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编辑推荐】
对于大多数中国读者来说,关于捕鲸,主要是从动物保护的角度看待。而且,很多人从媒体上获得的认知也大都是:日本人如何不顾国际社会的呼吁,坚持捕鲸活动。也就是说,对于捕鲸史,我们了解甚少。
捕鲸行业的历史是一段格外独特的传奇,这段传奇中充满了探索、危险和利益——这是一段人类驾驶船只到海洋上捕杀世上最强大的生物的历史。在所有参与捕鲸活动的国家里,没有哪个国家的捕鲸历史能比美国的更令人着迷。从清教徒移民登陆直到20世纪初期的这段时间里,捕鲸一直是这个国家演变的重要动力之一。无论美国的文化还是经济,甚至精神都可以说是从鲸鱼身上得来的。成千上万名渔民驾驶着上千艘美国捕鲸船捕杀了数以十万计的鲸鱼,由此产生的丰富产品和巨大财富促进了这个国家的形成和壮大。
虽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已经让无数人认识了这种海洋利维坦以及捕鲸活动,但它终究是想象与现实的混合物。而埃里克•杰•多林的《利维坦》一书是建立在丰富的文献资料和严密的史料爬梳基础上的,而且写作手法高明,为读者展现了一部跌宕起伏的美国捕鲸史,被誉为“当代最好的关于美国捕鲸历史的书籍”。
【内容简介】
鲜有如同捕鲸这样,能捕捉到深海上男人那种纯粹的危险与绝望的事。埃里克•多林从1614年约翰•史密斯船长前往新大陆失败的捕鲸冒险,开启他的生动叙述。
随后,我们将见证一个产业的迅速崛起:从最初美国革命时期的残酷斗争,到19世纪中叶的黄金时代——700多艘捕鲸船组成的船队纵横海洋,美国的鲸鱼油照亮了全世界。最终,20世纪来临时它迅速衰落了。
回顾这项伟大产业的成功和艰辛,鲸鱼和捕鲸人之间丰富的真实故事,《利维坦》讲述了几十年来最具原创性、最激动人心的美国捕鲸历史。
作者介绍
埃里克·杰·多林,毕业于布朗大学,曾任美国环保署项目经理,在美国和伦敦从事环境顾问工作,他的大部分作品反映了他对野生动物、环境和美国历史的兴趣,如《美国和中国最初的相遇》《皮毛、财富和帝国》《政治的浑水》《蛇头》等。个人网站:www.ericjaydolin.com
部分摘录:
约翰·史密斯出海捕鲸 1614年,约翰·史密斯船长(Capt. John Smith)年仅34岁,可他经历过的冒险比别人几辈子能遇到的加在一起还要多。他是一艘沉船上的幸存者,在地中海当过海盗,往来于欧洲各地,还参加了荷兰与西班牙、匈牙利与土耳其之间的战争。他曾在战斗中两次负伤,还在决斗中砍下过3个人的头颅。他甚至给一个土耳其帕夏做过奴隶。此外,他还协助发现了弗吉尼亚殖民地的詹姆斯敦(Jamestown),并在那里遇到了印第安公主宝嘉康蒂(Pocahontas),这段故事后来一直被传为佳话。即便有人怀疑史密斯的某些探险经历是不足为信的传言,但是他的人生仍然称得上惊险有趣、丰富多彩。
此时,史密斯正渴望着踏上新的冒险之旅。他最想做的事莫过于驾船返回美洲。他的首选目的地是弗吉尼亚殖民地,但那已经不可能实现了,因为在1609年他离开那里的时候,那里的监管者就已经明确地表示他们不欢迎史密斯回来。不过,北美大陆上北纬38°至45°之间广大的地域范围都还是向他敞开大门的,这片地域被统称为北弗吉尼亚,是由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八年前特许设立作为殖民地的。 [1] 史密斯后来写道:“我非常喜欢弗吉尼亚,但受不了他们的繁文缛节;我还想去看看这个地方,花点时间试试能找到些什么。” [2] [3] 最终,在1614年3月3日这一天,史密斯驾船起航返回新大陆。
史密斯的目的地正是北纬38°至45°之间的北弗吉尼亚,这片地区以后会被他重新命名为新英格兰。4位英国商人为这趟航行出资,他们分别是马默杜克·罗伊登(Marmaduke Roydon)、乔治·兰根(George Langam)、约翰·布利(John Buley)和威廉·斯凯尔顿(William Skelton)。 [4] 他们对于这次探险的热情源于找到黄金的美梦。这种宝贵而难寻的金属曾经是世界上无数探险行动背后真正的动因。关于新英格兰有黄金的消息很大程度上源自1611年时就流传到英国的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有一位爱德华·哈洛船长(Capt. Edward Harlow)抓住了4名美洲印第安人,并把他们强行带回了伦敦。其中一名印第安人名叫埃佩诺(Epenow),史密斯说他“身材魁梧……被当作一个奇观来供人付费观看”。 [5] 不过,最令抓住他的人印象深刻的还不是埃佩诺的壮硕身材,而是他讲述的关于马撒葡萄园(Martha’s Vineyard)有黄金的故事。马撒葡萄园是一个岛屿,埃佩诺就是从那里被强行抓走的。鉴于从没有人在马撒葡萄园岛发现过金子,人们都很想知道埃佩诺到底在说什么。他也许是把岛屿西部尽头一个叫盖伊头(Gay Head)的悬崖上缕缕亮黄色的细沙误认为是那里有黄金存在的证据,实际上那只是风化和侵蚀作用的副产品。另一种猜想是埃佩诺编造了这个故事,告诉英国人只有他知道哪里能找到黄金,这样就能确保自己可以被安全地送回家乡。如果第二种说法属实的话,这无疑是绝妙的一招。因为后来果然有一支英国探险家队伍雇用埃佩诺为向导前去寻金。埃佩诺在临近马撒葡萄园岛的地方从船上跳入水中,游回了岸上。无论埃佩诺的动机为何,他的故事的确产生了令人无比兴奋的效果。当罗伊登听说了这个故事并告诉了自己的一些同事之后,雇用史密斯前往美洲的计划就启动了。如果马撒葡萄园岛有黄金,说不定新英格兰的其他地方也会有。要是这几个商人运气好的话,没准史密斯和他的船员真能为他们找到财富。 [6]
无论黄金有多么诱人,把一次航行的成功与否全部系在这一根纤细的芦苇上终究是不保险的。所以,此次航行的目标就被扩大为也可以使用更多传统方法赚钱。史密斯最终接到的命令是“捕鲸……并尝试寻找金矿和铜矿”,如果这些目标都没能实现的话,就以“打鱼和交易皮毛”为最后一道“保险措施”。史密斯并不认为他们能找到金矿或铜矿,他相信让商人们对这种可能性信以为真只是引诱他们为航海活动出资的“策略”。 [7] 不过捕到鲸鱼的可能性可不像寻找黄金一样虚无缥缈,史密斯已经从之前航行到那里的人们口中得知,新英格兰附近的水域里的确有鲸鱼游过。
之前见到过鲸鱼的航行者之一名叫巴塞洛缪·戈斯诺尔德(Bartholomew Gosnold),他是1602年春天从英格兰的法尔茅斯(Falmouth)起航的,他的目标是在美洲的殖民地上建立一个落脚点。 [8] 戈斯诺尔德给科德角(Cape Cod)如此命名的原因是他在当地的海水中发现了大量的鳕鱼(cod)。戈斯诺尔德和他的船员们在科德角另一面的卡提绗克岛(Cuttyhunk Island)登陆,并在那里的海岸边发现了“许多鲸鱼的巨大骨架”。 [9] 3年之后,另一位英国人乔治·韦茅斯(George Waymouth)也决心前往美洲殖民地,他先是在科德角附近看到了陆地,然后又沿缅因海岸沿线向北航行。之前的戈斯诺尔德只见到了一些鱼骨,而韦茅斯则带回了一个印第安人捕鲸的故事,他的一个船员是这样描述这个故事的。
他们捕杀鲸鱼的方式非常特别。印第安人管鲸鱼叫波达维(Powdawe),他们会描述以下内容:鲸鱼的体型;它如何露出水面呼吸;它大约有12英寻长;印第安人在领头者的带领下划着大批的小船一起行动。他们把兽骨制成标枪(鱼叉)的样子,枪杆上连着绳子,绳子都是用树皮制成的,非常强韧。人们用这种标枪攻击鲸鱼,然后拽紧绳子。等鲸鱼露出水面,所有船只一拥而上,人们会向鲸鱼射箭将它杀死。把成功捕杀的鲸鱼拖回岸边之后,印第安人就会请来他们的部落首领,所有人一起唱歌庆祝。 [10]
关于戈斯诺尔德和韦茅斯航行的相关文献中还收录了一个高价值货物的清单,上面列出来的都是勇敢无畏的美洲殖民地定居者们能够从自然界里掠夺到的资源,其中占据显要位置的一项就是鲸鱼。 [11] 史密斯对于这些之前的航行都很了解,但这些并不是他关于美洲鲸鱼的唯一情报来源。 [12] 欧洲渔民过去很多年里一直都在新英格兰北部海岸附近往来航行,为的是打捞鳕鱼等其他鱼类。鳕鱼在鱼类产品中的价值相当高,就像黄金在金属中的地位一样。虽然几乎没有任何关于这些航行的书面记录,但是要说这些渔民无数次航行返家之后没有任何一人提及见到鲸鱼的事似乎太不合理了。 [13] 史密斯不仅知道新英格兰地区海域中有鲸鱼,还确信捕鲸能够给自己和自己的资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回报。
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确切知晓人类是从何时开始将鲸鱼视为值得捕杀的对象的。历史学家戈登·杰克逊(Gordon Jackson)曾经打趣道:“捕鲸的起源深藏在神话的迷雾当中,我们或许还是不要去探究为好。” [14] 人类和鲸鱼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很可能并不是在海上,更可能的情况是:在某个不知名的海岸边,一头已经死去或是奄奄一息的鲸鱼被海浪冲上了沙滩,它的出现无疑会让当地人觉得既惊讶又恐惧。后来人们学会了如何利用这种自己送上门的资源,切割鱼肉作为食物,把鱼骨当成建筑材料或满足其他用途。再后来,人类逐渐开始主动出海去捕鲸。古代人居住的洞穴中有也许能证明此类与鲸鱼有关的接触已经出现的石刻或图画;希腊人、罗马人和腓尼基人都吃过鲸鱼肉,这些肉很可能是主动猎捕的成果,而非鲸鱼搁浅的意外收获。不过,这些断断续续的历史碎片只能为我们提供一点点猜想的空间,并不能描绘出一幅捕鲸活动究竟是如何开始的清晰画面。要想获得对这一问题更切实的了解,我们必须去关注一下巴斯克人(Basques)这个古老的民族,他们曾经居住在西班牙和法国之间的山脉地区,并被广泛地认定为最先开始出于商业目的而捕鲸的人。早在7~8世纪,巴斯克人可能就开始在海岸边搭建石塔并爬上去眺望比斯开湾里何时有鲸鱼出没。一旦发现了目标,瞭望者就会通过敲鼓的声音或点燃火堆产生的烟雾来报信,捕鲸人接到消息就会跑向水边,准备好捕鲸叉划着小船出发。他们猎捕的对象是露脊鲸。 [15]
从外形上看,露脊鲸能够长到60英尺长,体重能够达到80~100吨,似乎是一种笨拙丑陋的动物。事实上,露脊鲸虽然体型庞大,行动却非常优雅,在水中游弋时慵懒而不失灵活。它的嘴非常大,占到整个身体长度的1/4左右,这是一种最适合捕食的精妙构造。从上颌垂下的几百根鲸须都是角蛋白物质,从侧面看就像一把内侧带齿的梳子。这些鲸须也被捕鲸人称为“鲸骨”或“鲸鳍”,长度能够达到10英尺。露脊鲸既可以在接近水面的地方,也可以在一定深度之下捕食。它捕食的方法就是张开嘴四处游,吃进大量富含桡足类动物、磷虾和其他浮游生物的海水。鲸鱼把这些食物都圈进口中之后就会闭上嘴,用巨大的舌头用力挤压,密集的鲸须会像筛子一样拦住食物,海水则迅速从缝隙中流出。一旦把留在口中的食物咽下,鲸鱼还要继续重复以上的动作。一条成年的鲸鱼要想满足自己巨大的食欲,每天都要捕食两三吨重的食物才行。 [16]
赫尔曼·梅尔维尔注意到在南部海洋中的露脊鲸喜欢觅食聚集在一起的黄色桡足类动物,所以他形容这些鲸鱼“像清晨的割草人一样,肩并肩慢慢地挥动着镰刀向前,穿过湿漉漉的沼泽地……发出一种奇特的割草一样的声音;在这片黄色的海水中留下无尽的蓝色印迹”。 [17] 这种有点温和,甚至有点土气的形象与露脊鲸在水面上捕食的画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一种景象对于一个没有经验的捕鲸人来说,完全可能引发强烈的恐慌。第一次看到鲸鱼张开大嘴,甚至上颌都露出水面捕食的人难免会被吓得魂飞魄散,根本顾不上想到露脊鲸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吃人,因为它们的喉咙太细了,大于一堆稀烂的微小生物的东西都咽不下去。 [18]
露脊鲸(right whale,即“对的鲸鱼”)的名字也有点让人疑惑。被提及次数最多的解释是名字中的“对”(right)是“正确”的意思,也就是说这种鲸鱼“适宜作为捕杀的对象”。露脊鲸总体上性情温顺,相对来说游速不快,可以被划着小船的捕鲸人轻松追上。它们也不能过长时间潜水,而且习惯于选择距离前一次换气的地点不远的位置露出水面换气,这使得它们特别容易被追踪。露脊鲸被杀死之后,也不会像其他许多鲸鱼一样沉入水底,反而大都会漂浮在水面上,这使得捕鲸人能够有时间给尸体拴上绳子并拖到岸上进一步加工。最好的一点是,从露脊鲸身上能够获得丰富的鲸鱼油、鲸须和大量的鱼肉,这些全都是很有市场的产品。 [19] 尽管这样的说法非常合情合理,但还是没有人真正知道露脊鲸的名字从何而来。最早的提到露脊鲸的文献里也没有就这个问题给出任何解释,研究过这一问题的一些人指出,露脊鲸名字中的“right”很可能是想暗示“‘标准的’或‘恰当的’之意,意味着它是种群中的典型”。 [20]
尽管有性情温顺的名声在外,露脊鲸也不总是那么好捕获的。一旦被捕鲸叉插中,它们就会立刻变身为最危险的对手。被激发出惊人的速度、力量和敏捷性的露脊鲸会把强有力的尾鳍挥成一个巨大的弓形,轻易就能拍碎一条小船。 [21] 虽然捕杀露脊鲸是有很多潜在危险的工作,但巴斯克人只要发现了这种生物,就会义无反顾地展开捕杀。我们不清楚是怎样的供求关系推动了巴斯克人从公认的捕鱼好手转型为捕鲸人,但是天主教教会在其中的作用无疑是相当突出的。历史学家马克·库兰斯基(Mark Kurlansky)指出,教会颁布了法令来禁止信徒“在宗教节日期间食用‘红肉’……理由是红肉‘性热’,总是被与性联想到一起,而在宗教节日期间是要禁欲的”。不过,教会并不反对信徒食用生活在水中的动物,因为这些食物被认为“性寒”,不会引发性欲。这种宗教特赦的范围甚至被扩大到将河狸的尾巴也包括在内,理由是河狸总是出现在水中,因此它们也是“性寒”的。教会对于鲸鱼,还有河狸的定性当然都是错的,但这种生物学角度的错误给巴斯克人带来了发财的机会。他们立即展开了活跃的肉类生意,在天主教教徒的宗教节日期间向他们兜售各种鲸鱼肉,以及其他“性寒”的产品,比如鳕鱼。在当时,像这样的宗教节日一年中有166天。 [22]
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巴斯克人持续不断地在整个欧洲售卖各种鲸鱼的相关产品,包括新鲜或腌制的鲸鱼肉(craspois or lard de Carême)。英格兰人和法国人消费了大量的鲸鱼肉,西班牙人也把鲸鱼肉当成熬汤的配料。柔韧又坚固的鲸须可以制作裙撑,让女士的裙装更有型,也可以制作骑士头盔上的装饰物,还可以做刷子的硬毛。巨型的鲸鱼脊椎和肋骨被用来制作椅子和篱笆。珍贵的鲸鱼舌头是专供神职人员和贵族享用的美食。鲸鱼油可以作为润滑剂,也可以与沥青混合在一起,再添上些麻絮作为填船缝的材料,还可以用来制作肥皂、颜料,或用来清洗制作布料用的粗羊毛。鲸鱼油点燃后是重要的照明材料,在市场上被称作“鲁米拉”(Lumera )。即便是鲸鱼的排泄物也可以被用来制作纺织品的红色染料。