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华文明史》由北京大学文学、历史、哲学、艺术、考古等学科的一流学者,历经多年的撰写、修订而成。全书时间跨度大,论题丰富,结论精当,具有既“通”且“专”的特点。该书准确地抓住了深入讨论中国古代文明的关键,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线索,从而得以把“文明史”这一题目比较全面地纳入叙述范围中。举凡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深远的制度、现象、人物、事件,重要的物质发明、进步,文化上的优秀成果等,均得以纳入研究视野。除了“全面”之外,书中的每一论题都由国内相关领域的一流学者担纲撰写,同时反映了不同作者的通力合作、相互借鉴,在许多问题上的理解之深入、见解之精当,堪称不易之论。
首卷 严文明、李零主编 本卷卷首把中华文明置于世界文明的历程当中,以比较的眼光,解释了中华文明的独特性,并对其内涵、演进、分期、未来等问题进行了综述。其余部分则涵盖了从传说时代到秦以前的历史进程。充分利用考古发现成果,结合文献资料,对先秦时代包括青铜器、铁器、货币、度量衡等诸方面的物质文明的进步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也对汉字起源、诸子百家、音乐舞蹈等精神文明方面的成果进行综述。
第二卷 张传玺、王邦维主编 本卷关注从秦到魏晋南北朝的历史时期,以该时段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根本的特征搭建全书构架。政治上着眼于中央集权与官僚政治的确立与演变,经济方面则从土地制度的变革入手,兼及丝绸之路、官私手工业等现象;尤其着力与这一时代在文化上的巨大变革与飞跃,对独尊儒术、魏晋玄学、佛教传播与道教的出现、古代史地学的奠基与发展等,都有深入详尽的叙述。
第三卷 袁行霈、邓小南主编 本卷主要关注从隋唐再统一到宋代的历史。尤其对这一时期中华文明以印刷、火药、指南针等为代表的科技、唐诗宋词为代表的文化成就给予了浓墨重彩的书写。对跨民族、跨政权之间的文化交流给中华文明带来的冲击和提升,亦有深入的讨论。同时对科举制和文官制度等政治文明方面的发展,以及经济重心南移等重大政治、经济特征,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
第四卷 楼宇烈、刘永强主编 本卷聚焦于逐步走向近代文明的明清时代。在继续关注中华民族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发掘、阐述这一时期中国社会所发生的迥异于从前历代的新因素、新趋势。明代中后期的启蒙思潮、逐步沾染近代学科近代特征传统科学技术、西学东渐多带来的冲击、文艺创作中出现的新走向等是本卷尤其关注的课题。
作者介绍
袁行霈,1936年生。北京大学国家研究院院长、中文系教授。主要著有《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中国文学概论》《陶渊明集笺注》《中国文学史》四卷本(主编)等。 严文明,1932年生,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从事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中国文明的起源研究。著有《仰韶文化研究》《农业发生与与文明起源》等。 张传玺,1927年生,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著有《秦汉问题研究》《契约史买地券研究》等。 楼宇烈,1934年生,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著有《王弼集校释》《中国的品格》等。
部分摘录:
夏文化的考古学探索 夏文化的考古学探索 二里头文化的发现与主要特征 为什么说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
20世纪初叶,甲骨文的破译和近代考古学的引进为历史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新的途径。《史记·殷本纪》所见商先公先王大部分在甲骨文中被认定,使人们意识到《史记·夏本纪》的内容也不会全为子虚乌有,与商先公同时的夏王朝应该是存在的。自从王国维最先揭破这一道理之后,不少人相信“地下之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的结合将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成果。商史的突破性进展如此,夏史也有这种可能。
20世纪50—60年代,中原地区自仰韶文化以来考古学文化编年基本建立,即仰韶文化之后依次是中原龙山文化、洛达庙类型文化(后改称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期商文化和殷墟时期商文化等等。于是人们把夏文化的研究对象锁定在龙山文化和洛达庙类型文化范围之内,分别出现了山东龙山文化[9]、河南龙山文化和洛达庙类型文化可能是夏文化的不同看法[10]。这些看法的提出者多为历史学家。随着考古材料的丰富和认识的深化,考古学界亦把夏文化探索提上日程,1959年徐旭生的“夏墟”调查便是考古学界主动探索夏文化的开始[11]。从此以后,在夏文化探索的舞台上,考古学家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
徐旭生的“夏墟”调查中最看重的是位于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但当时并未认识它属于夏墟的可能性,却初步认为它很可能是成汤西亳的遗址。在该遗址采集到的遗物,与当时被部分学者视为早商文化的“洛达庙类型文化”的遗物相同,而早商又恰与亳都年代相合,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晚商都城殷墟的发掘成果已震撼学术界,若早商都城——成汤亳都被确定,其发掘成果及学术意义亦可想而知,而且成汤时期的早商文化已紧临夏文化的门槛。二里头遗址对考古学家产生了巨大的诱惑。有鉴于此,调查的当年秋天就开始了对该遗址的发掘。初次发掘就把所获遗物划分为早、中、晚三期[12],次年又发现属于晚期的一号大型宫殿基址[13]。因三期之长具备作为亳都的时间条件;一号基址的规模亦符合王室标准。故在60年代,学术界普遍认为二里头遗址是成汤所都西亳,二里头文化是早商文化;郑州二里岗文化时期的商城是仲丁隞都,二里岗文化是中商文化。虽然因一号宫殿基址属二里头文化晚期,有人曾论证汤都应从晚期开始,早、中期属汤以前夏文化或先商文化[14],但未引起学术界重视,未能展开讨论。1974年,在二里头文化晚期之后又增补一期——第四期[15],原早、中、晚三期改称为一、二、三期。至此,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前后紧密相衔。既然属第三期的一号宫殿基址被普遍视为成汤都亳的证据,那么早于成汤的一、二期到底属夏文化,还是属先商文化就不能不予以考虑。约从1974年开始,这一问题才再次引起学者们关注,重新就亳以来早商文化与夏文化的区分发表意见,或重复已有之说,定二里头遗址三期(原晚期)为亳都,为早商文化之始,其前为夏文化[16];或认为二里头遗址二期为早商文化之始,一期为夏文化[17]。无论哪种意见,二里头遗址为亳都,二里头文化可一分为二,前段为夏,后段为商是共识。由于二里头文化前段年数较短,不足夏代年数,因此,他若属夏文化也只能是晚期夏文化,更早的夏文化有可能是稍早于它的河南龙山文化。出于进一步探寻早期夏文化的目的,考古工作者在传说为禹都之阳城——今登封一带展开了调查和发掘。1977年在告成镇王城岗发掘出一座龙山时期小城堡,同时还在该龙山城堡之东约700米处发掘了东周阳城古城,并在后一古城获得很多戳印有“阳城仓器”等字样的东周陶器残件[18],充分证明该城确为东周阳城。这一发现也为推断禹都阳城提供了新的依据,因而王城岗龙山城堡被不少学者视为禹都,河南龙山文化晚期被定为早期夏文化。这一结论与已得到普遍认同的二里头文化早段为晚期夏文化,晚期为早商文化,二里岗文化为中商文化的排序恰相一致。然而1977年冬在河南登封召开的河南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邹衡先生发表了与众不同的看法,认为郑州商城才是成汤亳都,二里岗文化是早商文化,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均为夏文化[19]。这一出人意料的观点使基本统一的结论受到挑战,因而也引发了一场围绕亳都和夏商文化分界问题的激烈论争,使夏文化探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在考古学发现上有一项重要的突破,就是偃师商城的发现[20]。该城时代与郑州商城相当,亦属二里岗文化时期,其规模约200万平方米,在当时已知的商城中仅次于郑州商城。其位置恰在偃师,但偏离二里头遗址6公里。它的发现迫使争论双方必须重新审视各自的认识体系,给偃师商城一个合理的解释。
二里头遗址西亳说的部分学者放弃旧说,认为偃师商城才是汤都西亳,二里头遗址是桀都斟,夏、商分界划在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此可谓新西亳说[21];另一部分学者坚持旧说,但对偃师商城的解释并不相同,或认为西亳先在二里头遗址,嗣后迁于偃师商城,二者都属早商亳都[22];或认为偃师商城是大戊在“旧亳邑东北”所建的新都[23];或认为偃师商城与二里头遗址晚期同时,同为西亳的有机组成部分[24];或认为偃师商城为盘庚所都之殷[25]。旧西亳说对夏、商分界的看法分歧甚大。
郑州商城亳都说对偃师商城的解释也不完全一致。或认为是太甲所放处之桐宫,为早商时期商王之离宫所在[26];或认为是成汤灭夏后所建的一座重镇,也可称之为商王朝的别都[27];或认为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都为成汤所建之亳都,为中国最早的“两京制”[28]。虽如此,郑亳说都认为两座商城都属二里岗早商时期,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
近年来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都进行了大规模发掘,获得大量新的资料。对进一步认识两座商城的年代,深入探讨夏文化起到了推动作用。西亳说的不少学者已转而同意郑亳说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二里岗文化为早商文化的看法。至于夏文化的上限是否包括一部分龙山文化,看法仍不一致,有待继续探讨。
1953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登封县玉村遗址采集到一批陶器[29]。在当时,中原地区经过考古发掘的遗址寥寥无几,经过比较,发现玉村的陶器既不同于河南龙山文化陶器,也与郑州二里岗商文化陶器有别。它们究竟属何种文化,相当于何时,一时难以裁断。不久,在郑州洛达庙和洛阳东干沟等遗址的发掘中,分别出土了大量与玉村陶器相同的器物。两遗址的地层证明,玉村一类文化遗存晚于河南龙山文化,早于二里岗期商文化,于是将其暂时命名为“洛达庙类型文化”。1959年,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开始发掘,所出遗物与“洛达庙类型文化”相同,而且该遗址比洛达庙等遗址更丰富,更典型,不久遂正式命名为“二里头文化”。
二里头文化共分4期,据碳14测年得知,其年代相当于公元前20世纪至前16世纪,属夏王朝时期。
该文化遗址已发现近百处,分布范围西起陕西东部,东至河南商丘,北不逾山西南部霍太山,南可抵湖北北部。在同时期诸考古学文化中,位居中原,范围最大。其中豫西和晋南所见遗址最为密集,是二里头文化的分布中心。这与前述文献记载的夏人的主要活动地域恰好相符。在二里头文化分布范围内,各地区的特征小有区别,可划分为若干类型,目前得到学术界公认的类型有两个,一是东下冯类型,分布在晋南地区;一是二里头类型,分布在豫西地区。至于其他地区,因材料零碎,虽有学者予以划分并命名了类型,但未成定论。
二里头文化发现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所体现的社会分层亦非常明显。既有前所未见的大型宫殿式建筑基址,也有中、小型地面房基,还有陷入地下的半地穴、地穴或窑洞式房屋。前者大的近万平方米,如二里头遗址一号宫殿建筑[30](图2-3)。这是一座以夯土台基为底座的大型建筑,底座高出当时地表0.8米,平面近方形,长、宽各约100米,其规模比所谓禹都阳城之王城岗龙山城址还大。在整个新石器时代遗址中都未见过,即使与后来的商和西周相比,逾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现仅见于近年发现的安阳洹北商城中,在殷墟小屯的晚商宫殿建筑中,任何一座都没有这么大。二里头遗址一号建筑的布局与结构亦开创了后世大型宫殿式建筑的先河,四周有高耸的围墙,围墙内外设回廊。大门开在南墙中部,由三个门道和四个门塾组成,这与后代多门道的宫室建筑颇为相似。进门之后是一个南北长70米,东西宽80米的广阔庭院,可容纳上千人。庭院正北是高大的主体殿堂,此殿堂建在一个比庭院更高的夯土台基上,东西长36米,南北宽25米,为一四周有回廊的“四阿”式庑殿顶宫殿。整个建筑气势宏伟,巍巍壮观,象征着权力、地位和威严。在二里头遗址,与一号建筑相类似的大型建筑还有多座,他们组成一个规模宏大的建筑群,外面有宫墙环绕(图2-4)。如果说安阳小屯的宫殿建筑是商代后期都城——殷都之王宫所在,那么二里头遗址的宫殿建筑为夏代都城之王宫所在也就毫无疑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