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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4) 167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荒原狼》是赫尔曼·黑塞的长篇小说代表作。描写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哈里·哈勒——一个心中藏着荒原狼的人,面临的孤独、苦痛、内心的割裂。
本书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再度靡欧美,著名摇滚乐队“荒原狼”即以之为名。
《荒原狼》通过对个人精神疾病的讲述,展示出现代社会中人性遭到分裂的恶果。无家可归的哈勒尔,像一只狼一样被无情追猎,被精神疾病折磨。哈勒尔在与赫尔米娜、帕布洛、玛丽亚等几个重要人物之间的相互交往中走向了人生的两难,陷入了生命的绝境;最终他又从歌德、莫扎特等“不朽者”的崇高思想中得到启发,摆脱绝望,重新回到现实生活。小说幻想色彩浓郁,象征意味深远,被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
《荒原狼》的时代是一个信仰缺失的堕落时代,黑塞在作品中充分展现了时代的堕落和罪恶,并在以哈立为代表的荒原狼身上展现了个体灵魂的苦难和困境。《荒原狼》揭露出那个时代对精神的蔑视,并为怀疑人生,把人生是否有意义这个问题作为个人的痛苦和劫数加以体验的人们指出了一种永恒的精神信仰。

作者介绍

赫尔曼·黑塞,(1877—1962),德国作家,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有《荒原狼》《轮下》《纳尔奇思和哥尔得蒙》等。其作品着重关注现代人的精神危机。

部分摘录:
白日尽逝,一如往常日子那般逝去;我消磨尽了它,温柔地消磨尽了它,用的是我那原始而羞怯样式的生活艺术;我花了几个小时工作,翻了翻几本旧书;我受了足足两个小时的疼痛,是上了年纪的人有的那种疼痛;我服下了一剂药粉,乐得让那疼痛被哄骗过去;我躺进了一池热水中,吸入了可人的温暖;我收过三次邮件,匆匆看了一遍所有那些可有可无的信件和印刷品;我做了我的呼吸训练,而思维训练,今天因为懒散而放弃了;我散了一小时步,发现天空中呈现出羽状轻云那美妙、轻柔、珍贵的图纹。这确实是非常不错的,和翻阅旧书,躺在温暖的浴池中一样宜人,但是——统而观之——这说不上是让人神怡,光彩四溢,格外充满幸福与喜乐的一天,而只是我长久以来已经习以为常,觉得再平凡不过的日子中的一个:这是一位有了年纪,心中尚怀不满的先生所过的不温不火的日子,安适得中规中矩,足可忍受,聊以度尽余生;没有特别的痛苦,不带特别的忧虑,并无真正的烦恼,也与绝望无缘;在这样的日子,甚而可以毫不激动,毫无恐惧,客观而平静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已经到时候了,该学学阿达尔伯特·史蒂夫特[1],在剃须刀下断送性命了。
谁若是品尝过另外的日子——那些遭受痛风之苦或者被扎根在瞳孔后,魔鬼一般将眼与耳的所有活动都从欢乐变为煎熬的剧烈头痛所折磨的恶劣日子,或者那些灵魂几近消亡的日子,那些内心空虚绝望的糟糕日子,我们身处受了摧毁又被股份公司敲诈殆尽的土地上,而人类世界和他们在年度集市[2]那虚幻卑俗的苍白光辉中映出的所谓文化如同一剂呕药形影不离地纠缠我们,冷笑着迎向我们,在我们那病态的自我中凝聚并发展至无可容忍之极——那些地狱般的日子,谁如果品尝过,他就会对今天这样平常一律,不温不火的日子格外满意。他会心怀感激地坐在温暖的壁炉旁;心怀感激地读着晨报,确认今天又没有新的战争爆发,没有新的专制建立,在政界和商界没有过分惊人的肮脏行径被揭发出来;心怀感激地拨动他生了锈的七弦琴,好吟唱出一首有所节制,适度欢快,近乎娱人的感恩赞美诗来。他用这首赞美诗让他那宁静、柔和、被些许溴液[3]所麻痹的心满意足之苟安神灵感到了无聊。在这满意的无聊所蕴成的温热稠密空气中,在这非常令人感激的无痛状态中,这两者,百无聊赖地点着头的苟安神灵与略微有了白发,吟唱着轻渺赞美诗的苟安之人,如同双生子一样彼此相似。
满意,无痛,还有这足可忍受的谦卑日子,其中既无痛苦也无热望胆敢发出叫嚣,一切都只是低声细语,踮起了脚尖走动——它们都是美好的事儿。只可惜,就我而言,我恰恰没法与这满意相容,没过多久就觉得它恶心可憎到无法忍受。我必须满怀着绝望逃入另一种情绪中去,有可能的话便向着热望的路走去,实在不行也要走到痛苦的道上。当我有那么一刻既无热望也无痛苦,感染了这所谓好日子中温和、平淡的安适之气时,在我孩子气的灵魂中,就会有一种飘忽的痛楚和悲苦侵扰我,让我将生了锈的感恩之琴砸向昏昏欲睡的满意之神的满意脸面,情愿让一种确如魔鬼般的痛在我内心烧灼,也不愿感受这宜人的室内气温。此时我心中便燃起了一种狂野的欲望,要寻求强烈的情感,寻求惊天骇人之事;冒出了一股对这淡了音,减了味,合了规矩,去了毒菌的生活的怒火;涌出了一阵急遽的渴盼,想把什么东西砸个粉碎,比如一座百货楼、一座大教堂或者我自己,想干些大胆莽撞的蠢事,想扯下两三个受人崇敬的偶像的假发,想给两三个叛逆的逃学小子配送他们梦想已久的去汉堡的火车票,想引诱一个小女孩,想扭断市民秩序若干代表的脖子,毁掉他们的脸面。因为这最后一个是我在一切中最深切地憎恨、鄙夷和诅咒的:市民的这种满足、健康、安适,这种精心维护的乐观,这种培育得肥厚丰茂的中庸、规范和平凡。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绪中,我当着突然来袭的夜色结束了这一差强人意的平常日子。我不是以对一个受着些苦痛的男人来说普通而有益的方式结束它的,不是让自己被已经安顿就绪,配着一袋热水做诱饵的床捕获入怀,而是带着对自己那些白日所为的不满和憎恶,郁郁不乐地穿上了鞋,套上了大衣,乘着茫茫幽暗与沉雾,到城中去,到“钢盔”酒馆里去喝贪杯之人按老习俗所称的那“一小杯葡萄酒”。
于是,我出了我的阁楼,顺着楼梯往下走。这难爬的楼梯属于陌生人,属于极为规矩的三居户出租房,已刷洗过了,干干净净,完完全全透着市民气质,而我就栖居在这房子楼顶的一间斗室里。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我这无家的荒原狼,痛恨小市民世界的独行客,却一再住进不折不扣的市民家中。这是我由来已久的一种情怀,我既不住宫殿,也不落脚在无产者的屋室,总是偏偏栖息在这些极为正经,极为乏味,维护得无可指摘的小市民的窝儿,这里有点儿松节油,有点儿肥皂的味道,如果哗啦一下猛地拽开房门,或者穿着脏鞋踩进去,都会感到窒息。我爱这气氛,这无疑源自我的孩提时代。我对像家这等事物的隐秘渴望,让我无可奈何地一次次回到这条愚蠢的老路上。话说回来,我也乐于有这反差:我的生活,我这孑身独行,无所依恋,倥偬流离,一派浑噩的生活与这市民家居环境之间的反差。我乐得在这楼梯上呼吸安宁、井然、洁净、正直与温顺的气息,它尽管与我对市民的憎恨相悖,却依然有着触动我心之处;我乐得随后跨入我的房间。在这里,之前的一切顿时消失。书堆中间横陈着烟蒂,竖立着酒瓶。所有东西都杂乱无章,没有安置,无人照管。书、手稿、思想,这里的一切都抹上了、浸透了孤独者的困苦,人之为人的难题,为这丧失了意义的人类生活寻求新的意义之源的渴念。
现在,我走过了那株南洋杉。因为在这所房子的二楼,楼梯会拐过一家住户门前的一小块空地。这家公寓间无疑比其他几家还要无可挑剔,更干净,更刷洗一新,因为这一小块空地充溢着一种因超越人力的呵护而透出的光彩,它是闪亮的微小庙宇,供奉着秩序。在一方让人不忍心搁下脚去的镶木地板上立着两个小巧的花架,每一个花架上都立着一个大花盆,一个盆中长着一株杜鹃花,另一个盆中是相当壮硕的一株南洋杉,那是完满到了极致的一株健康而茁壮的装饰树,直到最后一个枝丫的最后一片针叶都流溢着最为清洁一新的光彩。有时候,当我知道旁近无人窥见自己时,我将这一处用作庙宇,在南洋杉上方的一级楼梯台阶上坐下,稍作安定,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下凝望这一秩序的小花园,它动人的仪态与孤独的谐趣都莫名地袭入我灵魂中。我推测,在这一块空地后,大约就在南洋杉的神圣荫蔽下,有着一间盛满闪亮的桃心木家具的公寓,有着一种颇为正直与健康的生活,包括每日早起,恪尽职守,适度欢快的家中喜庆,周日的教堂礼拜和每夜早睡。
带着乔装出的欢快兴致,我快步走过小巷中湿漉漉的沥青路。路灯滴着泪,蒙了雾,投下光,穿过凉湿的幽暗,从浸湿的地面吸取慵惰的反光。我那已经淡忘的年少时光重回脑海——我那时多么钟爱这些深秋或冬日里幽暗而阴沉的夜晚,我那时多么贪婪而沉迷地吸取孤独与忧郁的情调,当我半个夜晚半个夜晚地裹着大衣,冒着雨和风,穿行于满怀敌意,树叶凋落的自然。那时我已是孑然一人,可是却有着深挚的享受,心中油然生出诗句,那些我之后在自己那间斗室里就着烛光,坐在床沿写下来的诗句!而今,那些已成往事,杯中酒已被饮尽,无法再为我斟上。这让我遗憾吗?这没什么遗憾。已成往昔的,便无可遗憾了。可遗憾的是此时,是今日,是所有不曾数过的时日,我失去了它们,我只是熬过了它们,它们既没予我馈赠,也不曾震撼过我。可是,要赞美上帝,毕竟还是有例外;偶尔,罕见地,会有不一样的时光给我以震撼,予我以赠礼,撕开了四壁,重新将我这茫然若失的人带回到世界活跃的心脏旁。我怀着哀伤,内心深处却又激动不安,努力回忆着我上一次有这类经历的情形。那是在一次音乐会上。当时演奏的是一种美妙的旧式音乐,在木管乐手演奏的一首钢琴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通向彼岸世界的门突然向我敞开,我飞越了天庭,看到上帝在行他的功业,我承受了极乐之痛,不再抵抗世间任何物,不再畏惧世间任何物,我肯定一切,将我的心交付给一切。这并没有维持多久,也许是一刻钟,但是在那天深夜的梦里,它又重现了。从此以后,在所有这些荒芜的日子里,它时不时地暗中发出光亮来。我偶尔能得到几分钟的时间,将它看个分明,看它如同一线金色的神之痕印贯穿我的生活,几乎总是深深陷入污泥与尘埃中去,然后又在金色焰光中放射更夺目的光,似乎永不会再沉落,可是很快又还是深深坠落了。有一次是在深夜,我卧床未眠,突然说出几句诗来,那诗句太美,太神奇,以至于我不曾斗胆将它们写下。而次日早晨我再也记不起它们来,但它们却藏匿在我内心,就如同藏于一层古老脆弱的果壳内的沉沉果仁。另一次是在读一位诗人的作品时,在思考笛卡尔或帕斯卡的一个思想时。还有一次,它又放出了光芒,让金色印痕一直延伸向天空中,那时我在我的恋人身边。难啊,要在我们所过的这凡世生活当中寻得那神的痕迹,在这如此满足适意,如此市民气,如此缺失灵慧的时代当中,目睹着这样的建筑,这样的商业,这样的政治,这样的人而寻找那神的痕迹!身处如此一个世界,它的目标我无一可以苟同,它的欢乐无一可以引我共鸣,我怎能不成为一头荒原狼,一个粗野的隐士!我既不能在一家剧院或一家电影院里忍受稍长的时间,也几乎读不下一份报纸,很少能读完一本现代书。我没法理解,人们在塞得满满的火车上,宾馆里,在塞得满满的,放着腻人又逼人的音乐的咖啡馆里,在高雅的豪华都市的酒吧和汇演中,在世界博览会上,在彩车队伍里,在为渴求教养者办的讲座里,在阔大的体育场上寻找的是什么样的趣味和欢乐——这些我本也可以获取而其他上千人都在急切而费力地追求的欢乐,我一概不能理解,不能分享。而我在我那少见的欢乐时刻所经历的,我心目中的至乐、体验、迷醉和升华,顶多可以在诗歌作品中为这个世界所见识、寻找和钟爱;在生活中,世人会觉得这是发了疯。确实,如果世界是对的,如果咖啡馆里的音乐,那种大众娱乐,那些来自美国,浅尝些许就心满意足的人是对的,那么就是我错了,那么就是我疯了,那么我就真的是我常常自称的荒原狼,一头误入对它来说陌生而不可理喻的世界的兽,它再也找不到它的家、空气和养料了。
带着这常常萦绕我的思绪,我继续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走进了这座城市最宁静也最古老的一个街区。在小巷的另一边,与我相对望的是矗立在幽暗中的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那是我一直乐于观望的。它总是这么苍老而不问烦忧地立在那儿,立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旧医院之间。它粗糙的墙面是我在白天让目光休憩之所,在内城里很少有这么静好无语的平面了。一般来说,每半个平方米上都有一位商家,一位律师,一位发明家,一位医生,一个理发师或者治鸡眼的大仙朝着别人吆喝自己的名号。现在,我又看到这座老墙静静地立在它的安宁中,但是在它身上有了点变化。我看到墙正中有一漂亮的小拱门,带着一个尖顶。我感到诧异,因为我真的不记得,这个小拱门是一直就在这里,还是新添出来的。它看上去无疑是古旧的,年代格外久远;这关合了的小门连同它暗色的木门板兴许在数个世纪前就已经是通往某个沉睡中的修道院的入口,今天依然如此,即使那修道院已经不在。很有可能我已看过上百次这道门,只是从来没有在意过。也许它刚刚粉刷过,这才让我注意到了它。不管怎样,我停住了脚步,专注地朝那边看过去,却没有走过去。两边之间的路是这么地湿软,仿佛地面都消失了;我就待在人行道上,仅仅向那边眺望。一切都已深染夜色,我隐约看到,在拱门周围有一圈花环或者什么彩色的编织物。我费劲地想看仔细些,这时才看到拱门上方有一块明亮的牌子,我似乎还看到上面写了些什么。我使劲瞪着眼睛看,最后还是不顾污泥水洼,走到了对面。这时,我看到拱门上方,在石墙古老的灰绿色中有一小块被微光照亮,其上闪动着几个彩色的字母,一下子又消失了,然后又亮了起来,随后又灭了。我想,现在那些人干脆把这好好一面老墙也毁了,做成了一个灯光广告箱!这时候我看出了闪闪烁烁的单词中的几个,它们很难读懂,只能半猜半蒙。那些字母闪现的间歇不等,光线惨淡,熄灭得又太快。那想用这些字母来做生意的男人做事儿不能干,他是一头荒原狼,可怜的家伙;他为什么要让他的字母在这儿,在旧城区最阴暗小巷里的这堵墙上,在这个时间点,在没有人路过这儿的下雨天亮起来,为什么它们还闪得这么快,这么转瞬即逝,这么反复无常,让人读不懂?但是等等,现在我做得到了,我可以逐个捕捉到许多个单词了,它们连起来就是:
——普通人不得入内
我试着打开小门,这沉重的古旧把手怎么压都压不动。字母的闪烁结束了,突然之间没有了,哀伤泛起,自知徒劳。我后退了几步,狠狠踩入了污泥里,再没有字母亮起来,灯光熄灭了,我久久地站在污泥中,等了又等,只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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