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聚焦7大行业碳中和转型路径与机遇,为企业碳中和提供实战指南
本书基于BCG多年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研究洞见和服务600余家企业的实战经验,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碳中和的背景、全球针对碳减排做出的努力,并聚焦能源、重工业、汽车、建筑、消费品、互联网高科技及金融7大行业碳中和成功经验,为同行提供有力指引。借鉴国外企业碳中和先进经验,精选24个典型案例,提出中国企业的落地措施;援引自创模型与分析方法,为企业碳中和实施方案提供精准指引;立足各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建言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可采取的应对举措。
作者介绍
BCG中国气候与可持续发展中心
该中心一直致力于同企业和政府合作,帮助它们将承诺转化为行动,建设一个更加可持续的低碳世界,推动技术和经济转型,以获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该中心汇集了多名具有丰富本地专长、国际经验和全球资源的咨询专家,为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该中心的研究领域涵盖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脱碳、可持续农业、转型融资、水资源管理和其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主题。2021年,BCG作为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的咨询合作伙伴,进一步助力塑造全球气候议程。
部分摘录:
第一节 碳中和的由来以及全球气候治理的进展 科学家们历经数十年的研究表明:人类活动导致气候变化。工业革命后,人类的经济活动向地球大气中排放了巨量的温室气体,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不断攀升对地球的气候系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多种气候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包括全球气温升高、海平面上升、冰川消融、极端天气频发等。这些灾难性后果的逐渐显现,科学家、环保人士、政治家等有识之士的振臂疾呼,推动了世界各国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觉醒,让各国踏上环境治理及碳中和之旅。
一、启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 1988年,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并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成立了一个名为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家组织,专门整理、汇报有关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成果。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一个最重要职责是,组织全世界的科学家进行关于气候变化研究进展的讨论和评估,并向全世界的政治家、企业家、媒体和公众发布报告结果。
1990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一次评估报告出炉,首次向全世界系统性地揭示了人类在工业革命以后的温室气体排放对地球的气候系统产生的显著影响,进而引发了更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诞生。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150多个国家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的这项公约。该公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以避免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要求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它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
自1995年以来,全世界每年召开一次缔约方会议,对该公约进行讨论和修订,所有缔约方的重要首脑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会聚在一起,探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我们所熟知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和巴黎气候大会都归属于这个一年一度的大会。
二、先行者:京都气候大会及《京都议定书》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召开第三次气候大会。经过艰苦谈判,与会方最终通过《京都议定书》,首次设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温室气体强制限排额度。
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对主要发达国家在2012年前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虽然发达国家确实是碳排放大户,但是这些国家始终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同时,《京都议定书》的限排指标被认为离延缓气候变暖必需的减排指标差距很大。此外,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在签订该议定书后或退出或观望,让该协议逐渐名存实亡。自1997年到2011年,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增长了25%。[1]
虽然2007年后的巴厘岛气候大会仍将推动《京都议定书》的下一步计划作为目标,但各缔约方间的分歧已经产生,《京都协议书》对于全球减排阻止气候变暖的作用已经减弱。《京都议定书》仍然是富有雄心的尝试,世界各国和地区在此后也相继出台了针对区域内的政策法规。
三、继任者:巴黎气候大会及《巴黎协定》 2015年12月,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巴黎协定》获得通过。这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并且吸取了《京都议定书》带来的经验教训,对更多的成员具有约束力。该协定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是:(1)各国主动提交减排目标,并至少每五年定期评估审查目标;(2)发达国家有义务继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
经过艰苦谈判,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已经向联合国提交了自主减排承诺。以中国为例,基于《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代表在自主减排承诺中提出:(1)中国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其他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第一次主动向世界提出减排承诺。
《巴黎协定》第一次正式地将“把全球平均气温增幅控制在低于2℃的水平,并向1.5℃温控目标努力,以降低气候变化风险设定为全世界减缓气候变化工作的目标”。这是一项跨越国界的长期合作,也标志着人类向低碳世界转型。
四、碳中和:零碳和控温目标 《巴黎协定》中1.5℃的温控目标需要全世界在30年左右的时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现在约400亿吨净二氧化碳当量于2050年左右缩减到零排放。也就是说,届时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要实现零排放,也就是碳中和。而如图1-1所示,《巴黎协定》中的自主减排承诺只能减缓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上升速度,到2050年与碳中和的目标相差甚远。这就要求缔约方在原定基础上制订更大力度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世界各国在气候治理这一议题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1-1 《巴黎协定》中的自主减排承诺和《巴黎协定》2℃、1.5℃路径之间的关系
注:在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的路径中,非二氧化碳强迫排放量也将减少50%以上。
1.假设从2018年开始,净二氧化碳当量以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9年排放差距报告》中的当前政策情景相同的速度增长到205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1%)。
2.假设各国以超过2020年至2030年实现其国家自主减排承诺所需的相同年增长率进行脱碳。
3.假设到2030年净二氧化碳当量减少25%,到2070年净零。
4.假设到2030年净二氧化碳当量减少45%,到2050年净零。
资料来源: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BCG分析。
为什么《巴黎协定》和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要把升温目标控制在2℃和1.5℃?
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造成世界平均气温变化已经在2019年达到1℃。如果不加以控制,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到21世纪末,全球平均气温将升高4℃~5℃。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平均气温再升高之后带来的严重影响。[2]
■升高1.5℃~1.8℃,珊瑚礁灭绝。
■升高1.5℃~3℃,格陵兰岛冰盖融化。
■升高1.5℃~2.5℃,北极夏季海冰融化。
■升高1.5℃~5.5℃,南极西部冰盖融化。
■升高3.5℃~4.5℃,亚马孙雨林退化。
■升高3.5℃~5.5℃,北美北部森林退化,北大西洋热盐环流停滞。
■升高3.5℃~6.5℃,厄尔尼诺大气环流变化。
■升高5.0℃~9.0℃,西伯利亚永久冻土层融化。
以上任何变化都是我们无法接受的,而且这些现象只是一个开端。考虑到温室效应的升温螺旋叠加作用,以及各种生态变化引发的连锁效应,平均气温上升的实际影响甚至会大幅超过预期。科学家们怀疑第六次物种大灭绝正在进行中。在此前的五次生物大灭绝中,曾经统治地球的生物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纷纷谢幕。我们不禁自问,现在的人类会重蹈覆辙吗?[3]
五、全球碳中和行动进程及中国的承诺 (一)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定义 碳达峰是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这是一个时间点的概念。这是用于考量一个碳排放组织(可以是国家或企业,也可以是行业或者个体)在某一时间节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峰值且不再增长,之后则逐步降低的指标。
碳中和是碳排放组织测算在一个时期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碳排放总量,通过其他减碳行为,诸如使用绿色能源、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等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二氧化碳相对“零排放”。目前,碳中和是阻止温室气体影响气候变化的重要目标和方向。
为了在衡量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减排数量“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从而有效追寻碳足迹,计算减排的实际效果并制定下一目标,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开发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目前,该体系在北美和欧洲各国得到广泛运用,帮助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编制规范碳排放清单并识别减排机会,从而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
(二)全球碳减排进程喜忧参半 尽管从人类开始讨论温室气体的危害以及对全球变暖的担忧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十年了,并且开了20多次全球气候大会,但实际上全球人类活动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在持续增长。
BCG将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进展分成三个重要的阶段,并总结了世界各国完成各个阶段政策进展的总体情况。
1.第一阶段:提出净零承诺
《巴黎协定》设立的1.5℃温控目标要求全世界在2050年前后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为零。这其实就意味着,要想达到1.5℃温控目标,全球大多数国家在21世纪中叶必须实现碳中和,而提出净零承诺则是实现碳中和的第一步。除中国外,全球还有122个国家提出了净零发展承诺,如美国、俄罗斯、韩国等,这些国家覆盖了全世界约5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