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桤木林的沼泽中挖出一具沉睡千年的古尸, 人们以歌德诗歌中魔王的名字称呼它: 桤木王。 ---------------------------------------- 一个吃人的魔鬼,出没在时间的黑夜。 我是迪弗热,一个法国汽修厂老板。人们叫我“吃人魔鬼”,但我只是一个躲藏在大众之中的无辜之人。我充满柔情,可世界却邪恶,背信弃义。你看到那充满意义的征兆背后,无处不在的恶了吗?在这个魔鬼主宰的时代里,一切都“倒错”了。 而人们还不知道,人类灾难的根源,就在他们每个人身上……
作者介绍
米歇尔•图尼埃(Michel Tournier) 法国新寓言派杰出作家,前龚古尔学院院士,被视为20世纪下半叶法国文坛的代表人物。图尼埃生长在一个德国文化氛围浓厚的家庭,童年时曾亲历纳粹的疯狂岁月。从巴黎索邦大学取得文学与法学学位之后,他又进入德国图宾根大学学习哲学。他将哲学思辨注入到文学创作中,作品融合了法国式的浪漫奔放与德国式的深邃理性,因此也被誉为“哲人作家”。图尼埃的处女作《礼拜五》荣获法兰西小说大奖,而第二本小说《桤木王》则以史无先例的全票通过摘得1970年的龚古尔奖,一举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坛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 2016年,图尼埃逝世,时任法国总统奥朗德向他的才华致敬:“图尼埃是一位拥有无限才华的伟大作家。”
部分摘录:
1938年1月3日。你是个吃人魔鬼,拉歇尔常这样对我说。一个吃人的魔鬼?就是说一个在时间的黑夜中出现、浑身充满魔力的怪物?对,我相信自己的魔性,我的意思是说那种隐秘的默契,它将我个人的命运与事物的发展深刻地结合起来,并给我的命运以力量,让事物顺应我的命运发展。
我也觉得我是在时间的黑夜中诞生的。世人总是热切地关注死后等待他们的东西,而对自己生前到底是何种模样毫不在乎,对这一毛病,我向来反感。此世总比彼世强,更何况它很可能掌管着彼世的钥匙。然而我呢,早在一千年前,十万年前,我就已经在世了。当地球还是个在氦天中旋转的火球时,那个使地球燃烧、让地球旋转的灵魂,就是我的灵魂。再说,我出生的年代如此久远而骇人听闻,足以说明我的超然之力:生命与我早就并肩而行,我们是一对如此古老的伴侣,相互间无需特意的爱,只要顺应像世界一般古老的相互适应力,就可互相理解,从不相互拒绝什么。
至于魔性……
首先,何为魔鬼?词源已经有着某种出人意料,令人感到有些惊诧的东西:monstre(魔鬼)一词源自montrer(指示)。所谓魔鬼,就是在集市等场合用手指指示给人看的东西。因此,一个生物越有魔性,就越应该展示。这使我不禁汗毛倒竖,因为我只能在黑暗中生活,并坚信我的那伙同类是因为误会了才让我生活,因为他们不知道我。
若要不当魔鬼,必须类同于同类,与同类一致,甚至要与祖先同一形象。或者必须有着使你从此成为一个新种类的第一个链环的后代。因为魔鬼不是自己繁殖的。六条腿的牛犊是活不了的。骡子和江鳕生来就无生育能力,仿佛大自然有意要断绝了一种它认为不合理的实验。而正是在这里,我获得了永恒,因为它使我同时充当了祖先和后代。我与世界一般古老,和世界一样永恒,因此,我只能有被推定的父母和收养的子女。
……
我重读了这几行字。我叫阿贝尔·迪弗热,在戴尔纳门广场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厂,因此,我不是个疯子。不过,我刚刚写的这些文字应该以百分之百的严肃态度去对待。那么又怎样呢?那么,未来将担负起其基本的职能,展示——或更确切地说,阐明——上面这几行文字的严肃性。
1938年1月6日。汽车加油站的飞马标志被霓虹灯光清晰地映照在潮湿而黑暗的天际,一道闪光反射在我的手上,随即消失了。这种带有灰红色彩的闪动以及渗透着此处一切东西的陈旧油脂味构成了一种令我痛恨的气氛,然而,我却不可告人地耽于这种气氛。如果说我对它已经习以为常,那实在太轻了:它对我来说,就像我床上的温乎劲儿一样熟悉,或像我每日清晨在镜中重新看到的脸庞一样亲切。但是,我之所以左手执着圆珠笔,再次坐在这张白纸前——《用左手写下的文字》的第三页——是因为我已经认定自己如别人所说,正处于生存的转折点,因为我对这份日记有着某些指望,指望通过它逃脱这家汽车库,摆脱那使我滞留于此,或从某种意义上说,使我难以自拔的种种平庸的忧虑。
一切都是征兆。但是,得有一道耀眼的闪光或一声震耳的呐喊,才能打开我们近视的眼睛,或震击我们发聋的耳朵。打我开始就读于圣克利斯托夫中学以来,我就不断地观察到在我的路上留下痕迹的种种难解的符号,或听到在我耳畔低语的一些模糊不清的言语,然而,对这一切我都没有丝毫领悟,我从中获取的,只能增添对我为人品德的怀疑,当然,这也确实是一种反复显现的证据,说明天空并不是空的。然而,这一线光明,却在昨天最平庸不过的境况中闪现,并不停照耀着我的道路。
一次很平常的事故使我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使唤我的右手。由于一辆汽车的发动机用蓄电池难以启动,我想用曲柄摇上几圈,清除一下发动机油环的污垢。可曲柄出乎我意料,反弹了一下。幸亏没伤着我柔软的手臂,肩膀也还可以使唤。但是我的手腕承受了那整个的一击,我清楚地听到了韧带的断裂声。我疼得险些呕吐起来,直到现在,看到眼前这密不透气包扎得鼓鼓的手腕,我还感到那脉搏跳得钻心地疼。只有一只手,在车库自然无法做什么事,于是,我躲进了三楼这个窄小的房间,里面堆放着我的账本和旧报纸。为了让自己的脑子不闲着,我用没有受伤的左手在记事本的一张白纸上信手涂画了几个毫无关联的字。
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竟会用左手写字!对,事先没有经过任何训练,我的左手便刚劲有力地写下了一个个完美无瑕的字,没有丝毫犹豫,也没有半点迟疑,那字体神奇而陌生,带有几分怪相,与我平常用右手书写的字体迥然不同。对这一令人震惊的事件,我以后还要再谈,我在琢磨到底是什么造成的,不过,首先应该说明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使我第一次拿起笔,而拿笔的唯一目的,只是倾诉衷肠,公布真相。
是否有必要回顾一下另一个情况?这个情况的重要性也许并不更小,那就是我与拉歇尔关系破裂的事。可是这样一来,要说的可就长了,那是一个爱情故事,简单地说,那是我的爱情故事。毋庸赘言,我对此感到厌恶,但这或许只是缺少经验的缘故。对我这样一个自然而然的隐秘之人来说,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全都摊在纸头上,一开始确实让人感到讨厌,可我的手却拉着我,仿佛一旦开始讲述自己的事情,我就再也不可能停下笔来,除非倒尽心里话。也许没有这一被人称为日记的语言反射,我生命中的事件从此将再也难以一个个相继发生?
我失去了拉歇尔。那是我的女人。不是我在上帝和世人面前娶的妻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女人,我的意思是说——没有丝毫的夸张——我个人天地中的女性。几年前,我认识了她,跟我结识所有人的方式一样,她不过是作为汽车库的一位女顾客。她露面时,坐在一辆破旧不堪的标致汽车四方的方向盘前,显而易见,她为作为一位女司机引起别人的惊诧而感到满足,当时,开车的女人远比今日更让人感到惊奇。她一开始便跟我装出一股亲热劲儿,凭借汽车这一玩意儿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很快,这股亲热劲儿又扩展到了其他的各个方面,以至我毫不迟疑地在床上得到了她。
我一开始便被她赤裸裸的模样吸引住了,她果敢地带着这副赤裸裸的样子,就如同她穿戴着某种衣装一样,如一身旅行装束,或晚礼服。对一个女人来说,最可怕的不幸,无疑是不知道人可以赤身裸体,而且不仅有着裸体的习性,还有着裸体的体形。我只消一眼,就保证可以从她们的衣服贴在肌肤上的那种呆板与怪异的样子,看出那些在这方面纯粹一无所知的女人。
拉歇尔长着一颗小小的脑袋,侧看像长了只鹰嘴;满头乌黑的鬈发,好似戴着头盔;身躯浑圆有力,然而却拥有令人惊愕的女性特征;只见髋部丰满,两只乳房布满巨大的紫色月牙形斑点,只有腰身深深地凹陷进去,浑身上下圆滚滚的,显得有力而完美,然而它如此庞大,无法下手,各个部分构成了一个难以占领的整体。就精神而言,她并无特别的个性,属于“假小子”一类,自从那一本小说轰动以来,这种类型非常时髦。她从事的是机动会计师的职业,去手工匠、小商人或小业主的家里,给他们清讫每日的账目,因而保证了自己的独立性。她本人是犹太人,我也有幸发现她的所有顾客都是犹太人,她负责清查的文书的秘密性对此作出了双重的说明。
对她那种犬儒主义的思想,我本来是会感到厌恶的,她对事物有着某种伤风败俗的看法,看她的举止,仿佛患了大脑瘙痒症,致使她总是生活在对烦恼的恐惧之中,然而,她具有滑稽感,对人物与环境中内在的荒诞因素具有灵巧的捕捉能力,尤其善于在生活的灰暗中激发出令人振奋的欢乐气氛,这一切无不对我那惯于抑郁的天性起着有益的作用。
在写这几行字的同时,我迫使自己进行衡量,她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当我再次重复自己已经失去了拉歇尔的时候,我的喉咙不禁发紧。拉歇尔,我无法说清我们是否曾经爱过,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俩在一起时笑过,而这,算不了什么吗?
再说,她正是在笑声中,不带丝毫恶意地确定了前提,我们俩不得不从这些前提出发,借助迥然不同的途径,达到了同一的结论,即我们关系的破裂。
她常常像阵风似的到来,把车交给我的修理工,由他去检修或清洗,而我们俩则抓紧机会上我的住所去,她每次总是习惯性地开一个诲淫的玩笑,故意把汽车的命运和开这辆汽车的女人的命运混为一谈。那一天,她一边穿衣服,一边漫不经心地指出我做爱的样子“就像只傻傻的金丝雀”。我一听,以为她是对我的学识与技巧提出疑问。她说我错了。她指的只是我那种仓促的劲头,按她的说法,就像小鸟们为履行交配的义务匆匆地戳一下子。接着,她又若有所思地回忆起她以前的一位情人的往事,这是她实实在在地拥有过的最佳的情人。这人事先给她许诺,说太阳一下山便要她,不到第二天太阳出来决不松手。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与她一起作乐,直到出现了黎明的第一道曙光。“事实上,”她诚实地补充说,“我们睡得很晚,而且那个季节的黑夜也短。”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塞冈先生的小山羊,它效法老山羊热勒德,为了维护名声,与狼搏斗了整整一夜,直到太阳射出第一道光芒才被狼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