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以《蒂凡尼的早餐》轰动美国的二十年前,少年卡波特独自埋头打字机前,脑瓜彻夜飞转,字斟句酌地敲击着。
本书收录了杜鲁门·卡波特创作于青少年时期的十四篇短篇小说。少女初尝爱情的喜悦和痛楚,孤僻的老妇人在山茶树下静静死去,女学生在数学课上幻想自己成为光彩夺目的明星,孩童和成人都在一个险恶的世界中寻求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他的故事中有谎言与忌妒,同时也饱含慷慨与温柔。他努力为一个个离群孤独之人,留住那些稍纵即逝的瞬间。他和他们一样,身处世界边缘。
作者介绍
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 1924—1984)
美国作家。1924年出生于新奥尔良,11岁开始文学创作。1958年,成名作《蒂凡尼的早餐》问世。1966年,代表作《冷血》出版,成为非虚构写作史上的里程碑。1984年8月25日于洛杉矶去世。
部分摘录:
分离之路
暮色降临。点点灯光在远处的镇上次第亮起,从那里延伸出一条落满灰尘的燥热小路,两个人沿路走来:一个是孔武有力的大块头,一个是清秀纤弱的年轻人。
杰克长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两道眉毛状如一对犄角,隆起的肌肉颇具几分威慑力。他身穿褪色的破旧工装裤,脚趾从鞋子的缺口里冒出来。杰克转身朝走在身边的年轻人说:“我看咱们该扎营过夜了。小子,你把这一捆放到那边去,然后麻利点儿搞些柴火来,咱得在天全黑下来之前弄点儿吃的[1],可不能让人看见了。快去,动起来。”
蒂姆应声开始收集柴火,小伙子单薄的两肩因重压而耷拉着,一身嶙峋瘦骨衬出面容的憔悴。他虚弱的眼睛里含着悲怜,跑来跑去地干活时,玫瑰花蕾般的双唇微微噘起。
他干净利索地把柴火堆起来,杰克则把腌肉切成条,放入满是油污的平底锅。等到柴火准备好了,杰克开始在工装裤里四处翻找火柴。
“活见鬼,我把火柴放哪儿了?火柴呢?你没拿吧,小子?呸,我看你不会的。啊,找着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取出一根火柴点着,两只粗糙的大手保护着这微弱的火苗。
火点着了,迅速在木柴间蔓延,蒂姆把盛着腌肉的平底锅放到火上。有那么一会儿,腌肉在锅里静静地躺着,然后伴随着轻微的一声“噼啪”,腌肉开始冒油,飘来一阵阵腐臭的气味。蒂姆病恹恹的脸被烟气熏得更苍白了。
“噫,杰克,我可不敢说这肉我吃得下。看着不对劲儿。我觉得这是块臭肉。”
“爱吃吃,不吃拉倒。要不是你那么小气,不肯花你那点儿钱,咱也能弄点儿好东西吃。哎呦,小子,你可是有十块钱呐。回家根本花不了那么多。”
“怎么花不了啊,我都算好了。火车票五块钱,买一身新衣服大概三块钱,再给老妈整点好东西,差不多得一块钱吧;我觉得吃的东西也得一块钱。我想看起来立立整整的,我妈他们不知道这两年我一直在全国到处流浪,还以为我是旅行推销员,反正我在信上是这么说的。他们以为我现在回家就是休息一阵子,然后又要动身出趟短差呢。”
“我就该把你那钱拿来,我饿死了,我要拿你的钱。”
蒂姆挑衅地站了起来,然而他孱弱无力的身形和杰克发达的肌肉一比就像个笑话。杰克一看他就乐了。他靠在一棵树上,朝蒂姆吼道:
“你这小屁孩,要不是看在你对我还不错,给我偷这偷那的分上,我早就拆了你那副骨头架子,敲碎你身上每根骨头了。你就留着你那零花钱吧。”他又哈哈大笑起来。蒂姆坐回到石头上,狐疑地看着他。
杰克从一个麻袋里拿出两片马口铁,往自己那片上放了三块腐臭的腌肉,往蒂姆那片上放了一块。蒂姆瞪着他。
“我还有一块肉呢?肉一共四块,应该每人两块。我还有一块肉呢?”蒂姆强烈要求道。
杰克叉着腰看着他。“我记得你说过,这臭肉你一点都不想吃。”说到“一点都不想吃”这几个字时,他讽刺地模仿着尖细的女人腔调。
蒂姆想起来了,他的确说过。可是他很饿,又冷又饿。
“我不管,我要我那块肉。我饿了。我现在什么都能吃得下。快点杰克,把我那块肉还给我。”
杰克哈哈大笑,把三块肉全塞进了嘴里。
没有人再说一个字。蒂姆闷闷不乐地走到一个角落坐下,伸手去捡松树的小细枝,把它们整齐地在地上排好。等这件事终于做完以后,他便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令人不自在的安静了。
“对不起,杰克,你知道的,回家的事我有多激动。我也饿得不行,但是,老天,现在我也只能勒紧裤腰带了。”
“拉倒吧,你可以从你搞到的钱里抽出一点儿,让咱俩吃顿好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咱为什么不偷点儿吃的呢?可是去他妈的,你甭想哄我在这个镇上偷一丁点儿东西。我听哥们儿说,这里,”他指向灯火勾勒出的城镇,“是最不好下手的镇子之一。他们盯流浪汉的眼神像鹰一样。”
“你说得对,但你知道,这点钱我就连一分都不想花掉,我还指望着这笔钱呢,我一共就只有这点钱,今后几年也只能靠它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我妈失望。”
晨光初绽,笼罩大地。遥远的地平线上,一轮红日冉冉升起,宛如来自天边的信使。蒂姆醒来,刚好看到这壮丽的日出。
他把杰克摇醒,杰克费劲地跳起来。“你想干啥?哦!该起来了,真见鬼,我恨死起床了。”他大大地打了个哈欠,两只粗壮的胳膊伸得老远。
“今天会很热,杰克。不用怎么走路我还是挺高兴的,嗯,就只用去镇上,走到火车站那儿。”
“是啊,小子,你看我,我没地儿可去。但是我得过去,就顶着烈日走过去。要是天气总像早春那样不冷不热就好了,夏天满头大汗热得要死,冬天又冻死,什么破天气。我想在冬天去佛罗里达,可是那儿再也没什么好机会了。”他走过去,把煎锅重新拿了出来,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桶。
“拿着,小子,沿路走大概四分之一英里,上那个农舍打点儿水来。”
蒂姆接过桶准备上路了。
“嘿,小子,不带着你的夹克吗?你不怕我偷你的钱?”
“不带了,我想我能信任你。”蒂姆答道。然而在内心深处,蒂姆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没回头,只是因为他不想让杰克知道自己信不过他。说不定杰克已经知道了。
他步履沉沉地走在路上。这条路没铺过,大清早就尘土飞扬。白色的农舍就在前面不远处。他走到门口,正看到农舍主人提着一只桶走出牛棚。
“嘿,先生,请问我能在这儿接一桶水吗?”
“可以,抽水机在那儿。”主人用一根脏兮兮的手指指向院里的抽水机。蒂姆迈进院子,抓住抽水机的手柄一上一下地压。一股冰凉的水流突然喷涌而出,他弯下身子用嘴去接,任冷水在嘴边四处喷溅。接满了一桶水,他沿着路往回走去。
他拨开灌木,回到矮树丛中的空地,杰克正弯腰在包里找什么东西。
“该死,什么吃的都没了。我还以为起码会剩几块那种腌肉呢。”
“哦,没关系,等到了镇上,我就能好好吃顿饭了,或许我能给你买杯咖啡——再买个小面包。”
“呵,您还真是慷慨大方。”杰克厌恶地看着他。
蒂姆拿起他的夹克,伸手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破旧的皮夹子,打开上面的搭扣。
“我要拿我回家用的钱啦。”蒂姆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反复爱抚着皮夹。
他把手伸进皮夹,又把手抽出来——空空如也。蒂姆面无血色,难以置信,他猛地把钱包一撕两半,四处乱窜,在松针里到处翻找他丢失的钱。他就像一头掉进陷阱的野兽,狂躁地东奔西跑。然后他看见了杰克。他瘦小的身躯气得直发抖,疯狂地冲杰克喊道:
“把钱还给我!你这个小偷,骗子,是你偷了我的钱,你要不还我就杀了你!还给我!我杀了你!你答应我你不会拿的!小偷!撒谎!骗子!不把钱还给我我就杀了你!”
杰克一脸惊愕地看着他。“哎,蒂姆,孩子,我没拿。钱可能是你自己弄丢了,也有可能还藏在那堆松针里,来,咱俩找找。”
“不在松针里,我看了。是你偷的,除了你之外没人能偷,就是你偷的。你把钱放哪儿了?还给我,钱就在你那儿……还我钱!”
“我发誓我没偷。我以我所有的原则起誓。”
“你就没有原则。来,杰克,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如果你没拿我的钱你情愿去死。”
杰克转过身来,一头红发在明亮晨曦的映照下显得更红,两道眉毛更像一对犄角。他抬起胡子拉碴的下巴,上翘扭曲的嘴巴里一口黄牙依稀可见。
“我发誓我没拿你的十块钱!如果我在撒谎,下次我再扒火车就没命。”
“好吧杰克,我相信你了,但是钱能跑到哪儿啊?你看,我身上没有,如果你也没拿,钱会在哪儿呢?”
“你还没在咱们扎营的地方找呢。到处找找,它一定就在什么地方。来,我帮你找,钱又跑不掉。”
蒂姆焦急地跑来跑去,嘴里念叨不停:“要是找不着呢?那我就回不了家了。我可不能穿成这样回家去。”
杰克心不在焉地找着,他弯下魁梧的身体,在松针和包里翻找着。蒂姆脱掉衣服,光着身子站在营地中央,撕开工装裤的接缝寻找他的钱。
他一屁股坐在木头上,泪花摇摇欲坠。“咱们别找了,钱没了。哪儿都找不到。我回不去家了。我想回家。哦!妈妈会说什么呢?求你了,杰克,钱在你那儿吗?”
“真他妈见鬼,我最后告诉你一次,没有!你要再问我我就打死你。”
“好吧,杰克,看来我只能继续跟着你流浪一段时间了,直到我再攒到足够的钱回家。我可以给妈妈写张明信片说他们又让我出差了,我过一阵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