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普利策奖得主米查姆 剖析当代美国重磅作品
★《乔布斯传》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纽约时报书评周刊》等力荐!
本书是一本基于美国现状而探寻美国历史的作品。米查姆描述并辨析了美国历史上几个著名总统和重要政客、民众团体在多件重大事件上的博弈过程及其成败,以及这些博弈过程对推动美国历史进程的作用和贡献。
米查姆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他认为,在美国的历史进程中,既有恐惧、排外、歧视、冲突等恶之魂的一面,也有希望、开放、平等、正义等善之魂的一面。与恐惧等恶之魂的一面作斗争,为希望等善之魂的一面而努力,这是美国历史的主线,也是贯穿本书的主线。
米查姆通过多件历史事件的演绎认定,当恶的一面占上风,美国就会变得自私、冲动、歇斯底里,眼中只有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当善的一面获胜,美国就会变得文明、理性、宽容,迈向更美好的明天。在作者看来,美国现在正滑向恶之魂的一面,因此他立意写作此书,就是希望美国领导人及民众能够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坚持美国建国初期的价值理念,不被恐惧打倒,才能走出阴霾。
作者介绍
作者 乔恩·米查姆(Jon Meacham)
知名的总统历史学家,普利策奖获奖作家。已经出版《权力的艺术:托马斯·杰斐逊传》《美国雄狮:白宫中的安德鲁·杰克逊》《富兰克林和温斯顿》等作品。
部分摘录:
上帝之梦与黄金之梦成就了美国。《弗吉尼亚第一宪章》(The First Charter of Virginia),这份于1606年授权建立詹姆斯敦[2]的文件——共有3805个单词。其中有98个单词涉及将宗教带给“这样的人——他们仍生活在黑暗之中,对上帝崇拜与真理愚昧无知”;而宪章中的其他3707个单词则涉及占用“所有的土地、森林、土壤、地面、避风港、港口、河流、矿山、矿产、沼泽、水源、鱼类、商品”,以及下令去“挖掘、开采和寻找所有的金矿、银矿与铜矿”。
16、17世纪的探险家到这里寻求财富,受迫害的宗教人士来到这里寻求信仰自由。1630年,清教徒约翰·温思罗普坐着“阿贝拉”(Arbella)号穿越了大西洋的暴风雨,他当时发表了题为“基督仁爱的光辉典范”(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的布道演说,明确将这个新世界比喻为宗教里的“新耶路撒冷”。“因为我们必须想到,我们将成为山巅之城。”温思罗普说道,他想到了耶稣的山顶布道。(几个世纪之后,始终充满想象力的罗纳德·里根为这幅景象又加上了一个形容词:闪闪发光的。)
我们总是生活在根深蒂固的矛盾之中。1619年,一艘荷兰军舰将20名被俘的非洲人——“黑人”——运到了弗吉尼亚,这就是美国黑奴制度的序章。与此同时,来自欧洲的定居者开始着手将美国的原住民赶往西部,这一连串悲惨事件最终导致了“血泪之路”(Trail of Tears)。于是,当白人盖着房子,做着美梦之时,有色人种却在这个以自由为傲的新兴国度里受尽了奴役和剥削。这种双重悲剧不仅塑造了我们的过去,还塑造了此后的未来。
这里的地理状况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新世界有大把的空间待开发。大陆辽阔,边疆广袤,这让美国有着令人震惊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与美国卓越的工作伦理结合在一起,使得追求财富与幸福并非只是全日制的工作,而是令人着迷的、倾其所有的事业。
对多数人而言,出身终于不再像从前那样重要。在人的自然天赋面前,习俗所构建的贵族阶层瓦解了。假如你是一位白人,并且愿意工作,你就有机会超越你的父亲和祖父的社会地位,有机会成为亨利·克莱(Henry Clay)在1832年所说的“积极进取、白手起家”中的一员。
次年,总统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就任命了一个这样的人(亚伯拉罕·林肯)担任伊利诺伊州塞勒姆的邮政局局长。虽然林肯当时是辉格党人——杰克逊则是民主党人——但他很乐意接受。林肯在边疆崛起的事迹,成为美国日常叙事中的重要内容与传奇故事。他也理解到他自身故事的力量,因为他知道自己代表了大多数美国人的希望。“我偶然地,暂时地入主了白宫。”林肯在1864年夏天对俄亥俄州第166军团说,“我是一个活生生的见证者。你的孩子可能会像我父亲的孩子一样来到这里。”
通常来说,如果不了解总统和广大民众之间隐秘的动态关系,我们就不可能对美国的生活和政治有所了解。当然,各种各样的经济、地理和人民的力量也塑造了国家。但其中,还有一个未曾明言的商业交易尤为重要:交易的双方分别是强力的领导(古老的制度),与自由的、持有异议的民众(现代的产物)。在民众对生活感到不满意之时,我们首先要追问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最好的总统是什么样子的?在杰斐逊所谓“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应该如何理解自己的政治角色与责任?这是有益于国家的,甚至是必要的。
最初,在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上,总统职位的设立还在商榷之中。出于对行政权的矛盾情感,许多制定者对拯救摇摇欲坠的美国总是感到焦虑。而在《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的无力管理下——国家权力在逐渐消失——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于1786年11月写道,这个国家“正快速陷入无政府状态和混乱”。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至9月举行,它聚焦于如何为这个由彼此竞争的州政府和低效的全国代表委员会组成的没有规矩的国家带来稳定。
在1776年的《常识》(Common Sense)一书中,托马斯·潘恩曾经建议把未来美国政府的领导称为“总统”。但在潘恩的那本小册子里,殖民时期对君主权力的质疑依然很明显。“有些人说,美国的君主在哪里?”潘恩写道,“我会告诉你,朋友,他在上层进行着统治,但不会像野蛮的不列颠皇家那样给人类带来灾难……因为在绝对政府中,君主是法律;而在自由国家,法律——而非其他任何事物,才是君主。”
潘恩式的普遍观点(中央威权是危险的)和革命战争与邦联时期的实践经验(弱势的国民政府可能更加危险)之间的张力关系,影响着当时代表们的思想和行动。1787年5月,这些代表聚集在现在被称为“独立厅”的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身材矮小但智识强大的詹姆斯·麦迪逊谨慎地为新政府制订着计划,并坦承“什么是合适的行政结构”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国家行政是必要的,”麦迪逊在会前给弗吉尼亚州的埃德蒙·伦道夫(Edmund Randolph)写道,“但应该以何种方式构成,抑或应赋予何种威权,我几乎完全没有形成自己的观点。”
麦迪逊的不解,其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当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思想流派。在大会上,纽约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提议终身总统制;其他人赞成的设想则是由立法部门选择行政部门,从而有效地建立议会制度。即使在草案已经完成之时,总统的确切本质——它的权力及其指导国家的具体作用——对制定者来说,也是一个开放性的谜团。他们却愿意接受这种模糊性。
为什么?因为乔治·华盛顿。人们普遍认为,华盛顿将军,一位像辛辛纳特斯(Cincinnatus)那样在革命战争结束时就自愿放弃军事力量的人,将会成为第一位担任总统职位的人。(代表们确实规定,总统必须是自然出生的公民,“或者在采用本宪法时已成为美国公民”,这表明了代表们始终存在着对国外出生者与国外势力的戒心。)总而言之,考虑到人们对华盛顿总统的期望,职位的创立可以说是对未来的信仰,是对经过教化的人性的笃定。从一开始,美国人就认识到总统职位的弹性,并希望有人能做到最好。
这种希望并非总能实现。例如,唐纳德·特朗普执政的第一年快要结束时,《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报道说,他在上任之前曾“告诉高级助手,要把当总统的每一天看作电视秀中的每一集,他将在每一集里打败所有对手”。
这种看待总统职业的霍布斯式观点——每一天都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是异常的,与以往大部分时间的总统都不符合。而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在1867年出版的《英国宪法》(The English Constitution)一书中则描述了自由人民政府的关键要素:“一部分具有激发和保留人们的崇敬之心的功能——富于尊严的部分……另一部分则是富于效率的部分。”其中,白芝浩认为,日常政治事务运作之上的理想愿景才是至关重要的。“政制中富于尊严的部分,”白芝浩写道,“给予政府力量——使它获得了动力。”[3]
在美国的语境中,总统的情况尤其如此,因为用詹姆斯·布赖斯的话说,总统已成为“国家元首”。他与白芝浩的说法很相似,他还说:“总统是一个具有极高尊严的位置,一个无与伦比的要职,可以用他的想法(如果他有的话)影响人民。”因此,总统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总统有国家之耳,”布赖斯写道,“他可以强调国会可能忽略掉的重要问题,如果他是一个具有建设性思想、目标明确的人,他就可以引领和启迪政治思想。”
在21世纪,当总统与真人秀或职业摔跤有了更多的共同之处时,就有必要回顾一下过去的总统,其中最重要的是回顾他们如何以自觉的尊严和尽责的效率团结人民,并鼓励人民的。“总统的公民同胞所怀有的每个希望与恐惧,涉及他们的财富与行为的几乎所有方面,都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哈里·杜鲁门说道,“只有一个担任过这个职位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这一点。”在肯尼迪总统被暗杀后,林登·约翰逊回忆起自己推动保护公民权利的历史性举动时说:“我知道,作为总统和一个男人,我将竭尽全力去为美国黑人伸张正义。那时,我作为总统的力量是脆弱的——我没有人民赋予我的强权;我并非被选举出来担任这个职务的。但我意识到,总统的道德力量比政治力量要更加强大。我知道一个总统可以利用最好的人,也可以利用最坏的人;他可以采取行动,也可以无所事事。”
听到这些人的声音,不仅能提醒我们现在已经失去了什么,还能提醒我们将来需要找回什么。
一个强大的总统之所以有发展潜力,还要感谢汉密尔顿及其《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的贡献,因为在汉密尔顿与同伴麦迪逊、约翰·杰伊的共同努力下,宪法得以批准。汉密尔顿在文集的第二篇文章中为行政权的建立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在1788年3月18日,星期二发表的文章中,汉密尔顿写道:“决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强而有力。舍此……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4]
然而,汉密尔顿的热情仍有局限性。8天后,他在该系列的另一篇论文中写下他的观察:“综观人类行为的历史经验,实难保证常有道德品质崇高的个人,可以将国家与世界各国交往的如此微妙重大的职责委之于如合众国总统这样经民选授权的行政首脑单独掌握。”[5]因此,建国者们看到,行政权需要制约与平衡。
在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的建议下,华盛顿总统给出了该宪法的初始形式。“作为第一件事,在我们现在的情况下,宪法要有助于我们确立一位总统,”他给麦迪逊写道,“我虔诚地希望,这位总统能够关注真正的原则。”根据托马斯·杰斐逊——第一任国务卿的回忆,汉密尔顿曾经说过:“总统是所有行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的中心,我们所有人都应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支持总统所批准的措施。”1792年,当宾夕法尼亚州西部的农民聚集起来,抵制对威士忌征收联邦消费税时,汉密尔顿敦促华盛顿直接采取行动。“我们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忍耐了,现在是时候采取不同的态度了。”汉密尔顿说,“否则,共同体中充满善意的成员会认为,行政部门的长官缺乏决断力和魄力。”
华盛顿表示同意,并写道:“行政人员的特殊职责是‘确保法律得到忠诚地执行’……人民的永久利益和幸福,要求行政人员必须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步骤以避免暴力和不合理的诉讼程序。”
二十年后,在托马斯·杰斐逊担任最高职位(总统)八年之后,他已经和华盛顿对总统职位的理解达成了共识。“在像我们这样的政府中,最高行政官(总统)为了能让自己做到最好,要努力利用一切体面的手段,把全体人民的信心提升起来。”杰斐逊在1810年写道,“在需要国家能量的任何情况下,这一点都可以推动整体力量的联合,并将整体指向一个方向,就像所有事物都构成了同一个身体和心灵:仅凭这一点,就可以使一个较弱的国家无法被一个更强大的国家征服。”
许多人,甚至是强烈支持分裂的人,都接受了杰斐逊主义的观点。比如,在安德鲁·杰克逊之前,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权力往往向少数人倾斜;但在杰克逊之后,政府——无论自身好与坏——都更倾向人民的意愿。在美国历史中,杰克逊证明了,一个能激励群众的领导者也能改变世界。
杰克逊是最矛盾的人——但美国曾经是,现在也是最矛盾的国家之一。杰克逊在战斗中屠杀了印第安人,处决了敌方士兵,在新奥尔良实施军事戒严。杰克逊拥护所有白人,不管他们有多么贫穷;同时他又是一个不知悔改的奴隶主。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收养了一名印第安孤儿;但他也是将美洲原住民部落赶出家乡的领导人之一。杰克逊是美利坚合众国第二银行的敌人,但他却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维护中央政府。
杰克逊会充满激情地谈论“社会卑微阶层”——农民、工程师和劳工——的需求,这为民粹政治创造了可能,也对权力进行了更民主的诠释。他是一个白手起家的人,靠自己爬到了能拥有奴隶的顶层社会,他想为像他这样的男人打开机会之门。到了今天,我们会发现他的许多观点在道德上是短视的,但在他那个时代,他则是一个拥有民主愿望的人。
在杰克逊的总统任期之内时,妥协可不是杰克逊的美德之一。没有一个总统像他那么激烈地抨击或强势地威胁过对手,但杰克逊依然全心全意地信任北方旧联邦。对杰克逊来说,这个国家是神圣的,因为他在革命战争中失去了他的母亲和手足,而神圣性就源自他的家人为国家所抛洒的热血。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属于杰克逊所说的“一个伟大的家庭”。
对杰克逊来说,愤怒可以是他达到目标的手段。他了解自己以及他人如何看待自己,所以他将自己的恶习转化为美德。在1832年至1833年,面对南卡罗来纳州的分裂主义分子时,杰克逊威胁说要带领军队进入该州,吊死他的对手。但到了晚上,他在白宫给盟友写信时,却会小心翼翼地措辞,内容是“如何和平地解决危机”。
1832年12月的第一天,杰克逊站在白宫二楼办公室的办公桌旁,拿着钢笔,起草了涉及总统权力的一份最关键的文件。当时,南卡罗来纳州威胁要撤销联邦法案,因为该法案涉及该州反对的一项关税——杰克逊认为,这种做法挑战了国家的权威地位,他无法接受。在给南卡罗来纳州的初稿中,他写道,当他说撤销法案这件事“与联邦的存在不相容,明显违背了美国宪法,逾越了宪法精神,不符合制宪原则,并且摧残了制宪的伟大目标”之时,他怀着“父亲般的感情”。他写得如此之快,以至于他写到第二页时,根本没有时间晾干第一页的墨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