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军事修会(骑士团)出现在十字军战争期间,他们是罗马时代以来第一支训练有素的西方军队。本书是18世纪以来第一部关于骑士团的通史,展现了从12世纪骑士团创生到近现代骑士团转型的漫长历程,其中可见医院骑士团与圣殿骑士团在圣地兴起,条顿骑士团从圣地转战波罗的海地区、开拓普鲁士,西班牙各大骑士团参与再征服运动,圣殿骑士团瓦解,医院骑士团退守罗得岛和马耳他,近代骑士团的困境和转变,现代时期欧美各地的圣约翰骑士团组织。
在英雄传奇之中,作者介绍了各大骑士团的组织结构和标志,阐明了骑士团修道和战斗的双重特征,不同的骑士团力量对近东、波罗的海、伊比利亚半岛、东地中海历史的参与和影响,近代骑士团军事角色的衰微以及骑士团向修道和慈善角色的转型。
作者介绍
德斯蒙德·苏厄德出生于法国巴黎,是英国知名的畅销历史作家。他毕业于剑桥大学,专攻中世纪英法历史,主要作品有《百年战争简史》《骑士团九百年》等。他的作品在欧美畅销几十年。
部分摘录:
三大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都成立于12世纪。这是早期文艺复兴的时代,见证了哥特式建筑兴起、教宗君主制达于顶峰,以及一场以托马斯·阿奎那为顶点的智识革命。这一时代最突出的人物或许要数西多会修士明谷的贝尔纳,他是西方教会最后一位教父。1127年,当贝尔纳遇见圣殿骑士团创始人帕扬的于格(Hughes de Payens)时,圣殿骑士团已经存在十年之久,但这次会面是其真正的诞生之日。在这次会面中,圣贝尔纳迅速意识到,于格的想法将两个原本互相冲突的职业——骑士和修士——结合到了一起。
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冲动引发了一场教宗革命。格里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将罗马教宗坚定地推上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领袖和裁判者之位,要求世俗权力从属于精神权力,就像身体依赖灵魂一样。他还设想了一支教宗的军队,即“圣彼得军”(militia Sancti Petri)。欧洲世界怀着新的敬意听从教宗。1095年,当教宗乌尔班二世呼吁信徒收复耶路撒冷时——耶路撒冷自638年起被穆斯林占据——他的号召激起了超乎寻常的热烈响应。人们对基督人性的新的重视,提升了巴勒斯坦的重要性;受难的情景依然在耶路撒冷显明。幸运的是,当时伊斯兰世界一片混乱,从印度到葡萄牙皆是如此。叙利亚比一个世纪前更加脆弱,分裂为许多个诸侯国,由(塞尔柱)突厥的阿塔贝伊(atabeg)们统治,而远在开罗的法蒂玛王朝哈里发统治已进入衰落的末期。1099年7月,十字军席卷了耶路撒冷。
留在巴勒斯坦的十字军主要是法兰西人,他们在新创立的国家复制了故乡的封建体制。耶路撒冷王国包括四块大贵族领地——加利利(Galilee)公国、雅法和阿斯卡隆(Jaffa and Ascalon)伯爵领、卡拉克和蒙雷阿勒(Kerak and Montréal)领地、西顿(Sidon)领地,此外还有12个更小一些的采邑。除耶路撒冷王国外,还有三个次级的政权:安条克(Antioch)公国、的黎波里(Tripoli)伯爵领和埃德萨(Edessa)伯爵领。尽管耶路撒冷国王权力很大,但若没有高等会议(Haute Cour)的首肯,理论上任何政治行动都没有合法性。这片“海外领地”的形状像一只沙漏,长约500英里(约800千米),从红海亚喀巴湾一直延伸至幼发拉底河以东的埃德萨。的黎波里位居其中,东西只有25英里宽,南北从未超过70英里。
十字军国家长期缺乏人力,其边境的沙漠地带既起不到什么防御作用,也不能提供丰沛的水源和草料。这些“法兰克人”(指生活在地中海东部的西欧人)只能依赖海军和堡垒。热那亚、比萨和威尼斯的舰队很快就控制了海域,他们热衷于做生意,主要在沿岸城镇定居。
巴勒斯坦本地居民也大多信仰基督教,包括马龙派(Maronite)、默尔启派(Melkite)基督徒和叙利亚人、亚美尼亚人。约在1120年,沙特尔的富歇(Fulcher of Chartres)曾写道:“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娶了叙利亚人、亚美尼亚人,甚至受过洗礼的萨拉森人……”他们不再是法兰西人,而变成了巴勒斯坦人,被当地人接纳为同乡。1 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的妻子摩菲娅(Morfia)就是一位亚美尼亚王公的女儿。许多官员、商人都是基督教化的阿拉伯人,大贵族们也雇用穆斯林秘书。虽然从欧洲来的人常常以“小马驹”(poulains)称呼那些出生于叙利亚的法兰克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新的法兰克—叙利亚种族已经诞生。当地的基督教会常常受到鄙视,教会在耶路撒冷和安条克任命了采用拉丁仪典的宗主教(patriarch)。官方用语是法语,统治者也是法兰西人。这就是欧洲第一块殖民地。
然而,对法兰克人来说,耶路撒冷就是他们的家。耶路撒冷国王身穿金色包头巾呢斗篷(burnous),戴着阿拉伯头巾(keffiyeh),盘腿坐在一块地毯上接见臣民。贵族们头戴长巾(turban),脚上的鞋尖高高翘起,身上穿的丝绸、锦缎、平纹布和棉布衣服都与法兰西贵族常穿的羊毛衣和皮衣很不一样。他们住在城镇中带花园、喷泉和马赛克地板的别墅里,躺在长沙发上听阿拉伯鲁特琴曲,看女孩儿们跳舞。他们吃糖、大米、柠檬和甜瓜,用肥皂在浴缸或浴池里洗澡,他们的妻女则用欧洲人从来没见过的化妆品和玻璃镜。商人们开始习惯在“巴扎”(露天集市)里做买卖,让自己的妻子戴上面纱。基督徒的葬礼上有了专业哭丧人的身影。钱币也印上了阿拉伯文字。不过,这些人在本地成功扎根,削弱了十字军的传教动力。像十字军这样受到憎恶的少数派,要想在敌对的伊斯兰世界边缘立足,传教动力是必不可少的。
此时,邻近的拜占庭帝国在科穆宁王朝统治下迎来最后一次复兴。虽然西方人对东部基督教世界几乎一无所知,但君士坦丁堡及其百万居民震慑了法兰克人。拜占庭帝国军队几乎全部由雇佣军组成,阵容依旧十分骇人。
这一时期,亚美尼亚人还是骁勇的山地战士。他们在亚拉腊(Ararat)山区——挪亚方舟曾停泊之地建立的大亚美尼亚王国已经被拜占庭帝国吞并,王公贵族也被杀死,无法抵挡塞尔柱人的侵袭。这些“埃约人”[Haiots,法兰克人还称亚美尼亚人为“埃曼人”(Hermins),称他们在奇里乞亚(Cilicia)的国家为“埃米尼”(Erminie)]并没有绝望,许多人在11、12世纪艰苦跋涉至小亚细亚南部沿海的奇里乞亚。在亚美尼亚最后一位国王的远亲鲁本(Ruben)的带领下,他们在托罗斯(Taurus)山脉的峡谷和峭壁间开辟出一个新国家。亚美尼亚人很欢迎十字军国家的统治,他们的贵族娶法兰克小姐们为妻,在封建体制中取得身份。2 他们可以与十字军联合对抗伊斯兰教,但同时也是拉丁国家的对手。
法兰克人在战斗中取胜,主要依靠在精心挑选的战场上巧妙运用特殊装备的骑兵。3 法兰克步兵配备长矛、丹麦长斧和弩,可以为骑兵提供护卫,直到骑兵一击制胜的时机来临。4 法兰克骑兵有两种,即骑士和军士(sergeant)。骑士的装备包括一只圆锥形钢盔、一件带袖子和兜帽的锁子甲束腰外套,底下套一件絮夹衣和一条带衬垫的马裤,手持一面风筝形的盾牌。后来,盾牌渐渐变小,能遮住全脸的头盔取代了圆锥形钢盔,铠甲长袜开始使用,还有能够遮阳的呢斗篷和阿拉伯头巾。他们的胳膊底下夹着一支长枪,佩一柄双刃长剑,有时候还带一根狼牙棒。骑士在行军途中都骑驽马或驴子,只有在战斗即将打响时才骑上训练有素的战马。这些战马个头高大,通常有17掌宽(hand,1掌宽约为10.16厘米)之高,比起骑兵的坐骑,与运货马车使用的马亲缘更近些,经训练后会撕咬、冲撞和踢蹬。军士的装备与骑士类似,但不穿锁子甲。他们跟在骑士后面,与骑士一道发起冲锋。5 使军队在恰当的时机发起冲锋,在炎炎烈日和敌军箭雨下保持阵形,都需要实实在在的领导力。
突厥人则是弓骑兵,在马鞍上射箭。他们不从正面发起进攻,总是试图将敌军分隔并包围,再挥舞着短军刀或弯刀逼近。他们发射弓箭的速度很快,喜欢趁法兰克人行军时发动攻击,瞄准他们的坐骑,不让他们有时间组织防御阵形。突厥军中也有一些重装骑兵,但这些骑兵也选择骑乘速度较快的阿拉伯小马。6
法兰克人对突厥人怀有某种钦佩之情,却有点看不起埃及人。7 开罗的法蒂玛王朝哈里发——被法兰克人称为“巴比伦之王”——是什叶派的宗教领袖和统治者,并不听命于巴格达的哈里发,即逊尼派的最高领袖。法蒂玛王朝军队由阿拉伯骑兵和苏丹弓箭兵组成。阿拉伯骑兵一般向敌人要害处冲锋,投掷标枪,或等待迎接法兰克人的冲锋;苏丹弓箭兵则步行作战。不过,在萨拉丁家族征服埃及之前,埃及人就开始使用突厥式的骑兵,从高加索地区被称为马穆鲁克人的奴隶中招募兵员。
法兰克人和他们的马不仅个头更大、装备更沉重,也更擅长近身战斗,能够忍受酷刑。如何招募到充足的像坦克一样的贵族骑兵,是“海外领地”长期面临的大问题。8
1118年,耶路撒冷第一位国王鲍德温一世去世时,这片土地仍处于一片混乱中,盗匪横行。有人曾把拉丁叙利亚地区比作中世纪的植物学湾9 (库克船长首次在此登上澳大利亚),确有几分道理。许多法兰克人因犯有强奸、谋杀等重罪,作为惩罚而被送入十字军,他们的老毛病又犯了。朝圣者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猎物,尽管十字军的初衷之一就是使他们的朝圣之路更加安全。鲍德温一世的继任者鲍德温二世对王国治安也束手无策。一位名叫塞伍夫(Saewulf)的英格兰商人曾记录下1103年发生在朝圣者身上的种种惨祸。大约同一时期,在德意志的修道院院长埃克哈德(Ekkehard)的记述中,抢劫和殉道几乎天天发生。提尔的威廉注意到,在耶路撒冷王国建立初期,加利利的穆斯林农民还绑架了落单的朝圣者,把他们卖作奴隶。
帕扬的于格不仅仅是一位冒险家,还是勃艮第马蒂尼(Martigny)城堡的领主,亦是香槟伯爵的表亲,或许还与圣贝尔纳有亲戚关系,因为圣贝尔纳的家族就住在马蒂尼附近。于格1115年来到叙利亚,1118年自封为守护人,保卫从雅法到耶路撒冷这条危险道路上的朝圣者,免受来自阿斯卡隆方向持续不断的骚扰。这位衣衫褴褛的古怪骑士说服了另外七名同样来自法国北部的骑士一起帮助他,所有人都在宗主教面前发誓保护朝圣者,愿甘于贫穷、保守贞洁、服从命令。他们只穿别人赠予的旧衣服,但鲍德温国王感佩于他们的精神,将宫殿一隅,即阿克萨清真寺,也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所罗门圣殿赐予这些“穷骑士”。鲍德温还和宗主教一起资助他们。10
早在十字军运动发起之前,耶路撒冷就有一所专为朝圣者开设的施赈者圣约翰(St John the Almoner)医院,位于圣墓教堂附近。这既是一座医院,也是一所旅馆,11 由一些来自阿马尔菲的商人于1070年开设。1100年,某一位名叫热拉尔的修士当选医院的院长。此人生平现已不详,但他很有可能比十字军早到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王国建立后,朝圣者数量激增,圣约翰医院亟须重组。热拉尔舍弃了圣奥古斯丁会所使用的本笃规章(Benedictine rule),将另一位更重要的圣徒,施洗者约翰,推为医院的守护者。这一新的修道组织深受崇敬,在许多欧洲国家都获得了地产,12 1113年教宗帕斯加二世还将其置于他的特殊保护之下。13 热拉尔有可能雇用了“穷骑士”来保卫遍布整个“海外领地”的医院。
鲍德温国王在1126年的特尔沙卡布(Tel-Shaqab)一战中获胜,但损失了很多兵马。只有再来一次十字军运动才能解决当下的困难。不仅帕扬的于格与圣贝尔纳有些联系,香槟伯爵、明谷修道院的建立者于格也加入了“穷骑士”,甚至有可能还包括圣贝尔纳的舅舅。1126年,两名“穷骑士”来到法国,为圣贝尔纳送来了鲍德温国王的信。第二年,帕扬的于格亲自拜访圣贝尔纳,请他发起一场新的十字军运动。
其他修道组织的创始人也曾咨询过圣贝尔纳的意见,但帕扬的于格直到面见圣贝尔纳时,才将“穷骑士”看作一个修道组织。一份1123年的文献称于格为“圣殿骑士团团长”,但他的小团队还只不过是一个志愿组成的兄弟会。一些晚近的研究表明,“穷骑士”在招募成员方面遇到了很大困难,曾濒临解散。14 于格拜会圣贝尔纳的目的是发动新十字军,而不是请他制定一份修道规章。
圣贝尔纳非常欣赏于格,承诺为他的组织编写一份规章,并寻觅新成员。“他们将为上帝而战,成为基督的战士。”1128年,特鲁瓦(Troye)宗教会议召开,于格在贝尔纳的建议下出席了这次会议。贝尔纳本人没有到场,却寄来了一份规章,经会议辩论后获得通过。现存的13世纪圣殿骑士团章程抄本明确指出,章程的第一部分是在“(特鲁瓦)会议和尊敬的神父,明谷修道院院长贝尔纳指示下”写成的。15
在贝尔纳的构想中,于格的新兄弟会就是军事化的西多会。特别是,骑士会友们在居室中都穿带兜帽的白色长袍,就像西多会的修士一样;下级会友则穿棕色长袍,就像西多会的在俗修士一样。在战斗时,长袍被换成斗篷。依照西多会的做法,圣殿骑士团同样强调静默,甚至在餐厅中只用手势交流。西多会的圣坛装饰简朴,圣殿骑士团也用极普通的武器和鞍具,从不嵌银镶金。骑士们都睡在宿舍里,穿着衬衣和马裤。除非有夜间执勤,每一个人都必须参加晨祷,一起念诵日课祷词。骑士团不念完整的罗马日课,而是小日课(Little Office)——就算不识字的人也能轻松记诵的圣诗和祈祷词。作战期间,骑士团会在晨祷时念诵13遍《天主经》,在每个祈祷时间(canonical hour)念诵7遍,在晚祷时念诵9遍。宗教礼拜和军事操练交替进行。
骑士团一天吃两顿正餐,吃饭时要保持安静,边吃边聆听法语版《圣经》中的一段经文。骑士团特别重视《若苏厄书》(《约书亚记》)和《玛加伯记》,犹大·玛加伯(Judas Maccabeus)及其弟兄们率军队从残暴的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的英勇事迹十分振奋人心。骑士们吃饭时还要两两相对,防止有人持斋禁食而削弱自己的体力。每顿饭都有葡萄酒,每星期吃三次肉——毕竟严酷的战争就是一种禁欲。每位骑士可以养三匹马,但禁止驯鹰和打猎(除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猎狮)。他必须把头发剪短,留起胡须,绝不允许亲吻女性,包括自己的母亲和姐妹;骑士团里也不收修女。骑士团团长不仅是军事指挥官,也是修道院院长。就这样,在基督教历史上,战士第一次过上了修士一般的生活。16
圣贝尔纳撰写的规章直接或间接地成为所有军事修会规章的基础,不论这一骑士团是以西多会还是以奥古斯丁会为组织框架。因为他定义了一种新的使命。这种新使命的理想形态被写入一本名为《新骑士颂》(De Laude Novae Militiae )的小册子,用来为骑士团招揽新成员。圣殿骑士团发现自己一夜之间变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阿拉贡和卡斯蒂利亚国王、佛兰德伯爵和其他许多诸侯的捐赠涌向骑士团。英格兰和苏格兰尤其欢迎于格,17 法国兰斯大主教每年都为他募集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