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书通过构建一个更加清晰的分析框架,对制度理论与组织研究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刻的把握;全面呈现了文化与组织社会学、制度经济学、社会认知心理学、政治学、管理理论等关于组织的制度分析,特别是反映了其中最新的进展;比较了各种制度理论的异同,并对制度理论谱系做出了更加全面的概括;对关于组织的制度理论与研究的历史、现状、成就、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全新的思考。 与第3版相比,本版的篇章结构有所调整,更易于读者阅读与把握;进一步重点分析了建构、维持与重构制度结构的活动,制度过程背后的制度逻辑,组织场域的特征,社会运动理论与制度理论的合流等论题;进一步强调了跨层次综合分析的重要性,补充了托克维尔、托马斯和休斯相关思想观点的介绍。 本书适用于对制度理论、组织理论、组织社会学与公共行政管理感兴趣的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作者介绍
W. 理查德·斯科特(W. Richard Scott) 组织社会学家,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商学研究生院、教育学院与医学院名誉教授。1972—1975年任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主任,1972—1989年兼任斯坦福大学组织与精神健康培训项目主任,1988—1996年任斯坦福大学组织研究中心主任。1987—1991年任美国《社会学年度评论》(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主编,2006—2007年任社会学研究协会主席。1988年、2013年两次获得美国管理学会管理与组织理论分会的杰出学者奖。1996年因对管理研究做出的杰出学术贡献而获得美国管理学会的理查德•D.埃尔文奖(Richard D. Irwin Award)。2000年美国社会学会组织、职业与工作分会设立了W. 理查德•斯科特奖(W. Richard Scott Award),该奖用于鼓励该领域的优秀论文作者。斯科特主要研究各种专业组织。他的研究与著作主要围绕组织间关系与组织环境等主题而展开,先后出版了数十本专著,发表了二百多篇学术论文。
部分摘录:
经济学中的早期制度理论 1.欧洲人之间的争论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在经济学中不同时期的制度理论之间缺少逻辑一致性。在很多方面,“老”制度经济学与社会学家和组织学者们提出的各种“新”制度理论存在更强的知识“亲缘”关系,而与“新”制度经济学隔得更远。反过来,新制度经济学则应更多地感谢老制度经济学的那些批判者,而不是那些老制度经济学家本身。最早的制度思想出现于19世纪晚期的德国与奥地利,是那次著名的“方法论之战”(Methodenstreit)[*]——社会科学中关于研究方法的争论——的副产品。在那时,一群经济学家受到先前浪漫主义运动(Romantic Movement)以及康德(Kant)和黑格尔(Hegel)思想的影响和启迪,对“经济学可以简化和还原为一系列普适法则”的传统教条提出了挑战。这群经济学家逐渐形成了以古斯塔夫·施穆勒(Gustav Schmoller)为首的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其主张经济过程是在社会结构中展开的,而这种社会结构又是由一系列的文化与历史力量塑造的(Schmoller,1900—1904)。他认为,要洞悉某一经济系统的特征,就必须对其进行历史的和比较的研究。而且,施穆勒等人还呼吁经济学放弃其过于简单的“经济人”假设,转而支持更具现实性的人类行为模型。
在这场方法论之战中,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学家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是古典经济学及其工具理性假设的首要辩护者和捍卫者。他坚持认为,简洁的理论假设有利于经济学开展研究,既抽象又永恒的经济学原则也非常重要。门格尔并不否认更宽泛的社会制度因素的重要性,但认为制度本身还是一种有待理论解释的社会现象(Menger,1883/1981)。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经济学家理查德·N.朗格卢瓦(Richard N.Langlois)认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新制度经济学而非经济学的早期制度主义者,更有可能视门格尔为守护神”(Langlois,1986a:5)。
那时候很多知识分子都加入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大论战,论战各方通过论战磨砺并完善了自己的主张,但是彼此都无法让对方信服。只有下一代的学者才试图调和与综合双方的观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韦伯,我们稍后将讨论他的著作。
2.美国制度经济学家
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很多思想,都得到了美国老制度经济学家的继承和进一步发展,这些老制度经济学家大多在德国受过教育和训练。在19世纪中期,美国就出现了一批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拥趸,但是这些人的研究并没有获得多少关注。然而,到了19世纪20世纪之交,有三位老制度经济学家的影响越来越大,他们就是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和温斯特利·米切尔(Westley Mitchell)。虽然他们的观点存在很大的差异,但都批判各种传统经济学模型的非现实的假设,以及不注意历史的变迁。
凡勃伦关注的是经济变迁,但他并不赞同德国历史学派。他认为德国历史学派满足于对产业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一种叙述性说明,这样的处理是不恰当的。他既和德国历史学派也和新古典经济学家保持了距离,坚持认为经济学必须提供一种以现实主义的个体经济行动者模型为基础的经济变迁理论,并且认为他们的理论必须建立在动态的而非静态的经济或社会模型之上。
凡勃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个体行为的诸多基础假定提出了严重的批判。他嘲笑新古典经济学只不过把人视为“一种快乐与痛苦的快速计算器”(Veblen,1898:389)。凡勃伦坚持认为,个体的诸多行为都受习惯与惯例的支配。他说:“个体的行为不仅要紧紧依靠和沿着他与其群体成员之间存在的各种习惯性关系才能进行,并受这些关系的指引;而且,这些关系体现着某种制度的特征,会随着制度场景的变化而变化。”(Veblen,1909:245)实际上,凡勃伦把制度界定为“人们普遍共有的、已经相对固定的思维习惯”(Veblen,1919:239)。他赞成实证主义的个体概念,即个体深度嵌入持续性社会环境中,他们彼此能够心照不宣,每个个体都“通过一种持续展开的活动,寻求自我实现和表达”(Veblen,1919:74)。
与此同时,凡勃伦认为,经济学应把自己重新定向为一种演化科学,改变把均衡视为正常状态而非均衡即不正常的非此即彼的立场(Veblen,1998)。他认为,应建立一门关于累积性因果关系的科学。与下文将要讨论的马克思一样,凡勃伦也认为是一系列的内在矛盾在推动经济的动态发展;不过,凡勃伦强调的是产业系统与商业系统之间的矛盾,产业系统关注的是技术、生产和协调,而商业系统关注的是采购、竞争、消费和销售。凡勃伦对商业系统的诸多发展趋势提出了批判,特别是认为金融市场投机“不可避免地会浪费和损害整个经济系统”(Hamilton & Petrovic,2009:357)。
与凡勃伦一样,康芒斯同样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把分析的重点放在个体的选择行为上,并认为“交易”(transaction)——他从法学中借用的一个概念——才是经济学更恰当的分析单位(Commons,1924:7)。他说:“交易涉及给予、获取、劝说、强制、欺骗、命令、遵守、竞争或支配与否的两种或多种意愿,涉及稀缺世界中的这些行为机制和规则。”这里康芒斯提及的“行为规则”,就是社会制度。我们有必要用制度性规则来限定个人与公司追逐其目标的边界(Commons,1950/1970)。
康芒斯认为,在某个特定时期中,既有的制度只不过是协调以往冲突的不完善的、实用主义式的解决办法;这些解决办法就是制度,其包括一套权利和义务安排、一个实施这种安排的权威机构,以及对“审慎理性行为”之集体规范的某种程度的支持(Van de Ven,1993:142)。
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都强调变迁的重要性,批判正统经济学家未把变迁作为研究的中心。凡勃伦拥护演化理论,主张真正的经济学应强调技术变迁的作用,探索经济变迁的阶段。康芒斯同样强调变迁的中心性,认为经济是“一种不断运动、变迁的过程”(Commons,1924:376),而公司就是持续的营业(Ansell,2009:474)。米切尔认为,传统经济学使人们看不到经济的周期性,所以他花了大量精力来研究经济变迁。他与大多数制度主义者一样,都批判理性选择论,否定经济均衡的假定。米切尔是美国经济研究署的创立者之一,并主持出版了多卷本的大型系列报告《最新社会趋势》(President's Research Committee on Social Trends,1934)。他率先汇集了经济运行的总体数据以及行业数据,主张经济学原则应以事实为基础,而不应仅仅建立在抽象的、演绎的理论之上。
美国的老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凡勃伦和康芒斯,不仅受到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还受到由杜威(John Dewey)、詹姆斯(William James)、皮尔斯(Charles Peirce)等人推崇的美国本土哲学——实用主义——的影响(Menand,1997)。实用主义视角的核心特征就是强调个体是在历史的、社会的背景中以明智的和有目的性的方式展开活动的。第三章将对这种理论路向进行详细阐述。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经济史学家斯坦福·雅各比(Sanford M.Jacoby)认为,老制度经济学家们所提出的理论路向在如下四个方面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所采用的理论路向:
●非决定性vs.决定性。正统的经济模型“持有完全竞争与唯一均衡的假定;而老制度经济学家强调,即使在竞争条件下,也普遍存在市场强权与非决定性”(Jacoby,1990:318)。
●偏好的内在决定vs.外在决定。新古典经济学家假定偏好或需要是个人内生的;而老制度经济学家主张,某些偏好是由社会制度形塑和建构的,因此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社会制度的运行。
●行为的现实主义假定vs.简化(还原论)假定。老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应该采用更为实用的和在心理学上更为现实的经济动机模型,而不是采用天真幼稚的功利主义假定。
●历时性分析vs.共时性分析。老制度经济学家不仅不承认新古典经济学家的“超越时空”的抽象假定,而且进一步提出经济学家应探讨和确定“经济是如何获得其特征的,以及导致这些特征因时因地而变化的各种条件”(Jacoby,1990:320)。[1]
不管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对正统经济学的指责是否正确,也不管他们自己的主张是否正确,他们最终没有成为经济学的主流;相反,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则取得了胜利,而且其支配地位一直持续到现在。在197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之前,只有屈指可数的少数几位经济学家试图继续推进老制度主义经济的研究议程,其中最有名的当数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约翰·加尔布雷思(John K.Galbraith),以及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Swedberg,1991)。我们有充分的根据认为,这些老制度经济学家的遗产所影响的经济学分支或领域非常少,如仅限于劳动经济学(这是康芒斯擅长的领域)、产业关系学(主要关注影响经济结构与过程的各种社会与政治因素)、产业经济学(主要研究不同的产业结构及其对个体公司的策略与绩效的影响)等。
为何早期制度主义者的影响日益衰微?今天的评论者提出了各种解释。毫无疑问,首要的原因是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过分强调不同经济系统的独特性,而低估了理论分析的价值。即使那些同情老制度经济学的评论者,也认为凡勃伦明显敌视“‘人类有着与历史演化力量对等的智慧力量,能够理性地建立制度’的观点”(Hodgson,1996:211)。而康芒斯的观点,也因为“使用特殊的术语和非系统的推理风格”,而难以理解和广泛传播(Vanberg,1989:343)。但是,老制度经济学家们还有一个更严重的缺陷,即他们的研究往往逐渐沦为幼稚的经验主义和历史相对论。他们在强调特殊时间、地点、历史环境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越来越局限于“描述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和功能”(Hodgson,1991:211)。
“新”制度经济学教父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更是傲慢地指出,“老”制度经济学“如果没有自己的理论,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传承下来。如果他们收集的大堆描述性材料没有一种理论来分析,就毫无价值,只能付之一炬”(Coase,1983:230)。其评判虽然尖刻,但确实指出了老制度经济学日益衰败的首要原因。
即使是当代的制度理论家们,仍需做出极大的努力,才能在概念和理论的特殊性与一般性之间、时间性与无时间性问题上做出正确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