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热点图书网

汗青堂中国史:还原历史的真相(套装共5册)-电子书下载

历史传记 热爱 读书 2年前 (2022-06-27) 2310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被统治的艺术》
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官府的互动,着重描述和总结了承担兵役义务的军户如何趋利避害,制订出种种策略以优化自身处境。
《五四运动史》
本书细致地描述了五四运动的成因、社会支持力量和发展经过,厘清了由学生发动的“五四”事件如何一步步扩展为一场全国性的政治爱国运动;析了五四运动对政治、社会、文学和思想领域的影响,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新文化运动、文学革命以及当时的各种社会政治思潮。
《多极亚洲中的唐朝》
这部著作旁征博引,将“多极”亚洲中唐与突厥、回鹘、朝鲜、南诏、吐蕃等周边政权的“互利”与“相互依存”的复杂多变的关系娓娓道来。
《九品官人法研究》
以突破传统的研究模式,准确描摹了九品官人法这一贯穿魏晋南北朝、下迄隋唐的选官制度在300多年间的发展、演变。
《北京的城墙与城门》
本书真实还原了20世纪 20 年代时遗存的北京城墙与城门。作者通过实地走访考察,被这些宏伟古迹的壮美所折服,也因其衰败的现状而叹息。

作者介绍

《被统治的艺术》
【著者】
宋怡明(Michael Szonyi),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国近代社会史学家。
【译者】
钟逸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硕士就读于牛津大学圣十字学院。研究兴趣包括中国现代史和华人华侨史。
《五四运动史》
周策纵(1916—2007)著名历史学家。抗战时期在中央政治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战后赴美国,获密歇根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东亚系终身教授。
《多极亚洲中的唐朝》
【作者】王贞平,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博士,曾任日本关西大学COE客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访问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访问教授,现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教授。
【译者】贾永会,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北京语言大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历史学博士。
《九品官人法研究》
宫崎市定(1901—1995),日本知名历史学家、京都学派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
《北京的城墙与城门》
喜仁龙,瑞典艺术史学家。曾供职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国家博物馆、斯德哥尔摩大学等机构,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访问学者。

部分摘录:
凡是国家,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1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国家如何运作、如何动员和分配资源,而且能以之探索国家与其人民如何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这是因为,国家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常见的挑战之一。在历史上的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家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国家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2亦深刻地影响着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书讨论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将在本书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国家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更广泛的后果?这两个简单的问题,占据着本书的核心位置。
万历年间(16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
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子姓待之若平(凭)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拨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
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贴布匹银两,本家每丁科银一钱,计三十四两,余设酒呈戏,备银送行。至戊午,尚忠称伊行年六十有余,退军与长男,代我家当军焉。立合同,再年每丁约贴银三分。尚忠回卫,父子继殁。
至万历壬午,孙朱邦彬回籍取贴。计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谣出银七钱五分,除贫乏、病故、新娶,实只有银四十二两。彬嫌少,欲告状退役,又欲勒借盘费。故会众与立合同,每丁年还银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贴,本族还银不上四十两。朱家以代我当军不理,除往来费用,所得无几。大约朱邦彬既长,子孙在卫,退役虽非本心,无利亦岂甘代我家?若一解顶,买军妻、备盘缠,所费难量。若再来取贴,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3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人口中的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后文将对军户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目前,我们只需要知道,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通常而言,每户一丁。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朱家——当地的另一个家族——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4洪武九年(1376),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也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应役。
洪武十四年(1381),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1410)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或逃亡;唯一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卫所里度过余生(图1)。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军队的对策,可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之责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5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编到不远的泉州卫服役。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于是乎,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时至嘉靖六年(1527),颜朱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六十多岁了,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近两百年前,颜家被征入伍;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更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军回来索取更多盘缠,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6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学者或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非哲学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内部的文书,被录入族谱,主要供族人浏览(我们将在后文的讨论中发现,颜魁槐也意识到,有朝一日,这份内部文书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交由判官过目)。它阐明了颜家为满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项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下载地址

下载
喜欢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贴图 加粗 删除线 居中 斜体 签到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