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边境三部曲”第二部。《穿越》的故事发生在《天下骏马》之前,1930年代的新墨西哥州边境地区,16岁的少年比利·帕勒姆和弟弟博伊德随父母在这里经营着一片牧场。他和父亲设下的捕兽夹抓获了一只母狼,比利骑马巡视时发现了她的落网,决定送她回归墨西哥山区。于是有了这场穿越边境的旅程。
比利将母狼带到了墨西哥,却被边境小镇的当地势力强行扣下。他亲手射杀了母狼后在山野间漫无目的地流浪,返回家中时却发现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他和弟弟决心找回属于他们的一切,然而正如书中所说,一个行动的后果和一个人的意愿经常是不一致的。
作者介绍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1933— )
美国当代小说家、剧作家。已著有10部长篇小说及其他短篇作品和剧作。先后斩获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等美国文学界主流奖项,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科恩兄弟根据麦卡锡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老无所依》,获得四项奥斯卡重要大奖。
他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受到广大北美读者的欢迎及评论界的赞誉。“边境三部曲”作为麦卡锡西部小说的代表之作,为他奠定了在现代美国文坛上的大师地位。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入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梅尔维尔、福克纳、斯坦贝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部分摘录:
一个竭尽全力却终于失败的计划常常把人的生命分为两个阶段——过去和现在。
他把狼的身体放在马鞍上带进了深山,葬在一个高山山口处的一个圆锥形石堆下面。母狼腹中的小狼崽们立时感觉到被来自四面八方地狱之冷的恐怖包围,它们在黑暗之中哑然无声地哭号着。他把它们连同母体一起埋葬了。在上面堆满石块,立起坟头,然后牵马离去。他在山野里漫游着。他用冬青枝削了一张弯弓,又用硬苇子做了一些箭。他想要做一个他从未做过的那个孩子。
他们在这高山野岭中连续骑行了几周,这一人一骑都已是一副瘦削、憔悴的模样。这马只能靠啃吃山中稀少的冬草及岩石上的青苔地衣维生,他则用箭射猎鳟鱼。这些身披彩虹的高山鱼把身影投在水塘里冷冷的石底上。他还生吃胭脂仙人掌来充饥。在一个风天,他们正穿越高山上的一处马鞍形山口时,一只山鹰从阳光下飞过,它在草地上飞掠的身影让马大吃一惊。他抬头一望,那鸟正要高飞而去。他迅速由肩上滑下弓,搭上箭,略瞄一眼便放了出去。他看着这装在箭身上的羽毛杆带着风声腾空而起,在空中做了一个弧线运动,他同时看见那盘旋的鹰突然胸部中箭,扑棱着翅膀急速地朝一边滑了下去。
这山鹰扭动着身子顺风滑去,然后就消失在山的岬角那边了,半途它还落下一根羽毛。他立即骑马追过去寻找,但再未找到。他只看到一滴鹰血干结在岩石上,在风中迅速变黑,其他踪影全无。他下了马,坐在地上听着这呼啸的风声。他感到失意,便掏出小刀在自己的手掌根处切了一个小口,看着那血慢慢滴落在岩石上,算是偿债。又骑行了两日,他来到了一个山口,在这里他眺望着巴维斯匹河。这河水却倒流过来,还有那太阳竟也在东方下落。他草草地在长着杜松的一个挡风处宿营,静等着长夜过去,看看这太阳还有这河流究竟是怎么回事。挨到早晨,当他面前的远山和山谷都明白入目,他才意识到数日的颠沛全是白费——他又转回原地,河水还是沿着锯齿山岭的东麓向北流去。
他继续往深山里骑去。在骑到一个长着杨梅树和白杨树的高坡林地时,他坐在一株被风吹断的树干上,用小刀割了一段绳子。马在一旁好奇地看着。他站起身把绳子穿进裤腰的扣环里,这裤子因没了皮带早已滑落在屁股上。折起小刀,他对侧视他的马儿说:“这可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
在这荒蛮的山野里,他夜夜都在寒冷和黑暗中度过。睡不着觉,他就听着凛冽的风声,看着渐渐退缩的火堆余烬。那木炭的红心沿着不可捉摸的格栅炸裂着,好像唯有在木柴的燃烧中才能将这些隐藏的几何图形与排列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一种世道常情,秘密只有在黑暗与灰烬中才能藏身。这里也许并不是狼的家乡,因为他没有听到那熟悉的叫声。此时的他,衣衫褴褛,饥肠辘辘;此刻的马也已是没精打采,垂头丧气。就这样他们又咬牙骑行了一个星期,才进入这座采矿小镇埃尔蒂格里。
十几幢矮房子毫无生气地散落在一个小山谷的斜坡上。四处不见一个人影。他立马站在这条泥街的中间,马儿阴郁地看着这座小镇,看着这些粗糙的以生牛皮做门的树枝泥壁房屋。他又拍马徐行。一个女人走到街上,走到他的面前站在马旁。她看着少年那张埋在帽子下面的脸,问他是不是病了。他回答说没有,只是很饿。她叫他下马。他顺从地俯身下马,把弓从肩上滑下来挂在鞍鞒上,跟着她进了屋子。马在后面跟着。
他坐在一间小厨房里,房子被遮得一片昏黑,几乎不见日光。他用一把硕大的搪瓷羹匙从一个泥碗里吃菜豆。唯一的一丝光线是从屋顶的烟洞里射进来的。女人跪在一个低矮的火盆旁,在一个泥制的老旧破裂的扁平沙锅上翻弄着玉米饼。袅袅的炊烟又升上熏黑的墙壁,然后在屋顶消失。他能听见外面有咯咯的鸡叫声。在一个用麻袋布补缀起来的门帘后面有一间更黑的房间,里面有人在睡觉。屋子里充斥着烟味和腐臭的油脂味,烟里还夹杂着淡淡的矮松树的消毒气味。她直接用手指头翻起玉米饼,盛在一个泥盘子里端给他吃。他道谢之后卷起一张玉米饼,在豆子里面蘸了一下放到嘴里吃着。
“你从哪里来的?”她问道。
“我从美国来的。”
“是得克萨斯吗?”
“是新墨西哥。”
“是个好地方啊。”
“你熟悉那个地方?”
“不。”
她怔怔地看着他吃。“你是矿工吗?”她又问他。
“不,我是个牛仔。”
“啊,是牛仔。”
他用最后一块玉米饼擦干净碗结束了这顿简餐。女人收拾了碗盘,把它们放进屋子那边的一个桶里。然后她走过来,坐在桌子对面的一条用木粉板制的条凳上端详着他。“你要到哪里去?”她又问着。
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茫然地环视着房间。在光裸的泥墙上用木钉钉着一幅1927年别克车的彩色挂历,一个身穿皮毛大衣、戴着一顶无边帽的女郎站在车旁。他回答说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他们又干坐了一会儿。然后他朝着那挂着门帘的房间点了点头问:“那里面是你的丈夫吗?”
她说不是,那是她的妹妹。
他点点头。他又看了看这间他第一眼就已经看尽的房间。然后他把手斜过肩头,从椅子后背上拿下自己的帽子,把椅子朝后推推,站起身来。“非常感谢你。”他向女人道谢。
“这是应当的!”女人不好意思地说。
女人的眼睛一直不离开少年,在他感觉,这简直有些怪诞。她不知又叫了一声什么并转身朝着那间挂门帘的黑屋子里看。她竖起一个手指头说:“一会儿。”便起身走进那个房间。几分钟后,她又露了头。她站在门框边,用一种颇具戏剧性的怪谲姿势掀着那块麻袋门帘布。一直在睡觉的那个女人走了出来,站在他面前。她身着一件污迹斑斑的粉色人造丝便衣。她看看少年,又转身看看后面的姐姐。她可能是妹妹,但她俩长得十分相像,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她又看着少年。他手拿帽子局促地站着。她身后的姐姐仍然手握着那卷尘污的、磨损的麻袋帘站在门边。那姿态好像是说,这睡觉的人出现只不过是偶然现象,而她自己最多不过是充当了报信的使者而已。睡觉的妹妹把便衣往身上拉紧了些,伸出一只手在少年的脸上摸了一下,然后又转身回到那间黑屋便再也不见。少年虽不知所以,但还是有礼貌地谢过女主人。他戴上帽子,推开那扇哗啦啦乱响的牛皮门,走到外面的阳光下。阳光里,他的马正伫立着等待他。
他骑上的这条路既无车辙,又无蹄印,亦无任何其他交通工具的迹象。经过之处有两个男人站在门口向他打招呼。他又把那张弓斜挂上肩头。他不禁想到,像他这样背着弓箭,穿着破布条,骑着瘦马,一定是显出一副糟糕、愚蠢的样子,但当他注意一下与他搭话的人时,他立即断言,他不一定比这些人更显狼狈可怜,于是再挺直胸脯向前骑行。
他穿过了这个矿镇的小山谷,向西骑进大山。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一带经历了多少天,但路上他在想,经历了所有一切善善恶恶,他再不会惧怕前方的任何事情了。在以后的一些日子里,他不时会遇到一些土著印第安人,他们居于深山,住在用树枝、泥土搭建的简陋小茅屋里。还有更原始的印第安人,至今仍住在洞穴里,但无论多么野生的人都不把他当成正常的人。看到他这副落拓的样子,人们认为他不是疯子就是傻子。这从他们待他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喂他吃的,女人们为他洗涤缝补衣服,还用自制的锥子和从鹰脚上抽下来的筋条为他修理靴子。他们之间说着土语,对他则讲蹩脚的西班牙语。他们说他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到矿上、城里或墨西哥人的牧场种植园去干活了。但是他们极不信任墨西哥人,除了有时在河边的小村庄和墨西哥人换东西,及偶尔在墨西哥人的节日里站在他们灯光的外围旁观一下之外,便深居简出。他们说墨西哥人对待他们很不公平,明明是他们自己人犯下罪孽,偏要怪到印第安人头上。他们还说墨西哥人有时喝醉了酒斗殴,杀了人,事后却派人到深山老林里找他们寻衅。当他告诉他们他是从哪里来的,他十分惊诧他们居然都知道这个国家,但只是不愿意多谈论。没有人提出和他做马的交易,也没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他们只是告诫他要避开西边雅基人的住地,因为雅基人会杀了他。分手之前,妇女们为他包起一些干皮似的肉、烘熟的玉米及沾着炭灰的玉米饼以备路上吃。临别,一位老人走上前来,用他勉强能够分辨出来的西班牙语对他说话。他说话时的热切神情一直注进少年的眼里,他用两只手自首至尾地抓住马鞍的前后鞒,以至于少年都快要掉进他的怀里。他穿着奇异俗丽的衣饰,他的衣服上绣着围满几何图形的符号,不知道是一些指令还是游戏图。他佩戴着玉石和白银之类的珠宝,他的头发又长又黑,与他的年龄不大相称。他对这少年说,虽然他是个孤儿,但他也应当停止漫游,在这世界上找到一个安身之处。因为这种漫游会使他养成一种癖好,而这种癖好会使他远离人群,最终也离开自己。他说,只有心里有世界,才能了解这个世界。看起来是人活在世界上,实际上是世界活在人心里。所以要想了解这一点,人必须去了解这些心灵。而要做到这一点,一个人就必须和人群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就这样擦身而过。他又说一个孤儿可能会觉得他不再属于人群,但他必须抛弃这种感觉,因为人们是能够看到他心里的博大灵魂的,人们是希望了解他的,世界也是需要他的,正如他也需要世界一样,因为他和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体的。最后他说尽管漫游本身可能是件好事,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样,但这也是件危险的事。说完,他把手从少年的马鞍上移开,退回去站着。少年感谢老人的这番话语,但他更正说,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孤儿。随后他又谢过了站在一旁的妇女们,掉过马头骑走了。他们都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去。当他骑过最后一间小茅屋时,他转头回看,这时老人又向他喊。“你是的,”他重复喊着,“你是个孤儿。”但少年只是举起一只手碰碰帽边,然后骑走了。
两天的荒野骑行才把他带上一条马车道,这条道东西方向穿越山岭。路旁长着郁郁葱葱的冬青树和杨梅树,道路似乎已经荒弃不用,一整天也没有见到一个人影。在穿越一个高高的山口时,道路变得很狭窄,被紧紧地挤在两边的岩石间,石壁上残留着马车轮轴刮出的伤痕。翻过山口可以见到一些散乱的圆锥形石堆,这是旧时过路的旅人被印第安土人屠杀的死亡纪念物。这地方不仅荒无人迹,连鸟兽都踪影全无,唯一活在这片死寂之中的是那阵阵的山风。
在行经东山坡的一处峭壁时,他下鞍牵着马小心通过一片突出的灰色巨石板。长在山路边上的低矮的杜松树被山风吹刮得都斜向一边。在悬崖的石壁上他看到了一些古老的绘画遗迹,上面刻画着人、动物及日月星辰,还有其他一些他根本无从辨认的形象,但他想它们曾经都是有过自己的名称和内容的。他坐在阳光下向东俯瞰着这片山野。那宽阔而深长的巴维斯匹峡谷,那被峡流冲刷而成的卡莱塔斯平原,都曾是数百万年前的沧海深渊,还有在古老的奇奇麦卡大地出现的小块山地上,有人种植了绿油油的玉蜀黍。这个地方,牧师走过,士兵行过,传教士们在艰难的跋涉中跌倒过。越过这片平原,峰峦叠嶂的山岭隐没在淡蓝色的薄雾之中。那是一片峡谷地,远远望去,连绵的地穴就像是被一只巨爪一路抓开的一样,由北向南呈出一片硕大的葡萄状阴影。所有这些峡谷和山岭、深沟和峰峦都静静地候在那里,像是世界的一个梦,一个待逾越的梦。他看见一只单飞的兀鹰一动不动地悬在这世界为它选好的航路上。后来,他看到了约四十英里之外火车头冒出的青烟,像一条长龙似的缓缓地在山下的平原上游动。
他从自己的破衣袋里掏出一把矮松树的松子,把它们撒在一块大石板上,用石头砸碎。他早已养成和马说话的习惯,此刻他一边砸松子,一边又在同它说话。待到松子全部脱壳,他一把搂起来递到马嘴前。马儿看看他,又看看那些松子,然后笨拙地朝前移着步子,把它那厚橡皮似的嘴伸到他的手上。
他把马嘴里流到自己手上的涎水在裤腿上擦干,然后又坐下来把剩余的松子砸开吃掉。马立在一旁看着主人吃。吃完,他走到悬崖边扔出那块石头。石块飞旋着下落,在沉寂中消失。他站着倾听,在脚下的深渊里,微弱的石块撞击声哗哗地传上来。他转回身来,仰面朝天躺在一块暖热的斜坡大石板上,把头枕在臂弯里,两眼盯着被帽子遮出来的黑暗。他的家乡已经显得那么遥远,恍然入梦,有好几次他甚至记不清父亲的面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