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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之子珍藏版套装(全三卷)-电子书下载

小说文学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7) 1848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迷雾之子》系列作为布兰登·桑德森的成名作之一,完美地体现出了“布兰登风格”:平易近人的文字,严密而新颖的魔法体系,媲美推理小说的故事布局,以及在追求黑暗叛逆的大风潮之中仍然毫不动摇的少年般的纯粹!这是一部能让您回想起阅读最初的快乐的小说。

作者介绍

布兰登·桑德森,美国奇幻作家,曾续写罗伯特·乔丹的《时光之轮》系列,打败丹·布朗,空降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其处女作《诸神之城:伊岚翠》出版当年便获得Romantic Times奇幻史诗大奖,并连续入选2006、2007年美国科幻/奇幻界地位最高的新人奖项。布兰登才思敏捷,脑洞清奇,其代表作《迷雾之子》全球销量突破150万,确立了他在新生代奇幻作家中的领军地位。

部分摘录:
2007年12月10日,将会是一个奇幻小说迷永远记得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罗伯特·乔丹的出版社Tor正式宣布,《时光之轮》系列的最终篇《光之回忆》,将由布兰登·桑德森接手完成。这个全球畅销三千万册,重新定义现代奇幻面貌的传奇大系,总算不致因为作者病逝而无法画下句点。
前一年的四月,乔丹在公开信中表示感染罕见绝症,同时强调与病魔奋战到底的决心。全球读者乍闻消息,难免感到扼腕,可是在叹息之余,见到乔丹惊人的意志力,不禁要相信这位奇幻文学的巨人,肯定会和他笔下的真龙转生一样,就算移山倒海也要和病魔拼个你死我活。若有谁能够战胜绝症,非他莫属。
就在大家都信心满满,认为他康复只是迟早的事,然后他就会以凯旋英雄之姿写下“时光之轮”完结篇的时候,乔丹的病情急剧恶化,在2007年9月16日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八岁。这则噩耗不仅震惊奇幻界,更使得读者期待多年的“时光之轮”结局随之成谜。
其实我并不担心“时光之轮”就此断头,也相信《光之回忆》终会问世,问题只在由谁接手。这绝对不只是商业利益的考虑,而是攸关作者艺术成就的完满和意念的传承。就出版社立场,则无论如何也要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们之中很多人从一九九〇年《世界之眼》推出时就成了书迷,陪伴这个系列走过十七个年头。在前几部作品步调缓慢、拖戏连连的时候,他们不离不弃,反而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也使得《时光之轮》从第八集开始,全部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冠军。放眼当代奇幻文坛,没有任何一个作家能有如此辉煌的销售成绩。
更何况,乔丹早就有了清楚的结局构思,也留下大量笔记和手稿,甚至在病中仍用录音的方式记录想法。他曾经“放话”表示,即使《光之回忆》写出来长达一千五百页,也定要“毕其功于一本”结束系列。除此之外,他还有三部前传的计划。要找人写完《光之回忆》,绝对不缺材料,难点在于如何驾驭这空前庞大的世界和繁复至极的剧情线。
由后人代笔的情形在国外屡见不鲜,例如2006年过世的英国动作派奇幻大师大卫·盖梅尔(David Gemmell)壮志未酬,留下重写特洛伊史诗的三部曲完结篇《诸王陨落》,最后便由妻子史黛拉接续完成,出版时夫妻同时挂名。另一种可能是找人幕后捉刀,写手不具名,书仍然挂作者本名出版,例如《谍影重重》系列作者鲁德鲁姆的诸多遗作。
几经长考,乔丹的遗孀海丽叶挑中了布兰登·桑德森——《诸神之城:伊岚翠》的作者。消息一出,很多人直接反应:“为什么是他?”毕竟桑德森才出道两年多,还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论资历、讲名气,怎么也轮不到他接手《时光之轮》这部堪称现代奇幻扛鼎之作的史诗。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又不那么意外:桑德森可说是这几年来蹿起最快的奇幻新秀,他的世界建构和魔法系统创意惊人,文字流畅,人物精彩,颇受读者和评论家肯定。《诸神之城》卖出十五国版权,让他连续两年入围科奇幻最高荣誉——坎伯奖最佳新人。桑德森有一支罕见的快笔,更是新时代奇幻作家擅用网络的最佳范例:他同时写成人和青少年系列,还有余力在网络上免费连载新作。他的网志在多重平台联播,网站上还有每一部作品的超详细章节注解,有如DVD的导演讲评,大幅提高网站的附加价值。
撇开世俗条件不谈,我认为桑德森雀屏中选的真正意义,在于奇幻写作者的世代交替与薪火相传。长江后浪推前浪,海丽叶这个决定,等于钦点桑德森为乔丹接班人,其中的分量不言而喻。由桑德森来补完《光之回忆》,不论结果好坏,已经是对他的能力(和潜力)最大的肯定,更是从一线奇幻新人直接跃升一线畅销作家的票房保证。
倘若我们再细究个中原由,更会惊叹命运的奇妙。《世界之眼》出版那年,桑德森只有十五岁。他们的初次相遇,是在一家漫画店的新书架上。这本厚达八百页的小说,把桑德森吓得退避三舍,但他也对华丽的封面印象深刻。后来他还是把书买了回家,从此成了《时光之轮》书迷。每有新作问世,他总会立刻掏钱买精装版,“已经成了一种仪式”。
多年以后,桑德森在世界奇幻大会(World Fantasy Convention)上与人高马大,头戴宽檐帽,拄着拐杖走路的乔丹擦身而过。虽只是匆匆一瞥,却觉得此人有些眼熟,问起身旁的同好。“他噢?就是詹姆斯·奥利佛·瑞格尼二世啊!”眼看桑德森毫无头绪,他们才说:“他就是罗伯特·乔丹(瑞格尼是乔丹的本名)。”
在那次大会上,桑德森结识了Tor出版社的编辑莫许·费德(Moshe Feder),并给了他《诸神之城》的书稿。费德把稿子带回家,一搁就是半年。等他终于看了稿子而且惊为天人,急忙想要联络这位年轻新秀,桑德森早已搬家。费德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寻得他的下落,马上就开出条件,想签下《诸神之城》。
桑德森的经纪人乔舒亚·毕姆斯(Joshua Bilmes)建议他不要立刻同意,应该用这份报价做“诱饵”,看其他出版社会否提出更高的条件。可是桑德森一心只想成为Tor旗下作家,因为那是乔丹的出版社。对他来说,那就是奇幻文学的最高殿堂。如今桑德森已非十五年前漫画店里的小毛头,而是即将踏上职业创作之路的奇幻新兵,但乔丹的巨人身影依旧巍然矗立,他也仍然记得最初见到《世界之眼》的震撼与悸动,于是他接受了费德的条件。
一路写来,桑德森屡屡企图“逆写”《时光之轮》。他认为乔丹已经把奇幻冒险的典型发挥到极致,自己必须另辟蹊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解构和颠覆。乔丹的角色走遍千山万水,于是他把故事舞台限制在单一城市。乔丹写农夫变成国王,于是他笔下的王子一夕落魄,连平民都不如。乔丹写光明与黑暗的终极对决和最后胜利,他则想象“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世界会变成怎样”?
这个命题,连同桑德森对诈欺故事的浓厚兴趣,构成了《迷雾之子》三部曲的最初灵感,这也是他自《诸神之城》初试啼声之后,格局更广、野心更大的成熟之作。因缘巧合,我读完的第一本桑德森作品,就是本系列第一集《最后帝国》。我利用周末一口气读完全书,心中充盈着喜悦与满足,甚至一度感动得红了眼眶。
我认为桑德森在此克服了史诗奇幻三项先天的劣势:进入困难、节奏缓慢,以及无法独立阅读。“进入困难”指的是一翻开书就迎面而来的各种自创名词和背景设定,往往考验读者的耐心和对奇幻类型的接受度。换句话说,对“非重度类型读者”极不友善。“节奏缓慢”不需多加解释,看一本八百页的史诗奇幻,肯定比一本三百页的惊悚小说慢得多,偏偏那多出来的篇幅可能全都是巨细靡遗的场景或背景叙述。“无法独立阅读”更是造成进入障碍的致命伤。推理小说由于案件各自独立,每一本都可以视为完整个体,史诗奇幻则完全不行。一个三百页完结的侦探故事,可能一个周末下午就可以读完;但一个两千四百页(每本八百页的三部曲)的大长篇,却得旷日费时,还常常要查名词对照表。
诚然,这两个类型的趣味所在本来就大不相同,而“进入一个全新世界”也是阅读史诗奇幻独有的美好体验,可是当我们考虑到市场因素和进入门坎等问题,传统奇幻为何很难打进主流排行榜,推理惊悚却轻而易举,答案就很明显了。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何这几年来混合奇幻、恐怖、推理和罗曼史的跨界“都会奇幻”大行其道,即使初出道的新人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登上畅销榜。
这正是《最后帝国》难能可贵之处:桑德森完全没有在传统奇幻的本质上做出任何妥协,也完全没有刻意讨好主流读者。他的魔法设定依旧繁复而创意惊人,可是比起《诸神之城》易懂得多。他的角色说起来也不少,可是戏份轻重拿捏得当,主角的形象鲜明,配角也不难记,读者不太需要时时翻回前面查阅人名。作为三部曲的开头,《最后帝国》有着非常完整的故事和漂亮的收尾,桑德森写结局的功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用一个“瞒天过海”式的诈欺案作为剧情核心,只不过赌注更大。到赌城大干一票算什么,桑德森笔下的反贼英雄卡西尔要推翻屹立千年的最后帝国,盗走统御主的国库宝藏,作为叛军薪饷的来源。是的,你的反应和他那票狐群狗党一样:他疯了。如此夸张离谱、鬼扯到底的构想,卡西尔却胸有成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都信手拈来,最终说服了同伴,为他找来一批死士。
我们应该先说说这个世界的背景。还记得“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的命题吗?《迷雾之子》的起点,就是多年以前的善恶决战,良善一方的英雄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传说中的“升华之井”,准备和黑暗势力决一死战。可是命运没有站在他那边,最后坏人一统天下,自称“统御主”,同时建立起“最后帝国”,即千秋万代、永不崩塌之意,口气狂妄到了极点。
统御主垄断了稀有矿脉“天金”的唯一来源,借此确保拥兵自重的贵族势力效忠,同时在背后玩弄权术,使贵族忙于内斗而不可能团结。另外他还用凶残的手段镇压平民,不分国籍种族通通打为奴隶阶级,通称“司卡”,并用尽一切方法消灭各民族原本的信仰、历史和文化,甚至宣称司卡和贵族乃不同种族,生理构造有着先天上的不同,并严禁两族通婚。
圣王击败传说中的英雄并建立帝国,世界随之变迁,从此绿色不再,所有植物都转为褐黄,天空永远阴霾,并不间断地下着灰烬(不是雨),仿佛是个浩劫过后的残破世界。入夜之后,则是浓雾四起,笼罩大地。相传夜雾之中有各种可怕的妖魔鬼怪,所以司卡人总在天黑后躲进家中,大门深锁。
行走于这个“迷雾帝国”之中的魔法师,藉由服食微量的金属粒子,进行自体燃烧而获得力量。已知的能量金属共有八种,相生相克,分成四组,每组再分外显和内隐二种属性。例如锡可以提高感官敏锐度(内隐),白镴则能大幅强化肉体的力量(外显);黄铜可以舒缓情绪(内隐),锌则能煽动情绪(外显)。
但最帅气的还是钢铁这组:铁能推、钢能拉,只要附近有金属,就可以产生类似磁极相吸或相斥的作用力,力道强弱则视金属本身的体积或重量而定。倘若操控得当,就能像武侠小说里面一样飞檐走壁、凌虚破空,或者隔空取物、力举千斤,有如绝地武士的原力。通晓此等迷雾术法的人非常稀少,绝大多数是贵族(其实也包括司卡人),通称“迷雾人”。在他们之中,还有少数天赋异禀者能使用全部的金属力量,他们就是“迷雾之子”。
卡西尔曾经以普通司卡身份大胆挑战统御主,结果惨败。他被打落矿坑囚牢,在爱人被杀之后奇迹似的觉醒,变成迷雾之子,更成为史上唯一逃离黑暗矿井的人。如今他重回帝都陆沙德,准备展开复仇。
不过,《最后帝国》更应该是司卡女孩纹的故事。她从小跟着哥哥到处逃亡,居无定所,靠行乞或加入盗贼团为生,直到她被“阿凯”卡西尔发现具有迷雾之子异能,才投身反抗军(或者该说是“诈骗帝国集团”),在其调教下逐渐驾驭各种金属的力量。从小哥哥再三告诫她:“任何人都可能而且一定会背叛你,包括我。”后来他果真不告而别。于是纹不知“信任”为何物,戒心极重,对阿凯和那群弟兄休戚与共的革命情感,她感到迷惑,更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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