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他是才华横溢的故事家,也是有史以来最负盛名、读者最多的作家之一,然而,在赛琳娜·黑斯廷斯这部里程碑式的传记问世之前,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的真实人生从未被完整讲述过。
凭借前所未有的大量私家档案、扎实研究和强健的笔力,黑斯廷斯在本书中揭开了毛姆的神秘面纱, 其生平交往与文学创作令人着迷的复杂真相也得以水落石出。书中生动讲述了毛姆经历的早年坎坷、中年显达、暮年背叛,他的多段秘密恋情,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谍报工作的传奇生涯,以及更重要的,一位天才艺术家如何将充斥着矛盾痛苦的私生活转化为苦心孤诣的创作激情。正是毛姆丰富多面的“大写人生”,激发他创作出《人生的枷锁》《英国特工阿申登》《寻欢作乐》《刀锋》等杰作。
毛姆在戏剧舞台和出版界取得了同时代无人能出其右的巨大成功,财富与声名使他能够纵横于广阔天地,拥有炫目的社交生活。他与查理·卓别林、H. G. 威尔斯、丽贝卡·韦斯特、埃莉诺·罗斯福和温斯顿·丘吉尔等名流成为挚友,活跃于二十世上半叶群星璀璨的文化界,并参与塑造那个时代的潮流。从伦敦西区到百老汇,从中国、南欧到南太平洋,毛姆诸多短篇小说经典背后的真实故事,他卓越多产、惊心动魄的漫长一生,以扣人心弦的笔触得以讲述。
《毛姆传》是一部史诗般“难以超越的文学传记”(《观察家》),一段炽热的情感史,是对萨默塞特·毛姆非凡一生迄今最权威的记述。本书为首个中文全译本。
作者介绍
赛琳娜·黑斯廷斯(Selina Hastings),生于1945年,英国作家、记者,曾在《每日电讯报》“读书版”工作十四年,后任《哈珀王后》杂志文学版主编,1994年当选为伦敦皇家学会会员,被誉为“第一流的传记家”(《卫报》)、“在传记作家中首屈一指”( 《先驱报》),曾担任英国最高文学奖布克奖评委。出版有《南希·米德福德传》(1986)、《伊夫林·沃传》(1995)、《罗莎蒙德·莱曼传》(2002)、《毛姆传》(2010)等,其中《伊夫林·沃传》荣获马什传记文学奖,《毛姆传》获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奖(传记类)和浪达文学奖提名。
部分摘录:
在耶城度过了第二个冬天之后,毛姆迷茫地回到了牧师官邸。除了再次尽早离开白马厩镇以外,十六岁的他完全不知道要做什么。苏菲婶婶同情他的境遇,建议他去德国学习德语,还给亲戚写信,请他们推荐适合小侄子的寄宿家庭。牧师表示同意。毫无疑问,他觉得把这孩子送走是松了一口气。毛姆写道:“他不是很喜欢我[52],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讨喜的孩子。而且,我求学都是花自己的钱,他当然乐得让我去做我选的事。”于是,毛姆被安排去海德堡留学,与一对开设留学生宿舍的教授夫妇共同居住。
1890年5月,毛姆在一个晴朗的上午来到海德堡,他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他的行李放在独轮车里,搬运工推着车,他跟在后面从车站出来,走过狭窄的中世纪街道,最后沿着一条林荫大道走进一栋白色大宅。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里就是他的家。教授先生是一位高挑的中年男子,金色的头发有些斑白。他彬彬有礼,举止得体,用一种特别正式、略有古风的英语跟毛姆交谈。教授夫人则是身材矮胖,脸色红扑扑的,双眼明亮,忙里忙外,德语里面夹杂着蹩脚的英语。第一天吃晚餐时,毛姆见到了其他借住教授家的人:两名美国神学专业的学生,一名法国人和一名中国人,都在海德堡大学读书;还有哈佛大学希腊语讲师詹姆斯·牛顿,这位新英格兰人瘦得跟麻秆似的,来德国是为了开阔视野。毛姆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德语,按日给教授交学费。他是个很好的老师,要毛姆将自己在学校学过的一篇莎士比亚戏剧翻译成德语。这项安排很巧妙。毛姆过目不忘,听课效率也高,所以学得很快。达到一定的水平后,他立即开始研究歌德,因为教授特别喜欢歌德。毛姆还选了大学里的课,有幸聆听著名哲学家库诺·费舍尔讲解叔本华思想的课程,听众无不振奋。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提出,人类存在的理由是未知的,自由意志只是幻象,来生并不存在——这让毛姆茅塞顿开。
毛姆学习很用功。他住在塔楼的小房间,比树冠还要高,在里面花了许多时间读书写作。他不仅读刚刚了解到的德国著作,也读法国作家的书,比如拉罗什富科、拉辛、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阿纳托尔·法朗士。这些作家在白马厩镇无人知晓,当年却摆满安坦公寓的书架。他开始动笔写作,一上来就雄心不小,要为横跨世纪的作曲家贾科莫·梅耶贝尔作传。不过,在他送去的第一家出版社退稿之后,他就毁掉了手稿。毛姆过得非常快乐。学校和牧师官邸的沉闷拘束总算过去,他尽情地享受着自由,热切地回应着新环境带来的种种刺激。其他青年住客都比毛姆大几岁,他们的出众才智与精妙思想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对毛姆很友善,讨论艺术、文学、神学话题时也会带上毛姆,往来激烈,常至深夜。宗教信仰是一个热门辩题,毛姆对它也特别着迷。起初,有些人提出的激进观点令他震惊而兴奋,直到他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信仰宗教了。他感觉如释重负,一下子轻松了。偏见,报应,无聊到令人窒息的礼拜仪式,背诵祈祷文,每天生活在对永罚的恐惧中,这些统统不见了。全新的自由观念让毛姆振奋不已,“这座以害怕地狱[53]而不是亲爱上帝为基础的大厦整个倒掉了,就像一座纸牌屋,”被全新的自由观念所振奋的毛姆写道,“他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终于成为自己的主人。”
美国人詹姆斯·牛顿对毛姆尤为关注,友好地提出带他徒步去海德堡周边的好地方。两人几乎每天都会去探索著名的废弃城堡,或者漫步于王座山,欣赏内卡河谷,城内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远处曼海姆和沃姆斯在雾中的轮廓,还有更远处波光粼粼的莱茵河。有时,他们会在绿意盎然的啤酒花园喝茶,晚上一边绕着城市花园散步,一边听乐队演奏。比他年长的牛顿计划去瑞士度假两周时邀请毛姆同去,费用全包,毛姆取得叔叔同意后就答应了。这似乎是一段田园牧歌式的友谊。但毛姆后来宣称,自己回过头看才意识到,这位导师对他的兴趣主要是在性的方面,他之所以关照自己,主要是出于肉体吸引,而不是慷慨大方。
回到海德堡不久,牛顿便前往柏林,他的房间转给了英国人约翰·艾灵汉姆·布鲁克斯。布鲁克斯刚刚从剑桥大学来,本来想在伦敦研究法学,蹉跎一年不成,便来到德国追求文化事业。他长着一双蓝眼睛,性感肥厚的嘴唇,一头金色鬈发,多愁善感,英俊而富有魅力,心地善良又虚荣。他对文学富有激情,陶醉热烈地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包括乔治·梅瑞狄斯、斯温伯恩、沃尔特·佩特、奥玛·海亚姆,这些作家都是毛姆之前从没听说过的。只要稍加鼓励,他就会大段朗诵《多洛莉丝》和《鲁拜集》里面的诗句。他自己也写诗,大多悲观厌世。朗读自己的诗时,他会把金发往后一甩,凝视着不远不近的地方,一双蓝眼睛仿佛在诉说着未来。他经常宣称要投身文学,一一列举自己想要写的书。毛姆入迷了。布鲁克斯大谈意大利与希腊的荣光,谈雪莱、柏拉图和王尔德,谈纽曼主教和马修·阿诺德。毛姆静坐倾听,仿佛中了魔咒。布鲁克斯叫他读什么,他就如饥似渴地去读。布鲁克斯发表平凡无奇的看法,他也全盘接纳。这个充满魅力的人物唯独对他青眼有加,在其他人嘲弄他的观点时也会站出来维护他,令毛姆觉得受宠若惊。
没过多久,与之前的牛顿一样,布鲁克斯也开始邀请毛姆一同散步,途中吹嘘自己对美的感受力,对世俗成功的漠视,以及对同时代的人过的那种鄙俗生活的不屑。布鲁克斯对自己有一番远大的设想。他表示,自己还没有写出一部巨著只是因为时间不够,一旦写出来必然会让他名列万神殿。毛姆是一位聪慧而孤独的男孩,很容易被这种大话煽动起来。当布鲁克斯讲明自己想要的不只是一个崇拜自己的小跟班时,毛姆顺从了。多年以后,毛姆向一位朋友私下透露说,自己把第一次献给了布鲁克斯。不过,这似乎算不了什么,只是比男校里常发生的同类活动稍进一步而已。实际上,十六岁的毛姆正处在性欲旺盛又容易受人影响的年纪,能成为一位看起来才华横溢、特立独行的男青年的情人是一件特别刺激的事。后来,他慢慢看穿了布鲁克斯的真面目,将他斥为装腔作势,百无一用。毛姆觉得受他哄骗这件事特别难堪,于是在生活和文字里都对他很刻薄。《人生的枷锁》中有一个以布鲁克斯为原型的角色,毛姆给他的描述是:“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的恋爱[54],错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视为艺术家的气质,还错把自己的无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的头脑虽然庸俗,却竭力追求高雅,从他眼睛里望出去,所有事物都蒙上了一层感伤的金色雾纱。他在撒谎,却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别人点破他时,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但是,两人最初在海德堡的交往曾带给毛姆很大的激励,让他更加强烈地感觉自己终于获得解放,来到了现实世界的大门前。
布鲁克斯的一项爱好是看戏。到了冬天的常备剧目演出季,他和毛姆两人每周会光顾小小的海德堡市剧院两三次,看完之后就在酒馆里热烈讨论剧目。他们看过赫尔曼·苏德尔曼的《荣誉》(Die Ehre),当时的苏德尔曼还是一位年轻的先锋现实主义剧作家;还看过易卜生的几部话剧。知识界对易卜生推崇备至,但大部分体面市民都觉得他的作品低俗下流。在海德堡,易卜生得到的叫好声和嘘声旗鼓相当。对毛姆来说,易卜生的话剧颇有启发。留德期间,毛姆多次前往慕尼黑。他有可能观看了1891年1月《海达·高布乐》的首场演出,以及6月《海尔格伦的海盗》的新版演出,后一场演出有易卜生本人在场。在慕尼黑的一家酒馆,毛姆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这位挪威大文豪,易卜生当时正在静静地边喝啤酒,边读报纸。除了七岁时在巴黎看过的由伯恩哈特演的那一场以外,毛姆来德国之前没有看过别的话剧。白马厩镇礼堂偶尔会有小的巡回剧团来演出,不过叔叔认为看戏是不体面的消遣方式——现在,毛姆完全被舞台迷住了。走进剧院的一刹那,他就兴奋了起来,被其吸引住。看过的剧越多,他就越觉得编剧手法真是太巧妙了,开始积极地撰写剧情大纲和对白片段。在易卜生的强烈影响下,毛姆开始将易卜生的剧目从德文转译为英文,从中汲取作者的写作技巧,他首先从毫不妥协地坚持现实主义原则,以羞于启齿的隐秘和花柳病为主题的独幕剧入手。
圣诞节前夕,布鲁克斯离开德国,动身前往佛罗伦萨,打算沉浸到但丁和薄伽丘生活的环境中。毛姆终于可以不受打扰地继续学习了。但是,布鲁克斯的影响让他不安分起来。“舒适、单调、令人激动的海德堡生活带来的愉悦[55]”也开始褪色。现在,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国,宣告独立,开始赚钱工作。
1891年7月,离家一年的毛姆回到白马厩镇,发现叔叔和婶婶明显不如以往了。两人年事已高。叔叔的头发更少了,身量也更宽了。婶婶精神委顿,身体一看就不好。毛姆当时不知道要做什么——职业作家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于是向叔叔征求意见。老牧师当然希望侄子进教会,不过连他也明白,口吃的侄子大概吃不了这碗饭。哥哥们步父亲的后尘进入法律界。查理加入了自家律所,打理巴黎分行,有哈利做他的副手。弗雷迪不久前进入了林肯法律协会。不过,法律工作同样需要口齿伶俐。他还咨询过亨利·毛姆的一位老朋友,问公务员前景如何,但对方劝毛姆不要去,理由是做公务员现在要通过竞争性的考试,已经不适合绅士去干了。毛姆又去伦敦找父亲当年的合伙人阿尔伯特·迪克森,后者安排他到法院巷的一间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了几周。但是,这项工作无聊得要死,毛姆很快就回白马厩镇了。最后还多亏镇上的埃瑟里奇医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学医,就在自己的母校圣托马斯医院。当时,毛姆已经到了只要能离开白马厩镇,任何工作都愿意考虑的程度。于是,经过几周的死记硬背,十八岁的毛姆于1892年10月3日进入了圣托马斯医院医学院。
毛姆早就想要到伦敦生活了。从海德堡回来以后,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厌倦白马厩镇的单调乏味。1892年8月底,苏菲婶婶去世,牧师官邸里的氛围愈加阴郁。去世前,她的身体不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去了德国的巴德埃姆斯,希望当地的温泉水能让她恢复健康,结果在那里去世。毛姆很喜欢婶婶,但他已经离家太久,对她的离去只有少许的悲伤。对一位十八岁的少年来说,丧期中的屋子不是理想的居所,彷徨的鳏夫更非理想的同伴。另外,毛姆也不想被勾起幼年丧母的哀绪,他迫切地想要逃离。从中学时代开始,他便向往着伦敦。在他的想象里,伦敦是一座有无限希望的城市。毛姆上学时有几个伦敦同学,他们吹嘘自己有多么熟悉伦敦的阴暗角落,毛姆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讲起了伦敦街头入夜后的故事[56]……聚在剧院大门口的人们,廉价餐厅灯火通明,酒吧里喝得半醉的男人坐在高脚凳上跟女招待攀谈,还有路灯下黑漆漆地看不清、一味找乐子的人群。”
这样的喧嚣场景在文森特广场11号——毛姆今后五年居住的地方——少有痕迹。文森特广场面积很大,建于乔治王时期,有一点破败,一侧面向遍布典当行,电车叮当响的繁华街道沃克斯豪尔桥路,紧邻西敏寺的泰晤士大堤,离国会大厦也不远。毛姆住在11号一楼,一室一厅,周租一英镑。卧室朝内,有一张窄窄的铁床、洗脸台和衣柜。客厅有一扇凸窗,前面是一排高大的法桐和广场围起来的西敏公学绿茵操场。毛姆的日常起居由房东伊莉莎·福尔曼太太照顾,福尔曼先生帮着擦鞋和保洁,还有一位年纪不大的女佣福洛瑞·约翰斯顿。福尔曼太太活力充沛,和善乐天,黄面皮,大大的黑眼睛,做得一手好菜,每日供应两餐,早餐很丰盛,晚餐比较朴素,以把房客照料好为荣。毛姆花了力气让小小的起居室舒适一些。他把壁炉蒙上摩尔毛毯,挂起厚厚的绿色窗帘,墙上还有一幅印刷出来的画,内容是一名含情脉脉的农家女孩怀抱曼陀铃花,是《伦敦新闻画报》圣诞特刊里宣传的特价商品。后来,随着品位的提高,他把这张低俗的画换成了苏荷广场买来的佩鲁吉诺、霍贝玛、凡·戴克画作复制品,是用美柔汀法制作的,每幅售价几先令。
医学院九点开始上课。每天早晨叫醒毛姆的都是房东太太在客厅生火时的吆喝声——“再不起来就没空吃饭啦[57],我做的饭可好吃啦”,隔着门都能听见。从床底下把铁皮浴盆拖出来洗个快澡,吃完早饭后,毛姆就要快步往大堤走。伴着马车往来的喧闹,他穿过兰贝斯桥上的早高峰人群,下桥后拐进兰贝斯宫路,这才来到圣托马斯医学院。放学回文森特广场的路上,他会买一份晚报,读到六点半开饭为止。晚饭吃完后,他就在餐桌上研读课本,写自己的东西,再到扶手椅上看一会儿书,最后上床睡觉。从周一到周五都很忙,不过,刚开学的几个周末比较空闲,孤身一人的毛姆就去逛国家美术馆,到伦敦西区溜达,饿了就在ABC[*]吃顿简餐。大多数周六晚上,他都会去看戏。在美术馆排队时,旁边的人有时会找他搭话。不过,按照毛姆公开发表的早年生活记录,他总是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58]”的方式回应对方。到了周一上午,他就会觉得松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回到规律的学习生活了。
圣托马斯医院是伦敦著名的教学型医院,始建于十二世纪,最初是救助生病穷人的一家慈善机构,七百年后仍然以公益为主。原址位于南华克区,拥有八座庄严的大型哥特式建筑,规模堪比一座小镇。后来由于铁路扩张而被迫迁往泰晤士河南岸的兰贝斯一带。1871年,宏大的新楼投入运营,维多利亚女王亲赴开幕式。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大名鼎鼎的护士学校就设于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