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的长篇小说代表作,通过约翰-克利斯朵夫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小说描写了约翰-克利斯朵夫奋斗的一生,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1915年罗曼·罗兰凭借《约翰-克利斯朵夫》获诺贝尔文学奖。本书插有麦绥莱勒所作六百余幅插图,图与文相得益彰,值得收藏。
作者介绍
罗曼·罗兰,法国作家,1866年1月29日出生于法国勃艮第地区的克拉姆西镇。他的父母亲都是公证人的后裔。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居住在尼韦内这块土地上,因此,罗兰一生中常常自豪地称自己是“土生土长的高卢人”。罗曼·罗兰从小体弱多病,终日关在深院高墙之内,小他两岁的妹妹在他五岁时就夭折了,这给母亲精神上的打击很大,也让罗兰的童年生活始终笼罩着一层阴影。最终他凭借《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获1915年诺贝尔文学奖。
部分摘录:
关于那个征服过欧洲的科西嘉人[1]的离奇的传说,他们俩都是喜欢常常提到的。祖父曾经认识拿破仑,差点儿和他交战。但他是赏识敌人的伟大的,他说过几十遍:他肯牺牲一条手臂,要是这样一个人物能够生在莱茵河的这一边。可是天违人意:拿破仑毕竟是法国人;于是祖父只得佩服他,和他鏖战,——就是说差点儿和拿破仑交锋。当时拿破仑离开祖父的阵地只有四十多里,祖父他们是被派去迎击的,可是那一小队人马忽然一阵慌乱,往树林里乱窜,大家一边逃一边喊:“我们上当了!”据祖父说,他徒然想收拾残兵,突然扑在他们前面,威吓着,哭着:但他们像潮水一般把他簇拥着走,等到明天,离开战场已不知多远了,——祖父就是把溃退的地方叫做战场的。——克利斯朵夫可急于要他接着讲大英雄的战功;他想着那些在世界上追奔逐北的奇迹出了神。他仿佛眼见拿破仑后面跟着无数的人,喊着爱戴他的口号,只要他举手一挥,他们便旋风似的向前追击,而敌人是永远望风而逃的。这简直是一篇童话。祖父又锦上添花地加了一些,使故事格外生色;拿破仑征服了西班牙,也差不多征服了他最厌恶的英国。
克拉夫脱老人在热烈的叙述中,对大英雄有时不免愤愤地骂几句。原来他是激起了爱国心,而他的爱国热忱,也许在拿破仑败北的时节比着耶拿一役普鲁士大败的时节更高昂。他把话打断了,对着莱茵河挥舞老拳,轻蔑地吐一口唾沫,找些高贵的字来骂,——他决不有失身份的说下流话。——他把拿破仑叫做坏蛋,野兽,没有道德的人。如果祖父这种话是想培养儿童的正义感,那么得承认他并没达到目的;因为幼稚的逻辑很容易以为“如果这样的大人物没有道德,可见道德并不怎么了不起,第一还是做个大人物要紧”。可是老人万万想不到孩子会有这种念头。
他们俩都不说话了,各人凭着自己的一套想法回味那些神奇的故事,——除非祖父在路上遇见了他贵族学生的家长出来散步。那时他会老半天地停下来,深深地鞠躬,说着一大串过分的客套话。孩子听着不知怎样的脸红了。但祖父骨子里是尊重当今的权势的,尊重“成功的”人的;他那样敬爱他故事中的英雄,大概也因为他们比旁人更有成就,地位爬得更高。
天气极热的时候,老克拉夫脱坐在一株树底下,一忽儿就睡着了。克利斯朵夫坐在他旁边,挑的地方不是一堆摇摇欲坠的石子,就是一块界石,或是什么高而不方便的古怪的位置;两条小腿荡来荡去,一边哼着,一边胡思乱想。再不然他仰天躺着,看着飞跑的云,觉得它们像牛,像巨人,像帽子,像老婆婆,像广漠无垠的风景。他和它们低声谈话;或者留神那块要被大云吞下去的小云;他怕那些跑得飞快,或是黑得有点儿蓝的云。他觉得它们在生命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怎么祖父跟母亲都不注意呢?它们要凶起来一定是挺可怕的。幸而它们过去了,呆头呆脑的,滑稽可笑的,也不歇歇脚。孩子终于望得眼睛都花了,手脚乱动,好似要从半空中掉下来似的。他着眼皮,有点瞌睡了。……四下里静悄悄的。树叶在阳光中轻轻颤抖,一层淡薄的水汽在空气中飘过,迷惘的苍蝇旋转飞舞,嗡嗡地闹成一片,像大风琴;促织最喜欢夏天的炎热,一劲儿地乱叫:慢慢地,一切都静下去了……树颠啄木鸟的叫声有种奇怪的音色。平原上,远远的有个乡下人在吆喝他的牛;马蹄在明晃晃的路上响着。克利斯朵夫的眼睛闭上了。在他旁边,横在沟槽里的枯枝上,有只蚂蚁爬着。他迷糊了……几个世纪过去了。醒过来的时候,蚂蚁还没有爬完那小枝。
有时祖父睡得太久了;他的脸变得死板板的,长鼻子显得更长了,嘴巴张得很大。克利斯朵夫不大放心地望着他,生怕他的头会变成一个怪样子。他高声地唱,或者从石子堆上稀里哗啦地滚下来,想惊醒祖父。有一天,他想出把几支松针扔在他的脸上,告诉他是从树上掉下来的。老人相信了,克利斯朵夫暗里很好笑。他想再来一下,不料才举手就看见祖父眼睁睁地望着他。那真糟糕透啦:老人是讲究威严的,不答应人家跟他开玩笑,对他失敬;他们俩为此竟冷淡了一个多星期。
路愈坏,克利斯朵夫觉得愈美。每块石子的位置对他都有一种意义;而且所有石子的地位他都记得烂熟。车轮的痕迹等于地壳的变动,和陶努斯山脉[2]差不多是一类的。屋子周围二公里以内路上的凹凸,在他脑子里清清楚楚有张图形。所以每逢他把那些沟槽改变了一下,总以为自己的重要不下于带着一队工人的工程师;当他用脚跟把一大块干泥的尖顶踩平,把旁边的山谷填满的时候,便觉得那一天并没有白过。
有时在大路上遇到一个赶着马车的乡下人,他是认识祖父的。他们便上车,坐在他旁边。这才是一步登天呢。马奔得飞快,克利斯朵夫快乐得直笑;要是遇到别的走路人,他就装出一副严肃的、若无其事的神气,好像是坐惯车子的;但他心里骄傲得不得了。祖父和赶车的人谈着话,不理会孩子。他蹲在他们两人的膝盖中间,被他们的大腿夹坏了,只坐着那么一点儿位置,往往是完全没坐到,他可已经快活至极,大声说着话,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回答。他瞧着马耳的摆动,哎哟,那些耳朵才古怪哟!它们一忽儿甩到左边,一忽儿甩到右边,一下子向前,一下子又掉在侧面,一下子又往后倒,它们四面八方都会动,而且动得那么滑稽,使他禁不住大笑。他拧着祖父要他注意。但祖父没有这种兴致,把克利斯朵夫推开,叫他别闹。克利斯朵夫细细地想了想,原来一个人长大之后,对什么都不以为奇了,那时他神通广大,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于是他也装作大人,把他的好奇心藏起来,做出漠不关心的神气。
他不作声了。车声隆隆,使他昏昏欲睡。马铃舞动:丁、当、冬、丁。音乐在空中缭绕,老在银铃四周打转,像一群蜜蜂似的;它按着车轮的节拍,很轻快地在那里飘荡;其中藏着无数的歌曲,一支又一支的总是唱不完。克利斯朵夫觉得妙极了,中间有一支尤其美,他真想引起祖父的注意,便高声唱起来。可是他们没有留意。他便提高一个调门再唱,——接着又来一次,简直是大叫了,——于是老约翰·米希尔生了气:“喂,住嘴!你喇叭似的声音把人闹昏了!”这一下他可泄了气,满脸通红,直红到鼻尖,抱着一肚子的委屈不作声了。他痛恨这两个老糊涂,对他那种上感苍天的歌曲都不懂得高妙!他觉得他们很丑,留着八天不刮的胡子,身上有股好难闻的气味。
他望着马的影子聊以自慰。这又是一个怪现象。黑黑的牲口侧躺着在路旁飞奔。傍晚回家,它把一部分的草地遮掉了,遇到一座草堆,影子的头会爬上去,过后又回到老地方;口环变得很大,像个破皮球;耳朵又大又尖,好比一对蜡烛。难道这真的是影子吗?还是另外一种活的东西?克利斯朵夫真不愿意在一个人的时候碰到它。他决不想跟在它后面跑,像有时追着祖父的影子,立在他的头上踩几脚那样。——斜阳中的树影也是动人深思的对象,简直是横在路上的栅栏,像一些阴沉的、丑恶的幽灵,在那里说着:“别再往前走啦。”轧轧的车轴声和嘚嘚的马蹄声,也跟着反复地说:“别再走啦!”
祖父跟赶车的拉拉扯扯的老是谈不完。他们常常提高嗓子,尤其讲起当地的政治,或是妨害公益的事的时候。孩子打断了幻想,提心吊胆地望着他们,以为他们俩是生气了,怕要弄到拔拳相向的地步。其实他们正为了同仇敌忾而谈得挺投机呢。往往他们没有什么怨愤,也没有什么激动的感情,只谈着无关痛痒的事大叫大嚷,——因为能够叫嚷就是平民的一种乐趣。但克利斯朵夫不懂他们的谈话,只觉得他们粗声大气的,五官口鼻都扭做一团,不免心里着急,想道:“他的神气多凶啊!一定的,他们互相恨得要死。瞧他那双骨碌碌转着的眼睛!嘴巴张得好大!他气得把口水都唾在我脸上。天哪!他要杀死祖父了……”
车子停下来。乡下人喊道:“哎,你们到了。”两个死冤家握了握手。祖父先下来,乡下人把孩子递给他,加上一鞭,车子去远了。祖孙俩已经在莱茵河旁边低陷的路口上。太阳往田里沉下去。曲曲弯弯的小路差不多和水面一样平。又密又软的草,窸窸窣窣的在脚下倒去。榛树俯在水面上,一半已经淹在水里。一群小苍蝇在那里打转。一条小船悄悄地驶过,让平静的河流推送着。涟波吮着柳枝,唧唧作响。暮霭苍茫,空气凉爽,河水闪着银灰色的光。回到家里,只听见蟋蟀在叫。一进门便是妈妈可爱的脸庞在微笑……
啊,甜蜜的回忆,亲切的形象,好似和谐的音乐,会终身在心头缭绕!……至于异日的征尘,虽有名城大海,虽有梦中风景,虽有爱人倩影,其刻骨铭心的程度,决比不上这些儿时的散步,或是他每天把小嘴贴在窗上嘘满了水汽所看到的园林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