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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电子书下载

人文社科 2年前 (2022-06-30) 1983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简介

《传习录》是王阳明的问答语录和论学书信集。是一部儒家简明而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传习录》不但全面阐述了王阳明的思想,同时还体现了他辩证的授课方法,以及生动活泼、善于用譬、常带机锋的语言艺术。因此该书一经问世,便受到士人的推崇。

作者介绍

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明宪宗成化年间,生于浙江余姚。父王华,在明朝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中了状元,王守仁就随父移居绍兴。
生平
相传,王华对儿子家教极严,王守仁少年时学文习武,十分刻苦,但非常欢喜下棋,往往为此耽误功课。其父虽屡次责备,总不稍改,一气之下,就把象棋投落河中。王守仁心受震动,顿时感悟,当即写了一首诗寄托自己的志向:
象棋终日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
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
马行千里随波去,象入三川逐浪游。
炮响一声天地震,忽然惊起卧龙愁。
他以诸葛亮自喻,决心要作一番事业。此后刻苦学习,学业大进。骑、射、兵法,日趋精通。明弘治十二年(1499)考取进士,授兵部主事。当时,朝廷上下都知道他是博学之士,但提督军务的太监张忠认为王守仁以文士授兵部主事,便蔑视守仁。一次竟强令守仁当众射箭,想以此出丑。不料守仁提起弯弓,刷刷刷三箭,三发三中,全军欢呼,令张忠十分尴尬。
王守仁做了三年兵部主事,突患肺病,以病告归,结庐于会稽山龙瑞宫旁之阳明洞。故世称阳明先生。
王守仁病愈复职后,因反对宦官刘瑾,于明正德元年(1506)被廷杖四十,谪贬贵州龙场(修文县治)驿丞。刘瑾被诛后,任庐陵县知事,累进南太仆寺少卿。其时,王琼任兵部尚书,以为守仁有不世之才,荐举朝廷。正德十一年(1516)擢右佥都御史,继任南赣巡抚。他上马治军,下马治民,文官掌兵符,集文武谋略于一身,作事智敏,用兵神速。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拜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后因功高遭忌,辞官回乡讲学,在绍兴、余姚一带创建书院,宣讲“王学”。嘉靖六年(1527)复被派总督两广军事,后因肺病加疾,上疏乞归,病逝于江西南安舟中。谥文成。
成就
王守仁是我国宋明时期主观唯心主义集大成者。他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用以对抗程朱学派。他说:“无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心之用,知善知恶者良知,为善去恶者格物。”并以此作为讲学的宗旨。他断言:“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处于吾心”,“心明便是天理”;否认心外有理、有事,有物。认为为学“惟学得其心”,“譬之植焉,心其根也。学也者,其培壅之者也,灌溉之者也,扶植而删锄之者也,无非有事于根焉而已。”要求用这种反求内心的修养方法,以达到所谓“万物一体"的境界。他的“知行合一”和“知行并进”说,旨在反对宋儒如程颐等“知先后行”以及各种割裂知行关系的说法。他论儿童教育,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主张“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以达到“自然日长日化”。他的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在明代中期以后,形成了阳明学派,影响很大。他广收门徒,遍及各地。死后,“王学”虽分成几个流派,但同出一宗,各见其长。他的哲学思想,远播海外,特别对日本学术界以很大的影响。日本大将东乡平八郎就有一块“一生伏首拜阳明”的腰牌。
王守仁不只是哲学家、教育家,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他非常热爱故乡的山山水水,回故乡时,常游览名胜古迹,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如他写的《忆龙泉山》:
我爱龙泉山,山僧颇疏野。
尽日坐井栏,有时卧松下。
一夕别云山,三年走车马。
愧杀岩下泉,朝夕自清泻。
王守仁的游足还到奉化雪窦山,他写的《雪窦山》诗明丽、秀拔。数百年来被人们传诵不息。
穷山路断独来难,过尽千溪见石坛。
高阁鸣钟僧睡起,深林元暑葛衣寒。
壑雷隐隐连岩瀑,山雨森森映竹竿。
莫讶诸峰俱眼熟,当年曾向画图看。
王守仁的一生,著作甚丰。他死后,由门人辑成《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其中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是《传习录》和《大学问》。
他将心学凝成四句话:
无善无恶心之体,
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
为善去恶是格物。
余姚“四碑亭”,留有纪念他的碑亭。碑文是:明先贤王阳明故里。楹联:曾将大学垂名教,尚有高楼揭瑞云。横额:真三不朽。
王阳明记功碑
在古代,大的征战之后,胜利的一方,大都会在战地附近刻石记功。庐山也有一处这样的地方。
在秀峰境内的李璟读书台下,有一块数丈见方的石壁。石壁上有三处石刻:中间是宋朝大诗人、书法家黄庭坚书的《七佛偈》,右边是明代徐岱的诗,左边是王阳明平定朱宸濠叛乱后在此勒石记功写的碑文,人称记功碑。碑文共136个字,字体庄重遒劲,入石三分。后人评述此碑刻云:
此山此刻同不朽,风雷呵护森光芒。
王守仁,字伯安,因筑室读书于故乡阳明洞,世称阳明先生。王阳明系浙江人,是我国古代有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和军事家,曾任提督军务都御史。明正德十四年(1519)6月14日,宗室宁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谋反,叛军十万,势如破竹,陷南康,下九江,顺流而下。一路克安庆,逼南京,大有挥戈北上直取京城之势,明朝廷上下震动,惊慌失措。这时,驻守在丰城的赣南巡抚王阳明迅速赶到吉安,果断决策,调集军队,直捣叛军老巢南昌。宸濠闻讯,急忙回师救援,王阳明与叛军大战鄱阳湖,仅用了35天时间,王阳明就大败叛军,在南昌附近的生米街生擒朱宸濠。一场危及江山社稷的大叛乱几乎是在谈笑间平定了。可是,王阳明立了如此大功,不但没有得到朝廷的奖赏,反而遭到一系列的毁谤与陷害。明武宗甚至觉得王阳明这么快就轻而易举平定了叛乱丢了自己的面子,认为像这样的战斗应由他亲自带兵南征才能显示“皇威”。宦官张忠之流又诬陷他与宸濠串通,武宗竟要王阳明放了宸濠让他率军与朱宸濠再战……在这种情况下,王阳明连夜赶到钱塘,将宸濠交给太监,同时遵照武宗的旨意,重新报捷,将平叛的胜利归功于武宗。这样顾全了皇帝的面子,才保证了王阳明的身家性命。
第二年正月三十日,王阳明到开先寺(即今秀峰寺),刻石记功。记功碑上称颂皇帝的“皇威神武”“亲统六师临讨,遂俘宸濠以归。”在短短的碑文中,王阳明也隐隐表达了自己难言的复杂心情。
大概这次刻石记功时,开先寺一带的景色给王阳明很深的印象,他十分喜爱这个地方。这年三月,他又一次来到开先寺。徜徉林中,沉吟水畔,这清幽山水,这林涛泉石和众多的人文胜迹,使他联想到自己的宦海浮沉、坎坷人生。感慨之余,他写下了好几首诗,来抒发自己内心的烦忧。
其《又重游开先寺题壁》云:
中丞不解了公事,到处看山复寻寺。
尚为妻孥守俸钱,到今未得休官去。
三月开先两度来,寺僧倦客门未开。
山灵似嫌俗士驾,溪风拦路吹人回。
君不见富贵中人如中酒,折腰解醒须五斗。
未妨适意山水间,浮名于我迹何有!
还有一首《龙潭夜坐》云:
何处花香入夜清?石林茅屋隔溪声。
幽人月出每孤往,栖鸟山空时一鸣。
草露不辞芒履湿,松风偏与葛衣轻;
临流欲写猗兰意,江北江南无限情。
诗中表达了作者多么孤独、郁愁、沉重的心情。李璟读书台下的记功碑数百年后依然清晰、醒目,读罢这篇百余字的碑文,再读读上面提到的两首诗,面对石壁,就像是面对一页深沉的历史,透过歌颂天子皇威的碑文,我们可以看到被掩盖的历史的真实面目。

部分摘录: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其曾经筑室并讲学于阳明洞,学者称阳明先生。王阳明是一代大儒,用现在的眼光看,也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军事家,心学和宋明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一 明成化八年(1472)九月三十日,王阳明出生于浙江余姚,当时“祖母岑梦神人衣绯玉云中鼓吹,送儿授岑,岑惊寤,已闻啼声。祖竹轩公异之,即以云名。乡人传其梦,指所生楼曰‘瑞云楼’”。成化十二年(1476),王阳明五岁,但他还不会说话,“一日与群儿嬉,有神僧过之,曰:‘好个孩儿,可惜道破。’竹轩公悟,更今名,即能言”。之后,王阳明就显示出与众不同。成化十八年(1482),阳明十一岁,跟随其祖父竹轩翁(王纶,字天叙,号竹轩)前往京师,过金山寺时,竹轩翁与客酒酣,拟赋诗而未成。阳明从旁赋曰:“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客大惊异。于是,又命阳明赋蔽月山房诗。阳明随口应曰:“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第二年,阳明跟随私塾老师读书。据说有一天,阳明问私塾老师说:“何为第一等事?”私塾老师回答说:“惟读书登第耳。”阳明怀疑说:“登第恐未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贤耳。”其父亲龙山公(王华,1446—1522,字德辉,号实庵,晚号海日翁)听说之后,笑道:“汝欲做圣贤耶?”[1]可见,阳明年少之时其人是何等的伶俐、其志向是何等的远大。
也许,正是由于王阳明与众不同,才会发生格竹事件。《传习录》记载王阳明晚年回忆云:
先生曰:“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乃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这里意思,却要说与诸公知道。”
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将格竹事件系于弘治五年(1492),当时王阳明二十一岁。钱德洪的记载可能是不准确的。曾才汉校辑《阳明先生遗言录》记载:
先生云:“某十五六岁时,便有志圣人之道,但于先儒格致之说若无所入,一向姑放下了。一日寓书斋,对数茎竹,要去格他理之所以然,茫然无所得。遂深思数日,卒遇危疾,几至不起,乃疑圣人之道恐非吾分所及,且随时去学科举之业;既后心不自已,略要起思,旧病又发,于是又放情去学二氏,觉得二氏之学比之吾儒反觉径捷,遂欣然去究竟其说。后至龙场,又觉二氏之学未尽。履险处危,困心衡虑,又豁然见出这头脑来,真是痛快,不知手舞足蹈。此学数千百年,想是天机到此,也该发明出来了,此必非某之思虑所能及也。”
根据《阳明先生遗言录》,阳明格竹事件乃发生于其十五六岁之时,即成化二十二、二十三年(1486、1487)。对于王阳明格竹事件,历来议论纷纷,批评声音不断。这些批评、议论,都强调阳明格竹事件乃是对朱子格物学说的误解。虽然阳明格竹事件,有可能是出于其对朱子格物学说的误解,但是格竹事件说明,阳明很早就对于朱子的格物致知学说感到困惑与怀疑,很早就开始了对于心理合一问题的探寻。
弘治五年(1492)秋,王阳明参加浙江乡试,得中举人;随后他两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弘治十二年(1499)春,阳明第三次参加会试,得中进士。先后观政工部、授官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改任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正德元年丙寅(1506),王阳明与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号甘泉,广东增城人)在北京一见定交[2],“共以昌明圣学为事”。同年十月,南京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与蒋钦等上疏,要求留用被迫去职的刘健等官员,弹劾太监高凤从子得林冒升锦衣卫指挥佥事,兼言晏朝废学游宴驱驰射猎非体,忤旨。朝廷将戴铣等三十人全部逮捕入京。十一月,阳明上疏救戴铣等,要求正德皇帝“宥言官以章圣德”,忤旨,因下诏狱,杖三十。随后,谪官贵州龙场驿驿丞。
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王阳明离开京师,起程前往龙场驿。暮春,阳明赴谪行至钱塘(杭州)。随后,阳明在杭州一直逗留到正德二年年底或三年正月初[3],之后前往贵州龙场驿。阳明途经的地方有浙江的严州、衢州、草坪驿,江西的玉山、广信、分宜、宜春、萍乡,湖南的醴陵、长沙、沅江、罗旧驿、沅水驿,贵州的平溪、思州、镇远、兴隆卫、清平卫、贵阳等。正德三年(1508)春夏间,王阳明到达贵州龙场驿。
龙场驿位于贵阳西北的修文县,规模很小,据说当时仅有“驿丞一名,吏一名,马二十三匹,铺陈二十三付”(《贵州通志·建置志》),而且生活环境十分恶劣。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当中,阳明思想经历了一次重大觉悟。对于这次觉悟,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
守仁早岁业举,溺志词章之习,既乃稍知从事正学,而苦于众说之纷挠疲,茫无可入,因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矣。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依违往返,且信且疑。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然后叹圣人之道坦如大路,而世之儒者妄开窦径,蹈荆棘、堕坑堑,究其为说,反出二氏之下。宜乎世之高明之士厌此而趋彼也!此岂二氏之罪哉?
阳明所谓“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云云,就是指龙场悟道,说得比较朴实。对于龙场悟道,《阳明先生年谱》记载云:
龙场在贵州西北万山丛棘中,蛇虺魍魉,蛊毒瘴疠。与居夷人,鴃舌难语,可通语者皆中土亡命。旧无居,始教之范土架木以居。时瑾憾未已,自计得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乃为石墩,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静一;久之,胸中洒洒。而从者皆病,自析薪取水作糜饲之;又恐其怀抑郁,则与歌诗;又不悦,复调越曲,杂以诙笑,始能忘其为疾病夷狄患难也。因念:“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语之者,不觉呼跃,从者皆惊。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乃以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吻合,因著《五经臆说》。
黄绾《阳明先生行状》亦有类似记载。相对于阳明的自述,《年谱》、《行状》的记载较为夸张。根据《年谱》,阳明龙场所悟乃“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就是说,阳明的龙场悟道,一方面是觉悟“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是对朱子的格物穷理学说的反动;另一方面是觉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这是对人的反省,是阳明心即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学说的确立。对于阳明的龙场悟道,岛田虔次先生称之为中国精神史上“划时代的事件”[4]。毫无疑问,龙场悟道是阳明对于朱子格物致知学说的觉悟,是阳明心学主张的初步形成。
正德四年(1509)冬,王阳明由贵州龙场驿丞升任江西庐陵县知县,离开贵州。正德五年(1510)三月十八日,阳明抵达庐陵。在知县任上,阳明“为政不事威刑,惟以开导人心为本。……在县七阅月,遗告示十有六,大抵谆谆慰父老,使教子弟,毋令荡僻。城中失火……因使城中辟火巷,定水次兑运,绝镇守横征,杜神会之借办,立保甲以弭盗,清驿递以延宾旅”[5]。同年八月,太监刘瑾伏诛。十月,王阳明升南京刑部清吏司主事,随后朝觐入京。抵达北京之后,阳明与湛若水比邻而居,当时黄绾(1480—1554,字宗贤,号石龙、久庵,浙江黄岩人)亦在北京,三人遂相与订终身共学之盟。正德六年(1511)正月,阳明由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改任北京吏部验封司主事。十月,阳明升任吏部文选清吏司员外郎。正德七年(1512)三月,升任考功清吏司郎中。这次,阳明在北京任职的时间有两年左右。
阳明在北京期间的一个重要学术事件,是讨论朱陆同异问题。当时,王阳明的朋友徐成之与王舆庵争论朱陆同异问题,王舆庵主张陆学,徐成之主张朱学,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徐成之写信给阳明,向阳明请教并要求评判。正德七年壬申,阳明有《答徐成之》书信两封。在《答徐成之》第一封信中,正如徐成之所说,阳明是“漫为含糊两解之说,而细绎辞旨,若有以阴助舆庵而为之地者”。但是,在《答徐成之》第二信当中,阳明就已经不再是“漫为含糊两解之说,若有以阴助舆庵而为之地”,而是犹恨舆庵是陆之说“有未尽也”,因此他要“冒天下之讥,以为象山一暴其说,虽以此得罪,无恨”。如果说正德四年秋,席书(1461—1527,字文同,四川遂宁人)在贵阳向阳明请教朱陆同异之辨时,阳明“不语朱陆之学,而告之以其所悟”,还不愿表露其对待朱陆的态度与倾向;那么,两三年之后的正德六、七年,阳明偏重于陆九渊思想的态度与倾向,就在其《答徐成之》信中表露无遗了。
正德七年十二月,阳明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顺道回浙江省亲。刚好,其妹婿兼弟子徐爱(1487—1517,字曰仁,号横山,余姚人)“是年以祁州知州考满进京,升南京工部员外郎。与先生同舟归越,论《大学》宗旨。……今之《传习录》所载首卷是也”[6]。正德八年(1513)十月,阳明来到滁州,负责管理马政。在滁州,阳明主要教人静坐。正德九年(1514)四月,王阳明转任南京鸿胪寺卿。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阳明主要在南京。
在南京期间,阳明门人大增。除了处理政务以及与门人论学外,阳明所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选辑《朱子晚年定论》。《朱子晚年定论》完成于正德十年乙亥(1515)冬十一月,刊刻于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七月。据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其选辑《朱子晚年定论》的起因,是阳明当时在南京将其在龙场之所悟向门人弟子传授。由于阳明的观点与当时在官方意识形态上占有主导地位的朱子思想不同,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批评,认为阳明的说法是“立异好奇”。阳明通过反省,认为自己的说法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自己的说法,又确实与朱子的观点相抵牾、相对立。这使得阳明内心深感不安。然而阳明又不相信像朱子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怎么会主张“求理于事物”呢?为此,阳明重读了朱子的著作,发现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于是阳明选辑《朱子晚年定论》一书。《朱子晚年定论》的基本观点是,朱子与陆象山的思想早异晚同。阳明希望借此说明,自己的观点虽然偏向陆象山,但这与朱子晚年觉悟之后的思想是一致的。阳明显然是要用《朱子晚年定论》来为自己的思想主张辩护、为自己偏向陆象山的思想辩护。对此,阳明并不讳言,正德十三年七月《朱子晚年定论》刊行之后,他在《与安之》信中说:“留都时偶因饶舌,遂致多口,攻之者环四面。取朱子晚年悔悟之说,集为定论,聊借以解纷耳。门人辈近刻之雩都,初闻甚不喜;然士夫见之,乃往往遂有开发者,无意中得此一助,亦颇省颊舌之劳。近年篁墩诸公尝有《道一》等编,见者先怀党同伐异之念,故卒不能有入,反激而怒。今但取朱子所自言者表章之,不加一辞,虽有偏心,将无所施其怒矣。”阳明甚至认为,自己选辑的《朱子晚年定论》,比之前程敏政编辑的《道一编》更为高明。
阳明选辑的《朱子晚年定论》,只选录了朱子书信中的三十四个段落。此书刊行不久,便引起批评与争议。最早对《朱子晚年定论》加以批评的是罗钦顺、顾东桥。后来,陈建、孙承泽先后撰《学蔀通辨》、《考正晚年定论》,对阳明的《朱子晚年定论》进行全面的批评与抨击。其中,陈建批评说:“程篁墩《道一编》谓‘朱子晚年,深悔其支离之失,而有味于陆子之言’;王阳明《定论序》谓‘朱子晚岁,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此等议论,皆是矫假推援、阴谋取胜;皆是借朱子之言,以形朱子平日之非、以著象山之是、以显后学之当从。阳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也;阳若取朱子,而实抑朱子也。其意盖以朱子初年不悟而疑象山,晚年乃悔而从象山,则朱子不如象山,明也;则后学不可不早从象山,明也。此其为谋甚工,为说甚巧,一则即朱子以攻朱子,一则借朱子以誉象山,一则挟朱子以令后学也。正朱子所谓‘离合出入之际,务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觉悟以入于禅也’。”[7]对于阳明《朱子晚年定论》,陈荣捷先生亦批评说,“其最大缺点在断章取义、独提所好。其摘朱子之语以为定论,亦如早年摘取《五经》之语以为吻合也。所采三十四书,实只代表二十三人。朱子与通讯者,所知者约四百三十人,今所取几不及二十分之一。即此可见其所谓晚年定论,分毫无代表性。朱子致书所存者约一千六百余通,以朱子思想之渊博,若谓选三数十书便可断其定论,则任何言说,均可谓为定论矣”[8]。陈建、陈荣捷先生所言不虚。
在正德七年到正德十年冬的朱陆异同问题争论中,如果说阳明的《答徐成之》书,是其要“冒天下之讥,以为象山一暴其说”,那么阳明选编的《朱子晚年定论》,则是阳明“阳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阳明对朱子学说的反对、对自己观点的宣扬。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经由兵部尚书王琼的推举,王阳明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处。次年正月,阳明到达赣州。为平定南、赣、汀、漳等地的叛乱,阳明做了多方面的准备,例如,在城中实行十家牌法,清除贼寇耳目;选拣民兵,招募骁勇绝群、胆力出众者严加训练,建立自己的精锐军事力量;设立兵符,凡遇征调兵力,皆发符比号而行,以防奸伪;奏请疏通盐法,保证在清剿贼寇时有足够的军饷等;加上阳明奖罚严明、用兵如神,且获朝廷授权,许以“便宜行事”,在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到正德十三年(1518)三月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或用重兵围剿,或用谋略智取,先后平定了漳州詹师富、温火烧,招安了龙川卢珂,清剿了横水谢志珊、桶冈蓝天凤、浰头池仲容等多处贼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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