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林中之死》是舍伍德·安德森短篇小说的成熟代表作,收录有包括名作《林中之死》在内的十六个短篇小说,故事背景多为20世纪下半的美国小镇,多篇连缀在一起,组成一副真切动人的生活图景,其中既有备受现实摧残的悲苦人生,又有在精神世界挣扎摇摆的孤独灵魂,安德森以其深沉典雅的文字,传神地描绘出笔下人物在现实和精神上的双重困境。
《马与人》是安德森短篇小说的代表作,收入《马与人》等十余名篇,生动克制地描写了美国小镇中的边缘人物和乡村生活,对人性和欲望有独到的体察。经由《马与人》这部小说,安德森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作家。他笔下那些通过谎言企图躲避人群的人,那些在自我杜撰的时间里诞生并扭曲的人,他们都在欲望的时代和时代的欲望中打转。而这一代的美国人,不再是马克·吐温笔下借助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从天真到经验转变的个体,而成了一个个浸润在精神堰塞湖中的“畸人”。
《鸡蛋的胜利》是舍伍德·安德森的一部短篇小说集,共包含14个短篇,其中《鸡蛋》一篇尤为知名,讲的是一个普通家庭不断追求美国梦却以失败而告终的故事。鸡蛋在文中象征着人不可与之抗衡的命运,为了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父亲自婚后就相信白手起家就能发家致富的成功之道,从开始经营养鸡场到后来开站前餐馆,一直在奋发向上,但是天意弄人,后竟然连一枚鸡蛋也“征服”不了,无能地为人耻笑。在人与命运的斗争中,命运可谓大获全胜。这篇读来既好笑又心酸的故事结构精巧,一气呵成,彰显了安德森非凡的技艺和匠心。其他篇目也多有佳作,主题各异,基本涵盖了安德森主要的写作主题。
作者介绍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美国现代文学的先驱和教父,被认为是美国di一位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家。他的作品深刻地影响了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卡佛等一众文学大师,海明威称他“我们所有人的老师”,福克纳称他“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幼年生活艰辛,后从商小有成就,四十岁时抛家弃业,投身文学,一生为人宽厚热忱,曾一手提携海明威、福克纳等年轻作家。代表作有《俄亥俄,温斯堡》(又译《小城畸人》)《鸡蛋的胜利》《马与人》《林中之死》《暗笑》等。
部分摘录:
林中之死 一
她是一个老妇人,住在我居住的镇子边的一个农场里。村子和镇上的所有人都见过类似的老妇人,但没人真正了解她们。就是这样一个老妇人,有时会骑一匹疲惫不堪的马来镇子上,有时则挎着篮子走路来。她或许养了几只鸡,因此会带一些鸡蛋来卖。她把鸡蛋放在篮子里,然后带去杂货店。她在那里用鸡蛋换东西。她会换一些咸猪肉和豆子,再换一两磅糖和一些面粉。
随后,她会去肉店要一些给狗吃的碎肉。她会花上十或十五美分,但要掏钱的话,总会要点儿添头。以前只要有人要,肉铺老板就会把牛肝给他们。我们家就总吃这玩意儿。有一次我一个兄弟在镇上游乐场边上的屠宰场里搞到一整块牛肝。后来我们就一直吃那玩意儿吃到腻。牛肝没花一分钱,但自那以后,我一想到牛肝就想吐。
那位农场来的老妇人要了一些牛肝和汤骨。她从不去拜访任何人,一旦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就匆匆往回赶。对这样一副老身子骨来说,这些东西背起来可不算轻。也没人来帮她扛一下。在路上驾车驶过的人从不会对那样的老妇人投去一瞥。
就是这样一个老妇人,曾在那一年的夏天和秋天数次打我们家门前路过,我那时还小,得了一种叫风湿性关节炎的病。她完事儿后就会扛着一个沉重的包裹回家。身后跟着两三条瘦骨嶙峋的狗。
这个老妇人没什么特别的。她是鲜有人知的无名之辈,却勾起了我的思绪。这么些年过去后,我此刻突然想起了她和那些事儿。那是一段往事。她叫格兰姆斯,与丈夫和儿子住在距镇子四英里[1]外小河边的一间没有粉刷过的小屋子里。
丈夫和儿子都是无赖。尽管儿子只有二十一岁,但已经坐过一回牢了。私下里有人说女人的丈夫是偷马贼,把偷来的马赶到别的村子去卖。时不时就会有人丢马,那个男人也会跟着消失。没人逮到过他。有一次我在汤姆·怀特海德的马厩边闲逛时,那个男人走了过来,坐在前门的板凳上。那里还有两三个男人,但没人和他说话。他坐了几分钟,随后起身走开了。他离开时,转过头来盯着那几个男人看。他的双眼流露出蔑视的眼神。“好吧,我已经尽量对你们客气了。你们却不愿意搭理我。无论我去镇子上什么地方都这样。如果哪一天你们当中有谁的好马丢了,那可不要怪我。”他其实什么也没说。“我真想给你们来个嘴巴子”,这是他眼神里流露出的话。我记得正是他流露出的眼神让我直打哆嗦。
她老伴儿家里曾经也有些钱。他叫杰克·格兰姆斯。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清楚了。他的父亲叫约翰·格兰姆斯,在村子刚建成时曾经营过一家锯木厂,赚了点儿钱。随后他喝酒,玩女人。等他去世的时候,钱也所剩无几了。
杰克把剩下的钱败光了。没过多久,没有木头可锯了,地也差不多卖光了。
他的老婆是从一个德国农场主那儿抢来的,他曾在六月收小麦的日子给那位农场主干活。她那时还年轻,害怕死亡。你们明白吧,那个农场主和那个姑娘有事儿——我觉得,她就是个雇佣女,而他妻子对她早有疑心。这个男人不在时,妻子就拿这个女孩出气。后来,当妻子去镇上添置家用物件时,农场主就纠缠这个女孩。女孩告诉杰克说,其实什么都没发生,但杰克半信半疑。
他第一次和她外出时就搞定了她。若不是德国农场主让他滚蛋的话,他是不会娶她的。在农场打谷子的那天晚上,他让她一起坐在马车上,后来说下个周日的晚上还来找她。
她本打算趁雇主没发现就离开这所房子,但她钻进马车时,雇主现身了。天几乎全黑了,但他就那么突然地出现在了马头前。他一把用缰绳拉住马,随后杰克拿出了他的赶车鞭。
他们把一切都挑明了!德国人是个狠角色。也许他并不在乎他妻子是否知道。杰克用赶车鞭打到了他脸上和肩膀上,不料马受了惊,他不得不从车上下来。
随后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那个女孩没有看到打斗的场景。马奔跑起来,沿路奔袭了近一英里,女孩才把它勒住。随后她打算把它绑在路边的一棵树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些的,这一定是我小时候听小镇上的故事时就印在脑子里的。)杰克搞定那位德国人之后,在路旁找到了她。她在马车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哭喊着,怕得要死。她对杰克说起很多事,说那个德国人是如何企图得到她,有一次是如何把她逼进谷仓,另一次又是如何在他俩在屋里独处时一把把她的裙子从正面撕开的。她说,要不是那个德国人听到他老婆进门的话,那一次说不定就得逞了。他妻子那天刚好去镇上添置家用物件。这么说吧,她本打算在谷仓里安顿马匹。德国人原本打算趁他妻子没看到,溜到田里去。他告诉女孩说,要是她说出去就宰了她。她能怎么办?在他妻子来谷仓喂马时,她对自己被撕开的裙子撒了谎。我现在记得,她是一个雇佣女,而且不知道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哪里。也许,她根本就没有父亲。你们懂我的意思。
像她这样被雇佣的孩子通常会饱受折磨。这样的孩子没有父母,就跟奴隶差不多。那时还没有孤儿所。他们会被合法地限制在一些人家里,纯靠运气才能脱身。
二
她嫁给了杰克,随后生了一儿一女,但女儿死了。
她后来留了下来喂牲口。那是她的活儿。在德国人家里时,她给德国人和他妻子做饭。德国人的妻子是个悍妇,屁股浑圆,大多数时候和丈夫一起在地里干活。她给他们做饭,饲养畜棚里的牛,还给猪、马和鸡喂食。姑娘家家就每天无时无刻在喂食。
她嫁给了杰克·格兰姆斯之后,他也得靠她喂养。她身体瘦弱,在嫁给他三四年并生下两个孩子后,瘦弱的肩膀就耷拉下来了。
杰克总在房子边养许多条大狗,房子就在小河旁被弃用的锯木厂边。他不偷东西时就一直干贩马的买卖,因此也养了许多瘦弱的马。他还养了三四头猪和一头牛。牲口就放牧在离格兰姆斯家几英亩[2]开外的地方,杰克鲜有活儿可干。
他因购置一套打谷设备而欠了债,机器用了好几年,但债却未还清。人们压根不信任他。他们担心他会在晚上来偷谷子。他不得已要去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活干,而这成本太高了。他在冬天里打猎,并砍一些木柴,随后把这些拿到邻近的镇子上卖。儿子长大了,和父亲一个德行。他俩一起喝酒。若他俩回到屋子后发现没什么可吃的,老人就会给老妇人的额头来上一拳。她养的鸡不多,情急之下得被迫宰一只。待鸡宰光了,她去镇上就没有鸡蛋可卖了,到那时她该怎么办呢?
她一辈子都盘算着喂食,得把猪喂好,它们才能长肥,随后在秋天宰杀。猪宰了之后,她丈夫会把大多数猪肉带去镇上卖掉。如果他不敢去,儿子就会去。爷俩有时会动手,他俩动手时,老妇人会站在一旁吓得发抖。
她慢慢养成了默不作声的习惯——这习惯已根深蒂固。虽然她还不到四十岁,但看上去已经老了,当丈夫和儿子都出门卖马、喝酒、打猎或偷东西的时候,她就会在房子周围和谷仓前的空地上转悠,自顾自地嘀咕。
她该怎么让所有东西都填饱肚子呢?——这就是她思考的事儿。狗得喂。畜棚里的干草不够马和牛吃的。如果她不喂鸡,它们怎么能生蛋呢?没蛋可卖的话,她又怎能到镇上去买那些维持生计和农场所需的东西呢?谢天谢地,她丈夫的肚子不用她来填饱——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她俩结婚生了孩子之后,她就再也不用为这个问题操心了。他长途跋涉去了哪里,她并不知晓。有时他会离家数周,待儿子长大之后,爷俩就一起出门。
爷俩把一切都丢在家里让她打理,但她身无分文,一个熟人也没有。镇子上也没人和她说话。冬天来临时,她得拾一些树枝来给自己生火,尽量用一丁点儿谷物来喂养牲口。
畜棚里的牲口饿得对她惨叫,狗就跟在她身后转悠。到了冬天,母鸡就不怎么下蛋了。它们在畜棚的角落里挤作一团,她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看着它们。若是哪只母鸡在冬天下了蛋,而你没有及时发现的话,那么鸡蛋是会被冻裂的。
冬日里有一天,老妇人带着一些鸡蛋去了镇子上,身后跟着几条狗。她直到快三点时才动身,雪已经积得很厚了。那几天她感觉身体并不怎么舒服,所以一路嘀咕着,身上衣服单薄,肩膀耷拉着。她把鸡蛋装在一个老旧的谷袋里,袋子底下打着补丁。鸡蛋并不多,但鸡蛋在冬天的价格会涨一些。她可以拿它换一些肉给狗吃,再买一些咸肉、一点儿糖,或许还可以买一点儿咖啡。肉铺老板没准儿还能给她一块肝。
她到镇上卖蛋时,狗就趴在门口。她卖得很顺利,买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比预计得到的要多。随后她去了肉铺,老板给了她一点儿肝和给狗吃的碎肉。
许久以来,这是头一回有人友善地和她说话。她进门时,肉铺老板一人待在店里,一见到这么一个病恹恹的老妇人在这样的鬼天气里还要出门,他就感到恼火。肉铺老板对她说了几句她丈夫和儿子的闲话,咒骂了他们,他说话时这位老妇人盯着他看,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诧异。他说在她丈夫或儿子吃到她放在谷袋中的肝脏或残带碎肉的大骨头之前,他倒是想看看他们挨饿的样子。
挨饿?好吧,得喂食啊。人也得填饱肚子,那些马没什么好的,但或许也卖得掉,而那头瘦弱的奶牛已经三个月挤不出奶来了。
马,奶牛,猪,狗,人。
三
老妇人得趁天黑之前赶回家。狗跟在她身后,嗅着她后背上那个沉甸甸的谷袋。她来到镇子边时,在一排栅栏前停了下来,她用放在裙袋里的一根绳子把袋子绑在了背上。这样背着会轻松一点儿。她的胳膊疼了。她艰难地俯身穿过栅栏,一旦摔跤,就会扎进雪里。狗在她身边蹦跶着。她得挣扎着重新站起来,但她做到了。她之所以要翻过栅栏,是因为那里有一条可以翻山穿林的小路。走大路也是可以的,但这样她要多走一英里。她担心自己无法走到家。此外,牲畜还得喂。家里还有一些母鸡以及一点儿玉米。也许丈夫和儿子到家时会带点儿吃的回来。他们是坐格兰姆斯家唯一一辆轻马车出去的,那玩意儿摇摇晃晃的,一匹瘦弱的马套在马车上,另两匹瘦弱的马用缰绳牵引着。他们是去卖马的,想尽可能赚点儿钱。他们或许会醉醺醺地回到家。他们回家时,屋子里最好能准备点儿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