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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中国的改革-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3) 1669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本书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新阐释了王安石变法的重点及其失败的原因。全书以王安石变法为主线,将北宋中后期的历史分为变法、反变法和后变法三个阶段,完整地叙述了北宋后期士大夫政治全局的演变。作者指出,王安石的理想是实现儒家的道德社会,在这一点上,王安石与他的反对者并无二致 。问题在于王安石希望通过改造、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实现这一理想。由此,作者着重分析了王安石的官僚体制改革,聚焦吏役次官僚制,考察新政的政府运作,并以募役法这一新政核心制度作为个案研究,总结归纳新政的特点。本书的关注点不仅在于王安石变法本身,更在于王安石所代表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现实政治权力结构之间的矛盾与纠葛。这也是本书的重要特色与价值之所在。

作者介绍

刘子健(1919—1993),祖籍贵阳,生于上海,曾就读于清华大学、燕京大学,1948年赴美。20世纪50年代,研究重心转向宋史。1960年,入斯坦福大学任教。1965年,入普林斯顿大学任教。刘子健是美国宋史研究的顶级学者,也是促进国际宋史交流的领袖人物,对突破国家与民族界限的国际性学术合作卓有贡献。主要专著有《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两宋史研究汇编》等。

部分摘录:
王安石生平及其新政简述【1】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很少有人像北宋杰出的改革家和最富争议的政治家王安石(1021—1086)那样重要。他主持的改革的非传统性质,其施行方式之彻底,以及其涵盖范围之广,几乎前无古人,直到最近一个世纪也没有什么改革可以与之媲美。这些特殊的改革举措,被总称为“新法”(hsin-fa)而为人所知。有时它们又被翻译为“新的法律”(New Laws),但这一译法过度限制了它的意义。实际上,改革举措远远超过颁布少数几项新的法律,也包括建立引起机构变革的新制度。或许用“新政”(New Policies)来描述它们更好一些,这一更综合性的名称更贴近事实。(1)
因清代学者蔡上翔和近代学者如梁启超、柯昌颐、威廉森(H. R. Williamson)等人的研究,王安石已广为人知,没有必要对他的生平和改革举措做过多介绍。(2)王安石是临川人,临川在抚州,即今天的江西省。到北宋中期,【2】随着越来越多的一流诗人、作家、受人尊重的学者和政治家的出现,江西上升为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的地区。王安石的家族在其曾祖父时由务农而兴。在接下来的三代里,王家出了至少八位进士,包括王安石在内,遂成为官宦之家。王安石的父亲是一个下级官僚,携家眷在多个地方政府岗位任职。宝元二年(1039)他去世后,他的家人没有回到家乡,而是留在了江宁,也就是今天的南京。
王安石具有鲜明的个性。作为一个信念坚定的年轻学者,他往往只选择几位具有相似理想的亲密朋友。他们通常来自南方,尤其是江西和福建。这一倾向贯穿于王安石的一生。
王安石的职业生涯开始得平淡无奇。从庆历二年(1042)中进士到嘉祐五年(1060),他选择在离南京不远的几个地方政府任职——江苏的扬州、浙江的鄞县、安徽的舒州和江苏的常州。他拒绝了在朝中任职的机会,那可以促进他的事业发展,却不能帮他免除家庭和经济上的责任。尽管如此,随着学识逐渐为众人熟知,以及行政管理能力的显现——尤其是在水利灌溉和财政举措上——王安石声誉日隆。嘉祐三年(1058),还在他的政治生涯早期,他向宋仁宗上了一道“万言书”。尽管这道奏疏没有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它成为王安石政治理论的基石、之后发起改革的基础,也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一份重要文献。
王安石的名字逐渐引起一些政治观念迥异的高级官员们的注意。尽管他们的不断推荐带来了晋升的机会,【3】但王安石总是出于家庭的考虑,一再拒绝他们。直到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终于被劝服在京城任职。在短暂任职于三司之后,王安石迅速晋升,先供职于集贤院,随后担任知制诰。这些职位被认为属于“清白的、受人尊重的官职”(清望官),远离包括诸如财政或法律事务之类的“不清”的职责。不过,担任这些职位的官员很容易接近皇帝,不是因为其行政职责,而是在于传统上备受尊敬的顾问才能。这些职位通常会留给广受推荐的、有前途的士大夫。
王安石的晋升不久就因1063年至1066年为母亲服丧守制而中断了。治平四年(1067)他返回政府任职(3),成为南京的管理者(知江宁府)。出于自己的选择,看起来他似乎要长期担任地方政府的职位,但命运另有安排。1067年,新皇帝神宗继承了皇位。作为一个机警和有远见的人,神宗渴求建议。由于神宗从前的老师韩维(1017—1098)的推荐,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初被召入朝。神宗对他印象深刻,任命他为参知政事。在这个关键职位上,王安石负责全部行政事务。神宗给予了王安石非同寻常的尊敬和信任,并全力支持他在随后不久发起的改革。
在接下来王安石掌权的几年里,【4】涌现了许多重要的事件和翻天覆地的变化。大范围的灌溉工程在漳河、汴河和黄河的一段开展,这些地区基本上位于宋朝都城周围,或者说今天的河南省。熙宁五年(1072)前后在西北(今天的甘肃省)、熙宁六年(1073)在西南(今天的湖南省)和熙宁九年(1076)在南方(击退来自越南的入侵)的几场军事战役均取得了胜利。所有这些努力和成就无疑值得重视,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众多体制性的改革举措上——它们深刻影响了政府的运作和制度,以及百姓的生计。(4)以下按领域对新政予以分类列举,以标明重点,同时这也是怨言和反对所产生之处。(5)当然,这些问题领域里面有许多是互相联系和有所重叠的。
国家财政计划
1.熙宁二年(1069)二月,建立财政计划委员会(制置三司条例司),研究和建议整顿国家财政。
国家为农民筹措资金
2.熙宁二年(1069)九月,推出农业贷款,即所谓“青苗钱”,提供给农民以用于播种,收获之后再连本带息一起偿还。
国家收入与保管
3.贡赋收入。熙宁二年(1069)七月,推行均输法,【5】管理通常从各省运送到政府的贡赋物品的运输、交换、出售与购买,以预先满足政府需求,同时稳定物价。
4.地方政府的维持。熙宁三年(1070)十月,设立募役法,在京城试行后推行到全国。该法估定分等级的货币税收,以支付雇用必要人员为地方政府服役的费用,在此之前则一直实行轮替征派的差役法。
5.地方秩序的维持。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设立保甲法,以十户或更多户家庭为基本单位组织乡村居民,承担社区治安任务的集体责任。
6.土地税。测量土地,平均税收(方田均税法),于熙宁五年(1072)八月生效,目的在于消除逃税和不公平的负担,尤其是在北方地区。
国防
7.基本举措。保甲法及其最终用途在于增加后备军队,这一制度类似于征兵制。
8.其他改进举措。熙宁五年(1072)五月,开始施行喂养马匹制度(保马法)。在北方和西北的边境地区,每个家庭被分派饲养一匹马。熙宁六年(1073)六月,设立军器监,以提升武器的质量。还有其他一些加强军事防御的次要举措。
货币
9.熙宁三年(1070)七月,解除对私人运输和持有铜的禁令,【6】多次增加政府的铜币铸造,以满足国家财政扩大引发的需求和货币纳税的要求。
贸易
10.熙宁五年(1072)三月,颁布市易法(国家贸易制度),由此政府可以直接从小商人手中购买商品,并为他们扩展贷款机构,这样他们就不必通过行会来进行交易。政府意图通过这一制度平抑市场价格。
11.熙宁六年(1073)九月,免行钱生效,对各种行户以货币折算,由此免除他们向宫廷贡奉物资的惯有负担。
教育与文官
12.教育。熙宁四年(1071)九月,对太学进行改制,使其最终将代替科举制度。在太学设立新的课程以及在京城别处设立学校,以培养特殊领域如武学、律学和医学方面的人才。同时也建立了许多地方学校,尤其是在北方地区,以改善该地过去匮乏的教育。
13.科举制度。将重点放在论、策问和经义上,而非诗和赋。熙宁三年(1070)三月,【7】此项改革开始在常规的进士考试中施行。在较低层次的考试中,律学作为一个新的领域也设立了。
14.官员任命。熙宁六年(1073)三月,设立针对进士、保任及其他符合任官条件的人的律令考试。
15.政府吏员。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没有官品的胥吏实行俸禄制,并被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行为不当将受到惩罚。同时,有实绩的胥吏可以通过考试晋升为下级官员。
在作为最主要的执政大臣掌管国家事务和提出他的新政时,王安石最大的困境在于在大多数官僚中缺乏合作者。对其政策的反对意见来自许多著名的官员,仅举数例说明:令人尊敬的前辈政治家韩琦(1008—1075)和富弼(1004—1083),他们早先在庆历三年至四年间(1043—1044)发起了第一次、但是规模较小的改革;另一位前辈政治家欧阳修(1007—1072),他曾经推荐过王安石;吕公著(1018—1089),一个显赫政治家族中的领袖,也曾赞赏王安石并与其为友;司马光(1019—1086),一位备受尊敬的,赢得北方许多保守主义者支持的士大夫;来自四川西南地区的才华横溢的领袖苏轼(1037—1101)和苏辙(1039—1112)兄弟;甚至还有郑侠(1041—1119),他师从王安石,在改革初期也曾予以支持。但是,普遍的反对并未能阻止王安石和宋神宗。熙宁三年(1071)十二月,王安石晋升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继续在朝中发挥决定性的影响,【8】并劝服宋神宗将直言不讳的反对者一个接一个地降职。
王安石政治生涯中的一个决定性转折,是他在熙宁七年(1074)暂时辞去朝廷职务。北方的大饥荒加剧了民众在改革制度下所承受的任何苦难。反对者鼓起劲头重新发起了攻击,而在郑侠将源自饥荒地区的引人注目的《流民图》上奏之后,宋神宗深为震惊。同时,市易法和免行钱在京城开封引发怨言,使得内廷之人——主要是宣仁太后和宦官们——都告诫宋神宗要提防王安石。王安石的情感和自尊深受伤害,于是请求辞职。宋神宗仍旧对他报以相当大信任,命他知江宁府,同时保留名义上宰相的荣誉头衔。另一方面,通过暂停一些有争议的举措,并征求对它们的坦率批评的方式,神宗第一次对变法表达了某些疑虑。
王安石并没有离开京城太久,不到一年之后,熙宁八年(1075)初,他又回到了在朝廷上的领导位置。但是,在第二次掌权时,王安石发现自己处于比之前弱势得多的政治地位上。他的很多推荐不再得到宋神宗的即刻批准。他的两位主要盟友因为引起他的不满而被降职离朝。曾布(1035—1107)违背王安石的意愿,揭露了市易法和免行钱的不当之处,因此直接促成王安石早些时候的辞职;吕惠卿(1031—1111)则在王安石离开朝廷期间寻求削弱其影响力。现在,【9】他转而寻求支持的那些人更缺乏实际经验,更糟糕的是,也更不值得信赖。变法还在继续,但持续的反对也同样如此。王安石本人日益消沉,尤其是在他钟爱的唯一的儿子王雱去世以后。(6)熙宁九年(1076)冬,宋神宗最终同意王安石退闲。
在退闲生涯中,王安石主要致力于撰写一部有关字源学的书——《字说》。宋神宗封王安石为舒国公以示尊崇,王安石也满意地看到,在接下来的九年里,他的改革体系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继续运行着,直到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驾崩导致变法终止。政治浪潮的突然转向摧毁了王安石的改革体系,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悲痛,次年王安石便去世了。
为了完成这一概述,我们必须超越1069—1085年的变法时期,看一下1085—1093年的反变法时期和1093—1125年的后变法时期。(7)反变法时期处于宣仁太皇太后摄政之下。大多数新政一项接一项地被废止或彻底调整。突出的变法支持者最终被指斥为“朋党”成员。甚至是一些保守主义者,如反对倒向另一个极端的范纯仁、苏轼和苏辙也不受欢迎。在这一时期之初领导保守主义者的司马光去世后,权力落在吕公著、吕大防(1027—1097)和刘挚(1030—1098)手中。他们对新政共同的厌恶,并未能阻止他们在其他事情上意见不合和分裂成私人派系。
后变法时期始于元祐八年(1093)宣仁太皇太后去世,宋哲宗掌握政府权力(亲政)。【10】他将以章惇(1035—1105)、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及其兄蔡京(1047—1126)为首的新政支持者召回权力中心。大多数新政恢复了,有一些还扩大了施行的地理区域。一场大范围的报复性政治迫害,将数以百计的保守主义者流放到具有羞辱性的遥远的地方政府职位。此一盛行的政治氛围的一个显著例外,发生于1100年徽宗接替哲宗皇位之际。唯一一位恢复一定领导权力的王安石的早期盟友曾布,提出了一种调停和统一的政策,名为“建立中间路线”(建中)。他推荐了一些保守主义者担任高级官职,希望弱化派系斗争。不幸的是,这一短命的政策,既未能使其他后变法时期的领导者满意,也未能安抚怨愤不平的保守主义者。成功设法牢牢控制其他所有人的是蔡京。从1101年到1125年——距金朝军队入侵,北宋王朝覆灭仅余两年——在近四分之一个世纪里,除了短暂中断以外,他始终大权在握。在他的支配下,政治迫害加剧,腐败激增,政府的行政管理在很多方面都恶化了。变法在历史上声名狼藉,是由于早先对它的抱怨,对保守主义者的持续谴责,以及尤为引人注目的、对它直接引向导致王朝覆灭的臭名昭著的后变法时期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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