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谁在操控一个女孩的命运?
无数的选择,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些选择有多少出自本心?
残酷的真实和虚假的幸福,你选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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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放弃,幸好,还有一些人选择坚持。
两岁的萨米失踪了,小镇沸腾了,而隐藏在平静表象下的家庭矛盾也如火山爆发。信仰、偏见、诅咒、谋杀交织成巨大的网,使案件最终成了悬案。
萨米是否还活着?谁制造了磨坊的传说和诅咒?几度出现的神秘男人是谁?一切的答案,都在等着另一个时空的金来解答。
作者介绍
克里斯蒂安·怀特(Christian White),畅销书作家,编剧,曾参与电影《第三类终结者》的创作。《消失的女孩》是他的处女作,荣获维多利亚总督文学奖,上市六周创下澳洲“zui畅销处女作”记录,版权销售至英、法、德、意等17国。另著有《妻子与寡妇》等作品。
部分摘录:
澳大利亚,墨尔本 现在
“介意我和你坐一桌吗?”一个陌生人问道。
他看上去四十多岁,表情腼腆,说话带着美国口音,穿着一件沾满了水的光滑运动夹克和一双亮黄色的运动鞋。鞋子肯定是新的,因为他挪动双脚时鞋子发出吱吱的响声。
还没等我回答,他便在我桌边坐了下来,问道:“你是金伯莉·利米,对吧?”
现在是北安普顿社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课间休息时间,我每周有三个晚上在这里教授摄影。餐厅里通常挤满了学生,但今天晚上,却出现了一种诡异的、世界末日般的空寂,就连雨声,也被双层玻璃挡在了窗外。
“叫我金就好。”我说,同时有些懊恼——我能休息的时间不长,所以一直很珍惜独处的时光。
这个星期的早些时候,我在教师办公室里发现一本斯蒂芬·金[1]的《宠物坟场》,破旧不堪,被人拿来垫了桌子腿,此后我就一直忙着读这本书。我一直酷爱阅读,尤其偏爱恐怖题材。我妹妹艾米经常沮丧地发现,在我看完三本书的时间里,她只读了一本。我曾经告诉她,快速阅读的关键在于生活单调乏味。艾米有一个未婚夫和一个三岁的女儿;而我,则只有斯蒂芬·金相伴。
“我叫詹姆斯·芬恩。”男子说道。随后,他把一个马尼拉纸[2]文件袋放在我俩中间的桌子上,闭目片刻,仿佛一个奥运会跳水运动员集中精神准备跳跃。
“你是老师还是学生?”我问。
“实际上,都不是。”
他打开文件袋,取出一张八英寸的照片,把它从桌子上推过来。他的动作有些机械,不过每一个姿态都很有分寸,充满自信。
这张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坐在郁郁葱葱的草坪上,有着深蓝色的眼睛和一头蓬松的黑发。她面带微笑,但漫不经心,似乎不喜欢拍照。
“你觉得她眼熟吗?”他问。
“不,我不觉得。为什么这么问?”
“不介意的话,你再看一眼吧。”
他靠在椅子上,仔细观察着我的反应。按照他说的,我又看了一眼照片。蓝色的眼睛,曝光过度的脸,带着似是而非的微笑。也许,她现在看起来的确有些眼熟。
“我不确定。很抱歉,她是谁?”
“她的名字叫萨米·温特。这张照片是她两岁生日的时候拍的。三天后,她就消失了。”
“消失了?”
“她在肯塔基州曼森(Manson)的家中被人从二楼的卧室带走了。但警方没有发现闯入者的痕迹,没有目击证人,也没人索要赎金,她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我想你应该找埃德娜,”我说,“她教授犯罪学并进行司法研究。我只是个摄影老师,而埃德娜和实实在在的不法行为打了一辈子交道。”
“我是来见你的。”他说完顿了顿,清了清喉咙,“有人说她在森林里闲逛,被狼或者山狮叼走了,但是一个两岁的孩子能闲逛多远呢?最可能的情况是,萨米被人绑架了。”
“……好吧。所以,你是侦探?”
“其实,我只是个会计。”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来。在他的呼吸里,我闻到了薄荷的气味。他接着说道:“但我在曼森长大,对温特一家非常了解。”
我的课五分钟后就要开始了,所以我故意地看了看我的手表。
“我对这个女孩的遭遇感到很难过,但恐怕我得去上课了。当然,我很乐意帮忙。你想要我捐多少钱?”
“捐钱?”
“你不是在为这家人募捐吗,你来找我难道不是为了这个?”
“我不需要你的钱。”他冷冷地说,然后用一种苦恼而又好奇的表情盯着我,“我来这儿是因为,我认为……你和这一切有关。”
“和绑架一个两岁的女孩有关?”我笑道,“你可别告诉我,你从美国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了指控我是绑匪。”
“你误会了。”他说,“这个女孩失踪的那天是1990年4月3日,她已经失踪二十八年了。我并不是认为你绑架了萨米·温特;我认为,你就是萨米·温特。”
我的摄影课上有十七名学生,各个年龄、种族和性别的都有。年纪最小的是露西·乔,刚高中毕业,还穿着一件后背上印着莫宁顿中学图案的套头衫;年纪最长的是七十四岁的退休人员穆雷·帕弗雷,他有一个习惯,喜欢在举手之前把指关节压得噼啪作响。
这天晚上进行的是作品集展示,学生们站在全班同学面前展示和阐释他们这学期拍的照片,大多数都乏善可陈。大部分作品在摄影技术上做得不错,这意味着我还是教会了他们一些东西,但主题与上一个学期的作品大致相同,和上上个学期的也相差无几——同一面破旧的砖墙上同样的涂鸦,卡尔顿花园中的同一座藤蔓缠绕的小屋,以及同样黑暗和幽灵般的暴雨将肮脏的棕色污水带入伊根河。
这节课的绝大部分时间,因为刚才的对话,我都只是在机械地应付着。
和那个美国会计的见面让我心烦意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这样相信了他说的话。我的母亲——卡罗尔·利米,一生中经历了很多事情,包括在四年前过世——但她不会是一个绑架孩子的绑匪。只需要和我母亲在一起待一分钟,就可以知道她连编瞎话的能力都没有,更别说进行跨国儿童绑架了。
看来詹姆斯·芬恩是找错人了,我很确信他根本找不到那个小女孩,但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我们无法绝对掌控任何事。萨米·温特的父母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他们艰难地明白了这个道理。经历了母亲的离世,我也艰难地明白了这一点。她的离世对我来说很突然:她被诊断出癌症时我才二十四岁,离世时我二十六岁。
以我的经验,大多数有着类似经历的人要么喜欢说“凡事都事出有因”,要么喜欢说“混乱统治一切”。当然,也有人变换了一套说辞——“上帝的工作方式不为人知”或“生活是一个婊子”。我更喜欢后面的说法。我母亲不吸烟,也不在纺织厂工作,饮食得当,喜欢运动,但结局却没有任何不同。
看吧,我们无法绝对掌控任何事。
我意识到在整个作品展示期间我都在神游,于是我喝了一杯冰咖啡,试图集中注意力。
轮到西蒙·道米-史密斯了。西蒙是个二十岁出头的腼腆孩子,说话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盯着他自己的脚。当他抬起头时,他那慵懒的眼珠像鱼一样在他的眼镜后面上下左右转动。
他花了几分钟在展示架上笨拙地摆放了一组照片。其他学生开始焦躁,于是我让西蒙在摆放的时候跟我们讲讲这组照片。
“嗯,好的,当然,没问题。”他说话的时候费力地拿起一张照片,但是照片从他手中掉在了地上,他又弯腰将它捡起来。
“好吧,我知道我们本来应该做……呃……对比展示,呃……好吧,我不太确定我是不是真的弄懂了什么是对比展示。”他把最后一张照片放在画架上并往后退,以便能向全班同学展示它们,“但我想你们可以说这组照片展示了丑与美的对比效果。”
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西蒙·道米-史密斯的这一组照片……令人惊叹。
照片一共有六张,每张的构图都一样——他一定是用三脚架将相机固定了,并且每隔几个小时拍一张。照片的构成十分简单:一张床、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女人的年纪和西蒙相仿,脸上有麻子但仍十分漂亮。孩子大约三岁,面颊红得不自然,眉头皱着,让人感觉病怏怏的。
“所有照片都是在一个晚上拍好的。”西蒙解释说,“这个女人是我的妻子,乔妮;那是我们的小女儿西蒙娜。说句题外话,我们没有用我的名字给她取名。很多人以为用的是我的,但乔妮有一个叫西蒙娜的奶奶。”
“西蒙,再给我们讲讲这组照片吧。”我说。
“好的。嗯……因为得了百日咳,西蒙娜整个晚上都睡不着。我想她很不安,所以乔妮整个晚上都在床上陪她。”
第一张照片里,孩子的母亲正在给孩子喂药。第二张照片,小女孩醒了,哭着,推搡着母亲。第三张,西蒙的妻子似乎厌倦了被拍……这组照片这样进行着,直到第六张,照片上的母亲和孩子都入睡了。
“丑表现在什么地方?”我问他。
“呃……瞧这张,小西蒙娜,嗯,这个小东西,正在流口水。拍这张照片时,我妻子鼾声如雷,但显然,没法从照片中看出来。”
“我并没有看到丑,”我说,“我看到了一些……平凡的东西,但是充满了美。”
西蒙·道米-史密斯永远都不会成为一名专业摄影师,这一点我几乎可以肯定。但是,凭借这一组命名朴实的照片——《生病的女孩》,他展现了一种真挚而实在的东西。
“你还好吗,利米小姐?”他问道。
“叫我金就好。”我提醒他,“我没事。为什么这么问?”
“这个,你,呃……你好像哭了。”
我开车经过科堡[3]灰暗的景观回家时,已经是10点以后了。大雨倾盆,打在斯巴鲁车的车顶上。十分钟后,我到了家,停下车,穿过雨水冲向我的公寓楼;因为没带伞,我将我的包顶在了头上。
三楼楼梯口飘着浓烈的大蒜和香料的气味。左邻右舍那种奇妙的慰藉人心的香味,我从来都没有真正领略过。在我向家门口走去时,乔治娅·埃维从过道对面的一扇门里探出头来。
“金伯莉,我就知道是你回来了。”乔治娅是个六十岁出头的女人,她的眼睛布满血丝,视力模糊。“笨重的埃维”——我曾经听到一位邻居在背后这样称呼她。
“我听到电梯响了,就看着我的手表,心想,还有谁会在接近午夜的时候才回家。”
时间不过才10点半。
“抱歉,埃维太太。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有,我是夜猫子。当然,比尔9点就上床了,他可能会被惊扰到,不过他可没抱怨什么。”她朝我轻蔑地挥了挥手,“如果他发牢骚了,我会提醒他你还是个年轻人。现在年轻人都很晚才回家,即使是工作日的晚上也不例外。”
“嗯……”
从来没有人真正见过乔治娅的丈夫,也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人真实存在。当然,他可能只是被乔治娅的破书烂报压得翻不了身。她站在她家门口时,我曾经瞥见过她的公寓,她住的3E号房里满是成堆的摇摇欲坠的垃圾:书籍、账单、文件和塞得满满当当的盒子。过道里我唯一能看到的她家的窗户上也都贴满了报纸。我相信在那一片狼藉之中,肯定有一两顶锡箔帽[4],虽然我没有亲眼见到过。
“那个,既然你现在还清醒得很……”她又发话了,我知道她下面肯定会提出进我家来喝一杯。然而,我只想回家把暖气温度调高,听着我公寓舒缓平稳的声音——冰箱的嗡嗡声、供暖管道的潺潺水声、笔记本电脑电源适配器低沉的嘶嘶声,和斯蒂芬·金一起躺在沙发上。
“……睡前喝一杯怎么样?”
我叹了口气,说:“挺好。”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发现我几乎没办法对一个孑然一身的女人说不。
雨水冲刷着客厅的窗户,汩汩地往下流。我的一居室公寓布置稀疏,让人感觉宽敞无比,就连坐在窗户旁边绿色扶手椅上的“笨重的埃维”都显得玲珑娇小。
她扯下运动裤上的线头,扔在我的硬木地板上。我从厨房里拿了一瓶酒,给我俩每人倒了一杯。让乔治娅过来的一个好处是我用不着一个人喝酒了。
“金,你觉得他们在那儿做什么?”她问我。
“谁?”
“还能有谁?3C房的。我听到他们一整天都在用伊拉克语还是什么别的语言聊天。”
“哦,你说3C房。闻起来像某种咖喱。”我的肚子咕咕作响。我翻遍厨房想找些吃的,但除了调味料一无所获,只能喝酒管饱了。
“我说的不是他们的晚餐。”她降低了音量,在我耳边低声说,“我的意思是他们在谋划着什么。”
乔治娅确信3C房的租客是恐怖分子的理由有两个:一是他们来自中东,二是他们邮筒上的名字是穆罕默德。我多次向她解释,并不是所有浅棕色皮肤的人都是恐怖分子;而且,不管怎样,我都怀疑是否真的会有人将科堡当作优先考虑的袭击目标。但乔治娅每次都严肃地摇摇头,对我说:“咱们走着瞧吧。”
“那么,金,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我猜你去泡夜总会了。”
“我晚上得工作,埃维太太,你知道的。”
她啜饮着自己的葡萄酒,把鼻子抬得高高的,闻着酒的香气,说:“我不了解你们这些孩子的生活方式,只有上帝才知道你们在忙些什么。”
我很快就把酒喝光了,于是又倒了一杯。我提醒自己这次要慢慢来,每喝一口都要敛心沉思。只有在感受到温暖和隐约的愉悦之后,我才更容易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