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浪漫”与“地理学”看似是一对矛盾的词。地理学脚踏实地,充满常识,亦是生存所必需。在过去,每个人都要懂得去哪里寻找食物、水源和栖息地;而如今,所有人都必须细心经营地球家园,使之更宜安居。当今的地理学著作缺乏戏剧性,地图、数据、描述和分析比 比皆是,却没有豪侠之举,没有孜孜以求的精神。然而,在不远的历史中,地理学的确曾有魔力,并被认为是浪漫的。那是一个英勇探索的时代。探险家深入海洋、山岳、森林、洞穴、沙漠和极地冰原,检验着自己身体和精神的忍耐力……作者指出,若是将精神视为人类存在的核心,或许人类需要将整个宇宙当作游乐场:超越中庸之道,信奉诸如光与暗、高与低、头脑与肌肉等两极化价值,皈依一些并不满足生存需要,却迎合热烈的浪漫渴望的地理环境。全书以灵动的笔调,从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的角度讲述人性与大地的互动,发掘地理学的诗性潜力。
作者介绍
段义孚,当代华裔地理学家,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和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曾在明尼苏达大学执教多年,并于退休期间以约翰•K. 赖特地理学教授和维拉斯地理研究教授的身份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担任讲座教授。他以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思想将人的种种主观情性与客观地理环境的丰富关系进行了极具智慧的阐发,并于2012年获得地理学界最高奖项瓦特琳•路德国际地理学奖。
部分摘录:
/暗与光/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
《约翰福音》的第一章为《创世记》开篇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诗句做了说明。“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在他里面(即在道内)“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没有生过光”。有一个人,是从上帝那里差来,“是为那光做见证,要众人借着他造的。他不是那光,而是要为那光做见证。那光是真光,来到世上,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4—6,8—9)。
上帝即是光,或者反而言之,光即是上帝。在人类世界中,光是智慧的灵感或精神的启发。无论是在文学、艺术还是建筑领域,基督教中的光都被赋予了相比其他宗教(如佛教)更丰富多样的象征意义。正因如此,当但丁越过最遥远的恒星所在的水晶天时,据说他进入了一个充满“纯净的光,智慧的光,饱满的爱”(《天堂篇》XXX.38)的天堂。在艺术作品中,圣人的背后总是带有光环。而真正使光在物理特性与符号含义上具有辉煌而象征性的力量的,却是建筑——哥特式教堂。12世纪哥特式教堂中最显著的特征不是十字肋架拱、尖拱,或者飞拱,而是光本身。正如艺术史学家奥托·冯·西姆森(Otto von Simson)所说:“那哥特式的墙壁就像开孔的介质:光滤过它,穿透它,与其融合,使其升华。哥特式可以描述为透明、模糊的建筑,那是一片连续的光的界面。”[4]
被认为是发明了哥特式教堂的圣丹尼主教苏热(Suger,1081?—1151年)这样描述他置身于哥特式教堂中的感受,他认为自己“从某种程度上说,住在宇宙中怪诞的一隅,既不全在地球的污秽之地,又不全在天堂的纯净之中;尔后,承蒙天恩,我可以从此低贱之地被渐次运往更高层次的世界”。换句话说,由于无法避免地存在于“地球的污秽之地”,苏热的教堂仅仅是通往天堂前的预演罢了。[5]
黑暗和死亡在上帝的圣殿中弥漫:发霉的、洞穴般的地下室里实实在在的黑暗和怪兽般的滴水嘴中的黑暗喻象。至于死亡,那僵硬而坚固的石像似乎在嘲弄着重生的向往。苏热尽管信奉光明及其符号含义,却也在教堂中添加了黑暗的意象。若与苏热相比,和他同时代的中世纪神秘主义之父克莱尔沃的圣伯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1090—1153年)可被称作一位纯粹主义者。对于某座修道院的装饰,他愤愤不平地评价道:“更有甚者,在修道院的回廊中,在忙于诵读的信徒眼中,那些可笑的丑物,那些畸形的造型到底有什么用呢?还有那些肮脏的猴子?那些凶残的狮子?那些巨大的人马怪?还有那些半人不人的东西?”[6]
人类热爱光明而非黑暗,显然是因为我们是视觉的动物。在黑暗中,因为看不见,我们便无法辨别方向而感到迷失。如果没有轮廓分明的外部现实的指引和限制,我们的想象力将散乱无际并唤出纠缠我们的怪兽。想想那种人人都体会过的不均衡:我们会在夜里做噩梦,而在白日做美梦;前者让我们在恐惧中流汗,后者只是让我们微笑。想想那种平常却让人感到深深安慰的体验:当我们从噩梦中惊醒后,注视着窗外明亮的天、繁茂的树和啼叫的鸟——那是对于重生的预尝。
不难理解,世界上各个角落的人都把暗与光、黑与白看作对立的两面。非洲黑色皮肤的人们甚至也认为光和白好过暗与黑。在西非的班巴拉(Bambara)部落里,白是尊贵的色彩,代表了智慧和心灵的纯净;而昏暗的靛青色,则被认为是悲伤和不纯洁的象征。对于尼日利亚的努普(Nupe)部落来说,黑色代表着魔法、邪恶、恐怖的预言。对于马达加斯加的马尔加什人而言,黑色意味着低等、邪恶、怀疑、厌恶;而白色代表着与前者相反的价值,诸如光明、希望、快乐和纯洁。[7]
然而光与白也有负面的含义。在中国,白一方面与“阳”(光明、白昼、阳光)有关,代表着正面和美好。但是当尸体因耗尽血液和生命而变色时,白亦代表死亡。在西方世界中,尽管白有很多正面含义,它却仍不乏一些负面意义,这甚至出现在了《圣经》中。正因如此,《马太福音》(23:27)中把伪君子比作“白色的坟墓”,只因他们外表美丽,内部却只有人的污秽和骸骨。约瑟夫·康拉德在其长篇小说《黑暗的心》中使用了传统的对立元素白色(好的)与黑色(坏的),但当他讲到库尔兹的小屋旁被漂白的头骨、库尔兹的光头、象牙引诱着欧洲人的贪婪,还有其中公司总部的地点“白色坟墓”之城时,他为“白”赋予了堕落和死亡的含义。[8]白即是耀眼的光明。然而,长时间被光照射则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折磨。长时间丧失睡眠最终会把人引向死亡。白色的投降旗代表了无能、软弱和怯懦。在智力方面,白暗示了浅薄——只有表面,没有深度;而黑与暗则强调了肥沃、潜能、营养、萌芽和母性。暗红色是血气方刚的力量,而灰白则是贫血的表现。黑土是优质的,苍白的土壤却意味着营养物质不足。植物能够生长,正因为它的根埋在幽暗的地下。人类喜欢在黑暗中享受性爱以及助人恢复体力的睡眠。我们如此恋家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每晚那仅有的几小时里,我们可以纵享那奢侈的湮没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