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当简•爱和罗切斯特跨越身份地位的差异,终于站在神父面前要宣誓结合时,一个疯女人的出现粉碎了简•爱的一切梦想,这个疯女人就是罗切斯特的妻子——伯莎。这个疯女人毁掉了庄园,弄瞎了罗切斯特,自己也葬身火海,但也因此成全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姻缘。
本书问世前,大多数读者对伯莎这 个疯女人并不太重视,自从有了本书,人们忽而重新发现了一个类别。这些疯女人公然无视“妇道”,花枝招展、野心勃勃、作恶多端、自取灭亡……但本书作者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告诉我们,每个温顺善良的女人背后,都或多或少拖着一个癫狂的影子。她们将这个疯女人从阁楼上请下来,就是为了抨击父权主义文化对女性的精神束缚。
《阁楼上的疯女人》被誉为20世纪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圣经》,也是当代美国文论中的经典。在这部著作中,作者重读了19世纪著名女作家如简•奥斯汀、玛丽•雪莱、勃朗特姐妹、艾米莉•狄金森等人的作品,打破了民族、地域与时间等多方面限制的疆界,将19世纪的英美女性文学视为一个整体进行了综合研究,梳理并归纳了构成19世纪英美女性文学传统中一系列重要的意象、象征与隐喻,如天使、魔鬼、月光、水、面纱、蛛网等等。
此书自问世以来,以其激进的批评姿态和对19世纪英美女性文学的全新阐释,对西方文学与文化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者介绍
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 M. Gilbert)、苏珊•古芭(Susan Gubar)
均为西方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文学研究领域颇具影响力的学者。她们是当代美国女权主义文学批评的创始人之一。两人长期合作,撰写了《阁楼上的疯女人》《诺顿女性文学选集》《没有男人的地带》等女权主义批评论著。
部分摘录:
第一章 王后的窥镜:女性创造力、男性笔下的女性形象和有关文学父性特征的隐喻 屋子里的淑女只有在按照主人的意愿,在每一个房间里出现的时候,她才可以为人所知。没有人能看清楚她的全部。因为她显露出来的既是她的身体,又是她的镜像。没有人能够对她的全部看得分明,谁也不能,除了她自己以外。
——劳拉·赖丁(Laura Riding)
啊呀呀!一位胆敢握笔的女人
真是冒犯了男子们的权威呀,
简直是一种胆大妄为的物种呢
以致再没有美德能够赎回她的过错。
——安妮·芬奇,温彻尔西伯爵夫人
至于亨利和拉里之间谈论的所有那些废话,之所以要强调“我是造物主”,就是为了要创造出(我猜他们的意思是说“我是造物主,而不是一个女人”)……这个“我是造物主”的说法,因为和这个说法伴生而来的是一种独处与骄傲的行为,正是这位造物主一个人创造出了天空、大地、海洋,也正是这位造物主使女人大惑不解。
——阿内丝·尼恩(Ana s Nin)
一
笔是对阴茎的隐喻吗?杰勒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似乎就是这么想的。1886年,在他写给友人R.W.狄克森(R.W.Dixon)的一封信中,霍普金斯透露了自己诗歌理论中的一个关键特征。他声称,作为艺术家来说“最为本质的素质”,就是“能够技艺娴熟地把自己的思想倾注到纸上、倾注进诗行中,或者倾注于任何其他文类之内,而这是一种仅仅属于男性的天赋,是将男性与女性区分开来的标志”。另外,他还强调说,“经过更加深入的思考,令我吃惊的是,我刚才谈到的那种娴熟的技艺并非像是青春期一样,无论男女,发育到一定时候就会拥有的,创造性的天赋仅仅是男性拥有的品格。”[13]换句话说,霍普金斯认为,男性的性特征构成了文学才能的本质,这是一种事实,而不是从比喻的意义上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来(甚至还不止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诗人的笔就是一个阴茎。
尽管霍普金斯的说法是如此的怪异和含混不清,他所表达的,却正是维多利亚时代文化的一个中心观念,他正是作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男性公民置身其间的。不过,当然,作家就像男性造物主创造出世界那样“创造了”他的文本的父权思想是、而且一直是在西方文学发展史上压倒一切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正如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告诉我们的那样,这一比喻正建构于作者(author)这一单词的意义之上,正是通过这一单词,作家、神圣和男性家长的身份获得了确认。萨义德对于权威(authority)这一单词的具体细致的思考值得我们在此完整地引用下来,因为它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我们在此所要表达的相关的意思:
在我看来,权威这个单词包含了一系列彼此相关的意义范畴: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使得别人服从的力量”,或者“某种获得的、被授予的力量”,或者“一种可以影响到某些行为的力量”,或者“一种可以启发某种信念的力量”,或者“自己的意见能够被别人接受的那个人”,正如《牛津英语词典》告诉我们的那样;不仅仅如此,它的意义还和作者联系在一起——这个作者的意思就是说,是一个创造了、导致了某种事物的存在的人,是孕育者、创始人、父亲,或者祖先,他还用笔写下了自己的思想。作者这个单词还有其他一系列意义:它和动词augere的过去分词相连;因此,根据爱历克·帕特里奇(Eric Partridge)的观点,auctor(作者)这个词从字面意义上说还代表着不断增加的意思,因此,可以被理解为确立者。Auctoritas除了指一种占有权之外,还代表着生产、创造、源头的意思。最后,它还可以指持续性,或者造成持续性的原因。上述这些意义如果归拢到一起的话,可以说都植根于下列几个方面:(1)它是一种属于个体的开创、建构、确立的力量——简言之,也就是开始;(2)这一力量以及它的生产较之以前的存在不断增长;(3)操纵这一力量的个体控制了与之相关的所有事务,以及随后产生的一切;(4)权威始终保持着恒定性。[14]
概括起来说,一直在讨论“作为最初的意图的小说”的萨义德强调指出,“上述四点概括可以被用来描述叙述性的虚构作品是如何通过小说家们在技巧方面的努力,既从心理方面也从审美方面来显示自身权威的。”但是,当然,它们也可以被用来描述任何文学文本的作者及其权威,对于这一点,霍普金斯的那个具有性与审美双重内涵的理论似乎已经作了详细的说明。确实,萨义德本人随后也注意到,大部分文学文本的惯例都表明,“文本的统一性或者内在有机性都是由一系列的谱系学方面的联系维系着的:这些联系包括作者——文本,开头——中间——结尾,文本——意义,读者——阐释,等等。而在所有这一切之下的,是有关成功、父性身份、或者等级制度的想象”(楷体为我们俩所加)。[15]
这里,给人的感觉是,父性身份本身就是一部“合法的小说作品”,[16]一则如果没法让人相信,则需要加以想象的故事,正如斯蒂芬·迪达勒斯(Etephen Dedalus)在《尤利西斯》中所说的那样。毕竟,一个男子既无法依靠感觉、也无法依靠理性来证明自己的父亲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孩子是他的只不过是他告诉自己的一则故事而已,用来对婴儿的存在进行解释。显然,在这一讲述故事的行为中暗含的焦虑不仅迫切地需要对男性的优越地位加以重新确认,因为这是父权制下的厌女症(patriarchal misogyny)所隐含的想法,而且还迫切地需要获得萨义德所描述的谱系学的想象中所显示的作者这一单词的多种补偿性的虚构意义。因此,除了霍普金斯和萨义德之外,通过对许许多多文学理论家的著作加以分析,追踪那详尽表达了斯蒂芬·迪达勒斯所谓父性身份的“神秘家园”[17]的、或明或暗的陈述的历史,便成为可能的事情。如果把诗歌定义为自然的一面镜子的话,那么,开始于亚里士多德,后来又分别为锡德尼、莎士比亚和约翰生所继承的摹仿的美学观念告诉人们,诗人就像是一位稍逊于造物主的神一般,创造出了一个复杂多变的宇宙的镜像,通过这一镜像,他实际上似乎想要捕捉住现实的影子。与此相似的是,柯勒律治(Coleridge)对于人类的“想象力或者融合的力量”的浪漫主义观念,指的也是一种体现出男性特征的创造力量,它呼应的是“无限的我是(infinite I AM)永恒的创造行为”,而罗斯金(Ruskin)那个听上去颇使人想起男性生殖器的“穿刺性的想象力”代表的是一种“占有的职能”,以及一种“穿刺性的思想之舌”,它捕捉和删削,到达经验的底部,以便“高高扬起,发动一次次的冲击”。[18]在所有这些美学观念中,诗人就像是造物的天父一样,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构性世界的富有父权的统治者。雪莱把这样一位诗人称为一位“立法者”。济慈在言及作家的时候,特别指出“古人是庞大的各省疆域的皇帝”,而“所有的现代人”则仅仅只是“汉诺威王朝的一名合法的候选人而已”。[19]
在中世纪的哲学中,存在于性别、文学与神学的比喻之中的联系网络同样是复杂的:身为造物主的天父既创造了宇宙,用恩斯特·罗伯特·库尔提乌斯(Ernst Robert Curtius)的说法,也写下了自然这本大书:而这两方面的内容所描述的,其实也就是单一的创造行为。[20]此外,正如传统的安魂弥撒所表明的那样,天地造物主这一大写的作者对人类与世界命运的最终主宰权是毫无疑问的,是他写下了末日审判之书。再到后来,诸如17世纪的罗切斯特伯爵(Earl of Rochester)和19世纪的奥古斯特·雷诺阿(Auguste Renoir)这样的男性艺术家,都公开地将审美定义为以男性的性快感为基础的某种东西。“我……过去是从不写诗的,但后来是为了我的阴茎。”罗切斯特笔下那位聪明的提蒙这样说道。[21](而根据画家布里奇特·赖利[Bridge Riley]的说法,)雷诺阿“据说这样说过,他是用自己的阴茎来画画的。”[22]显而易见,这两位艺术家,还有诺曼·O.布朗(Norman O.Brown)都相信,“阴茎就是整个身体的主宰”,他们或许还会同样同意约翰·欧文(John Irwin)的想法,即“男性自我与女性化了的男性作品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一种在自身内部完成的性行为而已……它是一种创造性的机体活动,方法是通过对具有阴茎性质的笔的使用,使之戳于处女之页的‘纯净的空间’之中……自我始终处于被消耗和浪费的状态……”[23]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所有这些原因,诗人们都传统地使用了一个来自具有父权性质的“家庭罗曼史”的词汇,以描述他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正如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已经指出的那样,“上自荷马之子孙,下至本·琼生(Ben Jonson)之后代,诗人们之间发生的影响[已经]被描述为一种父子关系”,一种“儿子身份”(sonship)与前代的关系。布鲁姆写道,在文学史的心脏地带所发生的那种激烈的斗争,属于一种“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之间发生的战争,他们是强有力的、作为父亲和儿子的敌对双方,是处于十字路口的拉伊俄斯和俄狄浦斯”。[24]
尽管上述作家中的许多人以不同的方式,并怀有不同目的使用了有关文学父性特征的比喻,令人吃惊的是,他们似乎都同意一点,即一部文学文本并不仅仅只是表达了它字面上的意义,它还代表了一种权威,这一权威具有神秘的清晰性与物质性。因此,在体现出父权特征的西方文化中,文本的作者便是一位父亲,一位祖先,一位生殖者,一个审美的父权家长,他的笔就和他的阴茎一样,是一种体现出创造力的工具。更有甚者,他的笔的权威,就和他的阴茎的权威一样,不仅能创造生命,还是一种能够繁衍子孙后代的力量,正如萨义德在对帕特里奇所作的阐释中所表明的那样,这种力量“代表着不断增加的意思,因此,可以被理解为确立者”。由此说来,笔较之形状类似于阴茎的对应物——剑——来说,甚至更加强大,在父权制文化中更加具有性的意味。作家们因此不仅让霍普金斯形容为“催生思想的极度的快感”的——这种快乐仿佛精液一般,从笔头倾泻到纸上——审美能量一泻千里,以回应诗神缪斯具有一定性意味的召唤——而且,他们还是一部生命力长久的文本的作者,作者对这部文本的将来的关注,几乎类似于一位国王(或者父亲)“拥有”目前的君臣或上下级关系的那种状态。任何一位挥舞着长剑的将军,都不可能统治得如此长久,都不可能拥有如此庞大的一个王国。
最后,这样一种关于“所有权”或占有的思想是植根于父性身份的比喻,又推导出这一复杂的比喻之中的另一个含义来。因为假如作者/父亲是他文本的所有者,是他的读者关注的对象,那么自然,他也是他文本所描摹对象的所有者/占有者,也就是说,是那些人物形象、场景和事件,那些大脑孕育的产物的所有者和占有者,他既是白的又是黑的,“被束缚于”布料或皮革之中。于是,由于他是一位作者,一位“男性知识分子”,正像那位神圣的造物主一样,是一位父亲、一个主人或统治者,一个所有者:正如我们是在西方社会的语境中理解那个术语一样,他代表了父权家长中的一种精神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