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海错图》为聂璜的作品,共有255个条目,336种生物,其中绝大部分为海洋生物。该书不仅有细致艳丽的工笔绘画,还有作者十数年的实地观察记录和文献考证,可谓是古代中国最后一本传世海洋生物图志。
《营造法式》是我国古代最为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本书主要为当时建筑设计及施工经验的集成。即详细叙述了相关建筑工程:规定模数,使工程的费用节约落到实处;设计灵活,凸显现实意义。
《长物志》与《园冶》,为中国古代制器、造园、栽植艺术的双璧。《长物志》偏重制器、栽植及风雅的家居物态营造,《园冶》则侧重于造园,以及物态生活的空间选择。二者互为补充,构成了中国古代文人生活的整体风貌。
《香典》,集传世香书《香乘》《香谱》《陈氏香谱》于一体,从香料种类、产地考证、逸闻趣事说起,分别阐述著名香品的特性、提取方法、配置香方、焚熏之法;香炉、薰球、香囊、香盒、香盘等香器;与香有关的史料故事、逸事奇闻;历代文人墨客的咏香诗文。编者另补入香料真假鉴别、收藏,焚香礼仪等专题知识,全面反映我国古代香文化面貌。
《雪宧绣谱》为中国第一部刺绣理论专著,作者集毕生的刺绣技艺,系统地论述了有四千年历史的苏绣艺术精华。全书分绣具、绣事、针法、绣要、绣品、绣通等卷,详细阐述了苏绣十八种针法的运用,以及审势、配色、求光等刺绣要领。
作者介绍
聂璜,字存庵,浙江钱塘人,生卒年不详,主要活动于康熙年间,唯有《海错图》一书传世。
李诫,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北宋著名建筑学家。曾主持修建诸多大型建筑,并编写了中国第一本详述建筑工程做法的著作《营造法式》。
计成,字无否,号否道人,江苏苏州吴江县人,生于明万历七年(1579年),卒年不详。为明末著名造园家。计成根据其丰富的实践经验,整理了修建吴氏园和汪氏园的部分图纸,于崇祯七年(1634年)写成了中国最早、最系统的造园著作——《园冶》,这也是世界造园学上最早的名著。
文震亨,字启美,江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文徵明曾孙,文彭孙,文震孟之弟元发仲子。天启五年(1625)恩贡,崇祯初为中书舍人,给事武英殿。书画咸有家风,山水韵格兼胜。明亡,绝粒死,年六十一,谥节愍。著有《长物志》十二卷,为传世之作。著有《长物志》《香草诗选》《仪老园记》《金门录》《文生小草》等。
周嘉胄,扬州人,明朝收藏家。约明朝嘉靖、万历年间人,擅长装裱等工艺,其《香乘》一书集中国香学文化之大成。崇祯辛巳刊成。另著有《装潢志》。
沈寿(1874—1921年),原名沈云芝,字雪君,号雪宧,吴县(今苏州)人。因为绣斋称天香阁,所以别号天香阁主人。她曾被清末著名学者俞樾誉为“针神”。
部分摘录:
李诫与《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一书是中国古代最为全面的营造学专著,它集制度、功限、料例等营造之大成于一书之中,是中国官方颁布最早的营造法典,是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经典著作。它问世于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高峰时期的北宋王朝,其作者是供职于将作监[1]多年的李诫。
一
李诫字明仲,北宋后期官吏。因其官职级别较低,最高至三品,故《宋史》无传。仅有宋程俱《北山小集》卷33所收他的《墓志铭》(由李诫属吏傅冲益所作),附于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法式》书末,我们从中可知李诫的情况。《墓志铭》谓:“公讳诫,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人。曾祖……金紫光禄大夫。祖……秘阁校里,赠司徒。父讳南公,故龙图阁直学士,大中大夫,赠左正议大夫。元丰八年,哲宗登大位,正议时为河北转运副使,以公奉表致方物,恩补郊社斋郎,调曹州济阴县尉。……迁承务郎。”这段文字明确告诉我们,李诫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属郑州市)人,出身于官宦家庭,自小受到良好教育,于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开始当官,初为济阴县尉,因工作尽职迁承务郎。
李诫生年不详,据“宋史职官志及选举志,大臣子弟荫官初试郊祀斋郎,年逾二十始补官”[2]之规定,依李诫的才能当官不会太晚,按常理约为21或22岁。则可推测出李诫生年约在公元1063或1064年,时值北宋中期。
李诫荫官7年之后奉调京城,于“元祐七年(1092年)以承奉郎为将作监主簿。绍圣三年(1096年)以承事郎为将作监丞。……崇宁元年(1102年)以宣德郎为将作少监。二年冬,请外以便养,以通直郎为京西转运判官。不数月,复召入将作为少监。辟雍成,迁将作监,再入将作又五年”。由以上文字可知,李诫1092年始任将作监最低官职主簿。4年后的1096年升迁为将作监丞,又6年之后的1102年又迁为将作少监。任少监第二年的冬天即崇宁二年(1103年)冬,调出将作监改任京西转运判官。李诫于1092~1103年第一次在将作监供职,时间长达11年。在京西转运判官位上仅几个月,又奉召复回将作监继续任少监。这是李诫第二次进将作监供职,时间应为崇宁三年(1104年)夏或秋。又入将作监因政绩显著,升迁为将作监,第二次又在将作监供职5年。从1104年推后5年,李诫当为1109年离开将作监位改任别职。
由上述推算,李诫在将作监先后任职时间长达16年是确切的。
《墓志铭》开头写道:“大观四年二月丁丑,今龙图阁直学士李惠对垂拱。上问弟诫所在。龙图言,方以中散大夫知虢州,有旨趋召。后十日,龙图复奏事殿中,既以虢州不禄闻。上嗟惜久之。……公卒二月壬申也。”这里说的是大观四年二月丁丑日,皇帝召见李诫的兄长,当时的龙图阁直学士李惠,问其弟李诫现在何处。答现以中散大夫知虢州,皇帝即刻下旨要召见李诫。后十日,李惠上殿奏明皇帝,弟诫已故。李诫病殁于大观四年二月壬申,即公元1110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
李诫自1085年荫官,至1110年卒于虢州任上,为官仅25年,享年不过47岁上下,徽宗皇帝闻才华横溢的李诫英年早逝,为之嗟惜良久,吏民怀之如久,后人也为之惋惜。
二
李诫一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家藏书数万卷,手抄者数千卷”。他博学多艺能,长于书法又善于绘画,且功力深厚。其书法“工篆籀草隶皆为能品”。曾有书法作品“《重修朱雀门记》以小篆书丹以进,有旨勒石朱雀门下”。其绘画技艺不凡,深得多才多艺的徽宗皇帝的赏识并谕旨为其作画,诫以己所绘《五马图》呈进,得到皇帝称赞。李诫学识渊博,喜著书。在短暂的一生中除巨著《营造法式》外,还著有“《续山海经》十卷、《续同姓名录》二卷、《琵琶录》三卷、《马经》三卷、《六博经》三卷、《古篆说文》十卷”。从这些著作中可见李诫的知识面极广。“公资孝友、乐善赴义、喜周人之急”,又见李诫的品德之高尚。李诫德才兼备,他长于图绘书画、音乐吏事,又深于天文算法、佛法感情,可以说是位完美的封建社会知识分子。
李诫迁官悉以资劳年格、盖一心营职,他每升一步均有政绩所在。如“元符中建五王邸成,迁宣义郎;……辟雍成,迁将作监;……其迁奉议郎以尚书省;其迁承议郎以龙德官、棣华宅;其迁朝奉郎赐五品服以朱雀门;其迁朝奉大夫以景龙门、九成殿;其迁朝散大夫以开封府;其迁右朝议大夫赐三品服以修太庙;其迁中散大夫以钦慈太后佛寺成”。这又说明,李诫在将作监供职期间,曾亲自主持修建过不少宫廷殿宇、府邸、寺庙等大型营造工程,积累了丰富的建筑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经验。他既忠于职守、勤政敬业;又能深入工地与工匠仔细考究、细心观察、虚心学习、不耻下问。因此能使营造技艺了然于心,有能力编著《营造法式》。
三
北宋末期流传下来的李诫《营造法式》,有人认为始于熙宁中,经过多次改编于元符三年定稿,崇宁二年颁行,这种说法有进一步考证的必要。
《法式》卷首有李诫奏请镂板《札子》曰:“契勘:熙宁中敕令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元祐六年方成书。准绍圣四年十一月二日敕,以元祐《营造法式》只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三省同奉圣旨,着臣重别编修。”李诫在此讲得明确,元祐《法式》始于宋熙宁年间。“北宋神宗临御之初,临川王安石当国,百度维新,整饬庶官,明修大法。即考工营造之事,亦在规范定制之中。故由皇帝下令,命当时的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至元祐六年(1091年)书成。”但此书由于缺乏用材制度,以致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各种弊端而无法使用。所以于6年后的1097年,即宋哲宗绍圣四年十一月二日敕令,由李诫重新编修《营造法式》。
李诫在《总诸作看详》中又说:“朝旨以《营造法式》旧文只是一定之法,及有营造位置尽皆不同,临时不可考据,徒为空文,难以行用。先次更不施行。”李诫视元祐《营造法式》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施行,所以在自己编修的《营造法式》中,“各于逐项制度、功限、料例内创行修立,并不曾参用旧文。”
上述已知,元祐《法式》成书于1091年。而李诫入仕将作监是1092年,可以说元祐《营造法式》的编修,李诫绝未与闻。
由上述三点足以说明,李诫《法式》是自己重别编修的,并非在元祐《法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编而成,先(元祐)后(李诫)《法式》是毫无关系的。“元祐《营造法式》虽已成书,实际并未镂版颁行。”也不会流传下来。
李诫撰写《法式》,是绍圣四年底奉敕,实际动手应是绍圣五年(1098年)的事了。他著书期间,查阅旧章,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解说,稽参众智,付出了三年的艰辛,于元符三年(1100年)内定稿成书。“至崇宁二年(1103年)正月十九日李诫上乞用小字镂版札子。一年后,即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依奏施行。……过去言李诫《营造法式》版本者,都说其第一个刻本为崇宁二年本,这在理解李诫的乞奏札子的文义上是有毛病的,在时间的推算上也是有误差的。”
李诫撰写《法式》期间的官职是将作监丞,请求《法式》镂板及批准施行期间其官职为将作少监,官级通直郎。李诫《法式》从降旨(1097年底)编修到依奏颁行(1104年初)共7年时间。
四
李诫为官25年,其中在将作监供职先后长达16年之久,“其考工庀事,必究利害。坚窳之制,堂构之方与绳墨之运,皆了然于心”。故其所著《法式》具有很高的科学与实用价值而流传百世。
《法式》“总释并总例共二卷,制度一十五卷(现存十三卷),功限一十卷,料例并工作等第共三卷,图样六卷,共三十六卷。计三百五十七篇,共三千五百五十五条”。全书体系严谨,层次井然,营造内容丰富,包举无剩。因是圣旨颁行,此书又是官方建筑设计、结构、用料和施工的国家标准。按其内容可分为:名例、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共五个部分,具体言之如下:
首为看详和目录各一卷。看详卷说明了若干规定和数据,如指出若用“周三经一为率”,在工程中发现因精度不足“周少而经多”,则改为“圆经七其周二十有二”;还有屋顶曲线的画法、计算材料所用各种几何形的比例;定垂直和水平的方法;按不同订劳动日的标准等各类规则、尺度的依据;总诸作看详中还有对《法式》全书撰写的概略说明。
第一、二卷为名例,即总释和总例。总例中考证了多个营造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确定了《法式》中使用的统一名称。消除了以前营造构件中一物多名,讹谬互传的混乱现象。总例则对若干营造工程通过数据及功限料例等作了统一规定。
第三卷为壕寨及石作制度。在壕寨制度中详细介绍了“取正”“定平”的方法、所用工具仪器的大小及使用方法。其中包括“正方”时所用的景表板、望筒与水池景表,“定平”时所用的水平直尺;还论述了筑基、筑城、筑墙、筑临水基的施工方法和材料配比。尤其在筑临水基中明确规定了桩基、桩距的工程技术标准。
在石作制度中,详尽介绍了石料造作的工序流程,雕镌的4种工艺制度,11种基本花饰和龙、凤、狮及化生之类,随其所宜分布用之。另有20种石质构件的尺寸与造作方法、构造位置。这充分反映了北宋时期石材应用与高超的雕镌技艺水平。
第四、五卷为大木作制度,凡屋宇的结构均属于大木作制度部分。中国古代建筑经过长期发展演进,到北宋时期,以木结构为主的房屋建筑技术,已达到高度成熟的阶段,标准化设计与施工是必然的结果。《法式》最突出的贡献之一就是明文规定了“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的“材份制”的基本制度,亦即当今的“模数制”。“它所规定的八个等级的材的截面尺寸是与房屋的规模大小相适应的。”接着又进一步指出“各依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3],以十分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用材之分为制度焉”。显而易见,“材”是一个标准的矩形截面,其高为15份、宽为10份,则高宽比为3∶2。屋宇规模的大小与各部分的比例;各个构件的长短,截面大小;屋顶坡度、举折等各种外观尺度,都要用“材”的“份”数为基本“模数”,以一定的倍率推算出来。这种以“材份”为“模数制”的设计方法,是我国建筑科学技术史上的巨大进步。这种设计方法易于估工备料,便于各工种构件的分工制作和总体装配,大大减化了设计程序,提高了施工效率。“对后世的斗口模数制和倍斗模数制都有直接影响。”[4]当今的“优化设计”思想与方法中,“模数制”的标准化设计也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