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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2022年6月23日

简介

知名学者葛承雍、李鸿宾、张帆、蒙曼等联袂推荐!
作者刘三解以一贯的严谨,爬梳出土简牍和传世文献,以刘邦的原生家庭切入,深度解析刘邦如何彻底埋葬周秦血统贵族主导的社会,代之以刘氏“家天下”的“新贵”。
《秦砖:大秦帝国兴衰启示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勾勒周秦之变后秦制的完整架 构;而《汉瓦:西汉王朝洪业启示录》则以历史人物为线索,聚焦刘邦、项羽、吕雉、项梁、韩信、魏豹、曹参等人,侧重秦制因何而变,如何变为汉制的描写。
翻开目录,随着作者的文字进入西汉初年的历史情境:“一张汉初军功表,半本历史密码簿”;“吕氏家族到底是不是被刻意遗忘的‘创业合伙人’? ”;“鸿门宴真正的赢家,一顿饭吃下半个楚国 ”;“为什么项羽选对了所有答案,还是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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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之变”是公认的中华文明“分水岭”,这一长达数百年的巨大变革,一般认为以秦始皇统一六国告一段落,以秦制的全面推行和底定而终结。自此之后,中国社会陷入“朝代循环”,直至19 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的武力入侵终止了这长达两千年的历史循环。
《汉瓦》侧重于探索“秦制为什么变为汉制”的答案,也就是“周秦之变”后半段的变化历程。作者通过爬梳传世文献与出土简牍资料,勾勒出一幅秦朝制度完全体的图景,认为后世延续两千年的王朝体制,在秦代仍未成形,而真正开启这个循环的,其实是汉高帝刘邦。本书聚焦于刘邦、项羽、吕雉、项梁、熊心、韩信、魏豹、曹参、周勃、刘恒等大家熟悉的名字,在史书字缝之中,一片一片地复原、审视我们耳熟能详的“汉瓦”。

作者介绍

刘三解,历史研究者,著有《秦砖:大秦帝国兴亡启示录》。

部分摘录:
第一节 他是魏人,还是楚人? 刘邦的先祖,史书中追溯得很远,确切可知的先人,应该始自春秋时期晋国的名臣士会,也称“范武子”,是“范氏”的始祖,他在出使秦国迎接公子雍回国受阻后,曾留居秦地,并留下了一支子孙,称“刘氏”。
不过“刘氏”在秦国并没有涌现出名留青史的人物,反倒在三家分晋后诞生的新霸主魏国的进攻中被掳,移居魏国,又在秦国崛起之后,随魏惠王从旧都安邑迁居大梁。
直至战国末年,为了避秦之围,“刘氏”的一支迁徙到了丰邑,一个地处魏、楚交界的繁盛之地。到了刘邦这一代,更是走出了丰邑,活跃在泗水之滨的沛县,这里,在秦灭六国之前是毫无疑问的“楚地”。
所以,在人们的印象之中,刘邦的“楚人”身份非常时髦,诸如“用楚爵”“好楚服”“观楚舞”“唱楚歌”之类的证据不胜枚举,但是,“丰,故梁徙也”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汉家天子又是如何理解自己的“国籍”的呢?
在《史记·封禅书》中有一条有趣的材料揭晓了答案:
长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属;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累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1]
刘邦在长安设置了祠祝官和女巫,其中包含“梁巫”“晋巫”“秦巫”“荆巫”,也就是不同地理区域的巫,分别祭祀各路神祇,显而易见的是,“梁巫”地位最高,负责“祠”天、地等,而“荆巫”排位最末。
对于这条记载,《史记集解》中注释道:
应劭曰:“先人所在之国,及有灵施化民人,又贵,悉置祠巫祝,博求神灵之意。”文颖曰:“巫,掌神之位次者也。范氏世仕于晋,故祠祝有晋巫。范会支庶留秦为刘氏,故有秦巫。刘氏随魏都大梁,故有梁巫。后徙丰,丰属荆,故有荆巫也。”[2]
意思就是,这些国别的“巫”,正是刘邦祖先迁徙所在之国:先祖范氏世代在晋国出仕,所以有“晋巫”;范氏支流在秦国为刘氏,所以有“秦巫”;刘氏随着魏国迁都大梁,所以有“梁巫”;后人徙居丰邑,丰邑又属荆地,所以有“荆巫”。整体来看,就是刘邦祖先迁徙的时间顺序。
不过,古代注家并没有解释“梁巫”为何居于首位,毕竟,论仕宦显赫,应以“晋巫”为尊;论分宗得氏,应以“秦巫”为先;论乡情亲厚,应以“荆巫”为重,这个安排,理由何在呢?
答案就是“认同”。
在《刘邦祭祖考——兼论春秋战国以来的社会变革》一文中,李祖德考证指出,刘邦祖先自前430年被魏国虏获,移居大梁后,一直到刘邦祖父于前275年因躲避秦国进攻而迁楚国丰邑,前后在大梁生活了155年,此时,距刘邦出生还有19年或28年。[3]
此后,一直到前209年刘邦起兵,其家族在丰邑生活了66年,正因为刘邦家族在丰邑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刘邦葬在丰邑的先人,只有刘邦祖父“丰公”一代,故此,《汉书·高帝纪》中称“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而“坟墓”所在地在先秦时代,有着远比居住地更重要的意义。
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4]
鲁国临难时,孔子说,国家危难时刻,我们要挺身而出,理由却是:
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
鲁国是我们的先人生前、死后居住的地方,也就是说,孔子并不是站在“主人翁”的角度来看鲁国,鲁国并不是他的,是鲁君的,他也并非为鲁君挺身而出,而是为了自己与这块土地的“历史羁绊”,为了父母庐墓。
以此言之,追述先祖神灵,以先后排列顺序自无不妥,也就是“晋巫”“秦巫”“梁巫”“荆巫”。
但是,刘邦立为天子之后,他的王朝自成大宗,祖先回溯自当以他本人为起始,远祖所居国的“晋巫”“秦巫”因为年代久远,依“小宗五世而迁”的宗法制度,早已分宗多次,实则与他本人关联不大。
真正在“五世”“五服”的祖宗之列的,实则只有梁地和荆地的先祖。在《汉书·高帝纪》的“赞”中写道:
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5]
也就是说,刘邦在父亲健在、生母客死他乡的情况下,与丰沛之地的“坟墓”关系,最多只有祖父“丰公”一代,以他一人来定义“父母之邦”无疑欠妥。
综上所述,自汉高祖上溯五世祖宗,坟墓多在梁地,荆地只安葬着丰公一代,肯定要以梁地为祖茔,而非荆地,则“博求神灵”推崇“梁巫”,完全顺理成章,而这也导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宗法”意义上的地域归属,刘邦家族更倾向于“梁”,而非“荆”。
相对于首迁的丰公而言,太公和刘邦两代都生在丰邑,对这片土地已经极有感情,见《西京杂记》卷二:
太上皇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高祖乃作新丰,移诸故人实之,太上皇乃悦。故新丰多无赖,无衣冠子弟故也。高祖少时常祭枌榆之社,及移新丰亦还立焉。高帝既作新丰,并移旧社,衢巷栋宇物色惟旧,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涂,亦竞识其家。[6]
太上皇移居长安,住在深宫内,心情苦闷悲伤。高祖私下向左右侍从询问缘故,得知太上皇平生喜好,都是屠夫商贩、酤酒卖饼、斗鸡蹴鞠等市井生活。现今宫里啥也没有,所以快乐不起来。
于是刘邦营造新丰,迁徙家乡故人来住满这里,太上皇就高兴了。这也是新丰这个地方多市井细民,而少有衣冠显贵子弟的缘故。
除了搬迁人口,刘邦年轻时经常祭祠枌榆之社,等到移来新丰,也原样建立。刘邦营造新丰城邑后,一同迁移了旧社、街巷房屋,所有景色物象全是老样子。丰邑迁来的男女老幼,一起站在路口,各人竟然知道自己的屋子怎么走;把狗羊鸡鸭放于大道上,竟然也认得自己的家。
这种原样复制,满足了太上皇的思乡之情,也满足了他自己的思乡之情,见《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故反我为魏。”[7]
刘邦自述生长于丰邑,难以忘怀,也正因为“爱”,所以对丰邑父老跟随雍齿反叛自己依附魏国的过往切齿痛恨。
而“生长”是和土地挂钩的,所以,刘邦营造新丰,连丰邑的“枌榆社”也搬了过来,“邑”和“社”并立的前提下,才提到了“衢巷栋宇”,也就是街巷房舍的硬件,可见,“邑”和“社”是抽象家乡概念的核心载体,一个是形而下的,一个是形而上的。
《礼记·祭法》中说:
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8]
对此,郑氏注曰:
大夫以下,谓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9]
可见,按照礼制,大夫、士、庶人都没有资格单独为自家“立社”,要与民聚族而居,且百家以上,才能共同立社,也就是东汉末年的“里社”。
这些都说明,“社”虽然供奉着土地神明,却源于各家“共立”,它因为“人”而存在,具有宗教活动的“公共性”,而与东汉末年的“里社”并不相同,郑玄所见的“里社”经过两汉四百年的改造,已经深受政权的干预,名为“官社”,与之相对的则是“私社”。[10]
枌榆社在先秦周礼时代,只能是“私社”,甚至不能称之为“里社”。
上引《西京杂记》内容说明,刘邦是将枌榆社与丰邑一道搬迁至关中,而枌榆社并不在丰邑中,在丰邑东北十五里,这就出现了矛盾,枌榆社到底是“邑社”,还是“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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