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刘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张爱玲
自1961年初版以来,《桑切斯的孩子们》被公认为深情而直白地讲述了贫穷所带来的极大不公。玛格丽特•米德说它“是对人类学的一次杰出贡献——并将永远如此”;路易斯•布努埃尔说,制作出如此忠实于这部原著的电影将是他职业的“顶峰”;菲尔德•卡斯特罗说它“具有革命性”,“价值超过五万份政治传单”。它不但被《时代周刊》评为“近十年最佳图书”,也引发了“墨西哥史上最为激烈的一次公共辩论”。
《桑切斯的孩子们》讲述了墨西哥城一个贫困家庭的故事,目的是向读者们呈现,在经历社会和经济巨变的拉美大城市中心区的贫民窟,住在一居室的出租屋里长大成人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
奥斯卡•刘易斯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让读者对一个普通家庭进行更深层次的查看,每一个家庭成员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讲述他们自己的生活经历。这种多人自传体的方法也易于减少调查者的偏见,并同时为读者带来情感上的满足和理解。因为人类学家在直接和受访对象接触时能够体会到这样的满足和理解,可在充斥了专业术语的人类学专著中却很少传递出来。
作者介绍
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1914-1970),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人类学教授,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院士。除了《桑切斯的孩子们》之外,他关于墨西哥人日常生活的研究作品还有《一个墨西哥村庄的生活》、《五个家庭》等。他的作品《生涯:一个贫穷文化中的波多黎各家庭》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
部分摘录:
赫苏斯·桑切斯 我敢说,我没有童年。我出生在韦拉克鲁斯州的一个小村子。所有的就是非常孤独、悲伤。州里的孩子跟首都的孩子可不会有同样的机会。父亲不允许我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也从不给我买玩具,我们都是独自玩耍。我只在八岁,还是九岁的时候上过一年学。
我们住的地方总是只有一个房间,就像我现在住的这样,只有一个房间。我们就睡在里面,每个人都有一张用木板和箱子搭成的小床。每天早上,我都会爬起来先划一个十字,然后洗洗脸,漱漱口,接着去拉水。吃过早饭,如果没有人让我去拾柴,我会找个阴凉处坐下来。通常,我会带一把大砍刀和绳子去野外拾干柴。往回走的时候,我的背上会背一大捆干柴。住在家里的时候,那就是我要干的活。我从小就干这样的活儿。我不知道什么是游戏。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是个赶驴车的。他会买进商品,拉到偏远的小镇出售。他完全是个文盲。他后来在我们出生的村子里的一条路边摆了个小摊。不久,我们搬到了另一个村子,我父亲在那里开了个小杂货店。我们搬到那里的时候,他兜里只有二十五个比索,可他就用那点钱干起了买卖。他有个朋友以二十比索的价格卖给他一头大母猪,那头大母猪每窝都给他生了十一个小猪仔。当时,一只两个月大的猪仔可以卖十比索。靠着这十个比索,他就有了身份!比索还真是个玩意啊!我父亲就这样从头再来,凭着坚韧和节省,再一次抬起了头。他开始学着判断,学着算账,甚至全凭自学还会认几个字了。再后来,他在瓦清朗格村开了一间真正的大商店,里面摆了很多商品。
我学父亲的样,对于开销都要记账。孩子们的生日、彩票号码、买猪花了多少钱、卖猪赚了多少钱,我都会记下来。
父亲很少跟我讲他自己和家族的情况。对于他,我只知道他的母亲,也就是我的祖母,以及跟他有一半血缘关系的一个兄弟。我们都不了解他的父亲。我对我母亲这一边的亲戚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父亲跟他们关系不太好。
我父亲一个帮手也没有。你知道的,有些家里的人就是相处不来,就像我的女儿康素爱萝和她的几个哥哥一样。只要稍有分歧,就会各分东西。我父亲和他的亲人就是这样,各住一方。
我自己的家呢,团结得多,但我自己的哥哥们长大之后还是各自离了家。因为我最小,就留在了家里。我大哥参了军,死于一次事故。他的枪走火,把自己给弄死了。然后是我的二哥毛里西奥,他在瓦清朗格开了家商店,也就是我们开的第二家商店,因为革命一来,第一家店就关门了。我哥哥毛里西奥正在店里的时候,来了四个抢劫的。他抓住其中一个,夺了他手里的家伙。可另外一个抢劫犯从背后袭击,把他捅了。他很快就死了,因为那一刀捅破了他的肚子。这就两个了。我还有个姐姐欧塔基娅,她很小就死了,大概二十来岁吧,就死在瓦清朗格。我还有个哥哥,名叫莱奥波尔多,是在墨西哥城的总医院死去的。所以,我的五个哥哥姐姐——应该是六个,还有一个很早就夭折了,我是个双胞胎——也就是我们五个吧,五个中间我是目前唯一在世的。
我父亲不大疼人,或者说不大有感情。当然,跟大多数家庭的家长一样,他非常节俭。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需要什么,反正在州里生活,花钱的地方也不多。我们那里不看戏,不看电影,不看球赛,什么都不看。现在的生活丰富多了,但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有。所以,每到星期天,父亲只给我几分钱零花。这世上的父亲多种多样,不是每个父亲都会宠爱孩子。我父亲认为,给孩子太多的关注只会害了他。我也这样认为。如果溺爱孩子,孩子就长不大,发展不好,学不会独立。他会怕这怕那。
我母亲出生在一个小镇,我只勉强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她这人不太爱说话,因为我最小,她有什么事儿都从不跟我说。我母亲很文静,但心胸开阔,给了我很多关爱。我父亲更坚韧、更严厉,也更有活力。我母亲是个体面而正直的人,做什么事都讲良心,连自己的婚姻大事也都如此。不过,我的父母也吵架,因为我父亲还有一个女人,我母亲很是嫉妒。
我大概七岁的时候,父母分了手。革命者已经榨干了商店……生意完蛋了,家庭也完蛋了。我们这个家散了,我自然跟了母亲,跟着母亲的还有我在蔗糖种植园打短工的一个哥哥。我也在种植园做工。两年后,我母亲生了病,父亲骑了一头毛驴来看我们。我们住的是一间很小很小的破房子。房顶只有一半,另一半完全敞开。我们借了点玉米,因为实在没有东西可吃了。我们很穷很穷!我母亲吃不起药,看不起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她去了我父亲的家,就死在那里了。你看,他们走到尽头才总算和解了。
唉,母亲死了,我的苦日子也开始了。我十岁的时候,又跟父亲住在了一起。我在他那里住了两年,然后就出去工作了。我们有继母是很后来的事情,差不多都要到头了。娶继母的时候,我已经离家了。我父亲在那里找了个女的,这个女的榨干了他的钱,弄走了所有东西,然后和她的几个哥哥一起把他赶到了大街上。有一天晚上,他们为了钱还想杀他,只不过被几个邻居给拦住,这个女的才走了。他们的婚姻倒是合法。这个女的,跟那儿的一伙人合在一起,不光弄走了房子,还把我父亲的其他东西都搞走了。
后来,他又在镇上的另一头买了一间小房子,重新做起了生意。可他在那儿差点病死了。是的,我们男人都想很强大很有气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说起道德,或是家事的时候,总会触动我们心中的神经。孤独的时候,男人会觉得受伤,也会放声大哭。你肯定注意到,有些人喝药自尽,有些人开枪自杀,因为他们的内心实在承受不了。他们没办法宣泄,也没有人倾听他们的烦恼,他们只有拿一把枪,就这样一了百了。那些以为自己很强大的人,良心独处的时候就不是这么回事了。那只是一时的自大罢了。
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只留下一间小房子,里面有些货物,我接了过来。我是他唯一健在的孩子。我已经来了墨西哥城,在那家餐馆做工。是那边的人给我发的电报。
我回去的时候,父亲还有一口气,我是看着他死的。他跟我说:“我没有什么东西留给你,只有一条忠告:别乱交朋友。最好自己走自己的路。”我一辈子就是这样做的。
他留给我的东西少得可怜。算得是他半个兄弟的那个人跟一伙当地人把我告进了监狱。我按父亲的书面遗嘱把该给他的东西都给了他。我应该分给他一半。但他是个懒家伙,一事无成,好逸恶劳。唉,我遵照了遗嘱,也遵守了法律。怎么说呢,我甚至把屋子里的一架辛格牌旧缝纫机都给了他。我跟他说:“叔叔,你把这个拿走吧。”我还好心好意、真心实意地对他说:“你看,把这缝纫机拿去,你老婆还用得着呢。”嗨,他得了这么多东西,还把我告进了大牢。就为了一百比索!我告诉他:“你真卑鄙。”我给他一百比索,可其他人给分了,他只拿到十比索。你看这叫怎么回事?说到钱,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信不过。人们抓到什么就是什么。
打从小起,我就喜欢劳动。我满心想挣钱买衣服穿。我看父亲做小生意赚了钱,自己也想做点事,不一定要多少,只要凭自己的双手赚到钱就行,只要不用父亲的钱就行。我根本没想过要从父亲那里继承到什么遗产,压根就没想过。我一直这样认为:“如果有一天我的口袋里有了钱,我希望那是凭自己的劳动挣来的,而不是别人给我的,不是邻居、亲戚、叔叔,或自己的父亲给我的。就是这样的,先生。我想用我自己的双手去挣钱。”还有一件事,离家出门的时候我就想过,如果不劳动,就没有饭吃。
我离开父亲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我任何人都没告诉就跑了。我最开始在一家碾米厂做工,后来又到一家蔗糖种植园的田地里劳动,接着干过砍收工。田里的活儿很累,我得拿着锄头在太阳底下整天整天地干。每砍一千根甘蔗,他们付我一个半比索,但我一半都砍不到,所以我一天只能挣到七毛五,还不够吃饭。我饿得不行,一连数天没吃过东西,或一天只能吃一顿饭。所以我说,我没有童年。就这样,我干了四年。
后来,我碰到一个西班牙人,他开了一家玉米碾坊。他知道我用过秤,会称东西,于是有一天对我说:“我要去墨西哥城,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可以给你活儿干。”
“好的,先生,我随时准备跟你走。”我所有的行李只有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小箱子。我想去墨西哥城看看,因为我还哪里都没去过。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坐上了火车,到了塔库瓦我们就下了。跟着他没干多久,他就把我开除了。我们有一次用秤的时候发生了争执。他一直都在找借口想赶我走。你知道,当一个人觉得某个人比他还要无知、还要白痴的时候,他会怎么样。他完全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吗?我离开种植园没多久,什么都不懂!我两眼一抹黑,连街道都不熟悉!身上那点钱也用光了。我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认识的人。
嗨,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有个人在附近的一家加工厂做工。他每天都从那附近路过。有一天,他看见了我,然后跟我说他的老板想让我去他的加工厂做工。那天晚上,我站在街角,手里夹着装衣服的小箱子,一文不名,一时不知道究竟该何去何从。如果有钱,我可能回老家了。那一刻,那个人仿佛从天而降。他对我说:“你在这里干什么?”我跟他说了。他又说:“别担心,去我家吧,我替你找活儿干。”不过,那是一家工会企业。第二天,我们一起去见了他的老板。他说,我得加入工会,才能在他的厂里干活儿。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们从拉特拉斯巴拉一直走过来,差不多走到了特皮铎。厂主的工会就在那儿。他们问我身上一共有多少钱。得知我一分钱都没有,他们说那就没办法了。于是,我又空着肚子步行走了回来。回来还是同样的情形,饿呀。所以我老是骂我那几个孩子,他们不但能吃上饱饭,头上总还盖着一片瓦。
于是,我又去了杂货铺,看有没有人雇佣杂工或帮手。我对日杂生意略知一二,招呼顾客也很麻利。我挨家挨户地碰运气。面包到处都是,我却饿得肚子咕咕叫,你不知道那是种什么滋味。几天后,我在拉特拉斯巴拉碰到一个人,地点离我住的地方不远。这个人开了家杂货铺。他问我:“你在找活儿吗?”
“是的,先生。”
“你有证明吗?”
“没有,先生。我刚从韦拉克鲁斯过来。”我简直是在祈求上天,盼着他给我活儿干,或者给我点什么东西也行。我告诉他,我只认得在附近开加工厂的一个人。他于是过去问了那个人,然后说愿意让我试做两个星期。报酬是每天五毛钱,外加管饭。第二天,我就拿着装衣服的行李包过来了,因为我找不到地方放那玩意。我马上就干起活儿来。我手脚麻利,不停地四处走动,仿佛脚下生风。我需要干活,我需要吃饭。两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三个月过去了。我真是高兴死了。我从早晨六点钟开始,不停不休地干到晚上九点钟。早餐呢,我就在店里吃了点凉的,因为没有时间热呀。顾客太多了。我要送货,拉箱子,啤酒箱啊,盐袋子啊,重得根本拉不动。
一天早上,我的老板领了一个邻村来的小伙子,对我说:“啊,赫苏斯,过来。这个小伙子来顶你的位置。你没用了,走吧。”凭着那两句甜言蜜语,他就把我炒了。就这样吧,我还能怎么说呢。第二天一早,我又上街了。
不过,这些困难把一个人变成了男子汉,让他懂得珍惜。一个人只有流了汗,才知道怎样求生存。远离父母身边,对你长大成人是有帮助的。
我在杂货铺干活儿的时候,认识一个小伙子,他有个亲戚在镇上的一栋楼房看门。我要了张字条,就去找他了。我给他看了字条。“行啊,怎么不行?整栋楼都是空的。”他说。“自己找个喜欢的地方,把行李箱放下来吧。”我一文不名,只好住了下来,然后又去街上找工作。
就这样,我在拉-格罗里亚餐馆找到了活儿。他们给的报酬是每个月十二比索,外加一日三餐。我拿着行李过去了,他们让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急于干活儿,在搬一个大件的时候,得了疝气。我跑进厕所,看到腹股沟这里鼓了一个大包。我一按,很疼。我去看医生,他说我得了疝气。我很走运,因为那个医生是综合医院的,收治了我。可我的工作咋办呢?于是我跟老板讲了,他是个西班牙人,是个很体面的人,也真是个好人。我跟他请了假去做手术。他们很快就给我做了手术,可我自己干了件傻事。手术后,缝线的地方很痒,我于是解开绷带挠了起来,就给感染了。这一来,我在医院待的不是两个星期,而是五个星期。
出了院,我回到那家餐馆,发现我的活儿另有人干了。不过,老板还是让我回去了。是的,我在他那里干了三十年,几乎一天都没落下。头十五年,我在里间做勤杂,学着烤面包,做冰激凌。我每天干十四到十五个小时。后来,我开始替餐馆买东西,成了他们的食品采购员。刚开始,我每天拿八毛钱。工作了三十年,我现在的最低工资是每天十一比索。但单靠这一笔薪水我根本活不下来。
三十年的时间,我一天也没缺过工。哪怕生了病,我都要去上班。工作就好比我的解药。它让我忘记烦恼。我喜欢我的工作。我喜欢走路,喜欢跟市场里的摊贩说话。我在他们那里买了这么多年的水果、蔬菜、奶酪、黄油和肉,非常了解他们。我挑最好的东西买,就那么简单。大家应该会买东西,因为每种水果都有自己的季节,对不对?你就说西瓜吧。这个季节成熟,我就会买。早上市的瓜都不好。那是从不同的地方运过来的,莫雷洛斯、米却肯、科塔萨都有。瓜纳华托的瓜非常好,杜兰戈那种黄色的瓜也很好。橘子也是,可能来自全国各地。蔬菜同样如此。阿特里斯克和锡捞出产的鳄梨最好吃,可大都运到了美国。西红柿也一样。这些水果啊,只有多看才会认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