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边境三部曲”开创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得克萨斯州,少年格雷迪的外祖父去世了,他的母亲决定出售外祖父的牧场,并希望他能和她一起去城里生活。出于对牧场及马儿的热爱,约翰·格雷迪和好友罗林斯决定离开,南下墨西哥追求心目中的新田园生活。他们一路风餐露宿,在山野中饮马猎鹿,也与好心让他们借宿的友好的陌生人共进晚餐,从居心叵测的印第安人的觊觎中成功脱逃,栖身墨西哥的普利西玛牧场,在那里展开新的生活。
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格雷迪与牧场主女儿阿莱詹德拉的相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路遇的同行少年布莱文斯的不幸遭遇,又给他和罗林斯带来了无妄之灾,在墨西哥牢狱中度过了一段黑暗的日子。阿莱詹德拉的姑祖母在姑娘的恳求之下将他们保释出狱,但他们也失去了在墨西哥的容身之地。罗林斯选择回到家乡,格雷迪则又一次出发,向着未知的世界而去。
作者介绍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1933— )
美国当代小说家、剧作家。已著有10部长篇小说及其他短篇作品和剧作。先后斩获普利策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等美国文学界主流奖项,多部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科恩兄弟根据麦卡锡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老无所依》,获得四项奥斯卡重要大奖。
他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受到广大北美读者的欢迎及评论界的赞誉。“边境三部曲”作为麦卡锡西部小说的代表之作,为他奠定了在现代美国文坛上的大师地位。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入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梅尔维尔、福克纳、斯坦贝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部分摘录:
普利西玛圣母玛利亚牧场位于墨西哥科阿韦拉州的库阿特罗·西埃那卡斯沼泽地区的边缘,是个一万一千公顷的大牧场。牧场西部逐渐上升到眼镜山高达九千英尺处;而在南部和东部,牧场占据着沼泽区广阔的洼地。这里天然的泉水和清澈的溪流为饮用灌溉提供了丰富的水源,沼泽、浅湖点缀其间。在湖泊和溪流中生长着独有的鱼类;有鸟类、蜥蜴以及其他各种生物的遗迹,因为沙漠在四周绵延不绝。
普利西玛是墨西哥这一带很少有的几个牧场之一,至今还保留着由1824年移民法分配的全部六平方里格的土地[1]。主人埃克托尔·罗查·伊·维拉里尔先生也是少有的真正住在自己认领的土地上的牧场主之一。这片土地在他的家族手中已经传了一百七十年了。他四十七岁,但却是这个新世界家族里唯一活到这个年龄的男性继承人。
他在这片土地上养着一千头牛。在首都墨西哥城他有一处房子供他太太居住。他驾驶自己的飞机飞行。他热爱马。那天早晨,他骑马去总管的房子时,有四个朋友陪同,还跟着一群随从。两匹马背驮着硬木箱子。一个箱子是空的,另一个装着他们午餐的食品、饮料。随同前来的还有一群灵缇。这些猎犬精瘦精瘦,皮色银灰。它们在马腿之间悄然而灵活地跑来跑去,就像是流动的水银,而那些马对于它们也毫不在意。牧场主对着房子喊了一声,总管穿着衬衫就出来了。他们简单地说了几句话,总管点着头。主人又对他的朋友们说了几句,然后他们继续骑行。他们经过牧人的工棚,骑过栅栏门,向内地的路前进时,几个牧人正从栏里向外牵马、备鞍,准备开始一天的劳作。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站在门口喝着咖啡。
“场主在那儿呢!”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把杯子里的咖啡残渣倒在院子里。
“你估计他们要去什么鬼地方?”罗林斯问。
“我看他们是要去打土狼。”
“他们没带枪。”
“他们带着绳套呢!”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你在跟我打趣吧!”
“没有。”
“那我他妈的真想跟着去看看。”
“我也想啊。你准备好了吗?”
他俩在畜栏里忙了两天,给牛马打烙印、做耳标、阉割、去角、防疫注射。在第三天,牧人们从平顶山上带下来一小群三岁的野生雄马,关进围栏里。到晚上,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跑去查看它们。这些小马聚成一堆靠在围栏那一头的栅栏边上,竟然是好几个品种混杂在一起:有花毛的、暗褐色的、栗色的,还有少数杂色的,而且体型、大小不尽相同。约翰·格雷迪打开栅门,和罗林斯两个人走了进去,他又随手关上了身后的门。这些受到惊吓的小畜生你爬我,我蹬你,搅成一团,接着又分散开来,沿着栅栏朝两头跑去。
“我还从没见过这样胆小的马驹呢!”罗林斯说道。
“它们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嘛!”
“不知道我们是什么?”罗林斯问。
“是啊,它们没见过步行的人。”
罗林斯歪头啐了一口唾沫。
“看到你想要的马了吗?”
“那儿有几匹。”
“哪儿?”
“你看那匹深栗色马,就在那儿。”
“我看看。”
“再看看。”
“那匹马体重到不了八百磅吧!”
“能到。你看它的屁股和后腿,准能驯成一匹好样的牧牛马,再看那边那匹花毛马。”
“那匹熊腿熊脚的破玩意儿?”
“嗯,这匹还小。好吧。你看另外那匹花毛马,右边第三匹。”
“身上带白毛的?”
“就是。”
“嘿,那匹马的样子多滑稽呀!”
“不,它就是颜色古怪点。”
“难道你不介意吗?那蹄子是白的。”
“那可是匹好马,你看它的头,再看看它的嘴巴,它的牙口。你别忘了它们的尾巴都已经长好了。”
“噢,可能吧。”罗林斯半信半疑地晃着脑袋。“你过去对马可是非常挑挑拣拣的,可能是因为你好长时间都没看到好马了吧?”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是好长时间了,但我总不会忘记好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这些小马驹又重新聚拢在围栏的一头,站在那里,大眼睛骨碌骨碌直转,互相用脑袋在对方脖子上蹭来擦去。
“他们现在需要做一件事。”罗林斯说。
“什么事?”
“他们没有能驯马的墨西哥人。”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
他们又细看这些马。
“有多少匹?”约翰·格雷迪问道。
罗林斯查点着马匹。“十五、十六——”
“我看是十六匹。”
“那就十六匹吧。”
“你看,就我们两个人能在四天之内把它们都驯好吗?”
“那就看你说的驯好是什么了。”
“就是差不多拿得出手的马。比方说六匹马。能快步跑,说停就停,还能站定了让你上鞍子。”
罗林斯从口袋里掏出烟叶,把帽子往后推了推。
“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他问道。
“还不是驯这些小马驹。”
“干吗只用四天?”
“你觉得我们能办到吗?”
“他们想用粗绳子来驯吗?我觉得用四天驯起来的马,可能再过四天就又野了性子。”
“就是因为没有马,这些马驹才会被抓来的。”
罗林斯把烟叶轻拍进杯状的纸筒里。“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在这里用自己的方法驯出马来?”
“我想是这样吧。”
“那我们一定要用那该死的墨西哥马嚼子来驯服几匹狗娘养的烈性马崽子。”
“对。”
罗林斯点点头。“你准备怎么做?把它们分隔开吗?”
“是的。”
“你看有那么多绳子给我们用吗?”
“不知道。”
“你小子会累塌了架子的,我可告诉你。”
“那才睡得香呢!”
罗林斯把烟叼进嘴里,又摸索着找火柴。“还有什么事你知道却没告诉我?”
“阿曼多说,漫山遍野都是那老头儿的马。”
“有多少呢?”
“大概四百匹!”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擦着火柴,点上烟,然后扔掉了火柴。“老天爷,怎么这么多?”
“他在战前就开始了培育优良马种的计划。”
“什么马种?”
“混血种的。”
“那是什么鬼东西?”
“就是我们叫的夸脱马[2]。”
“真的?”
“看那匹花毛马,”约翰·格雷迪说,“要是它腿脚好的话,保准会是一匹地地道道的好雄马。”
“你估计它是什么种?”
“这些马都是何塞·奇奎多的种。”
“你是说小乔?”
“是的。”
“同种的马?”
“同种的马!”
罗林斯若有所思地抽着烟。
“大小乔两匹马都在墨西哥卖了。”约翰·格雷迪说。“先是大乔,后是小乔。在那边,老头儿还有一匹由希兰[3]驯养的,具有‘旅行家——龙达’血统的配种雌马。”
“还有什么?”罗林斯说。
“就这些了。”
“我们找老头儿谈谈去。”
他们俩手里拿着帽子站在厨房里,总管坐在桌边打量着他们。
“想当驯马人?”他问道。
“是的。”
“两个人都是吗?”他又问道。
“是的,我们两个都是。”
总管朝后仰靠着身子,他的手指在金属台面上敲得咚咚响。
“马厩里有十六匹马,”约翰·格雷迪说,“我们四天就能全部驯好。”
他俩走过院子回到工棚里,洗脸洗手准备吃晚饭。
“他说些什么?”罗林斯问。
“他说我们满脑子全都是屎,不过说得没那么直接。”
“你看他是不是彻底拒绝了?”
“我觉得不是,我看他不会就这么罢手。”
星期日黎明时分,他俩就开始驯教这些小马驹。他们在半明半暗中穿上头天晚上洗了还没干的衣服来到了马场。这时候,天上的星星还没有落。他们吃着卷了一勺冷菜豆的凉玉米饼,也没有喝咖啡。他们肩上盘绕着四十英尺长的龙舌兰草搓成的套马绳,腋下夹着鞍褥,手里拿着带金属鼻羁的驯马笼头。约翰·格雷迪的肩上还搭着两片睡觉用的干净麻袋和已经收短了马镫的哈姆利牌马鞍。
他俩站着看这些小马驹。它们站着四蹄乱动,在灰白色的清晨里现出灰白色的身影。在栅栏门外的地方堆放着各种成卷的绳子,有棉的、马尼拉麻的、生牛皮的、龙舌兰草的,还有几根老旧的马鬃绳和拼凑起来的绑扎绳。在栅栏旁还堆着十六个绳制的驯马笼头,那是他俩头天晚上在工棚里绑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