵懂无知中生活了几百年。
威利每次听到这个伍德邓恩黄油罐的故事,都会怒不可遏。他爱他母亲,很小的时候他就会用自己得到的钱买漂亮东西送给她或者布置房子:镶竹框的镜子、钉在墙上的竹制花瓶架、漂亮的印花布、铜花瓶、克什米尔彩绘纸盒、皱纹纸花。当他渐渐长大,他愈加了解教会学校及其在邦里的地位。也愈加了解学校里的孩子。他明白了念教会学校就仿佛被打上了烙印,他开始离母亲越来越远。他在学校里的功课越好——他比他的同学都强——离母亲就越远。
他开始向往去加拿大,他的老师就是从那儿来的。他甚至开始想着皈依他们的宗教,像他们那样去世界各地教书。有一天,老师要他写一篇描写假日的英语作文,他就假装自己是加拿大人,把父母叫作“爹地妈咪”。爹地妈咪有一天决定带着孩子们去海边。一大清早他们就上楼到孩子们的房间里把他们叫醒,孩子们穿上崭新的节日盛装,一家人开着车来到海滩上。海滩上到处是度假的游客,一家人吃着带来的节日甜点,傍晚时分晒得黑黝黝地开车回家,心满意足。所有这些外国生活的细节——楼房、孩子们的房间——都是从教会学校里人手相传的美国漫画书上学来的。这些细节融合了本地的习俗,比如节日盛装和节日糖果,有一段还写到爹地妈咪心满意足之余分了一些甜点给衣不蔽体的乞丐。这篇作文得了满分,十分里的十分,老师还请威利读给全班同学听。其他孩子,大多是穷人家的,根本不知道该写些什么,甚至不会编造,他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他们羡慕地听着威利的故事。威利把本子拿给他母亲看,母亲既欣慰又骄傲。她对威利说:“拿给你父亲看。他是学文学的。”
威利并没有把本子直接送到父亲手上。他把它放在正对着静修处内院的游廊的桌子上。他父亲每天早上都在那桌前喝咖啡。
他读到了这篇作文。他感到羞耻。他想:“谎言,谎言。他从哪儿学到这么些谎言?”他又想:“但比雪莱、华兹华斯以及其他那些人还糟糕吗?他们不也都是在撒谎?”他又读了一遍那作文。他为自己的缺失而悲哀,心想:“小威利,我究竟对你做了些什么?”喝完咖啡,他听见今天的第一批祈求者已经在这所小小的庙宇的庭院里聚集。他想:“但我什么都没有对他做。他不是我。他是他母亲的儿子。所有这些妈咪爹地之类的玩意儿都是从她那儿学来的。她无法避免。她就是在那种环境中长大的。她向往的就是这些教会学校的东西。也许再重生个几百次她能进化得更好些。但她没有体面人那样的耐心。她就像如今那些低等种姓的人一样,想抢在别人前头。”
他没有对威利提起那篇作文,威利也没有问起。他比以前更鄙视父亲了。
大概一星期之后的一天早上,父亲正在静修处那边会客,威利·詹德兰又把作文本留在内院游廊的桌子上。他父亲在午饭时看到那本子,立刻激动起来。他的第一感觉是本子里又添了一篇气人的作文,又是“妈咪爹地”之类的玩意儿。他感觉这孩子,他妈妈的好宝贝,正在向他挑衅,全是下等种姓的狡诈手段,而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自问:“圣雄会怎么做?”他认为圣雄遇到这类狡诈的挑衅,会采取他的那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他什么也不会做。于是他也什么都不做。他没有去碰那本子。他随它搁在那里,威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看见了。
他在心里用英语说:“他不仅是个骗子,但是个懦夫。”这句子听上去不对劲,逻辑上不通。于是他再说了一次。“不仅他是个骗子,而且他还是个懦夫。”句子开头的倒装让他不舒服,那个“而且”听上去很怪,那个“还”也是。然后,在返回加拿大教会学校的路上,作文课上纠缠不清的语法问题占据了他的头脑。他思索着这个句子的其他形式,当他回到学校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父亲和那件事了。
但是父亲并没有忘记威利。孩子在吃饭时的沉默和沾沾自喜令他心神不宁。他知道那本子里藏着某种阴险的东西,而到下午他很快就知道那是什么了。在和一位来客进行一场愚蠢的对话的时候,他中途离开,走到院子另一侧的游廊上。他打开本子,看见了这个星期的作文。题目叫“考费杜阿王和乞丐女”。
很久以前,这片土地上发生了大饥荒,到处都是不幸的人,一个乞丐女历尽艰辛来到考费杜阿王的宫殿前乞讨。她被带到国王面前。她蒙着脸,低垂着头,谈吐优雅谦卑,国王请求她露出脸庞。原来她美丽非凡。国王一见倾心,当众发誓要立她为王后。他恪守誓言。但王后的幸福并未持续多久。没有人当真视她为王后;人人都知道她是乞丐。她与家人断了联系。她的家人不时来到宫门外请求见面,但她却不能与他们相见。王族和宫廷里的人公开羞辱她。考费杜阿王似乎毫无察觉,而王后也羞于向他禀告。后来国王和王后生下一个儿子。从此羞辱变本加厉。王后的乞丐亲戚们也发下诅咒。那孩子渐渐长大,因母亲的缘故备受欺凌。他立誓报复所有人,并在成人之后实践了他的誓言:他杀了考费杜阿王。宫廷里的王族,宫门外的乞丐,人人都为此高兴。
故事就此结束。练习本的空白处满是老师用红笔打的表示赞许的钩。
威利·詹德兰的父亲想:“我们生出个妖怪。他是真的怨恨他母亲,还有他母亲家的人,而她却还不知道。可他母亲的叔叔是低等人中的造反派。我绝不能忘记这一点。这孩子会毁了我的后半生。我必须把他送得远远的。”
此后不久,有一天,他尽量用亲切的口吻(让他用亲切的口吻对这孩子说话可真是不容易)说:“威利,我们得好好考虑下你接受高等教育的事。你不能像我这样。”
威利说:“你为什么这么说?你明明对你的所作所为很满意。”
他父亲没有理会这话里的挑衅。他说:“我遵从了圣雄的号召。我在大学校园里烧了我的英语课本。”
威利·詹德兰的母亲说:“没多少人注意到。”
“你爱这么说就这么说吧。我烧了英语课本,没有拿到学位。我只不过是想说——如果允许我说——威利应该有个学位。”
威利说:“我要去加拿大。”
他父亲说:“我这一生就是个牺牲者。我没挣下什么家产。我能送你去贝拿勒斯,去孟买,去加尔各答,甚至去德里。可我没法送你去加拿大。”
“牧师会送我去的。”
“你母亲灌输给你的都是些下贱主意。牧师凭什么送你去加拿大?”
“他们会把我培养成传教士。”
“他们会把你变成一只小猴子,再送回到你母亲家的人和其他低等人那儿。你这傻瓜。”
威利·詹德兰说:“你这么以为?”便不愿再讨论下去。
几天后,练习本又摆在游廊的桌子上。威利·詹德兰的父亲没有迟疑。他翻过那些画满红钩的纸页,找到最近写的那篇作文。
是个故事。练习本里最长的一篇,仿佛是一挥而就。字很小,下笔又快又重,纸都给划得皱了起来。老师对每个句子都赞赏有加,有时干脆用红笔在空白处画一道竖线,在一整段或一整页上打一个钩。
这故事和威利写的其他故事或寓言一样,没有设定明确的地点或时间。故事开始于大饥荒的年代。连婆罗门也受到影响。一个饿得皮包骨的婆罗门决定离开族人,进入炎热多石的荒野,不失尊严地独自死去。当筋疲力尽的时候,他看见了悬崖上的一个低矮黑暗的岩洞,便决定去那里面等死。他尽量把身上清洗干净,最后一次静静躺下。他将枯瘦的头颅枕在一块岩石上。岩石上有什么东西刺痛了他的脖子和脑袋。他伸手到脑后去摸,一下,两下,这才发现他枕着的并不是岩石,而是一个落满尘土的口袋,硬邦邦的,有许多棱角凸起。他坐起来看,发现原来是一袋古老的珍宝。
就在这时,一个精灵出现了,对他说:“这些珍宝已经等你几百年了。它是你的,永远归你所有,只要你为我做件事。你接受吗?”婆罗门浑身颤抖着说道:“你要我为你做什么?”那精灵说:“你必须每年献给我一个活的小孩儿作为牺牲。只要你做到这一点,珍宝就永远属于你。如果你哪次没做到,珍宝就会消失,回到这里。这几百年来已经有许多人来过,他们最后都没有做到。”婆罗门不知如何回答。那精灵不耐烦地催促道:“将死的人,你接受吗?”婆罗门说:“我上哪儿去找小孩儿?”精灵说:“帮你的人可不该是我。只要你够坚决,你就能想到办法。你接受吗?”婆罗门答道:“我接受。”精灵于是说道:“睡吧,富有的人。当你醒来,你就会回到自己的寺庙,世界就在你脚下。不过可别忘了你的承诺。”
婆罗门醒来的时候,果然在自己的寺庙里,锦衣玉食,身体健壮。他发现自己比在那些贪婪的梦里还要富有。可是,他还来不及品咂这所有欢乐,那承诺就开始折磨他的头脑。那折磨挥之不去。它侵蚀着他的时时刻刻,分分秒秒。
一天,他看见一个部落从他寺庙的庭院前经过。他们黝黑矮小,因饥饿而瘦骨嶙峋,几乎衣不蔽体。饥荒逼迫他们背井离乡,也使他们疏忽了古老的戒律。他们本不该走近寺庙,因为他们的影子、他们那种目光,甚至他们的声音都是肮脏的。婆罗门眼前一亮。他找到那部落的营地。他趁着夜色前往,用披巾蒙住脸庞。他找到头人,以宗教和慈悲之名提出购买部落里一个奄奄一息的孩子。他和那头人订下交易:把那孩子药倒并送进荒野里那个低矮的岩洞。如果不折不扣地完成,一个星期之后,头人就会在洞里发现一件古老的珍宝,足够他的族人们脱离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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