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东课楼经变》是曾悠游于那最好的时光才可能有的作品,它天才洋溢、自在挥洒,却又再正经八百不过的讲着“人不中二枉少年”的天真之事,那巨大的反差所撑饱欲炸的张力好看极了,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种“现实与虚构奇想成分比例恰当”的小说配方。
——朱天心
台湾台积电中篇小说奖首奖
联合文学报短篇小说奖大奖
“紫金•人民文学之星”文学奖
阿城、毕飞宇、格非、金宇澄、李敬泽、唐诺、朱天心 惊喜推荐
《东课楼经变》是费滢的中短篇小说集。收入《东课楼经变》《佛说Naga救疾》《朝天宫》《鸟》。
•东课楼经变
我自诩为隐身侠,我玩时间的捉迷藏游戏,我自以为别人瞧不见我,我便可以偷窃时间,自由自在浪费它。
东课楼:金陵中学老建筑之一,已经拆毁。
经变:汉传佛教中,以绘画形式通俗地表现深奥的佛教经典称为“经变”。
•佛说naga救疾
话说山高水长时,在江边有个二馕神,面对莽莽波涛无法渡过,遂解下随身的包袱,从中掏出两个馕饼,先后抛将入水,接着,提气纵身一跃……
naga:小费的好基友,好病友。也在巴黎学习生活。流传在外的小费照片里大多有这家伙的身影。
•朝天宫
不过是过手如云烟,过眼即拥有。
致敬汪曾祺先生
朝天宫:没错,就是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内的朝天宫。
•鸟
像梦境一般,空中传来尖锐的哨声,夜晚正式的、沉沉的降落,他处理一段未知之友谊,如正在消失中的一段生命气息。
作者介绍
朱天文、朱天心眼里的“小阿城”
费滢,本名费滢滢,1986年生于江苏。历史系学生,法国索邦大学毕业,高等社会科学院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硕士,博士在读,专业方向佛教与中医史。宅人一枚,无不良嗜好,无特长,爱好厨艺、古玩以及花鸟。
部分摘录:
东课楼经变
1,1
我在廖仲恺墓上方的某个树林里,事实上,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时间,只好取出背包夹层里的收音机。讯号微弱,我拽出天线,在几棵桦树与枫树(其实鬼晓得是什么树)旁边转来转去,最后,收音机闪着黄灯,显示快没电了。某个男声避过噪音,播出一段墓地广告,以此可推测,这是整点或半点,只有这两个时段电台会播出广告。到了夜晚,没有灯光,时钟,电视,时间就会果断抛弃我们,现在几点钟?黄灯灭了。我又拿出第二个收音机,调整到同一波段,背靠着一棵树坐下。那时,我超迷收音机的。
刚才没有电的那一只是十年前(1)(从现在数起)德生牌收音机的最新型号,外型简练,银色与黑色搭配,喇叭壳上的小孔呈水波状散播,这款短波一流。我一般将它安好摆放于书桌左边,听英文,我手指滑动,它纹丝不动接收到各类传教节目,标准女播音腔主持的福音广流传,一段中文,一段英文讲圣经。而现在这只,我爱躲在棉被里使用它,听大众喜闻乐见的音乐台,夜里十一点我睡去,两点多又偶然醒来,心理解析,感情纠纷,不孕不育热线仍源源传送着听众缠夹不清的告白。我听着,直到,雪花噪音滋滋作响,再也收不到讯号了,方才重又睡去。
眼下,它正热播金曲。十年前的金曲,没什么好听的。背靠一棵树,背包放手边,水瓶早已喝空,我在廖仲恺墓上方的树林,或者只是我这么想,实际早已不晓得偏到什么方位去了。
平日里听收音机时那样遥远又亲热的感觉还在,我亦无慌张,不过按理说,几个小时前应当会碰到一票同学的。我膝盖处有一只无线电接收器,是为了找到藏在附近的电台,接收器无动静,无讯号。
我将收音机的声音调得好小,贴在耳边,像夜间躲在棉被里。是初秋,附近不晓得哪里有一株桂花,空气甜而冷,还有一种秋天特有的峭立的岩石气息。我闭上眼睛。金曲时间好漫长。
可明明昨天苗笛打给我,说无线电社团的老师一般都把电台藏在这附近。
“我打听过了,连续三年放在那墓旁,你先过去,假装接收到一段讯号,等同学们逐渐靠拢……唉唉,其实初学者都能找到电台,我知你找不到,没关系,你看到其他人便立刻也作寻觅状,然后,妈的,滴滴滴,就在那里,你再表现得好惊喜,哗,找到了——蒙混过关。”
苗笛是我打乒乓球的球友,我们还一起参加桥牌,高尔夫和马术兴趣小组。那一年学校不知怎么了,妄图将我们的课余时间统统占满,好让我们在一周的其他时间内精力全失吗?我们遂周末聚伙于食堂打桥牌,长桌子上坐两队共八个人,打完一局交叉更换牌友。日渐觉得好无趣,再去体育馆抢老爷爷的位置挥空杆,幻想自己能挥出老虎伍兹那种球(两年后,我仍可正确握杆,苗笛则偷出球杆,砸碎对面中学某个活闹鬼的脚骨,这皆是后话)。至于马术,我们共三十九个人去到市郊的马场,那马场仅有一匹瘦骨老马,鬃毛极长。漫漫上午,我们在干草堆旁,隔着马厩的栏杆轮流摸它的鬃毛,喂它吃笑眯眯牌玉米糖。直到二十岁,苗笛也没有真的坐上过马背,可他却能说出马匹鬃毛的触感,这成为他惯常使用的骗人桥段之一。
再之后呢,我们一起加入无线电社团。
因为我那时超迷收音机的。
1,2
周六傍晚的学校几乎没有人。我们碰到几个很屌的住校生,他们眯着眼,放松骨骼,拎着铁饭盒从我们眼前游过去。没办法,对这处所在,他们比我们懂得多。我们只是白天生存在这里的动物而已,一到晚上,大家就会纷飞离去。我经常想象一幅黑色退散的图景,黑色密度首先变小,变为灰黑,然后,颗粒变粗,白色显露,我们像装了定时器的敲鼓小人,沿各路疏散。
也有几个固执的黑点,在操场边逡巡或静止。傍晚学校好寂寞,周六傍晚则加倍寂寞,我在廖仲恺墓上方的树林还没有这般寂寞。我和苗笛停在大片红色塑料跑道的边缘,像两粒污迹,太阳变色,这一个含混时刻,茶水暮色笼罩在树梢上,学校的空旷之外为周末出门晃荡的热热闹闹人群,声音像开水沸腾,一开始动弹极小,一个气泡破裂,十几个气泡破裂,其后,逐渐鼓噪,顺由寥落操场的上空降落,直撞击入我们耳朵里。身边默立的杉树是三千年前便存有的物种,不晓得下个年限中,它们会不会变成包含着我们这两粒黑色的化石。我和苗笛在乱想此种种,想自己分层进入泥土岩石中,印在塑料的白线格上,与杉树一样,被巨大的时间演化分为一段一段可燃烧的碳。
我们都没说话。按照以往的习惯,这该是最自由的时刻,不过呢,也很有可能会碰到清洁工,除草工,校园巡警三位一体的阿麻。
由马场过江而归,一班破车开得七零八落,屡次把我们震得飞起来,而之前的其他三十七人像是突然消失一般,老马先前蹄跪下,然后缓缓卧倒,表示它好累,小朋友们一哄而散。切,只剩我等二人,苗笛在马厩前坐着,我继续剥糖纸,把糖块塞到马的方形门牙中,马的眼睛仍然像它在年少时,是光洁的茶色,也像一颗随时滑落的大露珠。我们把干草段折成各种形状,听老马把糖咯咯嚼碎,苗笛便讲:
还有没有一颗。
我剥好递给他,方形眼镜男孩总穿着中山装式样的校服,勒住他微胖的肚子,他把糖含在嘴巴里,在舌头间打转,也吃得咯咯作响。鬼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他混一块儿玩。他本当也属于到了时间,就“啪”一下消失的木偶学生,十年也遇不到那种。可能是那天黄昏,我,他,阿麻三人在操场上玩捉鬼游戏的缘故吧。
阿麻时不时会在空旷的时间中闪现。比如我走在四楼长廊,闲极无聊,每经过一个教室,都脚踢铁门的时候,就会听见自一楼狂奔而上的脚步声,是了,就是他。我把脚步放轻,只用轻功中所谓的足弓反弹力走路,直直连下两层,一拧身躲入办公室左手的茶水间。几乎一周有三次这样的你捉我藏的把戏,阿麻知有人在,决计不会是住校生,可他就是逮不到我。我有终极遁逃法宝——女厕所。
而某个黄昏,我们终于在操场的环形跑道相遇了,又是千篇一律的暮气,空气里的失落(由于空旷造成的一种自然失落)冉冉从杉树顶上升起来,覆盖初升的月亮,使它变成一颗模糊果实。红色操场在白色和蓝色的光影间闪动,我与阿麻相隔四百米。他转头与我相对跑,我则果断转身和他同向跑,转身,转身,我们在白线上循环跑。除非体力枯竭,否则他永远没有逮到我的可能。几个月之后,我走进这城里更大的地下迷宫,才知道如此这般时间游戏还可以玩得更high,更压榨精力直至一滴不剩。夜风像是从脚下升起的,我微微侧身,风从我裤脚里爬上去,鼓荡我心脏,阿麻一言不发跑在我身后。
我已听到阿麻在身后上气不接下气,而我骨骼叫嚣亦快到极限,肚子好饿。我八百米考核从没有及过格,每次都只跑半圈就懒懒开始走起来,这一次应是最佳水平。可是,就当我跑至操场边的某个缺口时候,苗笛出现了,他像是突然从一个梦境里走出来的男孩,不晓得是他自己的,还是我的梦境,总之是在梦顺利进行时的一个bug,否则跑步的梦将一直延续,一直到当机。
苗笛脸上有种迷糊的表情,在那个表情出现时,我才将他当作朋友。总之,他站在缺口边,待我从他身旁跑过,一把拽住我的书包。
操。
我保持身子向前,要用力挣脱。苗笛则迷迷糊糊看着我,没醒来似的,他双脚纹丝不动,一手拉住操场栏杆,一手拽住我。阿麻越来越近了。我想到自己傍晚无影侠的身份即将被戳穿,我想到我练了十年的轻功居然被这么轻轻一捞就荡然无用,真是他妈的,又绝望又生气。我咬了咬牙,使用金蝉脱壳法,哗的从书包背带里滑出来,哈,解放了,我放开手脚,在夜风里跑个不亦乐乎。
阿麻眼见我脱走,遂呼喊苗笛一起追我,苗笛好似机器人接到讯号,抱着我的书包紧跟上来,阿麻也莫名追出去一段。跑啊跑,他们才想起来要围堵我。
一边堵一边大喊:
小杆子!你哪个班的,你书包要不要啦!
1,3
苗笛是傍晚学校的鬼魂,至放学辰光,学校大钟敲响将同学们敲成自动回家的牵线偶人,他却被催眠成为校鬼。我之所以这么讲他,是由于我自诩为隐身侠,我玩时间的捉迷藏游戏,我自以为别人瞧不见我,我便可以偷窃时间,自由自在浪费它,没认识苗笛前我并未有清醒的认识,只不过躲在某个角落时,听得同学如此谈论我:
“你们是不是又找不到小费了?”
“对,一下课就不晓得闪到哪里去了。”
“可是我知道方才还在的,这里有小费留下的两张包炸鸡腿的纸哎。”
“你怎么知道是她?”
那个言之凿凿的女生是我同桌,平时完全不鸟我,考物理时有意把选择题和填空题的答案漏给我看,却永远不给我看计算大题,我物理超级烂,不得不抄她的,结果前部分全对,后面一塌糊涂,老师一眼看出是作弊。我不怨恨她,仅仅觉得她和我不是一类人,说白了,不上路。我惊异于她如此了解我。
她扬起脸,貌似极为笃定的说道:
“就是她,只有她把纸团揉成这个形状。先撕成一条条的,再用手心窝成球。只有她这么变态的人会这么搞。”
不妙,我心中大呼,居然落下如此蛛丝马迹。接下来,我又听她讲:
“她一定还在附近,我们一走就会出来,她就爱在没人的时候乱逛,谁知道会不会遇见鬼。我知她没有朋友,她不和住校生玩,也不吃晚饭。”
我正躲在紫藤长廊边一株大灌木的树根空隙里面,看到这几个女生校服的裤子与她们的白球鞋,不免又得意又伤感。
看吶,这么近了,线索已经很近了,还是找不到我呢。甚至不知道我就在离她们不足一米远的地方,我可是连呼吸也不避讳的,这帮迟钝的家伙。
我下决心要让所有人皆忽视我,虽毕竟有一零星莫名的遗憾,但我觉得我能够克服这种不适当的感情。我并不怕遗憾,只想沉浸在之后的快乐中。等天空低斜(冬天时天空呈六十度低斜,夏天的角度只有冬天的一半),草地也相应从另外一个方向缓缓倾倒,我便可以躺在白天遍布人类足迹与气息的泥土之上,融入到白昼与黑夜浓重的那一笔交界线中。然后影子们都醒来,远方的喧闹将全然的安静补全,我假想语声鼎沸,人影幢幢的另外一世界。
这样,我方可自称为隐身大侠。这岂是我的同桌可以理解的呢?不过隐身大侠程序仍要捉虫,否则,否则我就暴露自己啦。
也正是经过思考后,我遂断定苗笛是鬼。我游荡是因我要躲避隐遁个快活。他呢,我便问各位看官一句:你们见过有目的的鬼嘛?(除了电影里面那种怨气十足的杀人女鬼之外。)苗笛百分百无意识漫游,他摘下眼镜,在科学馆与体育馆中间地带的校园死角乱荡,在小操场边的乒乓桌与我打球。
一个人都没,光线不足以让我们看见小球。
只听球滴滴滴滴在球桌上跳动,他摘下眼镜,我索性闭眼,黄色球划出一道弧线,来了一阵风,诸草倒伏,我漫无目的一挥拍,将球击回,苗笛看到我身后植物造就的波浪,飘然一笑。
球飞到不知道哪儿的夜色里,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