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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双相”-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2022年6月23日

简介

本书从灾害史与生态史的角度进行切入,分为六个专题对灾害与历史缠绕的“另一个中国”进行阐述。主要围绕的话题有:灾害作为不确定性因素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影响;历史上的重大自然灾害与历史记忆;神州大地、山水之间的生态环境变迁;历代王朝的救灾制度与慈善事业;作为历史借鉴的灾害史与生态史;等等。作者从事件及区域入手,如1942年河南大饥荒、1976年唐山大地震、1931年和1998年武汉的大洪水,2003年的“非典”疫情,以及2020年在武汉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等,以新的视野分析中国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与生态环境变迁,以此透视中国历史与社会的发展,并在新冠疫情之下,对文明的“双相”,以及后新冠时代的人类发展提出历史学者的思考。

作者介绍

夏明方,1964年生,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及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灾荒史、环境史、生态史与社会经济史。著有《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近世棘途:生态变迁中的中国现代化进程》等。

部分摘录:
自然灾害与近代中国 [1] 以近代中国为中心的灾害演变大势
记得1991年,我到南方一所著名高校拜访一位著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大家。他对我说的一番话可以说是当头一棒。我当时请教的问题主要是洋务运动时期的灾荒和上海绅商的义赈,结果他很坚定地说道:“我让我的学生有两个问题不要碰,一个是灾荒,一个是义和团。因为灾荒的发生没什么规律,你从中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理论提升,而义和团嘛,则是对近代化的顽固抵制。”他这样说并非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灾荒史的研究少之又少,国图里就找不到几本这样的著作。但我还是受到很大刺激,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灾害弄出个规律来。
今日回想起来,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规律已经找到了,当然它的发明者不是我,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来自自然科学领域的众多学者。他们借助于现代科学方法,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丰富史料,给我们大体上描绘了中国自然灾害的变动趋势和演化规律,进而以此为基础,对未来的灾害情势进行预测。
我自己半个世纪的亲身经历,也能感受到其间气候和灾害的变化,从中大约辨别出比较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真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种周期性变动,很可能与美国海洋科学家斯蒂文·黑尔发现的拉马德雷现象有关。据研究,作为太平洋上空高压气流的一种变动过程,它包含两个交替出现的阶段,即“暖位相”和“冷位相”,这两个阶段与厄尔尼诺及其反面拉尼娜现象又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相随而来的往往是台风、地震、瘟疫、大规模的流行病等一系列巨灾。
比如20世纪以来的100多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1889年到1924年,1925年到1946年,1947年到1976年,以及1977年到2000年左右。不同的阶段,气候的冷暖变动不一。其中1889年到1924年是比较寒冷的时期,1925年到1946年则相对温暖。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从气象学和气候史的角度来看,是近代中国一段非常难得的好时期。从1947年到1976年,气温又趋于下降。这里所说的气温变化,不是我们在每一个白天黑夜具体感觉到的冷暖温差,而是一种统计学意义上的年平均气温。这种气温如果提高或降低两度或以上,往往意味着气候类型发生了变化。
如果我们将视野拉长,也就是从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期来考察气候和灾害的变动,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对1800年以来全球气温变化的统计显示:从1900年,也就是义和团运动爆发的那一年,年平均气温开始较大幅度的下降,到1910年达到最低谷,此时正值辛亥革命时期,不久清朝灭亡,民国建立。之后,虽稍有波动,却稳步上升,故此整个20世纪,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气温上升的阶段。由此反观19世纪,同样也有小幅的波动,但总体上显然处于气候相对寒冷的时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或者气候学界所说的明清小冰期的第二个阶段。因为从这一时刻一直往前追溯,比如明中叶,你就会发现有一个更大的气候变化周期在发挥作用。这就是明清小冰期的第一阶段,大体上始于1620年,结束于1720年左右,此乃明代灭亡、清朝入关以及康熙统治初期。大约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开始,气候逐渐变暖,雍正朝更是风调雨顺,一直到乾隆前中期,气候都非常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如此康乾盛世就没有饥荒,没有灾害,只是其发生的比例相对较小而已。一直到乾隆末年,接近18世纪末期、19世纪初期,如前所述,中国的气温又开始出现波动,大水、大旱、大震相继出现。所以从距今400多年的时间来看,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更大规模的周期性变动:明末清初,气候变冷;从康熙的后半期到雍正朝,以及差不多整个乾隆朝,气候相对温暖;然后从乾隆末年到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又是一个气候寒冷的阶段。如果再放长一点,也就是从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历史来看,我们同样会找到另一种更长的气候变化周期或灾害周期,这就是“夏禹宇宙期”,“两汉宇宙期”(确切地说,应是“东汉魏晋南北朝宇宙期”),以及“明清宇宙期”。也有学者把“清末灾害群发期”与明末清初区分开来,称之为“清末宇宙期”,也有一定的道理。
毫无疑问,自然灾害的发生,的确有它的随机性、偶然性和突发性,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对其进行极为准确的预测,但这种周期性变化的本身即说明其背后还是存在着一种规律性的特点,有一定的脉络可循;换句话说,自然灾害并不是某种外在于我们这个世界的偶发性力量,实际上是这个世界自然变动的一部分。我们需要把不确定性重新带入历史中来,把灾害当作历史的一部分,当作历史演进不可或缺的基本动力之一。
当然,自然变异的周期性与自然灾害的趋势性上升并不是互不相容的。在这一问题上,我和复旦大学的葛剑雄先生以及他的弟子有过一场争论。他并不否认灾害的周期性变化,但对灾害次数日渐频繁、灾害区域不断扩大这一学术界通行的观点提出挑战。他认为,有关中国灾害发生的历史记载相隔时间很长,从春秋到现在已经好几千年了,而历史记载的特点是“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即时代越往前记载越少,越往后记载越多;在空间上,距离政治中心越近,记载越多,反之越少,甚至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所以我们从历史记录中看到的灾害次数的增多,灾害区域的扩大,是由文献记载的特点造成的,并不代表历史事实就是如此。我前面也多是从自然界的周期性变化来分析灾害的演变大势,但并不否认,除了周期性震荡之外,也应看到另外一种变化,即趋势性的变化,两者纠合在一起,呈现的就是周期性上升趋势,其间并无矛盾之处。
理由何在?首先,凡是记载于中国历史文献的,绝大部分都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灾害,而非随时随地发生的各类灾害,故而遗漏的可能性相对较少。第二,以往对中国历史自然灾害的判断都是以官书、正史为主要依据,其间不能排除葛先生所指的问题,但必须搞清楚的是,这样的官书、正史,基本上是当时人和时隔不久的学者撰写的,其落笔时间并不像我们今人与之相隔的那样长,我们不能把古人著史与今人阅史的时间混为一谈。事实上,早期的很多历史著作,如孔子作《春秋》,司马迁撰《史记》,都是当代人写当代史,其书写时间与实际史实发生的时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长。第三,除了正史之外,历朝历代多多少少还是有其他文献可以作为旁证,尤其是明清以后,各地的方志多得是,档案和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可以相互印证,尽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即便是方志多了,文献多了,也不代表所记录的灾害就越多。因为我们通过这些档案和文献的记载可以发现,其中对灾害的记载,有的时候多了,有的时候少了。所以用文献来解释灾害分布的时空差异有它一定的道理,但绝对不是否定中国灾害逐步增长的理由。
这里面还涉及一个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就灾害的影响而言,不同历史时期人口规模不一,其活动范围大小不一,因而同等程度的灾害,其所造成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先秦时代灾害少,但由于人口总体规模小,活动范围有限,故而对当时的人类而言,其危害程度相对而言,要比今天大得多。死亡一千万人的大饥荒,在先秦时代可以消灭中国文明好几次,而在光绪年间,则只能延缓人口增长的态势。这是其一。其二,就灾害的成因而论,早在1920年代,竺可桢先生就以其对直隶永定河水灾的讨论,非常圆满地解答了葛教授的疑问。他说:直隶水灾为什么在16、17、18世纪以后越来越多?不是因为它靠近都城,也不是文献记载有问题,毕竟三个世纪的记录都是同一处,而且始终处于天子脚下,而是因为人口越来越多。宋元时期,永定河周边的人口很少,即使河水很丰沛,也不见得形成洪水,更不见得对人造成危害,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人去住。但是后来这个地方人口越来越多,同时不停地开垦沿河的土地,离永定河越来越近,而且为防止水患,又不断地筑堤建坝,将河水束缚在狭窄的河道之中。灾害自然越来越多。故此,灾害的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自然界的力量,另一方面则是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带来的后果。它是人和自然的相互纠结的产物。1950年代谭其骧先生对王景治河之后黄河的所谓“八百年安澜”给出的解释,遵循的实乃同一逻辑。
重大自然灾害对近代社会的影响
自然灾害对社会的影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政治,乃至心理、文化或民族素质等方方面面。
我曾经在著名灾害学家高建国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对近代110余年造成万人以上人口死亡的灾害进行重新统计,结果发现,这样的灾害,包括水、旱、震、疫、风、寒、饥等,共发生了119次,平均每年在1次以上,死亡总数为3836万人,年均35万人。这在当时的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或许不算太大,但对受灾严重的地区,所造成的损失实在不可低估。尤其是不少特大灾害,更是惨绝人寰。
比如“丁戊奇荒”之后,就是1888年河南郑州黄河决口,整个河道又向南方摆动。铜瓦厢决口后,黄河在南北之间如此来回摆动,多达四五次,每一次都是巨大的灾难。1892年到1893年,山西北部地区又发生了一场持续两年的旱灾,大约又饿死100万到200万人。山西省曾经是中国历史上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之一,明代曾有大量的人口输出,故而在华北各地至今仍流传“洪洞大槐树”的传说。但是经过晚清光绪年间的两场大饥荒,其人口规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都未曾恢复过来。今日山西省人口的数量还是要比其他各个省要少得多,可见其影响之深且远。
到了民国时期,这样的特大灾害更是接连不断。1920年,华北大旱灾,大约有50多万人因饿而亡。1925年,四川、湖北、江西等地,大约死了100多万人。1928年到1930年,华北、西北又是大旱灾,适逢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中原大战,又造成将近1000多万人的死亡。紧接着就是1931年,长江大水灾,死了将近40多万人。1936年到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前夕,四川省发生了一次少为人知的大旱灾,死亡人口100多万。接下来是众所周知的1942年到1943年河南大旱,也就是所谓的中原大饥荒,仅河南国统区就死了大概300万人;如果将日本占领区和抗日边区包括在内,死亡人数显然要大得多。与此同时,在华南的广东,也发生了旱灾,估计死亡人数50多万,也有人估计是200多万人。在中国历史上,由饥荒所导致的人口的大规模死亡,简直是司空见惯。
对生命的戕害是与对精神的撞击联系在一起的,这无论如何也会给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打下深深烙印。对于这个问题,早就有人关注过,而且做了非常有意思的讨论。清末在华活动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写了《中国人的特性》;著名的地理学家亨廷顿,出了一本书叫《种族的特性》,其中有专章探究灾荒对中国人特性的影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社会学家潘光旦,先是将亨廷顿书中有关中国的内容摘出来翻译,名为《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然后又将这部分内容与明恩溥的著作合并在一起,再加上自己提出的解救之道,编成《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在他看来,中国人最大的特性当然就是自私,把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只要能不死,什么都可以牺牲、什么都可以迁就”。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中国人经历了太多的饥荒历练,很多的优秀品质被丢掉了,剩下的就是哪都无所谓、什么都可以的这种民族特性。所以最后,他提出一个别具特色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优生学的途径,对中华民族心理和民族素质进行改造,来提升中国人对于灾害的防御能力,所以他叫“民族卫生”。
每当看到潘先生的这种论述,我总是生发一种联想,这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与频繁发生的灾荒到底有没有关联?又在多大程度上关联在一起?我在阅读四书五经中的《孟子》时,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其通书所谈,很大一部分内容都与防灾救荒相关,尤其是开篇第一章“孟子见梁惠王”,更是把“黎民不饥不寒”作为王权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样的儒家文化,它的最根本目标还是要确立以统治者为核心的等级秩序。对此种等级秩序进行文化上的论证,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对有限资源非平等分配体系的合法化过程。所谓资源有限或资源短缺,不光指的是日常生活下的常态,更指资源极度稀缺的饥荒时期。我们在相关的史料中经常会看到正常状况下的社会伦理秩序如何被日益严重的饥荒逐步瓦解,但是另一方面,即便是这样的瓦解过程,也是遵循着日常生活中的道德逻辑。我们在《万国公报》上面发现一则打油诗,从中可以看到饥荒打击之下一个家庭的度荒之举:在饥荒开始之际,先是千方百计卖东西,卖光了一切就想着卖人了。卖谁啊?首先是媳妇,因为她是外姓人。接下来是女儿,长大了就得嫁出去。然后才是卖儿子。这样一种以尊老为中心的家庭决策过程,充分体现了儒家文化在应对饥荒过程中的残酷。
我曾从首都图书馆找到一份文献,是唱戏的脚本,题名《买卖儿子》,实则反映的是人吃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为一对夫妇,上有老母,下有儿子。饥荒之中,母亲又饿又病,眼看快要断气。这对夫妇不忍老母离去,就和老母亲商量杀掉孩子,让老母充饥。老母当然不答应,但这对夫妇还是坚持己见,偷偷杀掉亲生儿子,救活了老母亲。这位老母亲活过来之后见不着小孙子,便到处打听,从邻居那里得到真相之后,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儿、媳告上了县衙。但是在审判过程中,所有的邻居都替这对夫妇说情,说他们是为了尽孝,这对夫妇在回答县官审问时则给出了这样的理由:母亲只有一个,死了就永远不再有;可儿子呢?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所以在民间,多生孩子往往是一个家庭防备饥荒的手段。所以才有“添粮不敌减口”“卖一口,救十口”的说法。
有关灾荒与儒家文化的关联,新一代杰出的美国中国史家艾志端在她对光绪初年华北大饥荒的个案研究中有过非常精彩的论述(见氏著《铁泪图》),这里就不多说了。就灾荒与社会政治秩序或王朝兴衰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地方和国家两个层面来展开:
从地方的层面来讲,灾害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往往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普遍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在很大程度上会抹平某一特定地域中社会各阶层的差别,形成一种相互扶助、共渡难关的“天涯沦落人”效应,有人称之为“灾害共产主义”。但是另一方面,灾害打击的不均匀分布,又会导致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社区、不同族群、不同区域之间利害分布格局发生急剧的变动,又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对抗。前一种情况,借助于灾害社会学的理论,可以叫做“共识性灾害”;后一种情况,则属于“分裂型灾害”。旧中国横行各地的“土匪”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们平时为农,灾时掳掠,而且总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把抢劫的矛头对准邻近或更远的社区。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饥荒,起义,王朝更替,几乎已经成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条铁的规律。就像邓拓所说的,“我国历史上累次发生的农民起义,无论其范围的大小,或时间的久暂,实无一不以荒年为背景,这实已成为历史的公例”(《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06-107页)。从秦朝的陈胜吴广起义,到明末李自成起义,无不造成旧王朝的崩溃。有清一代,特别是嘉道以来的特大灾荒,也曾引发多次大规模的农民运动或农民起义,如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等等;民国时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少之又少,但是灾荒期间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饥民暴动仍起伏不断。这些或大或小的农民反抗运动,虽然没有像先前那样直接颠覆清朝或民国的统治,但对它们的统治造成巨大的威胁,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否认的。有学者往往列举历史上,特别是清朝、民国期间一些看起来与饥荒无关的农民起义的例子来否定两者之间的关联,但他们往往又忽视了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灾害政治文化在其中所起的媒介作用。实际上,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质疑是不是所有的农民起义都与灾荒有关联,而在于为什么有的大灾荒并没有引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为什么即便出现这样的起义或反抗运动,最后也没有导致清朝或者民国政权的覆亡或倒台?或者进一步追问:历经两千多年的王朝兴衰率为什么在此时被打破?
另一方面,即便这样的饥荒,这样的起义,未曾导致王朝崩溃,但它们对于近代历史上历次重大战争或政治革命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课题。我的导师李文海先生在1980年代中叶倡导灾荒史研究时,他和他的研究团队投入较多的问题就是这个,并且撰写了一系列文章,为我们对近代中国政治变迁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我们除了从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的角度来理解中国近代历史之外,还需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天人关系、人地关系来透视人类的活动。这实际上也就是当前新兴的环境史、生态史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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