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卡波特年仅二十三岁时出版的长篇小说处女作
一场少年寻找自我的成长之旅,一则关乎孤独与爱的黑色童话
这是充满冒险元素的成长小说,想象丰沛、情感真挚、氛围神秘,孤独与爱等主题触动人心
十三岁的乔尔·诺克斯在丧母后独自离开新奥尔良的姨妈家,前往位于乡下的斯骷利庄园,希望与素未谋面的生父共同生活。经过一场漫长而孤独的旅行,他抵达了庄园,等待他的是一群生活在奇诡、梦幻与伤痛中的人们……
“这个世上真正被爱的人,在他们爱人的眼中,是丁香的绽放,夜船的航灯,学校的铃声,一片风景,萦绕心头的谈话,友人,孩子的礼拜天,逝去的声音,最喜欢的套装,秋和四季,是记忆,是的,它是维系存续的土壤与水,记忆。”
作者介绍
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
美国作家。1924年出生于新奥尔良,11岁开始文学创作。1958年,成名作《蒂凡尼的早
餐》问世。1966年,代表作《冷血》出版。1984年8月25日于洛杉矶去世。
部分摘录:
1 眼下,旅人要往正午城去,他就非得设法找一个最好的走法不可,因为公共汽车或火车都不往那方向去,好在一个礼拜里有六天,桥百瑞松脂公司有一辆卡车会去邻近的天国教堂镇取邮件、提货:要去正午城的人偶尔可让卡车司机萨姆·拉德克利夫捎他一程。不管你怎么去,反正这一程是够人消受的:哪怕崭新的车,开在这搓板路上,不用多久也会散架;而搭车人总觉得脚下这路实在差劲透顶。再说,这是一处寂寥的乡间:这里沼泽般的低洼里,卷丹百合开得有人头大;湿地的黑水下,一截截幽绿的原木暗光浮动,如溺水的死尸。通常,旷野上唯一的动静就数冬日炊烟从破落相的农舍烟囱里飘出,或一只翅羽横张的鸟,不鸣不叫,目光犀利,在渺无人迹的黑色松林上空盘旋。
穿越这片荒寂之地进入正午城的路有两条:一条自北,一条自南。后面那条,大家称之为天国教堂公路,是路况相对好些的一条,不过两条也差不了多少:沿途尽是数英里荒芜的沼泽、野地和森林,连绵不断,只有零星的广告牌间或出现:红点五美分雪茄,胡椒博士汽水,尼海汽水,葛罗夫冰凉奎宁水,六六六百灵药。木桥跨越以早已绝迹的印第安部族命名的咸水溪,车轮碾过,便发出天边沉雷般的隆隆声;成群的猪、牛漫步在道路上;农家时不时会停下手中活儿,朝咝咝驶过的车辆挥手,戚戚然望着它消失在红尘里。
六月初一个炙热的日子,松脂公司卡车司机萨姆·拉德克利夫,一个谢顶的六英尺大汉,长着一张粗犷的脸庞,正在天国教堂镇的晨星餐馆咕咚咕咚往肚里灌啤酒,这时餐馆老板揽着个陌生男孩的肩,走上前来。
“好啊,萨姆,”老板说,他名叫西德尼·卡兹,“这儿有个孩子,倘若你能捎他去正午城,那就再好不过了。从昨天就等着去那里。觉得你能帮一把吗?”
拉德克利夫目光越过啤酒杯沿口,上下打量这孩子,孩子的模样并不太顺他眼。他对“真正的”男孩应该长什么模样自有一套看法,而这男孩多少有悖他的那些看法。他太漂亮,太秀气,太白嫩;他的五官生得细致精巧,一双棕色大眼睛中流转着一种女孩般的轻柔。他的头发剪得短短的,棕色里夹着一缕缕纯黄。他清瘦的脸上蒙着一层疲倦的、哀求的神情,肩膀老气横秋地垂着。他穿着一条皱巴巴的白亚麻长马裤,一件松垮垮的蓝衬衫,喉咙处的扣子没系,以及一双磨损得相当厉害的褐色皮鞋。
拉德克利夫抹了一把上唇的啤酒沫,说:“你叫啥名儿,孩子?”
“乔尔。乔、尔,哈、里、森,诺克斯。”他将音节一个一个分开地说出来,好像他觉得司机是个聋子,不过他的声音倒是异常轻柔。
“是不是?”拉德克利夫拖腔拉调地说,将喝干的啤酒杯往柜台上一搁。“了不得的名字啊,妙啊,诺克斯先生。”
孩子红了脸,目光朝老板投去,老板马上就打断道:“这可是个好孩子,萨姆。脑筋又快又灵光。认识你我从没听说过的字儿呢。”
拉德克利夫不爽了。“喂,卡兹,”他命令道,“满上。”老板慢吞吞地去端第二杯啤酒时,萨姆好声好气地说:“不是故意开你玩笑的,孩子。你打哪儿来?”
“新奥尔良,”孩子说,“我礼拜四离开那儿,礼拜五到这儿……我没法往下再走了,没人来接我。”
“噢,是吗,”拉德克利夫说,“去正午城看父母?”
孩子点点头:“是我父亲。我要去和他一起过。”
拉德克利夫朝天花板翻着眼珠,嘀咕了好几遍“诺克斯”,然后摇摇头,一副被难倒的样子。“不,我不知道有谁姓这姓。你肯定没走错地方?”
“噢,不会错,”孩子说得从容镇定,“问卡兹先生,他听说过我父亲,我还给他看过我父亲的来信,还有……等一下。”他飞快地穿过幽暗餐馆里的一张张饭桌,拖着一口巨大的铁皮行李箱回来了,从他拧着脸的模样来判断,箱子一定极重。箱外花花绿绿贴了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纪念贴纸,但都已褪了色:巴黎、开罗、威尼斯、维也纳、那不勒斯、汉堡、孟买,等等等等。居然在一个大热天,在天国教堂这么一个小镇上,见识到这玩意儿,也是够怪的。
“这些地方你都去过?”拉德克利夫问。
“没——有——,”男孩说,一边费劲地解着磨旧的束箱皮带。“箱子是我爷爷,也就是诺克斯少校的:我想,你在历史书上读到过他的。他是内战时期的名人。反正,这是他蜜月旅行周游世界的时候用的手提箱。”
“周游世界,你说?”拉德克利夫感叹道,“准是个了不得的阔佬。”
“噢,很早以前的事了。”男孩在整理得有条不紊的物品里一通乱翻,直到翻出一小包信件。“在这里。”他说着,抽出一个水绿色信封来。
拉德克利夫用手指将那信摩挲片刻,才以一种笨拙的小心启开信封,抽出一页细薄如纸巾的信纸,翕动嘴唇,读道:
爱德华·R. 桑瑟姆先生
斯骷利庄园
19××年5月18日
我亲爱的埃伦·肯德尔:
您回函之迅速,我甚是感激——事实上,您是即刻回复我的。的确,十二年之后又收到我的音信,一定相当怪异,但我可以使您相信,我如此长久之沉默是有足够理由的。然而,在我们订阅的《皮卡优恩时报》周日版上获悉我前妻离世——愿万能的上帝保佑她善良的灵魂安息——我立刻意识到唯有再次负起为父的责任方为正举;唉,那些年不得已而未能尽责。现任桑瑟姆夫人与我本人欣然(不,欣喜若狂!)得知您能应允我们的愿请,尽管正如您所说,这样做会使您心碎。唉,如此忍痛割爱之举会带来的悲伤,我是完全感同身受的,因为我也曾体验过相似的情感,最后那次可怕事件后,我被迫离开我唯一的孩子、我的宝贝;那时他还只是个小婴儿。不过那都是旧事了。请放心,仁慈的夫人,在这庄园里,我们有美丽的家宅、健康的食物和充满文化修养的环境,这是我们能提供给我儿子的。
至于行程,我们热切盼望乔尔在六月一日之前到达此地。他应当坐火车从新奥尔良启程去比洛克西城,在那里下车,并买一张巴士票去天国教堂镇,再往北二十英里便是正午城了。我们眼下不备机动车,因此我建议他在天国教堂镇的晨星餐馆楼上的客舍留宿,等待安排妥当。随信附支票一张,应付一切行程支出。
尊敬您的 爱德华·R. 桑瑟姆
就在拉德克利夫大惑不解地蹙眉叹气、将笺纸插回信封的当儿,老板端着啤酒过来了。信中有两件事教拉德克利夫心里不畅快:首先,是那手字迹,用的是干血般的铁锈红墨水,满篇袅娜的花体字,到处是勾得精巧的字母i,和i字上面画成个圆圈的更精巧的那一点,哪个见鬼的大男人会这么写字?其次,“要是你爸姓桑瑟姆,你干吗管你自己叫诺克斯?”
男孩窘迫地盯着地板。“嗯,”他说,朝拉德克利夫飞快睃去责备的一眼,就好像司机正在抢他什么东西,“他们离婚了,母亲一直叫我乔尔·诺克斯。”
“噢,嘿,孩子,”拉德克利夫说,“你不该由着她那么干!记住,你爸就是你爸,不管怎么讲。”
孩子朝老板的方向投去迫切的一瞥,以示求救,不过老板却避开,扭头去招呼另一位客人了。“可我从没见过他,”乔尔说,将信札放回箱子,扣上皮带,“你知道这地方在哪里吗?斯骷利庄园?”
“庄园?”拉德克利夫说,“当然,当然那地方的事儿我全都知道。”他咽下一大口啤酒,打出一个冲天大嗝,咧了咧嘴。“是的您哪,我要是你爸的话,我就扯下你那马裤,好好收拾你一顿。”接着,喝空啤酒杯,啪地将一个五十美分硬币拍在柜台上,若有所思地站起身,摩挲着胡子拉碴的下巴,直到墙上一面挂钟敲响四点之声。“得,孩子,我们上路。”他说着,快步走向门口。
迟疑片刻,孩子拎起箱子跟了上去。
“回头再来啊。”老板不假思索地喊道。
那卡车是一辆福特皮卡。车内一股被太阳晒热的皮革和汽油尾烟混杂的强烈气味。坏了的车速仪指示着一个不再跳动的二十。一挂挂雨痕和压扁的虫子模糊了挡风玻璃——有一块已碎裂成四射的星状。变速杆上装饰着一个玩具骷髅。车轱辘在坑坑洼洼、曲曲折折的天国教堂公路上一颠一颠地滚动。
乔尔蜷缩在车座一角,胳膊支在车窗窗框上,单手托住下巴,硬撑着不瞌睡。自从离开新奥尔良,他就没正经歇过一小时,因为他一闭上眼睛,就像现在,某些揪心的记忆就袭上心头。其中有一段尤其突出:他在一家杂货铺柜台前,母亲等在他身旁,外面的街上,一月的雨在赤条条的树枝上结出冰柱。他们一起离开店铺,在湿漉漉的街上沉默地走着,他撑起一把平织布伞替母亲挡雨,母亲则提着一大袋橘子。他们经过一栋房子,里面钢琴响奏,在阴灰的下午听来尤其伤感,可母亲却说那曲子真美呀。他们回家后,她就哼着那支曲子,然而她感觉冷,便躺下了,接着来了医生,之后一个多月他天天都来,可她还是一直感觉冷,埃伦姨妈也在,总是浅笑着,还有医生,也总是浅笑着,没动过的橘子终于在冰柜里皱缩起来;事情过去之后,他就跟着埃伦住进了庞恰特雷恩湖边一栋昏暗的两户式房子[1]。
埃伦是一位相当温和的好心太太,凡事都尽心尽职。她有五个学龄孩子,丈夫在一家鞋铺子里收银,因此手上并不宽绰;不过乔尔并不靠他们供养,他母亲给他留下了一笔小小的遗产。埃伦一家待他不错,可他还是怨恨他们,经常克制不住地干一些令人讨厌的事,诸如嘲弄表姐,一个长相愚钝、名叫露易丝的女孩子,因为她有点耳聋:他会用手罩住自己的耳朵,大喊“什么啊?什么啊?”,直到她哭出来才罢休。他不跟他们说笑,也不参与每天晚饭之后姨夫发起的气氛活跃的游戏,一旦谁口误犯了语病,他就揪住不放,并且从中获得一种异样的乐趣,可为什么会这样,他想不通,肯德尔一家同样想不通。就好像那几个月里,他一直戴着一副开裂的绿镜片眼镜,耳朵里堵了两团蜡,因为事事全走了样,日子一天天都融化在一场连绵长梦里了。埃伦喜欢在送孩子们上楼就寝前给他们念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狄更斯和汉斯·安徒生,一个阴冷的三月之夜,她读了《冰雪女王》。听着听着,乔尔蓦地意识到他和小男孩凯伊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当妖精的一片魔镜碎片刺伤了凯伊的眼睛之后,他所看见的景象就被扭曲了,他的心就变成了一坨冷酷的冰:假如,他一边听着埃伦轻柔的嗓音,望着表亲们被炉火映红了的脸,一边想,假如就像小男孩凯伊,他也被拐去冰雪女王的冰宫了呢?又有谁会勇斗强盗男爵,来救他一命呢?没一个人,真的没一个人。
收到来信之前的最后几个礼拜,五天课他逃了三天,去运河街的码头上浪荡。他已经养成习惯,和一个大块头黑人装卸工一同分吃埃伦替他预备的午餐盒饭;他们聊天时,那装卸工海阔天空地讲起海上生活的种种奇事,尽管乔尔一听就知道那是胡编,但这人是个大人,而他突然间只想与大人做朋友。他还独自一人长时间凝望驶往中美洲的香蕉船装货卸货,心里自然是盘算着如何藏身船舱、远走高飞,因为他觉得自己毫无疑问能在某个陌生城市找到一份钱多的活儿。可说来也巧,就在他十三岁生日那天,斯骷利庄园的第一封来信抵达了。
埃伦过了好些天才把这封信给他看。她这种做法真叫古怪,而且一旦他们目光交汇,她眼睛里总会有一种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一种骇然、愧疚之情。她在回函中要求对方确保,倘若乔尔觉得不满意,他能被立即应允返回;保证他能上学受教育;承诺他能与她一起过圣诞假期。不过,相当长一阵的信函往来之后,当诺克斯少校的蜜月旅行旧提箱被从阁楼上拖下来时,乔尔能感觉到她是多么如释重负。
他很乐意离开。他既想不出什么道理,也懒得去多想,他父亲十二年前莫名其妙地离开,现在多少又是那样不可思议地出现,根本没让他觉得太异乎寻常,因为他从来没指望过他重新出现。而他所设想的奇迹,就好比有一位富有的慈祥老太太在街角瞥见了他,便立即把一个塞满千元大钞的信封派送至他手上;或者诸如此类出自哪位好心陌生人的神圣之举。结果呢,这位陌生人就是他父亲,这在他心里不过是一种好运临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